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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有缘啊 (许赦)


谢风就那么按着看他们进门,笑道,“真好,睡醒就有饭吃,快让鑫哥找嫂子去吧,我看他都快害相思病了。”
刘宽走过来把饭盒搁到床头柜上,拍拍曾晓鑫的肩膀,打趣道,“赶紧走吧,嫂子都等急了哈哈哈。”
钱遥掰开筷子,打开饭盒,“鑫哥,嫂子就在门口等着呢。”
曾晓鑫本来还想着意思意思,不那么快就走,这么一听直接一溜烟跑了,谢风笑了,接过刘宽递过来的小米粥,“还得这么说他才走呢。”
刘宽帮他把筷子掰开,把几个素菜拼在一起的饭盒端给他,“这是我在食堂买的,病人就吃点清淡的。”
谢风有点羡慕地看着钱遥饭盒里的黑椒牛排和刘宽饭盒里的红烧肉,又看了看自己的烧茄子土豆丝小黄瓜,叹道,“生活好难。”
刘宽埋头吃饭,还抽空问他,“你演讲比赛怎么办?”
“凉了呗,这会儿人比赛都结束了。”谢风叹了一句,衣服下面疹子还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作痒,他克制了一下想挠的欲望,只是歪着头蹭了蹭,“我身上还有疹子,本来毛衣就有点扎人,这会儿快难受死了,下午回去换个衣服。”
钱遥已经忘我地吃了半天了,这会儿终于想起这边还有俩活人,搭话道,“下午不用来了?”
“嗯今天的份已经输完了,明天再来——下午也没课,你们有安排吗?”
刘宽“哦”了一声,“我和钱遥有羽毛球比赛你忘了?对了,今天北大法学院来咱们学校做什么交流,辅导员让我们没事去捧个场。”
“法学院,关我们什么事……”
“你去呗,反正也没事。”
谢风嚼着一块茄子,把碗放到桌子上,翻出手机找到安嘉发了个消息过去,“你们法学院来我们学校交流,有你吗?”
安嘉那边很快就回了,“我们刚下飞机你就问了,本来还想给你个惊喜。”
谢风勾起唇角,“我去捧场。”
刘宽不经意瞥见了谢风看手机的模样,他默默地想,手机那头也许就是喜欢的人吧?
谢风收了手机继续吃饭,他有几缕略长的额发被冷汗浸湿,此刻干了贴在脸上,两下对比,黑是黑白是白,倒品出几分无情,输了一上午的液,他脸色虽说好看了一点,但嘴唇还是有些苍白。
他低头喝粥的时眼睛微阖,然后纤长的睫毛就覆盖下来,就像是一个灰蒙蒙的雪天里一道弯弯的屋檐,想让人于漫天飞雪中躲进那道窄檐,风雪多烈都安心。
但刘宽知道,那块地方太小,只有一个人的容身之地,而他的眼里也只放得下一个人。
真羡慕啊。

下午谢风回去换了个棉衬衣披了件厚点的大衣,打算去学术报告厅捧法学院的场。
到了地方,他就看到坐在第一排的安嘉,他穿了正装,头发全都梳到了脑后,露出一张精雕细琢棱角分明的脸,西服剪裁得体,他身材颀长,穿来更是说不出的英俊好看。
谢风那时意识到,安嘉的努力不是在开玩笑也不是随口说说,才大一,要努力到什么程度才能在那个“遍地是状元,学霸不如狗”的环境里争取到外出和友校交流的机会?
安嘉有多优秀,他已经不敢想。
安嘉看到了他,跟身边一个导师模样的老人低声说了句什么,态度谦和有礼,然后就站起来向他走来,“你来了。”
谢风怔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反应,安嘉就一眼就看到了他脖子上的红色的疹子,“你脖子上是?”
谢风这才想起来,下意识地摸了一把脖子,“是疹子,早上不小心吃到了酒心巧克力。”
安嘉蹙眉,“你又低血糖了?昨晚又熬到几点?”
谢风真是佩服了安嘉这推理能力,果然脑子好使就是不一样,“哦,没什么事,就是我室友不小心给我吃了酒心的,就有点麻烦,明天还要去输液。”
佩服归佩服,他这么惦记着自己,心里还是熨帖的。
说话间那边维持会场秩序的工作人员开始催着入席了,安嘉只得先回去,临了还不大放心地看着他,要他等会儿结束了再说。
谢风点点头,到后面找了个位置坐下,还冲回过头看他的安嘉比了个“ok”,谢风细心地发现身边好几个女生都小声地叫了声“好帅啊。”
顿时心里就美滋滋的。

