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实现……
柳菲菲咀嚼着这四个字,觉得这四个字实在太沉重,沉重得没法说。
“同样都是徐家的小辈,同样都是作者,度他山就因为是个男人,被捧上了天,你都不知道徐老对他的事有多上心,天天问庄总他写什么了,写多少了。我就不一样了。”白殇殇搅动着杯子里的冰块,“我知道,我知道我写的没他好,但好歹我也有在写啊,我比不过度他山,我总比别的作者强吧?可是他们眼里,我存在的唯一的理由就是打扮得漂漂亮亮给徐静之生孩子,我真担心静静被他们施压洗脑。”
柳菲菲听着闺蜜的唠叨,拨弄着盘子里的面条,越来越喘不过气。
她想起了自己。
她连表面光鲜都没有,只是拥有一份一眼望得到头的工作,和一个还远不如徐静之的男人。她每天重复着琐碎无意义的官僚事务,不知道自己究竟有没有对这个社会产生贡献,而即将步入婚姻的她已经被催着要二胎了,连偷偷摸摸写文的时间都会整个失去。
女人要生孩子,所以她们要在最好的年华放下才华,去哺育下一代。等她们再重新回到社会上,时间早就不等她们啦。到时候再握起笔,她还认识字,字也不认识她了。
两个人都觉得被一只无形的手撅住了,没有办法,无法逃离,又不甘心。
“叮铃铃……”餐厅门前的铃铛突然响了。白殇殇抬头,见到烈火哥锁了车钥匙进门来,东张西望。
四目相对,烈火哥脸上浮起微笑,大步流星地走了过来。
白殇殇笑问:“无事不登三宝殿啊,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烈火哥将一纸合同拍在桌上,急不可待地对做惯了背景板的柳菲菲道:“安度陈年大大,签约了解一下?”
柳菲菲:“……啊?”
——
下午,烈火哥把中午刚签的合同转给了谢想容:“安度陈年签下来了,你可以安排给她排榜了。”
谢想容一讶:“你怎么做到的?”
“作者的联系方式就在评论区里,仔细找还是找得到的。”
最要紧的是,安度陈年原来是白殇殇的闺蜜。
白殇殇跟他一起做柳菲菲的思想工作,劝她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多少作者想红红不起来,你有天赋有才华,不要对不起老天赏给你的这口饭。”
年纪这么大了,再拖下去真得伤仲永。
柳菲菲早已有些心动,但是她并不希望打破家庭与工作之间的平衡:“我不可能把太多的精力放在这一块儿。”那样她白天上班,晚上操持家务,还要写文,她又不是铁人,哪有可能一心三用。
“现在文化产业飞速发展,作者的收入都还不错。光这次的季度奖金就有300万,即使拼不到,也有渠道出版权,难道不比你上班收益更高么?”
“我家里不同意的。”她生在一个比较传统的家庭,对她年轻的时候玩论坛、追四海的事就进行过一次围剿。现在要去写网络小说,爸妈那里的工作很难做通,更别提她强势的婆婆了。婆婆当初欣赏她就是因为她是个小公务员,朝九晚五,工作稳定。
“在一个家庭里,谁赚的钱多,谁说话就有分量。”白殇殇一针见血道,“要是今天你在我的这个位置,版权能出个2000万,你家里谁敢多说一句你的不好?”
烈火哥忍不住多看了两眼白殇殇。想不到她私底下说话还挺犀利,不是那种岁月静好不争不抢的女生。
白殇殇之所以会这么说,其实也有泄愤的意味在里头。她的拳头没有徐家的大,未来能不能写还是未知数。她希望柳菲菲可以成功。
功成名就,金花闲人,不为世俗所累,自由自在地创作出好作品,走笔龙蛇在人生巅峰。
烈火哥和白殇殇就这样连哄带骗,签下了《散漫王侯》。
烈火哥没有告知谢想容这一段故事。他故意隐瞒了这一点,只说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勾搭上的作者,希望给予谢想容一点提醒。
谢想容的工作方式太简单粗暴了,而编辑和作者是极其需要耐心去培养羁绊的工作伙伴,像她这样追求省时高效,有可能会错过好作者。新绘和红点还是不一样的,红点家大业大,缺谁都无关紧要,但是新绘却差不起任何一个有潜力的大神。
谢想容发现安度陈年的合同是网站合约,狐疑地抬头看了他一眼:“她没签作家经济部。”
烈火哥答得理所当然:“她是个全新的作者,在网站上连载。”
“你不怕她转到我手里,拿了季度奖金吗?”谁都知道《散漫王侯》是什么质量的作品,如果能好好运作,极有可能夺魁。
烈火哥笑笑,一言不发地走了。
这是他对谢想容的一点补偿。夜醉停更,她一个空降主编为此背负了极大的压力,他对此很抱歉,希望安度陈年的到来可以帮她渡过难关。
第34章
这天田恬上班,庄墨主动提出要送他回家:“你把东西整一整。”
“干嘛去呀?”
