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只有得了稀罕物才会忘形炫耀,一旦泛滥就没意思了,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就是太普通太廉价,在圈子里就跟满校遍地的校服一样人手一件,没人会拿着一件校服出来显摆,那太没品,没人瞧得上。
所以手机铃声响起来的一瞬间,原本高度集中精神的课堂气氛猛然一崩,老胡一句“根据力的相对作用”刚从嘴里蹦出来一截就戛然而止。
老胡在鮀中执教几十年的教学生涯中,还没有过这种被人正面迎头挑衅威严的经历,当下被激出了一股愤耻交加的怒火,那怒火在毛皮底下一阵噼里啪啦的点燃,化为一股子□□味直冲脑门——于是众目睽睽之下,跟他头顶的地中海发量呈正比的两道稀疏眉毛一拧,嘴角一抖眼见就要发作,这时,边想蓦地推开桌子,桌脚在地上磨过发出刺耳的一声。
众人齐齐把视线投向他。
他像是没注意到那些视线,淡定地掏出手机,朝讲台方向一晃,老胡手刚伸起来要指过去,他便一身不吭起身往外走。
班上的人面面相觑,这些天来被刻意压下的八卦之魂到了这一刻燃到极致,终于在边想走出去后,开始私下沸腾了起来。有老胡坐镇,他们尚且不敢明目张胆,只得蚊子似的哼哼,听不清内容但足够烦人。
张弘宽用手肘轻轻碰了一下于锦乐,也想跟他说点什么,于锦乐只是偏头看了他一眼就不再理他,无视了他的欲言又止。
老胡这个小老头,年纪一大把了,脾气也跟着涨了上去,不止发火不小,还跟个小孩儿一样既固执又执拗,完全讲不通,别看他没少在课上特别“关照”边想,能把人折腾得魂儿都要出窍,但那是完全是表达自己喜爱的一种方式——他真心喜欢这个学生,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把精力放在边想身上——可他没想到会被这个自己最喜爱的学生这般无视!
刺激过头的结果就是当下目眦尽裂,眼睛瞪得有乒乓球大,太阳穴突突突地冒出了青筋,他嘴角抖了好几抖,就像是勃然大怒之前要先预热一番似的。
他捏碎了半根粉笔,手抖得犹如帕金森发作,就在众人以为他要爆起的时候,又见他突然眼神一闪,似乎瞬间想到了什么,接着便活生生地把火气强制压了下去,深呼吸几回合后,大手一挥,对余下的人喝道:“都愣着做什么?是不是也想跟着出去不想上课了?”
底下一片噤若寒蝉。
边想这一趟出去,一直到中午放学,都没再回来。
这事瞒不过春姐,老胡到底还是心疼边想,没当着其他班主任的面捅破这事,一下课就往年级组走,不多一会儿就跟春姐两个人走了出来。
每周一次的调组换位,于锦乐正好就在窗边,往外看去,正好看到走廊角落里露出来春姐背影的一角。
他盯着那一角看,一直到他们讲完了春姐转身走出来。她一眼就看到他,他才若无其事地收回了视线,埋头整理东西。
身为班主任,她不可能看不出班上的学生对边想态度的变化,可她也是真没想过于锦乐真会成为沟通边想的唯一突破口。
边家这事波及面比想象中要广,在后续又同案跌落几位看似毫无关联的人物后,非但官场人人自危,现在就连跟边振华走得近的那些企业家们都也岌岌可危——甚至鮀中的中高层领导现在都一派讳莫如深的作态。
一朝得势,人人都攀了上去,哪怕论不上分一杯羹来,也没少求着能行事方便。以前的边局、边书记的面子多大,现在那些人就有多心惊,收到风声能跑的早跑了,剩下的那些都是跑不掉的,便只能缩着脖子装鹌鹑跟边家划清界限了。
这个世界,对那个不知疾苦懵懂乐观的少年,亮出了獠牙。
春姐朝教室走来,这时上课铃声响,生生止住了她。她隔着窗户看了于锦乐一眼,最终还是没说什么,转了个方向回办公室。
中考经过一轮洗刷,上了高中的学生大部分就是奔着高考去的,而进到鮀中里来的人又还不一样,他们不止冲着高考,还冲着各大名校而来,他们连带部手机来都自觉地静音关机,更别说出刺头学生这类型,边想这次上课途中直接走人的举动简直可以上天了,春姐,不!是学校根本不可能轻易放过这事。
边想非但从来不需要老师担忧,甚至常年扮演着一个为师长们排忧解难的好角色,这样的学生一旦反弹起来,春姐真有点不敢继续往下想,可身为班主任,她的义务就是从一窥十,要杜绝他的后续动作。
中午放学,于锦乐没能及时回家,被叫到了办公室里谈话。
他拎着俩书包,一个自己的,一个边想的,垂首站在春姐办公桌前,盯着桌沿看。
春姐问他:“你知道边想去哪了?”