报告会结束了,两个人相伴去逛校园,安嘉一身正装,英俊逼人,走在校道上回头率很高,谢风真是想找个偏僻的地方把这人藏起来,让他停止散发魅力。
“你脱离组织可以吗?”一阵风吹来,谢风裹紧了大衣,虽说午后的阳光挺暖,但他还算是个病人,心理上就比平时脆弱了一点,“忘记带围巾了。”
安嘉闻言二话不说就把围巾解下来给他围上,“我规定时间回去就行,你戴着,我不冷。”
谢风看着那熟悉的格子,有点感慨,“这还是我送你的那条啊。”随着安嘉的动作他还看见了安嘉无名指上的他送的戒指,他的鼻子甚至有点酸了,“那小玩意儿你还戴着。”
安嘉开口就是很平静的语气,像是在说一件别人的事,“关于你的东西我都没丢,我们的日记,还有放小纸条的盒子,那些都是我们的回忆。”
“我想这些东西我们两个一定要有一个一直记着它吧,如果你不想,那我就帮你一直记着,等有一天我把这些都捧到你面前,给你看看我度过的这些日子。”
“然后好借口要你和我重新来过。”
谢风哽住了,他望着安嘉的眼睛,风又刮得大了一点,吹过森林,带来海潮般的声响,明晃晃的阳光眩晕地刺进他的眼里。
而他的眼神依旧是温柔的。
星辰大海,莫过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
高调鸣谢猖哥地雷!!!!!!!!!!!!!!!!!!
完结辽!
带上番外我凑个五十二章吧15555551
番外就比较随缘了,大家等不等都可以了~~~
然后可能部分章节要修一修,捉捉虫什么的,毕竟是第一部作品,要尽量做好!





第51章 番外

林泽志还是个毛头小子的时候有过一段情。
他不怎么对别人提起,不过别人若是探究,他也不藏着,大大方方地调侃当年的自己,以及那个人。
那个人是常钟。
常钟是他中学时候的事,当时他也没有什么反骨,甚至还有点娇生惯养出来的娇气,更不是所谓的“社会人”,他想过自己是凭什么入了这位大爷的眼,想了很久都无果。
后来才意识到这位爷看上的大概就是他这副涉世未深却不自知、还张牙舞爪试图证明自己的蠢样。
可能在他眼里很可爱?谁知道呢。
他们在父辈的一次聚会上首次见面,林泽志很早就听说过常钟,什么年轻有为、后生可畏之类的字眼都是用来形容他的。
可他们第一次见面,也没有那么神,他不过是从容不迫地在人群中推杯换盏,言辞恰到好处,不过分亲热显得阿谀,也不过分冷漠让人觉得被冷落;不过是一身剪裁得体的正装穿在身上显得肩宽腿长,一张脸轮廓分明格外惹眼;不过有什么东西,大概是气质之类飘渺的玩意儿一下子抓住了他的心。
他嫌人多,吵得慌,就一个人跑到露台上喝酒。
那天的酒是什么味道他已经记不清了,他只记得常钟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有种奇怪的感觉:嘴里的酒味淡去,眼前的人影越发清晰,周围的人群仿佛都做了消音处理,整个世界都为他静了音。
只有常钟那句:“小孩子不要喝酒。”清清楚楚地落在耳朵里,久久回响。
林泽志觉得自己明明就喝了一口,却已经醉了,他把杯子塞到常钟手里,“你不也喝了,还转着圈喝。”
常钟接过他的酒杯,仰头一饮而尽,当他低下头与他平视时,眼神戏谑,“我不是小孩子。”
林泽志抬眼看他,只见常钟一双眼睛一眨不地盯着他,他顿时一笑。
那是个凉爽的夜晚,露台上的夜来香的味道似乎甜得腻人,可这花香平时明明清幽暗哑。
常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能这露台被施了什么魔法。

感情也许就是个操蛋的玩意儿,一杯酒,一个眼神,一个笑,一个醉人的夜晚,就是构成一见钟情的全部因素。
他们就这样开始交往,林泽志成绩不好不坏,整天懒懒散散,不惹事,安安生生地做他的高中生,常钟一天到晚见首不见尾,也不知道在忙什么,俩人基本靠手机交流,够原始,也够纯情。
要是现在随便跟个人说,那个林泽志啊,还这么跟谁谈过短信恋爱呢。绝对要笑掉大牙,肯定还要补上一句:你丫做什么梦呢。
然而这个梦还就真实存在过。
常钟的忙是一阵一阵的,忙过一阵之后就会有很长一段时间没事,林泽志从来不问他去忙什么,常钟也乐得清闲,从来不解释。
没事的时候他就整天开着那辆捷豹去接他放学,甚至还在他们学校附近买了套房子,两人整天腻在一块儿,常钟花样多,每天都能变着法儿地讨他开心。
熟悉一点的朋友都知道他们俩在搞对象,每次几个人结伴走出校门时看到常钟的车就笑着跟他打趣。
他不恼不怒也不羞,低头钻进副驾驶,当着他们的面和常钟接一个短暂的吻,高调得很,刚开始他们还惊讶的半天合不拢嘴,时间一长也就见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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