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呆站在楼下又站了许久。
呆,一方面因为来自同学的陌生的善意,我甚至有些小心翼翼,又有一些隐隐的喜悦。另一方面,是因为同学的话。
是的,我的惯性行为竟然已被这件事影响。
足以可见,楚珩这个人到底有多可怕。
既然他这样可怕,那他,走就走吧。
这天,我真正的将心情调整过来。
最起码,是明面上。
毕竟我是那样爱自己,我不能眼看自己越陷越深。
从这天起,有一周的时间,我再也没有见过楚珩。
这个时间我记得很清楚,就是一周,是七天。
白天上课去医院,晚上在会所工作,楚珩带来的影响还在,负责人也依然没有为难我。
那晚女同学对我说了那些话后,隔天去学校,果然就有同学尝试和我说话了。
我没有朋友,除了因为以前自命清高不爱与人打交道,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我从小到大都是一个人玩,我其实并不知道该如何与人交朋友。
但有了女同学的帮助,我渐渐能和同学们多说两句。
甚至有一天,有好几个同学与我一起吃午饭。
其余时间,在食堂吃饭时,都是那位女同学在一起。她人太好,她夸我长得好看且可爱,说喜欢和我在一起。
我也蛮喜欢她的,她长得漂亮,人又好。我性格不好,她竟然还说我性格也很可爱。
我看起来是将心情调整好了,实际在学校里心总是很慌,甚至有缺了很多角的错觉。有人陪我说说话,我好过多了。
我甚至不敢放任自己在学校一个人待着,但凡一个人待着,总要想到那个人。
平安无事度过一周。
以前看过一句话,说一个人培养一个习惯,二十一天就可以。而只要三个月,那个习惯就能变永恒。
我暗暗想,已经过去九天,再有十二天。
十二天,很快了!
而这十二天也过得很快,眼看明日便是二十一天的节点。我既为这个时间的到来而欣喜,心中却更慌。
因为我发现我还是在刻意地告诫自己不要总想起那个人。
二十一天,真的有用吗?
也是第二十一天,我再次见到了楚珩。
不得不见到。
学校里办运动会。照例要有学生代表上去发言的,学校里这样的大型活动,出面的那个人常常是楚珩。但运动会,并不是他。
一般是些体育特长生,抑或是将学历挂在学校里的国家知名运动员。
那天的学生代表,也果然不是楚珩,是大四的一位学长。
他是游泳运动员,长得挺帅,而且拿过不少金牌。上台发言时,同学们都很激动。我则是暗暗松了口气,天知道,我昨晚真的为这事失眠一整夜,就怕又要看到他。
这样看来,第二十一天也能平安度过了!
我一定能够忘记他的!
运动会开幕礼结束后,各项比赛开始,我没有参赛,被班里女同学拉去写通稿。她们写好了,我负责跑腿送去主席台。从前的学校生涯,我从未参加过这样的活动,我挺好奇的,也乐意跑腿。
有事做,脑中才不会胡思乱想。
我们班很快有人得了预赛的小组第一名,同学们激动地写好稿子,我往主席台跑。
主席台都是大一的学生,这也是令我放心的缘由。
我把稿子给人家,她们读完,这就完事了。
我一看,原来这么简单啊,也完全不用担心会遇到谁。学校这样大,除非有人特意,否则遇到一个人,太难了。
很显然,现在楚珩不会再特意。
之后我便彻底放下心来,不停地往返于主席台与我们班的阵地。
当天下午,我再去送稿子时,跑上台阶,我便见到一个眼熟的人。我下意识地回身就要跑,他已经过来叫我:“哟!安学弟!”
是楚珩的舍友,我还记得他叫周帆。
我当时已经有些不好,我脸上绷得紧紧的,尽量平静对他说:“学长好。”
他笑着拍拍我的肩,伸手给我:“你们班的稿子?”
“是的。”我递给他。
他边看了眼,边道:“行,放这儿,下一个就读你们的!”
“谢谢学长。”我急急说完,想快些走。
他又揽住我:“最近怎么不见你?你怎么不去我们寝室玩?楚珩最近玩命工作,你们俩是不是吵架了?”
