大脑里仿佛是走马灯一般闪回,哭与笑都仿佛是前世,杨思远抚摸着那个名字,竟要无声地哭出来。
……
他一夜没有睡好,第二天去书店将能买到的《萌生》都买了下来,然后把李遇安写的文章一篇一篇地仔细看完,但很遗憾,其他的文章都与他无关。
只有那一篇,用心如死灰一般的口吻诉说了他对杨思远的爱意。
这实在是太突然了,杨思远感觉就像是在梦里一样,他既想醒又怕醒。
李遇安真的喜欢我吗?
他又想到之前许林双说的话,却仍然感觉有些不真实。
会不会……真的是自己疯魔了,其实这篇文章不是他写的,文章里的主角也另有其人?
天下之大,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杨思远脑子乱哄哄的,几天下来都没什么精神,直到回家的那天还是这样。
不过回家之后就由不得他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了。
陈立玫常常不在家,他心神不宁几天后就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画画,画累了就弹会儿吉他,只不过他一直都只弹那一首《抵达》。
一个假期下来,他就没有出过几次门,屋子里的画又层层叠叠地扎了起来,不过这次倒也不用再担心会被人扯掉了。
开学前,陈立玫将那个男人领到了家里来,想要三个人一起吃一顿饭。
杨思远完全不介意,说实话他还挺佩服陈立玫的,离婚一年多就能再谈恋爱,或许不久之后就会再婚吧。
男人又带了好些礼物,大部分都是给杨思远的,杨思远默默地将礼物放在一边,然后帮陈立玫端菜。
“刘叔叔,您的。”杨思远将碗筷推到男人面前,平静地说。
男人没想到这孩子一点都不抗拒自己,先是愣了会儿,然后便笑了起来。
“笑什么呢你。”陈立玫被他带的也笑了起来。
“小远真是懂事。”男人说。
懂事?不算吧,只是觉得不关我事,随你们去罢了。杨思远心想。
“那是,也不看谁教育的。”陈立玫说着,给杨思远夹了片肉。
男人刚想接话,却听杨思远说道:“刘叔叔,这些东西以后就不要再送了,我也用不上这么多,再说……”
陈立玫和男人都有些紧张,屏息着听他说。
“再说……以后都是一家人了,这样显得怪生分的。”杨思远说,内心毫无波澜。
两人听了都是一愣,随后才反应过来杨思远话里的意思,顿时都高兴地不知所措,胡乱地给他夹菜。
三个人热热闹闹地吃了一顿,晚上十点多才将男人送了回去。
杨思远回去洗了个澡,然后躺到床上听歌。
“小远,睡了吗?”陈立玫敲了敲门,问。
果然谈了恋爱就不一样了,现在都敲门了。
杨思远摘下耳机说:“没呢。”
陈立玫推门进来,坐到了床边,神情温柔,杨思远却觉得有些距离感。
“妈真是特别高兴,你能真的接受他……”她往前凑了凑,拉起了杨思远的手。
杨思远坐了起来说:“我一直都很接受啊,总不能让你一个人过下半辈子。这个事就不用再跟我说了,你自己觉得合适就行。”
陈立玫吸了吸鼻子,眼里亮晶晶的。她点点头,问道:“这就马上大三了,好好学,但也别太累了,多跟朋友出去玩玩,要不就谈个恋爱……哎,你在大学里交到什么朋友了吗?”
杨思远:“我和一个室友关系很好,是很好的朋友。”
“人好吗?没什么歪心眼吧?”陈立玫问。
杨思远笑了:“当然没有了,他人很好的,不然我也不会和他做朋友了。”
陈立玫点点头:“那就好,交朋友一定要注意了,别再像以前一样交些心术不正的……”
这话听得人别扭,杨思远皱皱眉,问道:“心术不正?谁啊,你不是在说秦子良他们吧?”
陈立玫连忙摇摇头,拍拍他的手道:“不是,小秦人好着呢。就你上高中时候,那个家教么,李遇安。以后可不要交他这样的朋友……”
她一说“李遇安”三个字,杨思远的心脏就突然疯狂跳动起来,刚刚的平静淡定此时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一把将手抽回来,不自觉地提高了音量问道:“他怎么了?他哪里心术不正?”
他自己感觉不到他的语气是怎样,但在陈立玫看来,这分明就是质问一般。
陈立玫看他突然急了起来,便脱口而出:“那小孩是个同性恋啊!”
