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认知其实并不意外,早在十五岁那年某一天早上从粘腻感中醒来,他就已然所觉察,只因前一晚出现在他梦里的不是肤白眼大的女孩儿,而是力道与线条十足的男性躯体。
这个认知不是意外,却是打击,犹如一柄千吨大锤,狠狠地敲碎了他对自己的所有预设与想法。
他该就是个普通人,遵循一切的“中庸”原则:在同龄人中成绩不上不下,日后会有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组建一个平平常常的家庭,然后平平凡凡地终老……
但命运在跟他说“不”。
眼下吴泽飞庄尔东的反应,就是现实在对他甩大耳刮子。
他醍醐灌顶,从镜花水月中再一次看清了自己扭曲丑陋的真身;他又惊又怕,纵然之前懵懂模糊,但猜疑是一回事,有了鲜明对比后更加明确了又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环顾四周,身边的那么多同学、朋友,哪个跟他一样?
吴泽飞庄尔东会下意识盯着女孩儿瞅,边想王志超都有过女朋友,连张弘宽和李钦都经常泡在鮀中的网络聊天室里跟小姑娘撩着玩儿……
他呢?别说去交女朋友还是盯着女孩儿看,就算被逮着上网去聊天室,他也宁可跟边想两个人一起锁在临时小房间里傻瓜似的斗嘴扯淡,甚至在边想恶作剧的戏弄下还会无法自抑地心跳脸红与暗自窃喜……
对!还有边想!
按认识时间的长短,他压根儿比不得吴泽飞和庄尔东;论家庭交集的深浅,他俩完全不是同个世界!
虽然总是对边想的主动亲近面露嫌弃,但自己内心分明是默许的,甚至暗喜的。
会因他的倾诉而沉默,会因他的体贴而感激,会因他有意无意的触碰而又慌又喜。
可这是不对的。
家里从小对他们三兄妹的教育就是从众和合群,不能出格不能独树一帜,连于锦安小时候稍微有点儿左撇子倾向的苗头都第一时间被掐灭。
于妈妈的原话是这么说的:“大家都是用右手,他就不能用左手,不然大家围一桌吃饭的时候连夹菜都能打一块儿去!”
后来于锦乐懂得了左撇子这种并非病态,跟于妈妈争论过,她还是坚定不移地认定哪怕不是病,总归是出格就不行。
现如今于锦乐自己的问题可比于锦安当年的左利手问题要严重得多,左撇子吃饭跟普通人夹菜算什么?打一块儿那换张方桌就行了,可他呢?能换个什么?
这种细思极恐的认知犹如惊涛骇浪,风卷残云地把他死死钉在了绝望的境地里。饶是他再天真不懂世事,也晓得跟成绩比起来,这才是隔阂着他与周围人群的最大问题!
他面如死灰,感觉内心空荡荒芜了一片,就好像自己是整个彩色世界中的一抹灰色孤魂,擦肩而过的人们在日光下光鲜亮丽地活着,唯独他灰败黯然形影相吊,偏生还得笨拙地模仿着他人的言行举止,小心翼翼地为自己披上了一件彩衣来以示自己的“从众”。
回去的路上混混沌沌,面对吴泽飞对他脸色发白发出关心的疑问,他也只能敷衍地笑笑。
这个时候,连朋友的特别关心都成为了一种负担,他巴不得龟缩在一角,让全世界的人都觉察不到他的存在,这样也就不存在什么与众不同格格不入了。
按照以往惯例,他们一般还会续个小摊去其中一人家里打打游戏看看电视喝喝茶瘫着来消磨掉整个上午的时间,但今天于锦乐实在不在状态,没等商量好去谁家,就先辞一步回了家。
早上外出得早,消磨半天这会儿到家也就九点多的时间,于爸开完店就出去送货了,于妈妈推着黑狗仔出来,准备上市场买菜。
“你别上楼了,反正回家也是玩游戏看电视的,在这看会儿店,等一下那俩小的过来,让他们好好待着别乱跑。”
黑狗仔从屁股后的排气筒喷出一股子热浪,于妈妈扬长而去。
隔壁店铺正在搞装修,钻子没有间歇地一声紧接一声,砂轮切割机声切割钢材发出的尖锐噪音入了耳跟让人用刀片刮着耳膜似的震得耳朵疼,于锦乐站在店门口站了一会,以无敌状态生生承受着这股噪声的洗礼,最后在临界崩溃的点上终于回头是岸,进店去了。
打开大门做生意的店门隔绝魔音效果有限,也就降低部分音贝带来的魔法攻击而已,配上大马路边汽车往来的喧嚣——这就是他的生活了,充满了鼓噪与忙乱。
这家店承载了他们整个家的全部,他的父母就跟千千万万的普通小百姓一样,每天来去匆匆忙碌于生计,家里三个孩子,现在重点在俩小的身上,只要他这个身为大哥的不然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来,他父母的注意力从来不会聚集在他身上。
以前他觉得自己是家里多余的那个,而今却万分庆幸成长在一个这样的家庭里。
他心中有事,就算强行压制下来也做不到全然的神色自若,少不得要在言行举止上表现出端倪,这样冗忙的家庭环境,能让他有更足够的时间和心理准备在被人发现异常前掩饰好自己。
然而这样一种庆幸又带着些许的微妙闪烁,一方面为此松一口气,一方面却又抑制不住地想要抱怨家里人对自己的不上心。
自小在家当惯了大哥,一直被教育着要懂事要听话,可这会儿他忍不住想,这事他恐怕是懂事不了了,亏得如今还处于谈恋爱拍拖都归属早恋的年纪,只要掩饰得好,短期内不会露出什么马脚。
是的,以他有限的阅历与经验,唯一想得到的解决方式就是掩饰,和拖。
才十七岁,什么不可能发生?说不定哪一天他就“正常”了呢?
