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凛情场失意独自一人去KTV打算唱歌通宵,谁曾想唱是唱痛快了,银行卡没带。
也不是中国人开的KTV,没什么其他法子收账,要么刷卡要么给现金,江凛穷途末路窘着脸杵在前台准备给朋友拨第五个电话的时候,沈礼作为这个KTV的兼职人员把帐给结了。
江凛这次没喝的太醉,可路是真的走的不太稳,无比自信地走着他自以为的直线,边走边问沈礼:“怎么我走哪儿都能看见你?”
沈礼中文不好,用英语说:“你怎么不说你总是到我的场子上来。”
江凛眯着眼睛看他,月色朦胧下竟看出了一分美意,摇头晃脑地笑着应:“可能是因为你长的好看吧。”
他说的好看不是男女通用的那种好看,而是单单纯纯形容女孩的那个形容词。
沈礼当时就有点儿不高兴,觉得我把你当基佬你却想跟我拉拉不太妥,于是顺手就把人丢弃在了马路牙子上。
江凛那个时候哪里有现在的成熟稳重,借着酒劲儿也不怕他那人鬼都嫌的脸,大大咧咧的拽着人一起坐在马路牙子上犯蠢。
沈礼说:“No, 我是正常人。”
江凛一脸无辜:“我也是正常人。”
沈礼低着头,蹩脚的用中文说:“不,你不是。”
他其实还想说正常人不可能像他这个样子天天买醉,可话到嘴边又说不出中文来,干脆就站在那儿听他嘚吧。
听他嘚吧了半天也没听懂,但是因为天太晚了,于是直接粗暴地把人扯起来要往家带,江凛被那么一扯懵了,眼神迷离的问:“what are you doing”
这话沈礼听得懂,一边吭哧吭哧把人往肩膀扛一边说:“back home.”
怎么听怎么像一个与蓄谋已久的流氓强抢民女的桥段。
江凛本来就喝的有点儿神志不清,加上被人往肩膀上一扛,胃里头翻江倒海了一番,一个没忍住就吐了沈礼一身,而后还十分爱干净的把自己嘴角在人家身上蹭干净。
“以你的性格,当时怎么没有直接把我丢下去啊?”时隔多年再提起那吐人一身的囧事儿江凛还是觉得尬。
“好不容易找人问来你的行程安排,因为一身衣服就放弃了,感觉亏。”
听到答案的江凛鼻子里哼出一口气,也不知道是傲娇还是生气,嘴里道:“我一开始还真以为是巧遇。”
沈礼忍不住哈哈起来,看到江凛扫过来一眼立马不哈哈了,认真道:“我也没想到你那么好查。你上次吃饭的时候书包上别着校卡,看到了就记住了,后来在身边的朋友间一问还真有你校友,一来二去就知道你要去哪儿了。”
江凛:“果然所有的久别重逢都是精心设计的圈套。”
沈礼摆了摆手,一脸的乖巧,很是谦虚:“还好还好,不算精心。”
再后来呢?
啊想起来了……
再后来一起念了书,江凛各方面都好,唯独念的学系苦,每天恨不得睡在图书馆做案例分析。沈礼好一点,念了个美术专业,跟江凛在一起的时候就画写生,江凛不在身边的时候就画印象派的画作,由于他跟江凛在一起的时候占据大多数,因此整个美术系的老师都知道沈礼在跟一个男孩子合租。
合租的日子也很快活,不是醉生梦死的那一种快活,是来源稳定的一种安心和踏实感,这样的平和一直延续到江凛发现了沈礼的秘密……
第24章 回忆(2)
沈礼其实是个脾气很不好的人,同是孤儿院长大的Harry就很不一样。
Harry说:“这才是我们成为朋友的原因,每次有人想欺负我的时候Baldwin就会帮我揍他们。”
大概是怕江凛不能理解他和沈礼只见深厚的情感,瘦弱的Harry一手拿着甜筒吃一边还用自己的拳头在空中挥了挥,补充道,“特别凶狠的那一种。”
江凛倒是真没见到沈礼打架的样子,好奇的问:“有多狠?”
Harry想了想,穷尽所有的形容词来描写:“头打出血,胳膊还扭折,而且让人跪下的那种打。”
江凛何时见过这种血淋淋的场面,连斗殴都没怎么见识过的江凛打了个冷颤,又忍不住地问:“还有呢?”
Harry不太明白他的意思:“Merlin,这样你都不觉得他打得狠啊?”