话一入耳,就顺着听觉神经蹿到了杨思远的大脑,然后化作一颗炸弹轰然炸开,将他的清醒和理智炸得一干二净。
“你、你说什么?你怎么知道的?”杨思远握紧双手,忍住没有钳上陈立玫的肩膀。
陈立玫好像有些难以启齿一般,支支吾吾地说不清。
“到底怎么回事?!”杨思远要急死了,双眼都充了血,死死地盯着陈立玫。
“哎呀!那次让他到咱家过年,你们俩躺这个床上,你当时睡着了,然后……然后他……”
“他怎么了?!”杨思远简直要吼出来了。
“他……他要亲你!”
仿佛被一道晴天霹雳劈中,杨思远好像听见了“嗡”的一声,刚刚疯狂跳动的心脏此时也突然死寂,呼吸系统也完全罢工,他整个人就这样定住,浑身上下每一寸皮肤都如死尸一般冰凉。
……
李遇安很佩服灵哥,因为在灵哥催他去找杂志社加薪的第二天,他就真的被告知增加稿费了。
他倒是没有对“出名”这件事有什么感觉,一来是以为他的性格本身就是这样,二来其实灵哥确实说得有点夸张,客观来讲,确实有很多人通过这篇文章认识了他,但远远到不了大火的地步。
但无论如何,这能让他多赚点钱确实是个好事。
为了能让自己的水平对得起稿费,他也开始钻研写作,常常买一些好书回来研究。以前他是在工作的书店里看,现在则得另寻他处了。
没多久他就找到了个好地方。
火车站里有个地下书城,里面卖的大多是二手书,价钱要便宜很多。而且很让他感到惊讶的一点是,那里面居然还有个阅览室,就是那种图书馆一样的,拿一本过去坐着看,看完了也不用非要买的那种。
李遇安就成了这阅览室的众多忠实顾客之一,遇到很喜欢的和很有用的书他也会买回去保存,两个多月下来屋子里已经堆了好几摞。
与此相对应的,他的写作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他本来就很聪明,很多时候稍一经点拨便能举一反三,更何况现在这么刻苦地学习。
只是这样真的很累,而且每天都过得没日没夜。
书城在底下,看不见太阳,酒吧又把他调回了夜班,也仍然没有太阳。
每次学累了的时候,他就会默默想起他曾经对自己说的话——只要能变优秀,就能靠近杨思远。
他就靠着这样一句话,撑过了许多个没有阳光的日子。
没关系,“杨思远”这三个字本身就是最亮的光,就连太阳也比不上。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他真的看到了这束离他那么遥远的光。
八月末的一天,李遇安照旧去书城坐了一天,等到晚饭时间才出来,在广场买了个卷饼就准备去酒吧上班了。
天色已经擦黑,火车站广场亮起了灯,地上的影子互相擦肩而过。
李遇安得穿过火车站,去另外一个出口才能走近路,他买了瓶水,喝了两口,然后往前走去。
前边是车站入口,他得从一边绕过去。
有个人刚刚出站,走得有点急,碰掉了他的水,又很快捡起给了他。
那人给他道歉,他接过水说了句没关系,然后便要转身继续走。
然而就在那人从他面前走开的一瞬间,他还没来得及转身,目光自然而然地往前扫去,突然就看到了一个身影。
只是一瞥而已,他其实没看清那人长什么样,但他的心脏却好像有了反应,突然漏了一拍。
他下意识地又去找那个人,很快便在人群中锁定了他的侧脸。
那个人长的很高,背着一把吉他,正安安静静地跟着人群前进。
他们距离不近,但那个人的轮廓却好像特别清晰,清晰到李遇安能看清每一根睫毛。
这个侧脸他太熟悉了。
他想了一下日期,然后反应过来今天大概是他们开学的日子。
这是杨思远,现在他要走了。
他要走了。
这个念头突然蹦了出来,扰得李遇安顿时慌乱了起来。
他喜欢的人、他在等待的人、他日思夜想的人……他的杨思远,他的光——要走了。
这次走了,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还有这样的巧合能让他见到他,有可能这一辈子都不会了……
漫长的思念让他抛弃了一切可以抛弃的东西,他一开始的顾虑和尊严以及不敢打扰杨思远的那份小心翼翼,在这束光面前都显得那么可笑、可怜、不值一提。
人总是在一些时刻失去理智,比如即将错过彼此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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