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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作家 (o白野o)


  中年男人突然被搭住了肩膀。
  他转过身,还没看清是谁,就被一记老拳打飞了出去。
  “你他妈是谁啊?”男人惊恐地看着面前那个穿皮夹克的壮硕男人。
  “打劫。”烈火哥凶狠地瞪起了眼睛,手探到裤袋里,男人吓得爬起来捡起自己的公文包就走了。
  烈火哥眼见把他吓跑了,蹲下神推了推瘫坐在电线杆下的谢想容:“谢主编、谢主编?”
  谢想容除了皱着眉头说“别碰我”,除此之外只会发出一些无意义的哼哼。
  烈火哥给人事打电话,查到了谢想容家的地址,拦了辆车把她送回了家。那是幢极高的商务楼,外表看起来并不像住宅区,进楼、搭电梯都要人脸识别,烈火哥一路揪着谢主编的脑袋刷脸进门。
  谢想容家是个宽敞明亮的大通间,装修成商务酒店的风格,开放式厨房里没有一点烟火气。开门进去后烈火哥都差点找不到壁灯,幸好谢想容此时有点清醒了,在APP中调节了灯光、窗帘和空调,全是智能家居,手动操作都免了。
  烈火哥大开眼界:“如果你不操作,别人来你家连开关灯都做不到?”
  “没有别人。”
  “你家里人呢?要不要打电话让他们过来陪陪你?”
  “死了。”
  “……”
  他无法从谢想容冷若冰霜的脸上看出她到底是在开玩笑还是真话。
  谢想容脱掉了高跟鞋,把自己丢进了沙发,开始闭目养神。
  这时候叶瞬也到了,不太确定地张望着谢想容家的门牌号。烈火哥在出租车上打电话给他,让他把自家的红糖带来。他们老家自制的红糖,跟市面上批量生产的货品不一样,用他老妈的话来说——“包治百病”,对女人病很有效,在某个深夜里还治好了叶瞬喝了两杯奶茶和一杯珍珠后痛不欲生的肚子疼。
  叶瞬和谢想容是旧相识。他一进门,谢想容看了他一眼:“小叶。”
  “老谢。”
  谢想容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烈火哥提着红糖走进厨房,摸出一只崭新又沉重的不粘锅,开始洗洗刷刷:“谢总监,你家有枣子吗?”
  谢想容没有说话。烈火哥从在灶台下面的储物柜里翻出了红枣,开始炖汤。
  “发生什么事了?”叶瞬走到烈火哥身边,看看谢想容。
  他本来要参加田恬的生日派对,后来听说白殇殇有可能要去,叶瞬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不是京宇的员工,上回已经蹭了公司福利,相隔一个礼拜,不好意思再蹭了,所以今晚窝在家里打游戏。突然接到烈火哥的电话让他上谢想容家来,他觉得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烈火哥把谢想容遭人猥亵的事情跟他一说,叶瞬很看不惯这种事:“怎么这么没品。想容年薪百万,要是个男人,这群loser看到她都要跪舔,哪敢上下其手——然后呢?”
  “我假装打劫的把他吓跑了。”
  “你还能假装打劫?”叶瞬不怀疑烈火哥的武力值,但他怀疑烈火哥是否可以假装出劫匪的心狠手辣。
  “我念书的时候是我们那块儿的混混头子。”
  叶瞬:“!”
  “当年我放学的时候,小弟也是夹道鞠躬的。”烈火哥忍不住系着围裙回忆往昔。
  叶瞬:“……”
  叶瞬横竖帮不上什么忙,索性坐到了谢想容身边,尝试安慰安慰她。
  他还没开口,谢想容就从茶几底下拿了两瓶啤酒开了,跟他一人一瓶。
  她语重心长地教育叶瞬:“小叶啊。”
  “诶。”
  “男人都不是好东西。”
  “是的。”叶瞬处变不惊地听她倾诉。
  两人碰了一下杯,默默喝酒。
  烈火哥:“……”
  “臭男人,臭男人,为什么叫臭男人?因为男人,雄性激素分泌过旺,会秃头,油腻,香港脚——”谢想容对叶瞬列数男人的种种不卫生之处,说到后来,眉头紧蹙,“……那个秃头,油腻,啤酒肚的男人竟然敢摸我……”
  “烈火哥已经揍过他了。”叶瞬安慰道。
  “没用。”谢想容防备地看了眼门前,“——我妈的男人是不是要回来了?”
