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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作家 (o白野o)


  他写得十分尽兴,没有任何返修就行云流水地写了7万字。
  写完自己看了一遍,写的真好;看了第二遍,还是写得真好。
  但可惜这个事情他说了不算。
  他先拿给穆以素评判一下。
  穆以素每天都在跟精神病人斗智斗勇,十多年没看过小说这种东西了,看了以后:嗯,原来小说这么有趣?上网定了个kindle,让任明卿把他的所有小说都拷到里面,还必须得是txt的,word不要,堪称白嫖界领军人物。
  穆以素反应这么大,下来吃饭的谭思也好奇心爆棚:“给我看看!给我看看!”
  穆以素在小说界相当于文盲,任明卿征服了他的心,一点成就感都没有,刚好谭思来了,任明卿仿佛老百姓看到了红军:“你快看看!你快看看!”
  谭思跟玄原不一样,虽然他觉得自己最牛逼,但网文是刚需,他非常爱看傻屌网文,还有那种很low逼的情感故事,什么“我是个月薪5000的屌丝,我的老婆是个白富美,我每天吃软饭还怀疑我老婆出轨,我老婆哭着求原谅,我们那天晚上拥有了很高质量的性生活”。就这种故事,他能津津有味地看1000多章。
  谭思看完任明卿的稿子,只说了六个字:“你是真滴牛逼!”
  在写作这件事上,玄原小心眼,谭思心大得很,他是真真正正的天下第一,整整压了其他作者五年,他有这个绝对自信,反而能对别人的作品做出公正的评价。任明卿写得好,好就是好,他不会在这个上头说胡话。
  谭思对任明卿一通彩虹屁,回去再看看李让,简直横挑鼻子竖挑眼:“你怎么就不能学学人家小度?!”
  李让狠狠瞪他一眼:“你有病啊?”这种时候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再逼逼你自己写。”
  “我他妈没写吗?”谭思叼着烟在自己的位置上落座。
  工作量太大了,有团队也不好使,谭思这两天还是很努力的,产量已经超过过去一整年了。小度同志三天能写七万字,他这个老哥哥起码也得三天写他娘个一万七啊!
  不过谭思写着写着,心中萌生了一个令人沮丧的想法。他转了个身,跟李让说心里话:“我觉得老沈对小度,可能是真心的。”
  李让:“你有病啊?!”不然呢?对你真心吗?前几天人把你打到进医院还是我把你接回来的?
  谭思倒在椅子上咸鱼躺。他第一次看小度同志的稿子,见识了他的实力,心里是服气的。那如果小度同志是这种程度的作者,老沈,还真他娘的不是随便捡了个人来气他啊!
  谭思有点伤心,老沈是不是真的不要他了?
  ——
  几家欢喜几家愁,得到了谭思激烈的表扬,任明卿意识到他还是有才气的,只是从跟庄墨一起写《转生轮》这本书开始,庄墨就用各式各样繁琐的意见把他的所有自由发挥给限制住了,久而久之,他都忘了肆意挥洒是什么感觉。不然他完全可以和谭思一样,简简单单就写出精妙绝伦的作品,这是他的天赋。
  他不禁对庄墨的路数越发怀疑了。
  任明卿只有一种骄傲,就是作为原创作者的骄傲。他可以写得不好,可以写得不完美,但他必须是“我手写我心”。既然他是有不竭的心曲,为什么要给他那么多条条框框?
