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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毒 (初禾)


  “就是杀人吗?”徐戡是虚鹿山一案的法医,清楚案子的细节,也知道花崇柳至秦“邹鸣就是刘展飞”的推测,“我们现在查的是全城的公墓,但如果他没有将刘旭晨埋在公墓里呢?杀人犯的想法不能以常人的思维去揣摩,我觉得他把骨灰藏在家里都有可能。”
  花崇揉着太阳穴,闭眼思索了一会儿,“不,他一定会让刘旭晨入土为安。”
  “嗯?”徐戡问:“为什么?”
  “邹媚的家,并不是他的家。他与邹媚之间名义上是母子,其实更像是一种各取所需的关系。”花崇说:“他的亲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刘旭晨。他希望刘旭晨能够真正安息。这种安息绝对不是在别人家安息。”
  说到这里,花崇瞳孔倏地一紧,仿佛陡然意识到什么。
  徐戡往副驾斜了一眼,“你怎么了?”
  花崇支住下巴,不言不语地看着前方。
  邹鸣出现在纪念品商店这件事,在得知那里原是刘家兄弟的家时,他与柳至秦就有了猜测——邹鸣那天是想去看看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但现在,显然多了一种可能。
  他是去探望刘旭晨!他早已将刘旭晨埋在那里!埋在他们的家里!
  正在这时,充电的手机响了。
  “小柳哥,我……”花崇接起来,正要说出自己的猜测,柳至秦突然打断——
  “邹媚24岁时产下的那个男孩,一出生就被人贩子盗走了!”


第九十五章 镜像(29)
  在男性占了九成不止的会议中,43岁的邹媚身着修身得体的职业套裙,妆容精致淡雅,发丝分毫不乱,逻辑清晰地侃侃而谈,温和又不失强硬,周身上下似乎笼罩着一层极其迷人的光。
  她的装扮与她的实际年龄完全贴合,哪怕是唇色、眉形这些可以下功夫雕琢的地方,都没有刻意往“扮年轻”的方向靠。她的眼角,在笑起来的时候甚至看得见自然显露的皱纹。
  但即便如此,她依然是整个会议室最引人注目的存在。
  男人们西装革履,目光落在她那张端庄的脸上。有人被她话里的内容所吸引,眼中露出欣赏至极的神色,有人的表情却变得鄙夷而贪婪,侧身与旁边的同伴窃窃私语。
  即便是在大谈“男女平等”的现代社会,男人和女人在职场上的差别仍是显而易见的。
  比如男人成功了便是成功了,人们会赞美他的魄力、他的坚持、他的才能。如果他生而贫穷,那他的成功便是靠自己的踏实与本事,他会成为无数人奋斗的目标。如果他生而富贵,他的成功仍是靠自己——不骄奢淫逸,具有强大的自制力,还有与生俱来的聪明头脑。
  但女人成功了,人们却习惯于窥探站在她背后的人,猜测到底是什么将她引向成功。同样的条件,如果她生而贫穷,人们会说,一定有贵人拉了她一把,说不定这个贵人讨要了她的身体。如果她生而富贵,人们又会说,那她的成功简直太容易了,靠爹嘛,有个富爹,谁不会成功?
  靠才华靠坚持靠勤奋的,是男人。
  靠身体靠长相靠运气的,是女人。
  职场上,外表与能力皆出众的女人,毫无疑问吸引着无数人的目光。
  但这些目光,却并非总是带着善意。
  邹媚似乎早已习惯了那些或赞赏或亵渎的视线。
  她坦然地继续阐述自己的观点,连语气都没有半分改变。言毕,她睨视众人,露出一个从容的、带着些许侵略感的笑。
  那是她偶尔才会展露的抗衡。
  会议结束后,邹媚踩着高跟鞋,扔下身后的一众视线,快步离开。
  社会对男人有种误解,认为他们不像女人那样爱八卦,其实那只是因为他们无时无刻不掌握着话语权。
  女人们很少聚众八卦某个男人胯丨下的尺寸,男人们却可以在大庭广众下议论女人的胸部、大腿、屁股。
  无论对方是年轻甜美的前台接待人员,还是身居高位的公司高管。
  并把这种行为认为是无伤大雅的玩笑。
  更有人说,关注你的身体,你应该感到荣幸与高兴。
  对他们来说,女人就是一个“性符号”而已。
  他们议论着邹媚,甚至是意淫着邹媚。一方面瞧不起邹媚,一方面又想要征服邹媚,矛盾而不自知,下流而不自知,自我感觉优秀且风流。
  他们的八卦始于性,也终于性,他们并不了解真正的邹媚到底是个怎样的女人。
  邹媚回到办公室,关上门的一刻,戴在脸上的面具寸寸皲裂,如粉末一般落下。她发抖的双手撑在桌沿,喉咙发出急促的喘息声,梳得熨帖的额发垂了一缕下来,令她显得有些狼狈,不再像在人前展现的那样干练从容。
  觊觎者们只看到她外表的光鲜,唯有警察看清了藏在她内心的那个漆黑无光的世界。
  ??
