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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 (点点万)



小小的向俨感到费解:“你不是我的叔叔吗?”

“我是。”

“那你是我的哥哥吗?”

“我是你小叔。”

少年人自满于高一级的辈份,仿佛被喊一声小叔就成了货真价实的大人。

向兴学一直认为自己是叔叔。

可是向俨不认同。

向兴学怔怔地看着向俨消失在教室门口。

不是叔叔的话,能是什么?

向俨说不闹他了,他的意思是之前的话都是开玩笑吗?那玩笑话又从哪一句开始?口回来还是不负责任?

向兴学一屁股坐在课桌上,懊恼地用手揪头发,自己确实不太负责,向俨要他口回来的话说得又很真,一字一句都不像是玩笑。

他莫名想起向俨之前那一句“向医生给你治病呢”,一下子脸热到耳根。

第二十五章 玫瑰

向俨说不闹就是真的不闹。

他把那一次的事故当作微不足道的偶然,没再提起过向兴学当时的失态,也不讨要应得的“报酬”,让冬末的酒醉与迷情随寒冷一同消失在春天。

可是那一夜,还有后来向俨的挑逗,像一枚花瓣落在水上,涟漪一圈一圈地向外推,推开孤独与宁静,撞在向兴学的心头,劲头不大,却总让他心里泛酸。

春日的烟与雾,连同细密的小雨,让尘世笼在一片潮湿的旖旎中,万物浸润,情绪也像是被裹在沾了水的丝帕里,让而立之年的向兴学重新觉察到十七八岁的惆怅。

他不太懂为什么,只觉得一切纷扰都朦胧。

清明的午后,下了好一阵的春雨骤然停歇。

向俨捧着一大捧白玫瑰去给他妈妈扫墓,向兴学一同去了。

“为什么是白玫瑰?”向兴学跟着向俨走在半山的步道上,忍不住问。

向俨没说话,也没回头。向兴学以为他不会回答,前面的人却突然说:“因为好看。”向兴学常常被这样敷衍,他不太相信向俨的回话。

许曦明的墓前已经摆上了火红的玫瑰,向俨从手里的花束里挑出几朵,插到红玫瑰中间。

红色很能刺激记忆,向兴学回想起嫂嫂病着的时候,病房里也总是有正红色的玫瑰。他见过他哥买花,每一次都是掠夺式的扫荡,花店里最妖娆、最饱满的几朵玫瑰,总会出现在许曦明的床头。

向兴学不懂他哥为什么要给病人送玫瑰,可他看到嫂嫂的笑也就明白了——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人规定应该给病人送什么样的花,病人有病人的身份,病人也可以有爱人的身份。

“你爸来过。”

向俨没有接话,他蹲下身来一枝一枝地数过红色的花。

白玫瑰的数量到底是少了,盖不住红玫瑰的鲜艳。

“买少了。”向俨轻轻地叹了口气。

向俨与向兴邦的战争无处不在,具体到一杯酒一捧花。

向俨不常胜利,向兴邦也没真正地赢过。

“你爸和我说过,你妈妈是他唯一的挚爱。”向兴学不想为他哥辩解什么,他也看不懂他哥的爱情。向兴邦是一个复杂的男人,向俨也是,但向俨年纪还小,向兴学觉得他本质上还是稚嫩的——讨厌父亲出轨,所以绝对不做父亲那样的人。他不出轨,但也不专情;向兴邦频繁地出轨,却只爱许曦明一个。向兴学说不上来这对父子中谁做得更错一点。

“是吗?”向俨站起身来。

向兴学对着墓碑鞠了一躬,才退到一旁对向俨说:“你相信吗?”

“不知道。”

“爱情是很虚幻的东西,挚爱就更难说了,他说是就是吧。”向俨用手帕把墓碑上的水珠抹去,一边擦一边说:“我妈一生只爱向兴邦一个,他最好也是。”

向俨擦完整块碑身,手帕看上去还很干净,他把这块蓝色格纹的方布在手上叠好,塞进了兜里。

向兴学看他的动作,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他想了很久,才想起来上一次看到向俨用手帕还是在向义武葬礼上,向俨用另一块相同的手帕握住沈云梦的高跟鞋,手帕上沾了泥,被丢进了火堆。

“我以为你的手帕都是一次性的。”

“很贵。”

向俨说得直白而纯粹,反而让向兴学觉得好笑。

“你挺奇怪的,小俨。”向兴学想摸向俨的头,他抬起手,又警觉地落了下来,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他重复了一遍:“你挺奇怪的。”

