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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粱 (你猜我叫什么)



余明朗的表情发生了些微妙的变化,他脑中很快的品了品这句话,面色平常的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但心中却十分的清明,这是余政严第一次带他去参加这样性质的宴会,余政严将带着他,正式涉入商业圈子,他是余家的继承人,该到时候了。

人脉,他反复咀嚼着那夜管家说的那两个字,他在想,如何将父亲的人脉,变成自己的。

余政严看着儿子平静乖巧的脸,言语中带了一些警告:“那晚的事情,我希望不要再发生了。”
余明朗抿了抿嘴唇:“那晚是我不懂事,分不清轻重。”

见他认错,余政严方将自己悬在空中的心给放了下去,不知从哪里来的预感,他总觉得,握在手中拴住自己儿子的绳子越来越抓不稳了,见他这样,心中才安定了些,他在不停的告诫自己,按他所希望的那样发展,绝对不能出什么差错。

“早点去休息吧,”他亲昵的揉了揉儿子的头顶,“我还有些公务要处理。”

两人同时站了起来,余明朗冲他点了点头:“您先忙,我回去了。”

他能感觉余政严的满意,以及对他渐渐放松的警惕,他捏了捏自己的掌心,他还是那个乖儿子,余明朗的嘴角勾起一个笑容,衬着他的脸,显得纯良无害。

他从箱子的最底下翻出那本陈旧的字典,母亲的照片被贴在书壳内侧,因为时间久远,照片的边缘侧有些微微泛黄,卷曲起来,照片上的女人笑的恬淡,长发如墨,披散在身侧,两人如同一个模子中刻出来的一样,男生女相,但余明朗并不阴柔,眉宇之间徒添了一份沉稳,如同他父亲一般。

他的手指慢慢摩挲女人的脸:“您说,我做的对吗?”

风刮过窗帘,就像是回应,他看了半响,又将字典给合上,塞进了箱底,他在争取,而不是想要获得。

余政严强加在他身上的压力让他喘不过气,男人近乎变态的想要掌控他的一切,从各个方面来插入他的生活,两人看似平淡,但他却无时无刻都在监控之下。

他呼出一口气,倒在了床上,床头上的手机震动两下,屏幕亮起微微光亮。

他伸手捞过来,用手指划开屏幕,是魏陌发过来的短讯。

“要出来玩吗?”

余明朗看着屏幕,光打在他淡漠的脸上,几秒后,回了一个。

“不了,最近比较忙。”

他要老是出去,余政严一定会有察觉,他会查清楚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要是被他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个gay,他低笑一声,摇摇头。

对方可以说是秒回。

“哈哈,忘了你还是个学业繁重的学生。”

浓浓的调侃之意,但他并不在乎,把手机旋转了两圈,扔在了床上,没过一会儿,那处又嗡嗡两声。

他拿过来一看,还是魏陌。

“忘给你说了。”

“怎么?”

“你那天走后,有个人过来和我要你的联系方式。”

他歪着头看了一会儿,回了一句。

“那你给了吗?”

“没有。”

又有一条接着蹦了出来:“我怎么可能给他,看样子就是一个斯文败类,我怎么可能把你的联系方式随便给别人。”

魏陌懂得拿捏分寸,与这样的人交往,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他不排斥。

那人也怪,在他走了以后才找上他的同伴,不过也有些小聪明,如果自己在那的话,一定不会给他的。



作者有话要说:
忙完开学事情的我回回回来啦!
以后日日日更!
争取上个榜,到现在才上过一次(笑哭),论勤奋的重要性~感觉这个字数也对不起大家,事情比较多,我有空的时候争取大粗长~
么么啾~





第39章 戏服
他扑倒在羽绒枕头上面,忽然想到自从Liam离开中国以后,就没有再联系过他,那个人,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自己的号码,依照余明朗对他的了解,只要他想要,便不会如同现在那般,石沉大海,没有半点音讯。

距离演出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对于他们来说,虽然课业繁重,但排练这样一个小话剧,不是很吃力。

余明朗作为主演,一次都不能缺席,不过从那以后,他便再没见过齐森,需要的风车,由一个文娱不知从哪里找来的旧风扇代替。

话剧的服饰已经到位,余明朗拿着那件散发着皮革臭味的骑士装皱了皱鼻子,默默的将那件衣服用手提开,离了自己一段距离。

文娱跑过来:“余明朗,你不试一下吗?”

