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夏生没回家,他把小黑猫带到了工作单位,因此没人看得到于秋凉的失态。于秋凉觉得自己活十几年,从未这样傻过,一旦感受到一点点温柔,他那石头一样的心脏就要重新开始蹦跳。这值得开心吗?那值得气愤吗?他脑内皆是混沌,他什么也不知道。
中午仍是睡了一觉,于秋凉养足精神,下午到考场迎接死亡的宣判。数学,该死的数学,杀千刀的数学,反人类的数学,困扰了他整整三年的数学。数学是唯一能让他感觉自己要落榜的科目,但也正因如此,他打死也不复读。
如果他复读了,那数学还得再多困扰他一年。
绝对不行,不能再接触数学了,这狗东西,多看它一秒,于秋凉就想死。
于秋凉生无可恋地坐在考场里,隔着过道看同样生无可恋的宋词然。宋词然呆呆的,傻傻的,双眼始终平视前方,于秋凉想,他可能是太紧张了。
紧张归紧张,考试还得考。于秋凉接过数学卷子,几乎不敢看上面的题,可这是高考,不允许他任性,他迅速做好心理建设,镇定地扫了一眼考卷。
还行,不至于全部都看不懂,也不至于不知道怎么蒙。于秋凉松了口气,压在心口的一块大石逐渐下沉。
题没啥大问题,考试时间也足够,毕竟他数学卷子得空上一半,写了的那部分题大多还是靠蒙。
考完数学回家,于秋凉发现余夏生还是没回来过。
他最近就这么忙吗?于秋凉莫名感到不满。
这一天晚上,于秋凉没睡好,到了第二天,他本该犯困的,可文综考试又激发了他的潜能,让他硬生生扛到了下午。文综和语文是他最擅长的两科,数学是他眼中钉肉中刺,而英语比较平庸。于秋凉的英语考试没有值得铭记之处,唯一特殊的地方,大概是他在放听力的时候犯了迷糊。
楚潇涵越狱了,而于秋凉把英语答题纸交上去以后,他觉得自己也和楚潇涵一样逃出了监狱。只是楚潇涵逃出的是真正的监狱,他所逃离的不过是象征意义上的牢笼。
于秋凉和宋词然沉默着,肩并肩走出考场。他们走得很快,越走越是想笑。楼下的路上没什么人,大家的动作都比他们两人要慢,这让他们恍惚间生出一种错觉,好像自己是天选之子,明天就能进重点高校。
当然那都是白日梦,至少暂时是白日梦。高考成绩要过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出,在这段时间里,发生怎样的事都有可能。于秋凉跨出考点大门,抬手跟宋词然一击掌,两人的手撞到一块儿,似是要把这三年来所有苦闷所有憋屈一拳撞碎。他们说好了谁也不复读,不管考成什么模样,他们绝不重新经历一次高三的生活。他们要远远地跑开,远离夜色下的高中,远离政史地,远离语数外。
宋词然的家长没来接他,于秋凉的父亲也没有,他们商量好了考完试要出去玩儿,谁也不让家长来接。
高考结束后的第一反应不是陪女朋友约会,而是跟兄弟一起出去乱跑,宋词然果真是个好哥们儿。离开考点附近,车流量大大减少,于秋凉和宋词然一路狂飙,先跑去冷饮店吃了冰激凌,又到书店门口停下电车。这一次他们没有选择网吧,一是因为最近网吧查未成年人查得很严,二是因为高考和网吧不太相衬。
书城里的冷气开得很足,于秋凉和宋词然左手拿着冰激凌,右手捧着冰可乐,从各大专柜前走过。《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堆积如山,《现代汉语词典》几乎要顶到天花板,于秋凉看着它们,只觉陌生又遥远。
从今日起,就要和高中生活挥手告别了,临到头来,竟还有些不太习惯。那些校服校歌校训最终都要变成久远的历史,随着学生们的长大,埋入记忆的尘泥。也许再过许多年,当他们回忆起自己的学生时代,会发觉那段岁月看似近在眼前,实际上已远到天边。
于秋凉的高中平淡地结束了,平淡得让他想发笑。这三年来,他困在自我的世界里,困在家庭中,和自己抗衡,和学业所带来的负担角力,到最后,也不知是输了还是赢了。他的高中实在很平淡啊,没有波澜壮阔,未曾跌宕起伏,他只是一名普通的学生。
但世界上大多数人是普通人,这个世界由普通人组成。大家需要意识到自己的平凡,然后慢慢去习惯平凡。于秋凉的手指从书脊上拂过,冰凉的书脊被书城里的空调冷风吹得愈发冰凉。
总有一天,另外一双手将这些书捧起,带回家,写满字。它们或被珍而重之地藏入书柜,或被不屑一顾地丢弃。无论如何,作为一本参考书的使命是完成了。
