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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 完结+番外 (湘海一粟)


  “再等等看吧……”陆岩叹息,无尽哀婉。
  是啊,再等等看吧,感情这事情可以快,也可以慢,最主要看双方的意思。我不能保证历经千辛万苦而得来的爱情就会长久,也不能保证一见钟情所带来的感情就会短命,世界上没那么多东西是绝对的。
  婚礼很简单,不张扬,不像迎娶新娘一样轿车一路长长地驶向交由一辈子的新家,也没有鞭炮齐鸣,更没有朋友要来,也不需要阿涛亲自去顾闫家“迎娶”,我们只是走个形式,毕竟顾闫的身体根本消耗不起。
  我帮阿涛打好领带和蝴蝶领结,拍拍西装,以便更平整,笑道:“我真的好久没有想象过你会有这一天。”
  阿涛低头,将下巴枕在我肩膀上,抱住我,道:“我想过。”
  “我也想象过,在十三岁那年……”我说,“想象你跟林森,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中国同性不能结婚,后来才发现的,觉得这个想法好傻,但是却很真实,很渴望。”
  “是啊,”阿涛说,“中国六七千万同性恋人应该都希望这一天到来吧。”
  “六七千万,都是全法国的人口了,”我笑道,可是内心又升起一股热流,让我想要哭泣,“我爱这个国家,我爱这个社会,但是有时候我很失望,因为它不太待见我,甚至有些排斥我。”
  “这些你就没必要跟我说了,”阿涛说,“这是你研究的领域,你自己好好研究去,希望你们的努力,能够征服更多的人心,也许我看不到那一天。”
  “绵薄势力,却也图效得不太简单。”我松开他,“去吧,新郎官,把另一个新郎官请出来。”
  我和阿涛到了顾闫房间的门口,“啪”的一声,我的眼泪已经掉下来。
  “哥,谢谢你。”顾平川说。
  顾闫瘦弱的肩膀在光芒下显得更加消瘦羸弱,顾平川在他身后扶着,生怕他摔倒。
  “你终于肯叫我一声哥了,弟弟。”
  “你这辈子太苦,”顾平川为他打着领带,“你培养了我,却要这么早离开这里,我还没有好好偿还。下辈子,我做顾闫,你做顾平川。”
  我捂着嘴,不让自己的哭声让他们听见。顾平川打着领带的动作停下,看向了窗外,我看着日光下,从他脸上掉下一颗晶莹的泪珠。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哭。哪怕是在十多年前,他父亲死的时候,我都没见过。或者在九年前,他不辞而别,也未流泪让我看见,也未让泪水作为第二日离开的警告。
  他的泪,真可贵。我扶着门沿,尽量不让自己情绪过于激动,可是我什么也看不清,除了隔了泪水的朦胧世界。
  顾平川牵起顾闫的手,一步步朝我们走来,顾闫走得有些吃力,且带着强烈的蹒跚,好不容易走到阿涛跟前,却一头栽倒在阿涛的怀里。
  “顾闫,顾闫!”阿涛叫道,“你别吓我。”这一瞬,是阿涛眼泪溢出的一瞬,室内徘徊着他的余音,还未消尽——
  顾闫费力地站起,深邃暗黑的眼窝中笑中带泪,紧紧地抓住阿涛的手臂,笑道:“死鬼,还不把戒指给老子戴上。”
  “好好好。”阿涛拿出戒指,为他戴上了。顾闫的手也一直抖动着,当阿涛伸出手,他好久,才为他戴上。
  那戒指是我订制的,上面分别刻了顾闫和阿涛的名字。就算死不能带走什么,但至少也为这个世界,为这个世界的亲人,留下一些短暂的纪念。
  “接吻吧!”我鼓着掌。
  阿涛低头,吻了下去,似乎顾闫接吻的力气都没有,但一直笑着。
  我哭得不行,顾平川将我抱在怀里,亲了亲我的头发,抚摸着我的肩膀。
  看着这一对新人,我应该高兴才对,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泪水就是止不住流淌。
  顾闫的命不长,而我的命不知道能持续多久,若是我像他一样离开世界的时候,我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世界上真爱的人都能够一直走下去。
  毕竟真爱显得太不容易。我看着微光下着一对新人,阳光从他们中间穿过,浮现出五颜六色的光晕,似乎铸就了来生一个内涵繁复、奇异多彩的梦。