他摇头。
春姐手指在桌面上“笃笃”叩了两下:“他现在是怎么回事?说走就走!当学校是什么地方?”
他还是摇头,一动不动地杵着。
春姐苦口婆心:“他爸出了事,他心里一定不好过,可那又怎样?他现在能做什么?还不如静下心来把书给读好了,拿自己的前程来开玩笑这是最不值的!”
一通谈话下来,并未从于锦乐口中得到只字片语——因为他确实什么都不知道。
但在春姐眼中,他就是边想的代言人,他说的不知道就是不想说,他摇头的否认就是为边想作掩护。
最终没法,她只能看着他手里拎着的边想的书包,叹了一口气:“你跟边想好,看着他点,别让他走岔了。”
何谓走岔,于锦乐不懂。
在他这个年纪,正是经历过港岛黑帮港片红火的一代,他在那里面看过所谓的逞凶斗狠,也在初中时期见过校门口的学生斗殴,更没少听他那位没受过多少教育的表哥吹嘘自己出去混的时候飙车砍人的种种“丰功伟绩”——于锦乐想,这大概就是岔路了吧?
可边想分明又不属于上述的任何情况之一。
那天上课途中走人只是开端,一个令所有人猝不及防的开端。
于锦乐把边想的书包带回家,给边想去了一条信息,先是借口说明他书包在他这边,又问多了一句他下午是否到校,那边没让他多等,很快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答复,并还不忘婆妈地多叮嘱了他一句千万记得把书包带着。于锦乐盯着短信翻了个白眼,心道那么大一个包他想忘也难。
边想没他食言,那天下午到校于锦乐果然就见着前桌上趴着个人,闭着眼睛也不知道是真睡还是假睡,书包一哐当拍上去也只能从他抬起头来额角的那块红印推测出此人已经维持了同个姿势有好一会儿了。
——于锦乐就当他早上匆匆离去是临时急事来不及交代了。
他不怀疑课上的来电跟边振华的事有关,可他自己痛恨这段时间以来把边家的不幸当作茶余饭后消遣来打听的人,连身为朋友的陆景都被他打发走,自己就更不可能主动开口去问当中的细枝末节。
问了又有什么用呢?哪怕他就是抱着单纯的关心,丝毫跟看好戏的不搭边,可在边想看来,难保不带上其他色彩,退一步说,他又帮不上什么忙,问起各中详细来除了让边想在复述中加重认知深度便不会有其他效果,不过只是徒增他的痛苦罢了。
他想,他唯一能做的,大概就只能是在边想需要的时候,尽量提供到一个足够宽容、足够祥和的环境给他了……
当然,这只是于锦乐一厢情愿的想法,他这人怂,从一开始就怂,暗戳戳地喜欢人,打着哥儿们的虚名,畏首畏尾地跟在边想身后,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跑,有女生接近边想他更是心虚得落荒而逃。意气风发的边想,于他是最艳羡的存在,他不由自主地被吸引,小心翼翼地靠近,他自卑又敏感,仔细地藏好自己的那点儿见不得光的小心思,可大多数时候,喜欢又偏是最无法自持的:他在上课走神之际视线永远是锁住前桌那个笔直的背影,又会在他回头的瞬间匆匆埋头,他会在每一个不经意的触碰中心跳加速,欢喜又畏惧。
边想说他很好,他就真的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挺不赖;边想说想跟他网聊,他就真的每周末固定时间上线;边想喜欢跟一群人打成一片,他也就跟着试着去融入鮀中的同学圈;就连口渴的时候,也会有意无意地选择边想最喜欢的碳酸饮料买……
喜欢一个人就是这么神奇,会因他的一举一动而忐忑,也会因他的一两句鼓励而信心大涨,更会潜意识地去尝试以前想都未想过的新鲜事物。
他还去看他喜欢的电影、哼他唱过的歌,就好像贴着他印在沙滩上的足迹给走过一遍,隐秘而亲昵。
作者有话要说:
【注】:2000年,还是诺基亚摩托罗拉等非智能机的天下,也兼有部分的BB机,即时通讯上还是固话居多,像手机这种移动通讯的收费很贵,很多品牌都是双向收费,比如说前头说的神州行,国内暂时还未全民普及。
这几章大概都是写他们情感上的一些升华,嗯,尤其是傻货边小想。一开始构思就是想写一个凡人凡爱的故事,他们都不完美,都有缺点,一个踌躇不前自卑胆小,一个自以为是自大中二,但是他们会成长,会因为对方而变得更加美好。他们不完美,但会是最适合彼此的那个人,情感方面不会写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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