于秋凉和宋词然在外面疯到了很晚,直到宋词然累了,他们才骑车回家。据宋词然所说,这三年来的大小考试令他元气大伤,高考完非得睡个三天三夜,方能把精神头补足。既然考完试了,没有其他事忙,那他爱怎么睡怎么睡。于秋凉喝了一口冰镇饮料,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小东西隔空丢给他。
宋词然接了,发现那是块小小的水晶,水晶正中央有一点殷红,仿佛是自然生成,又好像是鲜血。
“这啥啊?”宋词然越看它越觉眼熟,忽地脑内灵光一闪,意识到于秋凉有块差不多的东西。
于秋凉那块水晶,依然好好地挂在他脖子上,他抛给宋词然的那颗,是他前两天找余夏生要来的。他想给宋词然一份谢礼,思前想后,百般考虑,还是觉得此物最为实际。
余夏生并未吝啬那几滴血,同样,他也不缺水晶石。于秋凉开口找他要东西,过了几个小时他下班回家,就把于秋凉想要的全部都带了回来。当时他大概是看着离高考没两天了,想让于秋凉高高兴兴的,安心去参加考试,所以才答应了于秋凉的所有请求,给予对方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安逸。
“给你的护身符,图个吉利。戴着也行,揣兜里也行,反正别弄丢了。”于秋凉隐瞒了不少事情,只告诉宋词然那是护身符,宋词然也没多想,乐呵呵地把水晶放进了胸口的衣兜。他胸口的那个兜离他的心脏最近,于秋凉只见过他把女朋友写的信放进去过,除了那封信,能让他珍重的应该就只有这块水晶。
可喜可贺,他很重视,没把这当成开玩笑。
但愿他在今后,能时常将这块水晶带在身边,偶尔睹物思人。
二楼的灯是黑的,余夏生还没回家。
于秋凉心中忽然生出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他这还打算回家吗?
未读信息的提示音打消了于秋凉的顾虑,余夏生发来简短的一句话:“跟人,忙;先睡,明天回。”
“说话加主语,谢谢。”于秋凉回复。
“我把猫带到单位来了,顾嘉在陪它玩。不要再给路怀明送饼干了,你送一次我没收一次。动动你的脑袋瓜,想想给我送点什么好东西。”很快,余夏生就发来长长的一大段,他终于加上主语,说了完整的话。
可是,别人给路怀明送东西,关他屁事啊?
酸味真大,大到溢出了手机屏幕。可能他晚上吃饭放多了醋。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也是存稿,算了算时间,大概是跨年的时候发的。
祝我自己新年快乐。
正月初一之后就是初二了,搞点事情。
第119章 嫁衣
路离起了个大早,坐在镜子前面梳头化妆,于秋凉坐在她身后不远处打着瞌睡。屋里并非只有他们两人,化妆师和伴娘都挤在这间屋里,狭小的屋内从未容纳过这样多的人,空间顿时显得逼仄。
热闹都是暂时的,但人们喜爱这暂时的热闹。为了热闹的一瞬间,他们可以舍弃很多很多。欢庆,是令人忘却烦忧的最好方式之一,大家都愿意参与别人家的喜事,沾沾他人的喜气,让自己变得更幸运。
当然这都是迷信。虽说人类社会已然步入了现代化,但潜在的迷信因素也不少。于秋凉眨了眨发涩的眼睛,身子往旁一歪,脑袋不偏不倚地枕上沙发靠枕。它软绵绵地托着他的头,还真挺舒服。
宋词然坐在于秋凉旁边,精神抖擞地打着游戏。他的精神并非“人逢喜事精神爽”,他只是认为能蹭饭了,因此而感到开心。宋词然对喜事没什么概念,看别人都高高兴兴的,他就觉得是在办喜事,而且,别人的喜事和他有啥关系,关系大不大,他一概无所谓。于秋凉喊他过来玩儿,他就过来玩儿,他才不关心自己呆在这儿合不合适。
新娘本人和新娘的弟弟都对他没有意见,那别人再觉得不合适,也不能说。化妆师是从外面请来的,压根不认得新娘的亲朋好友,她只管给新娘化妆,把客户打扮得漂漂亮亮。路离看着镜中的自己,平日里她不化这样的妆,但今天不同于往日,这是她一生只有一次的婚礼。
她是如此肯定她一生只会经历一次这样的事,她一向对自己很有信心。她眨了眨眼,看镜中那个陌生又熟悉的自己,她想这真是漂亮极了,可惜有的人啊走得太早,见不着今天的场面,为这热闹留下了一笔遗憾。
于秋凉倒在沙发上,却没有真正睡熟,他脑海里一刻也不停歇地回放着某一画面,然而那场景并未真正出现过。他是在脑内排练他将要说的话、将要做的动作,那件事太重要了,他不敢出一点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