  ☆、第十四章

  
  周日那天,顾平川出去谈生意去了,说是一定要把那个店给买下来,我没有陪着他去。他说以后的供货点肯定在市中心,在这座城市最为繁华的地段,因此这一买下来,会花一个巨额的数字。
  生意上的事情我不懂,我也没做过生意,未来我也不是走这一条路的,在我看来,我是一个比较懒的人,不太喜欢成天出去跑业务或者出去应酬,也讨厌生意场上的吃吃喝喝商业互吹,我就喜欢待在办公室里面,做自己的本职工作。
  顾闫这几天下不来床了,一天发烧两三次,时不时出现幻觉,在床上尖叫,阿涛在他身边一直都照顾着,多次安抚还不能将他脑间的噩梦驱除,而且这里时常能充斥着一种难闻的味道,因为他止不住大小便,阿涛洗衣服裤子和床单的次数恐怕是过去一整年的次数。
  看顾闫这么糟糕的情况,恐怕也就这几天的事情了,随时准备善后。
  晚上,龚明约我出来了,说在江边的福来客栈见面。我接到微信电话的那一刻,我还在外边逛菜市场,菜市场过于喧哗吵闹,我很没礼貌地挂断了电话叫他给我发信息说清楚。
  我出去吃饭了,阿涛他们还是要吃的,而且这几天阿涛特别累,照顾顾闫一丝不苟,晚上还睡不着,时不时被顾闫的噩梦给吓醒,生怕他不知不觉间就离开了人世。因此我帮他们做好了晚饭再出门。
  我到达饭店的时候,已经晚上八点了,龚明早就在那里等着,而且我们并没有坐在里面,而是在外边寻了个位置坐下,吹吹江面吹来的凉风。不过这时候天气有些发凉了,江面的风让我感觉有些冷。但是至少这新鲜的空气能够让我更好地掌控头脑中的意识。
  他早就点了六七个菜,而且摆了好几瓶未开的珠江啤酒,端坐在座位上等着,脸上一直怀着微笑。没戴眼镜的他显得眼睛大了不少,而且也显得颇有成熟的味道,还留了一些胡茬。他穿着白色的衬衫,打着领带,西装被他至于一旁。
  “对不起,来晚了,这两天着实太忙。”我微笑着,坐下。
  龚明莞尔,笑意就好像随风飘走的蒲公英,飘落在人的手心里,温柔柔软。
  “没关系,”龚明笑意温和,“我知道你忙,而且我还听说了他哥的事儿。”
  一在龚明面前谈论起顾平川,想必两人都会不好意思面面相对。我低下头,笑笑,“他哥活不长了,估计就这几天的事儿了。”
  “爱森,动手吧,多吃点儿。”他拿起筷子,招呼着我。
  其实我这几天的胃口并不好,尤其是因为顾闫的身体越来越差。我承认,我很在乎顾闫,可是他的死是必然的事,因此我更加担心阿涛的身体,这几天他操心操神,太劳累了。我也会因为阿涛的身体,而时常吃不下饭,最近的体重又下降了些。
  我象征性地动动筷子,龚明夹过来一个鸡腿。
  “不用,我自己来,谢谢。”
  “唉,你就是太客气,”他指着我笑道,“你把我当自己人就行了,毕竟咱俩也认识那么多年了,我算算啊……十一年了吧?”
  是啊,十一年了,变化太快,一切的变化都铸就了时间的年轮,而且还在变化中变化。
  世界上唯一不变的真理就是变化,这句话一点也错不了。想起十年前的我们,却恍如昨日。十年前的我,我不太好意思提及,而十年前的龚明,却是与现在完全相反的。十年前的他,完全没有主见,行事太过于鲁莽,而且死倔脾气,一旦认定的事情就全然不会变。但是这种坚持或者坚韧,却是善意的化身。他对所有人都是善意的,包括我和龚晋,即使有时候我不需要这突如其来在我看来多余的善意。
  “是啊,十一年了,时光如流水,太抽象了,但却显得具体。”我笑道,“变化好大,你,我,他们,以及这座城市。”
  也不知道是什么改变了我们,想来想去,最终得到一个答案:社会的磨炼。
  似乎社会正是人性的照妖镜,能够把内心不敢表达出来的自己完完全全反射出来,呈现给自己看的同时,他在呈现给别人看。我们终究不过是地球上的一粒微尘,却能演绎每个不一样的人生,精彩的、悲伤的、跌宕起伏的、泪中带笑的,但我们都是在寻找一样东西,它显得如此宝贵,如此奢华,奢华得不敢奢求,奢华得再多金钱似乎都买不到。
  那就是,幸福。
  每个人都想幸福,可是每次在我看来,幸福都好短暂,我都不确定我现在所拥有的是不是真的幸福,在自我认为的现在的“幸福”中又掺杂着太多的厄运,厄运抹杀了很多人的人性,也即将带走自己所在乎之人的生命。
  “爱森,”我回过神,发现龚明正认认真真地看着我,“你跟他在一起了吗?”
  我该如何答他?撒谎?说出真相?
  若是撒谎,我想我必定会掉入一个我自我不想跃进的旋涡,伤害的是我自己;若是说出真相,龚明可能会沉浸在寂寞和无奈中暗自痛苦哀叹,伤害的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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