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卿笑得肚子疼:“哈哈哈哈,这愚蠢的帮主,他以为你是妹子呢,哎哟哈哈哈哈你看他那殷勤样!”
余翊晟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这个妹子指的是他,果然刚开始用人妖号是不习惯的。
然后想了想,在帮会频道打了一句话:“万年美少女:帮主讨厌~不要撩人家,人家是钢铁侠附身的。”钢铁侠附身,就是宋卿的游戏名。
“张三:哇哇哇哇哇!”
“李四:呀呀呀呀呀!!”
“王五:嗷嗷嗷嗷嗷!!!”
“赵六:哟哟哟哟哟!!!!”
帮会频道里,几个在线的人立刻开始刷屏。训练有素,整齐划一。
宋卿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吃了个哑巴亏。
“坟地扛把子:哟哟哟,怪不得,美少女和钢铁侠,名字都是情侣的,啧啧啧,能耐了啊钢铁侠,不声不响地把到妹了!”
“钢铁侠附身:别听他瞎说,美少女是个男的。”
“张三:嗷!我们懂!大兄弟!不用解释啦!【暧昧地笑】”
宋卿郁闷了,你们懂个锤子!
作者有话要说: 本人,奶妈强烈爱好者哈哈哈但是有一年没玩过了,这个文章里会稍微有一点儿游戏作为调剂,不玩游戏的童靴也不耽误看,不会写玩游戏的具体场景哒(毕竟我也快忘干净了···)
☆、Chapter 5
余翊晟迅速和帮会中的人搞好了关系,把大家拉拢到了他的阵营,方便以后的行动。
可以说,游戏里的这群玩家,算是余翊晟最早接触到的一批宋卿的朋友了,宋卿在现实生活中可以说是人际关系非常简单,多数都是泛泛之交,作为宅男一个,能少出门就少出门是他的宗旨,以前住在沈兆和那里,更是几乎和社交绝缘,同学同事出去玩叫过他几次但被拒绝之后,也就放弃了,有几个关系好的哥们儿,都是经过了一次次被拒绝的考验留存下来的不嫌弃他宅的。
那个时候,余翊晟还不知道,他已经算深入到了宋卿的朋友圈了。毕竟宋卿的朋友圈就三个来源,同学,同事,网友。除了同学他还没接触到,其他两个,他都多多多少有了涉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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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兆和原本以为,自己失去一个合拍的情.人,就像丢弃了一件漂亮的衣服一样,一开始肯定有些可惜,但是过几天谁还会记得呢,说不定又买到了更喜欢的衣服,已经乐不思蜀了。以前他遣散过好几个情.人,甚至有一两个他已经厌倦了的,在走的时候他还松了一口气,但是到了宋卿这里,他发现自己的“可惜期”似乎变得有些过长。
对此,沈兆和动用了自己的高智商进行了分析,然后得出了结论:其他情.人对他的态度,他看得出一方面是谄媚,过分小心翼翼生怕做出令他不满意的事情来,另一方面又贪得无厌,总想从他身上再多捞一点儿,生怕亏了本似的,但是宋卿,虽然对他百依百顺,却无一丝献媚之态,也从不向他要礼物,甚至有时候忙得忘记给他钱,他也从来不主动要起,简直是情.人界的一股清流。
既然是这样,那离开之后让他念念不忘,也就合理了。
想通了这一点,沈兆和心里平顺了很多,正巧他雇的阿姨正在他面前收拾,于是顺口问了一句,“东山那边的那套房子收拾出来了没?”东山的那套房子,就是当初宋卿住的那一套了。
“一早就收拾好了,沈先生,宋先生走的时候应该是打扫过了,没用费多少工夫。不过···”阿姨转身去翻开沙发旁的抽屉,拿出一个小包来,打开递到沈兆和面前,“宋先生走之前把这些东西留在客厅茶几上了,我怕是要紧的,就顺手带了回来。”
沈兆和接过小包,里面是一叠卡,一个个翻看,有他定期给宋卿打钱的银行卡,有商场的购物卡,还有一些商店的贵宾卡,都是这几年他送给宋卿的,几乎每一张都毫无磨损,像新的一样。
尤其是那张银行卡。沈兆和都是定期给情人们打“包.养费”到他们的户头,也就是说,这张银行卡应该是宋卿使用最多的才对,平时的零用和生活,应该大部分出自这个账户,三年用下来,就算再爱惜,也会有所损耗,必然不能像这样干净如新。
沈兆和心中存疑,便打开手机银行,试着这张卡的账号,于是他就发现,宋卿竟然连初始密码都没改过,看到余额那一栏,数目多得出乎意料。略一心算,竟然月份和钱数都对得上——这笔钱宋卿从来没有动过。
沈兆和突然发现自己的高智商大脑已经理解不了这是为什么了。
难不成,宋卿是对头派来的商业密探?也不应该,如果是的话,必然做得滴水不漏,不会留下任何可以怀疑的地方,而且他从来不在宋卿那里办公,手机和随身的笔记本也有密码,就算真打了这个主意,也是看不到什么的。
排除了这个可笑的想法,沈兆和又猜,或许是宋卿是个守财奴,攒着钱不花,然后走的时候忘了拿?可是刚才阿姨也说了,宋卿走之前收拾了房间,这个装着卡的小包是放在茶几上的,应该是特意放在那里的,就算真的是给落下了,基于守财奴的前提,宋卿怎么可能不回来要走这些钱呢。这个猜想也是给推翻了。
沈兆和猜最后一种可能,就是宋卿这几年跟着他,不是图他的钱。不是图他的钱,可总得图点儿什么,那就是图他的人呗。
但问题是,图他的人的话,怎么最后还主动走了呢?