  叶瞬发现她彻底醉了。她要是不醉,也不会说那么多话。
  “我妈的男人是个酒鬼,他除了喝酒和打我妈什么都不会,我妈离家出走以后他就不管我,要不是我的高中给了我一笔奖学金,他会把我卖了。”谢想容说得很平淡,一边说一边警觉地看着房门。
  于是叶瞬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了,只能默默地跟她碰了碰啤酒罐头。
  烈火哥把热腾腾的红枣甜汤摆在她面前,换掉了她的啤酒,朗声对她说:“谢主编,你现在已经三十岁了,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事业,这些都已经过去了。”
  谢想容愣了一会儿,似乎冷静下来了,想起来自己已经不在柔弱无力的18岁。良久,她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可是,他们还是摸我。”
  烈火哥和叶瞬眼看她喝完红枣甜汤,给她盖了床毛毯,又帮她把厨房收拾干净,这才离开她的公寓。
  第二天,庄墨颁布了一条行政命令,如果女士们因公social,无论几位女士组团,都得带上一位男士,而男士得负责她们的安全。
  “夜晚总是很危险的,所以得带上护花使者。”他冲谢想容笑笑。
  后来谢想容听说,庄墨去签无线合同的时候,用了点手段,让对方公司的某人被迫离职了。
  她第一次觉得京宇还不错。虽然她是来工作的,不是来交朋友的,但这里的同事都还不错,虽然某些人在某些时候有点傻逼。
  她也就铁公鸡拔毛,给田恬送了支夫西地酸乳膏,给烈火哥送了瓶除臭剂,给叶瞬送了瓶昂贵的男士香水。
  烈火哥、田恬:“……”
  叶瞬再一次证明,他虽然已经离开了京宇,但他依旧是京宇的颜值担当,妇女之友。


第44章
  傅双机哄睡女儿,回家已经10点了。他在杂乱无章的书桌前坐下,打开对于他的身形来说太小的上网本,开始蜷缩在台灯下码字。
  写到1点,他实在困得睁不开眼,拖着沉重的步伐去冲了个冷水澡,紧接着又扑到电脑前继续写。半夜2点,他写完了4章共计15000字,赶紧打开电脑,完成了《重生之浩瀚有主》的今日份更新,留5000字作存稿。
  他年轻的时候混过红点。那时候还没工作,闲得发慌,看人家写网文有钱,就也跟着去试试。念书的时候看了很多《小兵传奇》、《红川》之类的网文,套路都懂,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
  不过写小说这个事情,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他也是断断续续写了几年才稍微摸到点门道,知道怎么起承转合,怎么设置悬念,怎么调动读者情绪,什么样的人设读者喜欢。只是当时他已经跟妻子谈婚论嫁了,也考进了公务员,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写小说渐渐被抛诸脑后。红点竞争非常大,要想混出头,都是豁命更新,他没有这个时间精力去拼榜单。
  写小说这门行当,收入完全是个幂函数曲线。除了极少数幸运儿,一书成神、一本爆红以外,像他这样的普通人,可能前期摸索的那数年时间,收入都很微薄。那么辛苦,却赚不到钱,这种副业对生活安定的他没有吸引力,他也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再去搞创作了。他不是什么天才,也没想自己成为什么名作家,没有时间等那条J型曲线突然抬头,一飞冲天。他是一个勤勤恳恳的小角色,在这个城市里混口饭吃,希望可以安安稳稳地和妻子白头偕老,把女儿养育成人。
  之所以会重新回来写小说,是因为后来妻子出事,急需用钱。以前一起写网文的一个朋友花50万买了他红点的笔名账号,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两个年过三十的老男人在午夜的路边摊喝酒的时候,朋友跟他说可惜:“师父,咱们那个群里头,就属你写的最好,我看你要是一直写下去,什么洋葱芋艿都得给你绕道。”他比傅双机入行晚,傅双机以前在群里带过他,帮看帮改还给做大纲,他恭敬地叫傅双机师父。
  傅双机当然不会信他的鬼话,他有几斤几两他自己清楚。
  朋友又说:“别提白金大神了。就算是我,现在也开了个枪手工作室,当起了小老板,半年能赚个百来万。这个行当,但凡稍微写得好一点儿,就遍地是黄金呐。师父,你真是可惜,当时没能坚持。”
  傅双机坐徒弟的卡宴穿过午夜的街道时,决定回去试试。
  钱,还是得有钱。
  安逸稳定的生活只是张一捅就破的薄纸。表面上体面光鲜的中产,其实根本病不起、穷不起,一进医院,一夜之间就会变回赤贫。傅双机甚至觉得手里的病危通知单是一场报应,对过往所有碌碌无为、安逸清闲的报应。
  他是男人,他把所有希望寄托在所谓稳定的工作上,放弃了一个日进斗金的机会,这才导致了他的家人挣扎在生死线上。
  钱是可以换命的,他竟没有。
  傅双机点开新绘网,看了看榜单,《重生之浩瀚有主》今天爬上了榜单前十一。他点开书籍目录浏览了一下数据,很快关掉了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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