  当天晚上,他把作品打印出来,心雄万夫。他觉得庄墨面对这个稿子也不得不承认——他自己能行。他满足地一头栽倒,幻想着庄墨明天读到时甘拜下风的样子。
  ——
  庄墨踏进家门的时候是深更半夜。他本可以不用那么赶,可是任明卿在G市,他想他了。他从前是个崇尚自由的单身汉,现在只要一有空就想飞回到任明卿身边。他对他有非常强烈的羁绊感和归属感。因为任明卿已经睡下,他匆匆洗了个澡,捧着被褥在沙发上将就一晚,发誓这是他最后一天在此栖身。
  庄墨睡得并不沉,早上醒来睁开眼睛,就见到任明卿正蹲在他身边,聚精会神地盯着他瞧。
  “我爱你。”庄墨伸了个懒腰,心满意足地欣赏着他的清秀的脸。
  任明卿哪里还忍得住:“先别说这个了,我写了点东西。”他写完了得意之作,疯狂想找庄墨看看,看他惊喜的表情,听他蜜里调油的夸赞,但庄墨在睡觉,他按捺住自己的雀跃,进厨房做了一碗阳春面。
  庄墨本来说今天才到,一早却出现在沙发上,一定是提前赶了飞机。大半夜到的,肯定连夜宵都没来得及吃,任明卿把面端给他:“你先吃点东西。”吃完了审稿。
  庄墨却从茶几上取过稿纸,靠在沙发上看了起来:“吃饭慢慢来吧,优先满足你的欲望是我的职责。”
  任明卿给他拿了瓶牛奶塞在他嘴里,坐到他身边,挨着他的胳膊陪他一道看。
  任明卿一气呵成,没有返稿,昨晚刚写完,还处于一种不真实的状态里,对自己的评价波动极其巨大。他一会儿觉得他写出了有史以来最优秀的作品,下一秒又觉得它可能没有那么好,不不不非但不是那么好,甚至还哪里都有问题。于是他一字一句写下的字句篇章突然变得模糊起来了,任明卿丢失了对自己作品的印象。他需要站在第三者、局外人的立场上再重新认识他们一遍。
  任明卿一挨上庄墨,庄墨就伸出大手按摩着他的后颈。小家伙在电脑前工作太久,脖子太受力,庄墨即使心思放在稿纸上,也不忘帮他疏解劳累。
  随着庄墨的翻页,任明卿越看越放心,每一句都是他喜欢的,每一个人物都极其生动立体,故事情节让他拍案叫绝——虽然考虑到这是他自己写的,他这么说可能会有点奇怪,但他心目中真得相当骄傲又惊奇:这居然是我写的。我写的比我想象得要更像样。这让他劳累了三天的身体彻底放松,让他萌生了睥睨群雄的自信心。
  半个小时以后,庄墨翻到了结尾。这倒不是他看得不认真,只是任明卿作为一个极有经验的作者,行文、节奏以及内容信息量都掌握得炉火纯青,看他的文就是很爽快的阅读体验,没有一点点滞塞之处。庄墨很快就读完了。
  “怎么样?”任明卿满怀期待地望着他。
  没错,他擅自修改了庄墨敲定的细纲,如果放在写作之前,庄墨是绝对不会同意的。可他先斩后奏,拿出了优质的作品,即使以他对自己的高标准严要求来看,也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地方,是他书写《转生轮》以来质量最高的文字,他有充足的自信庄墨也会同样喜欢的。
  “我觉得应该全部删掉。”庄墨毫不留情道。
  任明卿一脸震惊地望着他:“什么?”他本来还期望着庄墨认可他的能力,然后他们会谈谈创作主权的问题。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出师未捷身先死。
  庄墨直言不讳:“这篇稿子应该全部删掉。”
  “为什么?”任明卿难以理解,“我写了整整三天而且……”很不错啊。
  “对,很好看,站在普通读者的角度,这是个极有魅力的中篇。你写得无可挑剔,剧情也好人物也好,本身没有任何问题,这甚至是你这半年以来写得最好的篇章。”庄墨毫不吝啬地夸奖着他,安抚了暴走边缘的任明卿。
  “所以那么优秀,为什么要全删掉?”任明卿实在压抑不住自己的郁闷,站了起来,不停地来回踱步。
  “因为这跟我们讲的不一样。我跟你辛辛苦苦理线索,这个人物的细纲早就敲定了。”庄墨的口气亦是强硬了起来,他不明白任明卿为什么要突然写飞。
  “可这是我的小说啊!我是作者啊!你敲定了的,难道就不容更改吗?”任明卿为此努力了三天三夜,贡献了所有的才华和心血,庄墨的辛苦又怎能和他相提并论,凭什么违反了庄墨的想法就要他全盘推翻呢?
  庄墨告诉他理由:“你在写长篇的时候,会写大纲,为什么?因为长篇不是短篇,它是高楼大厦,它有很多部分组成,它们互相配合,才能最后呈现出巍峨、稳固、直插云霄的效果。它们占据各自的位置,有一定的比例,如果你因为喜欢哪个部分就胡来,大楼就会倾倒。你单篇人物小传字数爆到七万,开新地图,加新设定,出脑洞支线,最后怎么圆?没有商量的余地,必须全删。”
  任明卿别的都好说话,但在创作这件事上,他誓死不退,庄墨的说法不够充分:“写作比建楼房自由度要高得多,楼房不按照物理定律就会倒塌,创作却有很多商量的余地。现在我根本不是在写长篇,人物小传本来就是割裂的,我们甚至故意要留线以便未来开新地图,怎么就会毁掉整个故事了?”
  庄墨叹了口气。
  任明卿又软下声来哀求:“你当初说过的,我的孩子就是你的孩子,现在你好端端地要把孩子掐死了,你就是这么当爹的吗?”他心中想要争胜的心已经荡然无存,他只是为他、为自己的故事感到委屈。
  餐桌边上旁听他们吵架的谭思噗地喷出一口粥,小度同志为了不改稿,真是什么奇奇怪怪的理由都说得出口啊!
  庄墨沉默一阵,道:“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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