沈兆和没怎么动过感情,无法理解。
那一刻沈兆和突然觉得,弄清楚这个前任小情.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似乎比让他挣钱的生意大事还令他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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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和余翊晟一起玩起了游戏,宋卿面对余翊晟的尴尬感越来越少,而余翊晟也得以多次借机去宋卿家。现下两人不仅是同公司上班,下了班之后的接触也与日俱增。
当初在公司里的那次表白,他躲了过去,但是心里一直清楚,不知道哪一天,该来的还是会来,逃不掉的。
况且他觉得余翊晟一切都挺好,也挺合眼缘,时间久了自己有极大的可能会对他动心,可关键就在这时间上。
他自认情深意长,高一以来的这十年,对沈兆和的暗恋就是他的必修课,可如今结课了,他也算学成合格,是时候放下这门课,再去修习别的了,可“放下”二字,若真做起来,总让宋卿怀疑,自己这十年的深情那到底算什么呢?
尽管离开沈兆和让他痛苦,可他不得不承认,其实内心里也是有一丝轻松的,趁着岔路没走太远,及时掉头,也是让他有几分释然。这些积极的情绪让他心里莫名出现了一种“这不应该”的想法,仿佛应该再寻死觅活一些,再悲痛一些,再过个十年八年的才走出伤痛,才对得起那暗恋的十年。
但他不愿意,也做不到这样。作践自己有什么用,能换来沈兆和对他一往情深和他生生世世不分离吗?不能。
脑子里的理智和情感在打架,头疼不已。
宋卿扪心自问,这十年,你做的这些,后悔吗?值得吗?思索了很久,宋卿觉得自己的回答是:不后悔,凡是自己选择的,都没什么可后悔的,就算现在穿越回十年前,还是会喜欢沈兆和,还是会鬼迷心窍上了他的床,至于值不值得,他用了十年,最终了却了一桩心事,放下了一段执念,有什么不值得呢,如果不这样,他知道,人总会对得不到的东西耿耿于怀念念不忘,那岂不是要惦记沈兆和一辈子?
那既然不后悔,也值得,这十年有什么可装裱来日日上香来挂念的?
想通了这一点,他对于余翊晟擦边球的行动,慢慢倒是像了纵容和默许。而且宋卿心里对余翊晟是很不忍的,他知道喜欢一个人而得不到回应是多么辛苦,因而也不想给余翊晟太多难题,既然自己心里也有一点想法,不如半推半就。
其实随着慢慢接触和熟悉,宋卿越来越多地发现到了余翊晟性格和行为习惯上的闪光点,虽然国外长大,但普通话甚至比他土生土长的还要标准,要是让他去考个普通话证,至少也得是个二甲,虽然成长于一个外放的环境下,但有收有放,整个人丝毫不夸张,不像个别留洋回来的,跟外国人待久了,似乎遭到了同化,说话一惊一乍,嗓门大得要命,身体动作格外多,惹得周围人不得安宁,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特别“洋气”。对于那些人,宋卿的性格不是很能接受。而且他发现,虽然余翊晟刚回国没多久,但是对中国的方方面面都很熟悉,可见是经常关注国内情况的,甚至一些流行词汇他都说得很溜,能在互联网上和中国青年无缝隙接轨。三观也挺正,又懂礼数,一看家教就不错。后来宋卿才知道,余翊晟的父母此次回国,是被著名的J大聘去当教授,余翊晟家也可以算是高知家庭,书香门第了。余翊晟守礼而不死板,活泼而不轻浮,可见二位教授用心培养了。
现在,只要不是熬夜加班,余翊晟总要喊着宋卿一起玩游戏,在余翊晟的悄悄努力下,帮会里的男女老少现在都认为他们俩是一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