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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深情 完结+番外 (邺七)


  他几乎是挣扎着接通电话,沈骏飞看起来十分着急,他说他们又闹起来了。
  这两个人,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大闹一次,沈骏飞像个保姆老妈子似的爱管闲事,他可不想趟这趟浑水。
  “谨言,去见见他,别让他们在闹出什么大事!”
  傅谨言嘴上答应着,挂了电话就在办公室里的单人病床上睡着了,这一睡,就睡到了半夜。
  那晚也是奇了,他本来想直接回家,但是车开着开着,就开到了那栋安静的三层小楼。整栋房间除了门廊上的感应灯因为他的到来亮了,其他窗户全都是漆黑一片。
  他摇摇头,看来骏飞是大惊小怪了。
  不过既然来了,傅谨言也没打算回去,这里和他家完全是南辕北辙,他实在是类的不想动了。
  按了门铃,佣人见是他,很快就开了门。
  “他们都睡了吧?”
  佣人点头,但是过了一会,又摇了摇,“刚才我听到厨房有动静。”
  “你下去吧,我去看看。”
  傅谨言原本是想跟他们聊聊,这么闹下去不是个事儿,但是当他敲门无果推门而入的时候。纵使他是个见惯了尸体和血的医生也忍不住尖叫起来。
  印在黑色地板像是水的血已经蔓延到床脚,空气中有一股浓烈的裹着麝香气息的血腥味。
  “救他……”安静的空间里响起如蚊蝇般无力的声音,傅谨言冲上去,撕开床单,用力的堵住他们不断往外喷血的伤口。
  傅谨言把手放在太阳穴处揉了两下,将脑中的血腥画面挥散开来。
  “庄墨离,我知道我说这种话没有资格,但是他不欠你,是你欠他!”傅慎司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门票递给他,“去看看吧,这场画展。”
  画展的主题是……MY,SUN,MY,KING
  开展的那天正是白露,秋意渐浓。
  人并不是很多,大清早过去,只有零星有几个背着书包学生模样的年轻人。庄墨离不会欣赏画,不管是印象还是抽象,在他眼中都引不起什么波澜,更不谈从中体会到什么感情和共鸣。每幅画下面也没有解释,甚至连画家都没有介绍。他沿着画廊从头走到尾,定在了最后一幅画面前。
  是一幅场景图,油画,颜色极其浓丽。画面定格在一片樱花林,林下站着一个穿着蓝白校服的少年。少年微微垂首,目光柔和,倒映着春天的色彩。
  图画的右上角,依稀可见高高的楼房。
  好熟悉。
  他往下看,画下挂着一个牌子,写着,念瓷。
  瓷。
  庄墨离的思绪陡然被拉得很远,这种在中国古代极其贵重精致又十分脆弱的器皿,极少出现在姓名之中。他这小半生,只遇到过一个名字里带瓷的人。
  那个如烟火短暂盛放之后的圆脸女生从那以后就彻底淡出了他们的视线,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再次撞进他的生活。因为这两字下面,分明是整个画展的作者简介,姓名一栏赫然写着“江瓷”这两个字。
  而他也终于想起来,高三的春天,那场樱花下的初遇。
  当时应该有三个人,但是画上,却只有沈棠一个。
  “哎……别碰。”身后传来一阵有些模糊的声音,庄墨离触电似的把手从距离油画一公分的位置缩回来,他回头准备道歉,看到来人,却呆了。
  “因为这幅画是前几天才辗转找到的,没来得及装裱……油画不能摸,一摸手上的汗液就会破坏油彩的成分,很难清理。”
  “你的头发……”庄墨离早猜到傅谨言给他这张门票是别有用意,他已经做好了面对沈棠的准备,却没想到是这种面对面的,极其平和的方式。
  沈棠带着白色的口罩,所以声音一直模糊不清,他拽了拽头发,笑道,“最近不是流行奶奶灰?”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休闲装,乌黑的眼睛里找不到一点暴戾。虽然看不清楚他的全部表情,但是庄墨离却觉得他整个人仿佛都被什么东西洗涤了,浸泡去了带着病态的黑暗,只剩下纯真的本质。像是被刨去了粗略外表的璞玉,终于经过某个手艺高超的匠人之手露出原本的倾华之姿。
  “不好看吗?”沈棠问道。
  庄墨离被动的摇头,“没有……只是有点不习惯……”奶奶灰把他整个衬托的年轻又锋利,但却没有原本的黑色更能烘托他的气质。
  “人总是要学会尝试一些新的东西,也需要开始新的生活。”
  沈棠上前两步,庄墨离本能的后退。沈棠把他的动作收入眼底,往侧面跨出一步,他抬头看着刚才的那副画,清亮的眼睛里突然多了些庄墨离看不懂的感情。
  “你,还好吗?”庄墨离终于问了他最想问的这句话。他看起来很好,但是他想亲口听他说。
  沈棠转头看他,“还好,你呢?”
