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子做得多了,见过的奇妙题型就多了,见过的奇葩答案也多了。如今于秋凉和宋词然每天的娱乐活动,除了挑出卷人的疏漏,就是互相嘲讽对方出错出得可笑,不然,在娱乐设施匮乏的高中,他们还真不知道该玩些什么。
如果让老师听到他们想玩,估计他们又要挨一顿说:马上就快高考了,倒计时的牌子还在前头明晃晃挂着,这种时候还想着玩儿?真是分不清轻重缓急,本末倒置!
然后再过一段时间,真的要高考了,老师们又会想方设法给学生们减轻压力,告诉他们不要紧张。但是,学生们不可能不紧张,高考的意义重大,所有人都心知肚明。临考还不紧张的有两种,其一是稳如狗的学霸,其二是稳如狗的学渣——前者成绩稳定在前列,后者成绩稳定在倒数,无论努力与否拼搏与否,出来的结果都是一样的,所以这两类学生都不紧张。
宋词然算是前者,而于秋凉……他和这两种人都不同,他的成绩不稳定,心态却很平和,他把高考当成玩耍,因为在他心里,高考没有多大用处。
从前他没想过要上大学,现在他更不想去上学。他这辈子就乐意呆在家里藏在屋里摸鱼,摸鱼摸够了就喂猫,玩猫玩够了,就睡觉。神仙般的日子,悠闲的生活,是于秋凉梦寐以求的,但他老觉得一切都没有那么简单。
可能,大概,或许,应该,他还是要去上大学。
……只好尽量选一个离家近的学校了,他不想住宿,集体生活会让他烦躁。
最近于秋凉的爸妈不停地打听他以后想考哪个学校,于秋凉摩挲着手机屏幕,叹了口气。上大学这种事,是想上就能上的吗?毫不客气地说,他感觉自己考不上什么好学校,就算考上了,没准儿校方看到他的数学成绩,还不会要。
大学招生是怎么一回事,这时的于秋凉尚不知道。不过没关系,他想,反正以后都要明白的嘛,现在着急也不管用,如果考不进去,知道流程有什么用?
他倒是想得很开,衬托得他家人的担心略显多余。
出乎意料的是,余夏生没有过问他关于将来的打算。于秋凉想了想,认为余夏生这是觉得他人的选择与己无关。说到这里,于秋凉又开始怀疑老鬼会在高考结束以后悄悄离开。余夏生最初接近他,就是打着替路怀明监督他学习的旗号,待到高考结束,又能用什么理由呆在他身边不走?
他要是真走了……
他要是真走了,于秋凉的生活就恢复得和以前差不多。他离开高中,遇不上顾嘉,路怀明和杜小园再也不会出现在他身边,余夏生也不见了,他从此以后就是个普通人,风风雨雨不沾身。
可当真能变得普通吗?
已经发生过的事无法更改,只要时光未曾倒流,于秋凉就还是个死人。他是一缕游荡在阳间的孤魂,少有同类,无论生前,还是死后。
死后遇见的同类,甚至比生前还要多一点。
余夏生已经把他同化了,如果这老鬼还想跑,扔下他不管,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账王八蛋。
渣男。
于秋凉重重地哼了一声,引来宋词然侧目。从早读开始,宋词然就觉得同桌不大对劲,他心里好似憋了一团火,但绝对不是因为自己。忽然间,宋词然精神振奋,他很好奇除了他之外,还有什么人能令于秋凉大动肝火。
刚要开口去问,却又忽然发现于秋凉脸上怒容尽褪,换了一张笑面。宋词然大惊失色,以为同桌精神分裂,顿时不敢再问,埋头做数学题去了。
考试时间是两节课,中间有个小课间,于秋凉没有动,趴在桌上睡觉。昨天夜里他没休息好,前半夜是因为噩梦,后半夜是因为余夏生。他累得很了,把脸埋在手臂里,直到短暂的课间结束,第二节 课响铃。
“啊……”被宋词然摇醒的于秋凉还心不甘情不愿的,横竖他不会写数学卷子,还不如睡过去,反正数学老师也不管。他揉着惺忪的睡眼朝讲台上瞟了一眼,见数学老师真的没在注意自己,干脆倒头睡下,拿外套把上半张脸盖得死死的,仅留下俩鼻孔眼儿和一张嘴用来喘气。
过了一会儿,似是想起喘气不必要,就把整张脸整颗脑袋都给包住了。
宋词然偷眼看他,感觉他像木乃伊,安眠在学校这座金字塔里,而自己则是法老王坟墓中的随葬品,伴随着他湮没在岁月的长河。似乎被这肉麻的想象惊艳到了,宋词然执笔长叹,几乎落泪。
