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燕帮周戈要了一大壶醒酒汤,周戈接连灌了三碗,又去厕所吐了两回,吹了好一阵风,才清醒了些。
梁宇也没比他好多少,但好歹撑下来了。
大福妹惦记着周戈那脆弱的肠胃,只好亲自上阵,替他喝了些酒,让他老老实实喝热汤。
饭局快散场的时候,孟阑和高律才姗姗来迟。
意思着自罚三杯,孟阑见大家都没什么劝酒的力气了,才客客气气地倒了杯水,一一去和大家打招呼,感谢大家的照顾。
散场的时候,唯一滴酒未沾的就是燕燕。小姑娘别看只是个助理,在周戈身边待久了,办事极为利索,早早和大福妹配合着把大家安置好了。该送回家的送回家,该送酒店的送酒店,该付账的付账,该联络对方经纪人或助理的也不含糊。
周戈今天实在是醉得厉害,大福妹长叹一声,看孟阑还清醒着,就让他帮忙把周戈护送回去。
孟阑带上周戈和高律、梁宇,让代驾按顺序先把梁宇送回家,再把他和周戈送回去,最后再把高律送回家——车是高律的,停他家楼下就好。
孟阑把周戈送回家,先让他在沙发上躺了一会儿,又去给他找胃药,让他和着温水服下。
经过周戈两次生病,孟阑照顾他早已轻车熟路,脱衣服洗澡换睡衣送床上盖被子,拉了窗帘,让他休息。
孟阑回了趟自己的公寓,洗澡换衣服,拿了些日用品和换洗衣服,又返回周戈家。他觉得以后留宿的机会肯定多,来回跑还是太麻烦,留一些备用总是好的。
周戈好像自己爬起来又吐了一回,整个人睡得很熟,脸上还泛着酒后的绯色,但白而消瘦的面孔仍然让他显得不够健康。
孟阑一边琢磨着给他定个健身计划和营养食谱,力争让周戈长点肉健康一些,一边躺在他身边静静看着他。
这一切好像很不真实,直到节目已经结束了半个月的现在,他依然有些回不过神来。他轻轻揽着周戈的腰,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和眼前这个人在一起了。
换做三个月前,他哪里想得到,那个一脸冷漠挑剔地看着自己的清冷男人会教会他尝试、勇敢、理解和争取,会让他感到幸福,会让他忍不住更热烈地、更深入地进入他的世界。
会让他爱上他。
“周戈。”他低唤,像叫着什么秘而不宣的珍宝。
“嗯……”周戈似乎听见了,但眼睛未睁,只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
“周戈。”孟阑又喊了一声,带着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低柔缠绵。
“唔……”周戈微微睁眼,从缝里看到了熟悉的脸,便向他靠近几分,懒散又自然地哼了一声,挨着他继续睡。
孟阑想说我爱你,又觉得这话应该当着周戈的面说。
他吻了吻周戈的唇角,嗅到他身上还残留的酒气,露出一丝满足的笑意。
他想起自己茫然又无功无过的随波逐流,想起自己安静走过的岁月,想起孙怡说带他去见一个人,让他好好表现。
然后他走进那间办公室,看到了坐在沙发上面色冷淡的男人。
那天周戈与他交谈很少,看着他时,只凝神在他脸上停留几秒就不大高兴地移开目光。
在孙怡的介绍下,周戈站起来与他握手,淡淡地点了点头:“你好,周戈。”
脑子里忽然划过那天他念的梭罗,《瓦尔登湖》里的一句话:
“我们也不应该匆忙相见。”
孟阑想:幸好,你我不是匆忙相见。
我见你的那天,你知道会遇到一个人,我知道我会遇见你。
(完)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到此结束,有些碎碎念,放在后记里,想看的小伙伴,可以去瞅瞅。
第98章 后记
又一篇文完结了。
在更文的这两个来月里,我总是无暇回复大家的评论,所以早就打定主意,在完结之后,好好写一篇后记,与大家细聊。
自17年6月写完《入界》之后,我大概有一年半的时间没有写文——其实也不算,私下写了几个构思,也落笔几章,但因为思路总断,便搁置下来。我总是喜欢有了好的想法和真正想表达的内容后才会真正落笔,写出一个完整的故事。老读者们似乎都已习惯,随我佛系地休息和更新。谢谢大家的陪伴和理解。
最初并没有定下内容和角色,只是因为业余闲暇喜欢做点美食,久而久之,觉得写点与食物有关的故事也不错。但我没看过美食文,也不知道该怎样写,只是关注我微博的读者常调侃我,像个美食博主,不如写个美食文。我那时候想做个公众号来着,更点以美食为元素的小故事,走点治愈的路线,然而又因忙碌作罢。