Harry跟Baldwin之间差不了几个月,可奈何Harry个头就是要比沈礼矮,就连跟江凛并排的时候还感觉矮了那么一节。Harry觉得Baldwin是他见过打架最凶狠的人了,谁曾想跟Baldwin一起住的男孩子更不好惹,于是一脸惊恐地离他远了一点。
江凛被他这么一番举动弄的不太好意思,脸不由地泛起了红,嘴上糊弄道:“我不是觉得他打得不够狠,我就是,就是想多听听有关他的事儿。”
沈礼人前凶巴巴,回了房子也是凶巴巴,床上更是凶巴巴……只不过凶的方式不一样而已,家里的凶更像是一种欺负,那种大灰狼欺负小白兔,老狐狸欺负小鸡仔,大鲨鱼欺负小虾米的那种站在食物链顶层的快感让沈礼身心极其愉悦。最开始在一起的时候还因为语言不通只能用英语撩一撩,后来发展成中英文交叉着浪,现在就是各个语言频道他想怎么骚就怎么骚。
江凛特别想看看沈礼不骚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Harry特别诚恳地说:“除了打架揍人他就不会别的了。”
端盘子调酒这种事情是粗活儿,Harry怕江凛听不得,像打架斗殴这种事情偶尔听听还是觉得蛮帅气的,可听多了又怕江凛觉得Baldwin痞,于是冲着江凛想了好半天才小心翼翼地补了一条:“他挺会照顾人的。”
“那回酒吧里被一个醉鬼绊了一跤,手里的酒瓶连带着酒杯一碎,我胳膊也跟着遭殃了,那阵子可难熬了,都是Baldwin陪我挺过来的。”
说的陪其实也只是暂时停掉了几份工每天给他做点饭吃陪他说说话而已。
“Merlin你不知道,其实孤儿院长大的孩子在孤儿院的时候还挺好,一到真正开始工作的时候就会很受欺负。”
知道你没有父母没有姐妹,就连身边的朋友也都是无依无靠的可怜虫,欺负了也就欺负,别说是还手,怕连哭都不敢当面哭出来。
可这群人里面就不包括沈礼。沈礼有一段时间被人领养了,可惜领养的人家待他不好,除了家暴以外听闻继父还有其他的非分之想。
“那就是个畜生。”看着文文弱弱的Harry也曾这样恶劣地骂过。
江凛说:“好在沈礼现在好好儿的。”
至少看起来是好好儿的。
Harry握着江凛的手,对着没见过几回面的江凛郑重地说:“Baldwin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他虽然有时候脾气不好说话没素质,但是请你千万不要生他的气,不要打他也不要罚他,最好骂的时候也别骂的太用力。”
短短的一段话里加了无数个please,江凛这才明白沈礼在Harry的眼中究竟有多暴躁。
可江凛回想过去却觉得还好,最开始的暴躁形象在骚了无数次以后好像也变得很好接受。还后来才意识到,他忌于沈礼的威严也有可能是因为Harry从来没有见过他的第二人格。
那是一个很容易哭也很容易笑的人,爱着生活中的光和雨露,以及江凛。他喜欢江凛的方式也十分的简单粗暴,核心关键词就一个字——粘。
粘着他陪自己做一切的事情,不管是吃饭遛弯还是上课。要说是惹人烦倒也不至于,他无非就是撑着一双眼睛望着江凛,倒也算不上可怜兮兮,但却总让人有种罪恶感,仿佛自己欺负了弱小动物似的。
毛茸茸的,有点乖有点萌还有点腻人,看起来很好摸,仿佛手一伸过去他自己就会把脑袋凑过来一般。
像兔子?
嗯,就是像兔子。
食草系。
容易受惊容易吃醋还极没有安全感。
江凛第一次跟沈礼的第二人格相识是在沈礼高烧的时候,最开始看他迷迷糊糊说的胡话兹当他是烧昏了头,谁曾想醒过来以后的沈礼仿佛是换了一个人。
一副不认识江凛的样子让江凛差点以为他是装病,可聊了一小会儿倒不觉得像是装出来跟他闹着玩的,这才发现了不对。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江凛每每回忆起来都这么觉得。
你爱的这个人有两个人格,一个霸道到不肯让人冒犯一个却又柔软到扑在自己的怀里。这感觉刺激的像是偷情。
江凛知道这是人格分裂知道这是经典的双重人格,可偏生适应的比谁都好也接受的比谁都快。
再怎么左右折腾,沈礼还是那个沈礼,既然他还是他,究竟有几个人格这个事情似乎就不那么重要了。
可真的无所畏惧吗?
那是骗人的。
人本能性地想事情不会像想象中的那么糟糕,可事情却总是发生的那么糟糕。
沈礼的第一人格中并不只是暴躁,也不单纯是充满戾气,是骨子里散发出的对世间的仇视和不满,这种不满渐渐地以他为中心,仿佛任何牵扯到他的人都不得好死才算一个好的结局。江凛有时候会胡思乱想,想了之后还忍不住跟沈礼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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