  “我也还好。”这四个字之后,突然无话可说。
  短暂的沉默后,沈棠的声音缓缓响起,“我不想道歉,我从来不做我自己认为错的事情。但是最近,我突然在想,用错了方法从根本上来说是不是就是一种错?墨离,也许,我真的做错了。”
  沈棠突如其来的不像道歉的道歉让庄墨离有些恍然,他环顾四周,突然觉得自己应该是在做梦。面前的这个人,不可能是沈棠。他发现,他根本不认识他!
  沈棠不是这样的,他阴晴不定、喜怒无常,时刻都像一个即将发狂的精神病人一样歇斯底里。他怕他,怕到骨子里。怎么可能还会像现在这样心平气和的对话?
  沈棠对他的沉默似乎并不怎么诧异,只是接着把注意力集中在画上。
  庄墨离偷偷地掐着自己的掌心,隐隐的疼。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好像渐渐地变得多了些,庄墨离和沈棠就这样围在同一幅画面前,隔着两步的距离。
  “又到处瞎跑!”一只细长的手勾住沈棠的脖子,语气间的熟稔让庄墨离忍不住侧目。还没有哪个人敢这样对沈棠!
  只一眼,庄墨离就忍不住张大了嘴。来人一身范思哲的秋季限量款灰白色的休闲套装,快要披肩的微卷发渗出一股阴柔之感,再看他的一张脸。庄墨离觉得男生女相已经不足以形容他了,他像是从哪个世纪浓墨重彩的工笔画里走出来的,狭长的眼睛眼角微翘,天生魅惑。
  沈棠把他的手推下去,眼睛弯弯,“没有瞎跑,在看画。”
  “该走了。”那人的手从他的肩头滑下,却是好不避嫌的牵起他的手,十指相扣,“他们在等我们。”
  “你等一下。”沈棠眼神示意了一下,那人飞快的蹙了一下眉,松开他的手,指了指前面转弯的地方,“那你快点!”
  “好,不会太久,几分钟。”
  等那人走远,庄墨离才问,“他是?”
  “我哥哥。”沈棠的眼中迸发出一种炽热的崇拜,“倾城。”


第145章
  ……倾城……不觉得这两个字很美吗?
  倾城,终于,还是降临在他的生活里了。
  庄墨离看着沈棠,想起他刚才对那人熟稔的样子和毫无戒备的微笑,心像是被闷锤击中。他恨沈棠曾经对他的魔鬼行径,更恨沈棠亲手在他们之间造成的无法逾越的天堑。那场车祸直接毁灭的他们的未来……于是他变了,沈棠也变了。
  六年前,他不忍心去报警,却也时时刻刻受着良心的折磨。沈棠的默默无言完全就是默认,那晚,从家里离开,他像是游魂一样在这座突然陌生的城市里闲逛。
  然后,一个陌生男人出现在他面前。他邀请他去酒吧,他浑浑噩噩的跟去了。他喝了一杯酒,酒是淡黄色的,很辣。
  他看着弧形的玻璃酒杯里淡薄的酒液,里面浮起一张扭曲的脸。
  事情变得不可收拾的时候已经是三个月后了,那三个月,沈棠找过他三次,被他以决绝的口吻拒绝后就在再也没有出现在他面前。
  直到,他亲自去找他。
  为什么去找他呢?
  庄墨离的目光聚集在沈棠白色的口罩上,哦,对了,是因为钱。
  【六年前】
  第一场秋雨落下的时候,沈棠坐在落地窗前读埃米丽·勃朗特的《呼啸山庄》。他不是第一次看到也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本书,在书房的架子上,这本红色的原著一直都静默的躺在那里。这是他的书。
  “……在这个世界上,我的最大的悲痛就是希斯克利夫的悲痛,而且我从一开始注意并且感受到了,在我的生活中,他是我思想的中心。如果别的一切都毁灭了,而他还留下来,我就能继续活下去……”
  可悲的男人。沈棠看到这里,目光从书本上移开,渐渐拉长。窗外风雨大动,细小的雨丝跨越走道滑落他的脸上,他伸手去擦,却在半空中停住。
  红色的书本从膝头落到地上,坚硬的书脊现在地毯里,一边的藤椅上的主人早就跨进了雨里。
  庄墨离站在阔别三个月的院子里,看着沈棠劈开厚重的雨幕朝他冲过来。他的眼睛里藏着细碎彩石一样的光彩,他飞快的脱下身上的驼色风衣,罩到他头上,“快进来!”
  沈棠拽着他的手,轻车熟路的揽着庄墨离的腰,把他带向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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