没写文的这一年半,于我自己而言,是变化较大的一个时间段。从初入职场的人,变为在工作中也逐渐见识到许多形形色色人事的老员工,周围的家长里短或者人事更迭、看过的书、见过的人、有些想法和感悟、或者思考和理解,想与大家分享,却囿于自身不爱更新琐碎动态或者与人主动交流而搁置。想来想去,我还是更喜欢通过写故事的方式,与大家交流。
原因三,则是因为我自己生活状态的改变,因为对本职工作无甚喜爱,又有些闲暇,就开始尝试新的东西、找到适合自己的副业,在学习和提高的过程中,也算是有了小小的成就与满足。当然,代价是我变得很忙碌,每天忙到晚上十来点,偶尔要熬到凌晨,还要兼顾其他社交、生活、锻炼养生事宜,好像有忙不完的事、操不完的心,还要面对与家人及周围人价值观的冲突,还要解决许多矛盾和困难。不能像许多人一样追剧看综艺闲散地玩乐。但转念想想,赚钱的滋味还是蛮爽的,也就不怎么介意,况且喜欢的电影和书还是会抽时间看的。
20岁到30岁这个时间段,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个变化巨大的时间段,人的改变总以令人难以适应的速度发生着,尤其是年近而立,关于事业、爱情、婚姻、人生的想法都会受到巨大的影响,可以说,人从象牙塔里出来,有时候往往只需要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而自我怀疑和妥协,往往成为最常见的情绪,至于那些焦虑与抑郁,倒容易显得无甚重要,即使那些会很深地影响你的生活。
于是有了周戈,这个主角的设定。
而孟阑,他代表另一种人。除了外貌之外,他看起来很平庸,像每个平凡的普通人。没有特殊的才艺,没有厉害的唇舌,不善交际,寡言少语。他很好,可是他好得很规矩。俗称的“高不成低不就”的一类人。然而当他有了好看的皮囊,他就有了被喜爱的第一要素,有了机遇,有了伯乐,尽管最终,大家喜欢他,还是因为他的性格。但他是一个例外,因为往往生活中,大部分人还是“高不成低不就”,并没有几个,拥有好看的皮囊和乐于指引人生之路的伯乐。
我在生活中,总会听到一句话——“TA挺好的,我说不出他什么毛病,但是,他也挺无趣的”。如果有更好的选择,TA只会接到好人卡,而如果没有,TA才会被选择。TA不好吗?不,TA挺好,只是活得不够精彩,不像花花世界里的一份子。
于是我思考,这样一类人,会和什么人相处,和什么人相爱?然后我写了孟阑。
然后我让他们相遇、相处,在这个过程中,互相吸引和治愈。我甚至不能说他们是彼此最好的选择,但是在这个故事里,我选择让他们互相靠近。
周戈和孟阑都不是有趣的人,甚至各有缺陷,优点说起来,其实也很平淡,只是因为许多人做得不好,才凸显得他们的优点如此鲜明。
我希望大家能够善待自己,即使焦虑不安,也不要伤害自己,即使普通平凡,也要努力提升自己,要学会寻找恰当的方式,让自己闪闪发光,成为让自己骄傲的人。如果还能让你在乎的人为你感到骄傲,那当然更好。
这篇文,我用了“一食一愈”这个综艺节目,来进行故事分割和人物描写,每一期的主题和嘉宾,也都是我慎重思考过才写下的,一共十二期,讨论十二个话题。我很喜欢嘉宾们,他们有着和主角不一样的风采和人生观,也有着不同的职业和思维方式,我希望这些人和这些故事,也能让你们觉得温暖。
写文是一种寄托,我体验不了的人生,做不到的事,我可以让我笔下的人去实现,所以我觉得他们大部分人,比我要勇敢和坚定。和你们不能侃侃而谈的内容,也在字里行间。
希望你们也拥有这样的勇气,希望这些故事,有那么一刻,曾经治愈你。
大约是因为久不更文,文风和故事似乎也不太符合现在大家的口味了,这篇文收藏一直没涨多少,所以无缘入V。当然,本来就是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这两年来的感悟,所以评论里可惜的大家其实不用太在意,佛一点佛一点,转念一想,你们有缘陪我两个月,每天都有新期待,是不是也有些小满足?
我倒是很惊喜。
一则是觉得自己文笔成熟许多,对故事的驾驭能力和描述能力都有了很大提高,讲故事的方式也比之以前更加收放自如,所以这篇文即使因为忙碌总是一周只有一两天能抽出时间码字,一次码个两三章,却也从未卡文,算是我写文生涯中的一次意外收获。多亏之前多年尝试与探索,这篇文,我大体还是挺满意的,果然想要写好故事,还是需要多多练习。自己觉得文笔提高许多,数据却没早年的文好,我虽遗憾,却也并不在意,因为于我而言,我自己知道自己是在不断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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