“……”
其实若我当时能够明白我对楚珩就是喜欢就是爱,那就好了。
但我依然不明白。这位学长的话,我也没听懂。
听到他的名字,由一个他很熟悉的人的口中出来。
我感觉自己都快死了。
心里特别难受,难受到,我只知道那是难受,除此之外想不到任何形容词。
还是手机响,同学找我,我才回过神。
我赶紧道:“学长,同学找我,我先走了。”
“你等等,今天太热了,我让楚珩帮我们带箱水过来。马上就到,你拿几瓶走。”
我听说楚珩还要过来,更不敢久待。
我摇头,硬挣脱开他。
“哎,别走啊。”他再伸手拉我,我躲开他的手,转身要往楼下跑。
谁料我刚转身,就对上抱着一箱水站在阶梯上的楚珩。
我的脚步立刻停滞。
二十天零十二个多小时不见。
我决定忘记这个人的习惯才维持了二十天,在这个关键的节点,到底又看到了他。
明明身边很多人,很多人匆忙来回奔跑。声音更多,广播里吵闹得厉害,还有跑道上的各式加油呐喊声。
但那一瞬间,仿佛人与声音都消失了。
我与他之间隔着两步远距离,他抱着一箱怡宝水,站在我面前。我不禁想到大约一年前,学校行政楼前,夏日末尾,他也如这般,抱着一箱水,踩着零碎阳光往我走来,却最终经过我的模样。
这一次,他终于走到我面前。
可是我——
我低头,飞快地掠过他,从他身边溜走了。
我跑得飞快,没有再回操场,而是往人少的反方向飞奔。
跑到空落的教学楼,找了个很大的阶梯教室,我爬到最上面一层,坐到最角落,趴到桌子上。脸颊贴到冰凉的桌面,我的心,才慢慢降速。
天越来越热,二十多天前,他还穿着外套。
今天他只穿了一件衬衫,袖子挽上去,没再戴那块手表,而是另外一块黑色的。他理过发了,额前的头发更短,将他漂亮的额头与眉眼完完整整露了出来。
他更好看了。
他也更耀眼了。
我咬出嘴唇,甚至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他见到我时,没有一丝诧异,也没有惊喜,更没有愤怒,他只是静静看我。
他的眼神好像那条我每晚都在走的路,那样安静,那样黑,可是仔细看,里头是有光的。
是只有他能开启的光。
我破功了。
二十一天习惯大法,宣布失败。
不仅失败,我甚至连再度开始的勇气都没了。
再多的努力,也比不过一个本人。
见他一次,一切的一切便没了意义。
我没有再参加运动会,早早走了,在医院陪妈妈。
倒是女同学傍晚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很激动地说:“安思风,楚珩学长今天一直在主席台!虽然我不喜欢他了,但是他真的很帅,看看也很养眼!大家都疯啦!今天无数人跑到主席台去递稿子,有个班级,明明小组赛都没过,她也写了个稿子递上去,然后楚珩学长还亲自给她读了出来!哈哈!好笑不好笑?!笑死我啦!”
和我熟悉之后,她活泼的一面也露了出来。
我,却无话可说。
她再道:“话又说回来,你们不是很熟吗,最近好久没见你们俩在一起了啊。今天快结束时,我还看到他了呢,他在我们班附近站了好一会儿,是不是在找你啊?”
我本来听得心里很闷,听到这句话,差点没笑。
他找我?
他若想找我,打电话、发短信,如何都可以。我在哪里工作,家在何处,妈妈在哪家医院,他全部都知道。
怎会跑到众多班级混在一起的操场上去找我?
她激动说了一串,最后再道:“对了对了!他今天和我对视了!对视好久!真的好帅哈哈。安思风,你下次可不可以带我见见他?你放心,我早不喜欢他了,就是想和本人说说话嘛。”
女同学说得这样欢快,我都能想到她脸上是有多欢喜。
楚珩就是有这样的魔力啊。
任何一个人看到他都能亢奋,提到他也满满都是惊喜。
最后挂了电话,女同学有多兴奋,我就有多低落。
尤其对视那句。
我也记得,上次楚珩去教室找我时,看她也看了很久。
她本就漂亮,楚珩看那么久,应当也是觉得她漂亮吧?
我被嫉妒淹没了。
我还并不知道那就是嫉妒。
晚上在会所时,我趴在阳台上看星星。是的,二十多天后,负责人竟然还对我很客气,我想不通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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