“住我那儿去。”
田恬双手护住胸膛,贱兮兮地往后一缩:“难道洗灰太太还不够发泄你的兽欲?!”
“我要出个差,他一个人住那么大房子不安全,你过去陪他。”
“诶,我就是个保姆啊!”田恬郁闷地回家收拾了毛巾牙刷刮胡刀。
花了40分钟飞驰到郊外,田恬脸色变了,这是个别墅区啊!不过除了进门处有保安站岗以外,再没见其他活人了。田恬于这蒙蒙细雨中打量这偌大的豪宅,全都是关门闭户没有人烟,心里瘆得慌:“你们这儿怎么像个鬼城?”
“老年人才来这里养老,年轻人不可能住在这么偏远的地方,又不是不工作了。”
不过这种偏僻的乡下对自由撰稿人来说最合适不过,清净,避世,空气又好。这不,任明卿已经做好饭来门口迎接他们了。
“咸老师来啦!”任明卿特别热情地给田恬摆拖鞋。
但是他从庄墨手里接过手提包就没有那么自然了,只是很小声地说了句“你回来了”。
田恬没有注意到这两人之间的微妙气氛,“我靠”一声。同样是编辑,贫富差距怎么这么大?!出于无产阶级没见过世面的劣根性,他在庄墨家里上上下下拍小视频,发给多维元素:“你看,豪不豪?阔不阔?屌不屌?你说这只貔貅会不会很贵,值多少钱?”眼冒精光,看样子非常想藏进外套里。
吃完饭,庄墨教他怎么养任明卿:“每天早晚饭都要你解决,下班了立即过来,别磨蹭,有做不完的事到书房去加班。中午10点左右给他叫外卖,干净一点清淡一点,别乱七八糟的什么都喂给他吃。三餐后提醒他别忘了吃药。洗衣服洗碗这种事也别让他做,他身体不好,受不得累,那片田就够他忙活的了。”
田恬:“啊?”
他刚才听到了什么,田?
“写作上,他现在要筹备新书,但还没有方向,好在他灵感多,一天一个主意,你就帮他看看哪个点子最适合商业化。如果他一直瞎写,你也别去管他,多鼓励他,每天给他看文,夸他写得好。他写起来就没有时间观念,你要经常提醒他多休息,晚上别让他写了,你们一起看看电影追追新番,教他打游戏也行,就是别让他一直杵在电脑前工作。”
别的作者都是稿子催不出来,任明卿是“不,给我笔,我还可以写”,十头牛都拉不住,勤快得让人心疼。
“如果他非得呆在他的那片田里,你就帮他一起除草捉虫,勤快点儿,听见没有?”
田恬听了他连珠炮似的工作条例,本来就心生畏惧,此时再次听到种田,更是脸都绿了:“……你们家还有田?”
庄墨带他走到窗边,后院完全是个农家乐的架势。草坪被翻成一畦一畦的,都出秧苗了,绿绿的,小小的,在秋风中瑟瑟发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到这个世界。
“厉害吧?”庄墨面露骄傲,“他会种地。”
“……”
“对了,跟我来。”庄墨做贼似得探了眼任明卿的身影,发现他在卧室里整理东西,带着田恬蹑手蹑脚走到地下室。酒窖一角有扇装了电子锁的门,庄墨拿出钢笔,在他手上写下了密码:“如果哪天你遇到了危险,不要慌,躲进这里面,有吃有喝有通讯工具。”
“这什么末日设定?”
庄墨比了个嘘:“千万别让他知道。”
“我靠!太太是个什么东西?还要造个专门的庇护所对付他!听起来超级危险!”
庄墨给了他个警告的眼神,什么也没说,转身离开了酒窖。
重新回到客厅,田恬看到任明卿毛茸茸的后脑勺都腿软,生怕他软软糯糯的表象之下有什么奇怪的设定。
任明卿对他俩背地里的交流一无所知,整理完了行李箱,把庄墨叫到身边,仔仔细细地跟他交代:“这个袋子里是换洗的衬衫,我都给你熨好了……西装在这里……领带夹手表在边袋里,洗漱用品和香水分装都用毛巾包起来了。”他对庄墨也没有什么别的指望,“就是你穿脏了放在这个袋子里带回来,干净的和不干净的要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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