向俨做的许多事都让向兴学觉得奇怪,但奇怪的事由向俨做出来才显得无比正常。

向俨是富二代,开几百万的车,点价值五位数的酒,却住普普通通的两居室,在医院忙里忙外,拿几千块钱的实习工资,说手帕很贵。

他的几重身份——儿子,侄子,医生,纨绔子弟,互相割裂,却又和谐地统一在一起。

有风吹过,青草沙沙地响,向俨像是赶着风的节奏,露出一抹浅笑。

“我也觉得我挺奇怪的。

他把花束里点缀用的紫色满天星并成一束,然后举到向兴学眼前,“这个给你,谢谢夸奖。”

向兴学不敢收,他看着向俨漆黑的瞳孔,又不敢不收。

花枝上淋了水,向兴学接过花,掌心里都是湿的。

他手握着花,心里泛着潮。

“我第一次收到花。”向兴学说。

“嗯。”向俨点点头,“我也是第一次送男人花。”

几朵满天星轻若无物,向兴学听了向俨的话却觉得拿不住手里的花。

“你知道满天星的花语是什么吗?”

“是……是什么?”

“是你说得很有道理。”

向俨又在开玩笑了,向兴学心里紧绷的弦恍然间松了下来。

向俨喜欢这样的冷幽默。

比如说给家里的狗起名“狗子”,比如信誓旦旦地问一些好像知道答案的问题。

又比如“你给我口回来”。

幽默地让向兴学背脊发凉,又让他觉得自作多情。

“妈,小叔说你是我爸的挚爱。”向俨摸了摸墓碑,“开心吗?”

“老爸给你放了九十九朵红玫瑰,我只买了四十八朵。“下次我就知道该买多少了。

“算了,我还是只买四十八朵好了。

“希望你在那里永远年轻漂亮。”

回家的路上,向俨拿着花坐在副驾驶上,忽然说:“向老师,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是真的吗?”

“可能从前是吧。”

“那我妈妈是从前的人吗?”

向兴学用余光瞄了一眼向俨,他的问题难得天真,却让向兴学难得招架。

向兴学不知道小孩儿现在有没有感到难过,他斟酌着,“有些人,一辈子只会爱一个人,比如你妈妈。但也有些人,随着年龄、境遇的变化,会爱不同的人。我年轻的时候觉得自己一辈子只能爱沈云梦一个,可是现在想想,我不可能只爱她一个。

“其实我们的心脏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很多,它能包容很多段爱情。

“如果一个人笃信‘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他可能只愿意爱一个人,他只会把爱情给予唯一的一个人。如果他没有这样的信念,他也可以爱许许多多的人。

“都没有错。

“都挺好的。”

向俨没有回答,向兴学又加了一句“觉得开心就好”。

他很想对向俨说“但是在每一段感情里都要负责任”,负责任三个字却像天大的忌讳,向兴学怎么也说不出口。

第二十六章 满天星

那一束小小的满天星被向兴学养在花瓶里,它只坚持了一周,就完完全全地凋谢了。

收到花的时候,向兴学诚惶诚恐。

把枯萎的花朵丢进垃圾桶里,他又怅然若失。

他在花店里买了新的满天星,卖花的女孩儿说满天星从来都是花束里的配角,她想让向兴学买一些鲜艳的花朵。

向兴学觉得满天星可爱得正好。

向俨看到死而复生的花没有太多的表示,这让向兴学怀疑向俨是不是不知道这一束是新的,狗子倒是会欢欢喜喜地凑到桌边细细地闻。

生活像春天一样生机盎然地驰骋,向兴学过得不明不白,却也觉得幸福。

他收到一笔钱,是S大补偿的研究经费。钱不多,刚好够还房贷,向兴学犹豫了一阵子,还是拿它还完了房贷。

他一下子成为了自由的人,虽然没有存款,但也没了负债,每个月拿固定的工资,和向俨一起住,能过得很富余。

沈云梦约向兴学出来聊聊,向兴学抽了一个没有课的下午去赴约。

她穿半袖连衣裙,踩高跟鞋,整个人容光焕发,风姿绰约。向兴学注意到她手上涂着酒红色指甲油——她和向兴学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会涂艳色指甲油,也不喷过浓的香水,因为向兴学不喜欢。

她走路带起的花果味的香风让向兴学觉得刺鼻。

向兴学没有狭隘到认为沈云梦是在炫耀什么,也不觉得她在示威,向兴学只觉得沈云梦做回了自己,离婚对于她来说是完完全全的解脱。

“最近过得怎么样?”沈云梦用嘴小口地抿咖啡,矜持地仿若初见。

“挺好的,可以教书,也可以做研究,没有谁压迫我,很自在。”

“那很好啊……你,住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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