他看着那件衣服,心想如果气味有颜色,那这件衣服一定冒着黄绿色的烟,他的眉眼动了动:“额······”

文娱哈哈两声:“班费紧缺,体谅体谅。”

文娱看着他,眼睛像是在发光,满眼期待:“试试,试试,我看看合不合适。”

余明朗嗯了一声,缓慢的将衣服打开,准备穿上,他一只手套上袖子,装作不经意,但眼神又不是那么自然,在穿衣的空隙问她:“那个,齐森怎么一直没来,他是不演了吗?”

文娱帮他弄衣服,边弄边说:“他呀,我看他也没什么台词,老是让人家来也不好,就让他先回去,等最后排练那两天再来。”

他忽然有了一点笑意,不自觉的嘴角带了一点笑,话语中有些调侃的意味:“那你还让他演道具,不觉得不好吗?”

“我和他那是革命友谊,他不会在乎那么多的,等等!”文娱忽然从他背后冒出来,眼中有点不怀好意,“我忽然发现,余同学你每次提到齐森,都有些不一样。”

余明朗的拉袖子的手一顿,眼中闪过一丝错愕:“有、有吗?”

文娱又跑到后面帮他弄衣服,声音闷闷的:“有啊!余同学在班上都不怎么笑的,但在齐森面前,嘴巴老是往上翘。”

他拢了拢自己的衣服,那股皮革味就像是贴在身上一样,但他毫不在意,是这样吗?

他抿了抿嘴唇:“大概······就像你说的那样,革命友谊吧。”

他对那人,真有些不一样?

文娱只是随便说说,没有将余明朗的话放在心上,她不知道又从哪里搞来一件披风,直接披在余明朗的肩上,又有一股味道萦绕在他身上。

余明朗的嘴角抽了抽,嗅着几股夹杂在一起不知道是什么味道的味道:“你确定这些衣服是买来的?”

文娱:“哈哈······哈哈。”

余明朗从小身份尊贵,吃穿住行都是顶好的,养出了一身细皮嫩肉,那晚回去以后,他浑身便起了疹子,红红的一粒一粒,有些痒,半夜醒来,手臂上的一小块皮肤在他的睡梦间无意识的被抓破了,血蹭在了雪白的被单上,他迷迷糊糊的醒来,看到身下一块红色,大脑当机了一瞬间,姨、姨妈······

白皙的脸红了一瞬,手臂一痛才反应过来。

管家半夜被他叫醒,本来还睡眼惺忪,结果看到那血红的一片瞬时就清醒了过来,手忙脚乱的去将衣服穿好,给私人医生打电话。

他戴上眼镜,看着那块皮肤,见到是起疹子,心头才没那么紧张,但嘴里还是不停的念叨着:“少爷啊,少爷。”

余明朗被他弄得啼笑皆非,不过他从小到大身体健康,没怎么生过病,大半夜忽然闹这一通,的确让人十分的担心,他瘫坐在沙发上面,结果后面又被蹭到了,痒的他直吸气。

管家从他口中知道了事情的始末,又不停的叹气:“少爷,为了这样的事情,何必把自己弄成这样?”

余明朗当时也没有想过他会起一身的疹子,心下只觉得无奈。

管家想了个法子:“要不然你将那件衣服找来,我再去叫人按照那个样式去做一套。”

他说完,看着那片破皮的地方,又有些心疼,不停的念叨:“何必呢,何必呢······”

余明朗笑着摇摇头,语气之间十分的温柔:“没有什么何不何必的。”

管家看着他的脸愣了一下,几秒后忽然对他说:“少爷,你变了些。”

他用湿纸巾附上去,减少些痒意,抬眸问管家:“变怎么了?”

正好门铃响了,管家没有将后面的话说完,急急忙忙的跑过去开门,余明朗看着他的背影,黑发中徒生白发,他才恍然,管家老了。

但下一刻,他皱了皱眉,视线瞟过管家手中的白手套,那双手套管家平日里一直戴着,余明朗从来没有看见他摘下来过,就算是现在,他穿着不甚正式的衣服,但手中依旧带着那双白手套,那双手套就像是生在他身上一般。

医生提着箱子小跑过来,十分的有素养,做了最基础的检查,又问清楚了情况,最后就开了一小瓶药水,说是每天擦三次,就好了,管家悬在胸口上的心才放了下来,他将医生送走,却发现余明朗坐在沙发上对着那个小药瓶发呆。

管家从他手中拿过,让他背过去:“晚上先擦一次,医生说明晚就可以消了。”

余明朗将衣服掀了上去,管家的手无意之间碰过他背上的皮肤,顺滑的丝绸手套划过那里,带来一小片凉意。

他问道:“为什么不把手套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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