第52章 钱晓珊
于锦乐在店里不到半小时,就看到店门口有个小身影迅速闪过。
夏季蝉鸣和隔壁装修噪音吵得他脑瓜子疼,他盯着门口看了一会儿,琢磨着莫不是自己幻觉了?
暑假放假,俩小的就跟脱了缰的野狗,绳子松了就别想能绑回来,别说绑了,连拉都拉不住,虽然于妈妈一再交代过不要让他们乱跑,但腿长在他们身上,一个都能闹上房,两个加起来能拆屋,只要一天没把他俩栓在裤头上,这日子就一天没法安宁。
他用店里的座机分机拨通了家里头电话,半天没人接——得!果然又脱缰了!
他撸起袖子往店门口走,也就走了两步,就见刚才的小身影又飞速跑过,他眯起眼,这回可总算看清了!
于锦遥颠颠地披着一个硕大的黑色垃圾袋呼哧而过,也不知道哪里捡来的,那垃圾袋被风吹得呼啦呼啦直响,上下翻飞不止,伴着马路边的飞沙走尘好不拉风。
小姑娘大概也知道跑过店门口被人发现了马上会被逮回去,几乎是在一店门范围就开始加速,试图在被人发现之前离开“高危区”。
于锦乐看得眼角青筋突突直蹦,跳动频率跟隔壁刺耳的切割机声拧成了一线。他反应迅速毫不迟疑,手捏着电话就从店里冲出来,“于锦遥——”
小姑娘这时已经跑过自家店门口,听到自个儿名字时条件反射地身形一顿,随即又意识到那是她家大哥愤怒的咆哮,头顶上的小雷达“叮”一声亮起警报,识别到危机逼近,果断装聋没听到,足下一转就想溜。
于锦乐被她气笑了。
“再往前跑你以后就别给我回来——了——”
气震山河的一吼从气势上就盖过了隔壁人家的装修噪音,只不过血肉之躯到底有所局限,这一声从中间就破了音,扯出了高八度的尖锐走调,偏生后头还有字没说完,又生生让他拐了回来,这种破音让他喉咙深处顿升出一股火辣辣的撕裂感,像是被人用砂纸磨砺过去一般,又辣又疼。
他扶着店门口摆着的理疗椅咳个不停,一股铁锈味儿从喉间蔓延开来,席卷了他整个口腔,一边还不忘伸手朝于锦遥警告性地用力点了点。
脾气再软,也能被这俩熊孩子给激出点毁天灭地的血性来。
于锦遥见她大哥咳得都快站不直,扶着理疗椅就要瘫上去了,她总算知道自己行踪暴露再无避开的可能,当下蔫巴巴地回头走回来,低眉顺眼地看着于锦乐。
“大哥……”
她这一靠近,于锦乐可算看清楚了她:
好家伙!这小要饭婆子是哪儿冒出来的?衣服裤子沾满了泥沙也就算了,她要哪□□服整洁上一整天他都要怀疑她是不是被换了个芯;现在为了她的发型能牢固持久一点,于妈妈都给她扎了麻花辫后圈成俩包子固定好,结果这种加强版包子头耐得住她普通时期的造作,却抵不住暑假期间加强版的犯熊,这会儿连麻花辫整个儿都劈叉了,全方位无死角地支棱出根缕分明的乱七八糟的碎发,乱出了新高度。
好吧这些还不算最糟的,毕竟鸟窝头是自家妹纸常年发型这事全地球人都知道——最绝的是这货不知道打哪儿捡来的黑色大背心袋,就是用来当垃圾袋那种,她把俩提手盘着自个儿脖子打了个死结,整个背心袋被她披在了背上,就跟电视剧古装片的大侠披风似的,跑的时候那背心袋就在后面呜啦呜啦地飘啊飘的,好不“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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