或许他天生应该做一名诗人,专写抒情诗,而不是坐在此处,研究干巴巴的枯燥的数学。
倘若于秋凉听到宋词然内心独白,该要恶心得想吐。
这天中午,于秋凉回了家,发现余夏生不在。兴许是工作忙,兴许是出去买食物,兴许是到小区的另一个门口拿外卖……于秋凉想着想着,就趴在床上睡着了。再过些时候,余夏生回了家,敲门没人应,费劲地掏出钥匙进屋,走进卧室一看,但见一个孩子趴在床上,只向来人展示出自己的后脑勺。
余夏生慢慢接近,没有发出一丁点声音。他很怕惊扰了于秋凉,他知道这孩子如果没睡够会难受,会生气,会一整天都不舒服,过不好。
因此他只是小心翼翼地站在床的这边,努力伸长手臂去够放在那头的被子。他看到于秋凉的手上还有冻出来的裂口,于秋凉总是不戴手套就骑车,干燥冷冽的风吹得他手上的皮肤绽开一条血淋淋的缝隙,如果他没发现,他不会觉得疼。
供暖早已停了,而此时尚未彻底入春,寒气残留在各种地方,风吹在大街上,雨落在河岸边。昨天凌晨下了雨,淅淅沥沥的,敲着窗台,敲着外面的叶子,余夏生后来去关了窗,但窗台上仍然淋湿了一片,直到现在都湿漉漉的。
于秋凉大概去摸了窗台,屋里太闷了,他想透透气。余夏生看见他袖口上有未干的水渍,潮湿且扎眼。
忽然想起这个孩子对自己的事十分不上心,胃病也好着凉也罢,他好像都不怎么关心。病痛来了,他就忍着,病痛走了,他就继续先前所做的事。……真不知道他是怎样完好无缺地活到十七岁的。
如果他不熬夜,没有突然死亡,兴许能这样磕磕绊绊地走下去、活下去;而自己,就藏在他身旁的暗处,躲在阴影里,暗中窥视他一辈子。余夏生眨了眨眼,把被子轻轻柔柔地放下了,盖在于秋凉身上。
片刻过后,他想,还是死了好。
如果是同类,就能名正言顺地黏在一起了。
不论人鬼,都有一颗相似的心,七情六欲,好恶怖惧……他余夏生也一样有颗心,在漫长的岁月里,他会孤独,会想望着有一个能陪他长长久久地走下去的人出现在他身边。
路怀明不知道于秋凉的灵魂回到躯壳里后,未来会面对怎样的生活,当时他一心只想着要尽快完成计划,继续对这孩子的监测。可余夏生和他不同,余夏生当时想,若是用这种方法,制造出一个能永远陪着自己的人,那该有多好。
他是这样想的,也便这样做了。
那是他几十年间唯一一次暴露出内心的私欲,那是他的阴暗面,所幸无人发觉,让他的幻想成了真。
“……”
于秋凉不知怎么回事,突然抬起了头。他不是惊醒,却也不是自然醒,只是恰好,恰到好处地,就那样醒了。身上压了一床被子,他还是能感觉出来的,当即诧异地回头,撞上余夏生的视线。
只消一眼,于秋凉沉默了。他从余夏生眼里看到了不一样的情绪,有别于平时的冷静自持,他看到了冲天的火焰,看到了别样的热度,好似火山喷发,又若大江东去,激荡的、疯狂的、难以抑制的情绪。
然而仅仅一瞬间,天地重归宁静,江河冰封。余夏生注视着他,忽然低下头,从兜里掏出一串什么东西。
“送给你的。”他认真的神情像是一个孩子,“戴上它就不做噩梦。”
于秋凉接过那串链子,上头挂了颗水晶吊坠,吊坠正中央是一点殷红,艳艳的,映入人眼。余夏生的血液被他这般挥霍,倒好像无偿献血,不知是他血液再生的速度快,还是消耗使用的速度快。
若说仅凭一块水晶就能不做噩梦,于秋凉是不信的,他觉得余夏生这是封建迷信,但不得不说,余夏生的血还真有辟邪的作用。于秋凉把那块水晶郑重其事地放在衬衫口袋里,不由得感谢这口袋在左胸的位置。
偏左的口袋离心脏最近,于秋凉隔着一层薄薄的衬衫接触到那块水晶,似乎从上头感应到余夏生手掌的温度。余夏生盯着他看了又看,不晓得想到点什么,忽然偏过头去,轻轻咳嗽一声。
“那这东西我收了啊,回头送你块表。”于秋凉浑然不觉,拍拍胸口,向余夏生郑重许诺,好像他真有闲钱买一块送得出手的手表似的。
闲钱是没有的,不如拿另外的东西来换。
只是不清楚余夏生这正人君子会不会接受。
第107章 白卷
未曾经历过苦痛,人永远不知悔改;未曾经历过失去,人永远不懂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