  茗省,曼奚镇。
  由于地处边陲,这里的建筑带着明显的异国风貌。身材健硕的女人们穿着朴实的衣裳,在街道上穿梭,个个皮肤黝黑,甚至可以用灰头土脸来形容。她们中,有的推着堆满物品的小货车,有的双手提着重量不轻的口袋,目光大多呆滞而茫然。男人们却要闲适许多,有的聚在茶馆里打牌,有的站在路边聊天。
  这地方穷,很穷,并且相当落后——这是柳至秦初到之时的认知。
  此时,他刚从一户民居院落里出来,一手拿着手机,一手夹着一根没有点着的烟,快步在青石板街道上走着,手机贴在耳边。
  电话那头,是花崇。
  “邹媚在曼奚镇算是个传奇人物,有关她的事,现在已经被镇民们编了好几个版本。我去过派出所和镇政府,接触了一些镇民,当年的事和曼奚镇的情况了解得差不多了。”柳至秦边走边说:“茗省那几起杀害女童的案件全部发生在曼奚镇。这里已经不是我们理解的那种重男轻女了,简直是‘仇女’。建国以前,曼奚镇的女人等同于牲口,只有义务,没有权利。最近几十年,这边女性的地位虽然在慢慢提高,但是和正常的地方,甚至是偏向重男轻女的地方相比,她们的生活还是相当凄惨,基本上仍然是娘家、夫家的附属物。邹媚本名梅四,梅花的梅,一二三四的四。”
  花崇脑子转得很快,“因为她是家里第四个女儿?”
  “对。除了第一个女儿,梅家的其他女性全都没有一个像样的名字。”柳至秦说:“梅四……不,邹媚是曼奚镇第一位考上大学的女性,也是曼奚镇所有考生中分数最高的一位,但当年,她险些无法前往星城求学。”
  花崇问:“被家人和镇民阻拦?”
  柳至秦叹气,“还有学校。我现在了解到的事还不算太细,比较清楚的是邹媚家里上面有三个姐姐,下面有一个弟弟,邹媚只比唯一的弟弟大一岁多。作为‘幺女’,邹媚自打出生,就是家中最不受宠、最不被期待的人,但她偏偏非常聪明。曼奚镇这个地方和很多边境乡镇一样,享受国家的教育扶持政策,上学念书不用花钱,但老师的水平、学校的教学质量无法保证,和大城市的重点高中绝对没办法比。不过邹媚成绩出众,考出的分数即便放在整个茗省,都排在靠前的位置。她家另外三个女儿都早早嫁人,不在家里住了。高考之后,她的父母逼她把星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换给弟弟。”
  “这还能换?”花崇不解:“我从没听说过高考录取名额还能换。而且邹媚不是比她弟弟大一岁吗?两人念书是同一届?”
  “嗯,他们是同一年入学。曼奚镇对入学年龄卡得不算严。”柳至秦接着说:“至于换名额这种事,落后乡镇的父母,因为没有文化、没有见识,大概什么都能想象出来。邹媚的弟弟成绩很差,考了两百多分,上‘三本’都困难。邹媚的父母愚昧归愚昧,也知道儿子应该多念书,就毫无道理地逼邹媚。花队,你能想象曼奚镇重男轻女的情况已经严重到什么地步了吗?在他们眼里,女大学生就是异类,甚至是‘不洁’的存在。他们疯狂阻止邹媚,邹媚的姐姐们也在其中出了力。”
  “她的姐姐们?”花崇蹙眉。
  “嗯,而且我打听到,逼邹媚逼得最厉害的不是镇里的男人,而是那些已经嫁人,成为家庭妇女的女人。”柳至秦回到车上,“我倒是能想象她们的心理。她们从小被灌输的就是女人应当服从家庭,为家庭付出一切,万万没有离家念书的道理。邹媚成了她们中最特殊的女人,有的人是不理解,有的人在邹媚身上看到了自己曾经想成为的样子。邹媚是她们的眼中钉,肉中刺。她们不能允许自己周围出现这样一个独立而优秀的女人。当年邹媚只有17岁,在家被父母姐弟逼迫,在外被镇民乡亲逼迫,那段时间对她来讲,说是‘水深火热’也不夸张。”
  花崇问:“那她最终按时到星大报到了没?”
  “报到了,学业没有被耽误。在星城大学的四年,她没有缺过课,也没有被老家的人为难。”柳至秦说:“因为镇政府的官员出面协调过很多次。不过这个协调也只是一时之计,解决了迫在眉睫的问题,等于是把难题推给将来。经过协调,邹媚得以去星城大学念书,但前提条件是承诺‘毕业后回到曼奚镇’。邹媚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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