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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这坑爹穿越 (赫连宇夜)


  
  “哦?”我也来了兴趣:“听说高渐离极为擅长音律,听他一首曲子如沐春风。荆轲就不想试试?”
  
  “真有你说的这么好?”荆轲惊奇道:“那我还真要听听看了,看看是旷修和高渐离,哪一个的音律造诣更为高深。”
  
  “你听过旷修的琴音?”早些前的时候,我经常听到鬼谷子谈论那一代琴师,语气之中满是赞叹。他曾经评价,我的曲子虽然飘然高远,但更像是九霄玄宫之上的天音,空静的不食人间烟火,也没有一点人气。而旷修的琴音则更像是人间山水的潺潺流淌,枯藤老树昏鸦的悠然自在。总的来说,我们两个不是一个境界的。他的描述却让我对旷修更感兴趣了。
  
  “是啊,而然听过。”荆轲忽然叹了口气:“可惜现在再想听,可就难了。”
  
  “为何?”别怪我消息不灵通,你要是与世隔绝了好几年,你也消息不灵通。
  
  “一年前,嬴政召旷修前去阿房宫献艺。旷修不满嬴政的暴虐统治,宁愿玉石俱焚,也不远为他弹琴。所以,便被嬴政那个暴君以镣铐深锁与宫中,至今也在曾得见了。”荆轲的语气之中带着深深的惋惜。
  
  “如此人物,到更想要结识了。”整个一霸气暴君攻加风骨琴师受啊。
  
  荆轲猫儿一样的眼睛骨碌碌一转,忽然贼兮兮的笑道:“你既然相见,那我们就去见上一见,如何?”
  
  “你要夜探秦王宫?”我轻微的倒抽了一口冷气,心中却开始莫名的兴奋起来。
  
  “啊,我本来打算正大光明的打进去的,不过你所说的夜探,倒也好像蛮有趣的。”荆轲忽然也兴奋起来.
  
  “哈?”
  
  所谓的夜探秦王宫,在我们谁都不愿意穿那中傻逼兮兮的夜行衣之后成了名正言顺的闯宫,还没衣袂飞扬姿态优雅拉风的飞了没多久,就被一群活人版的兵马俑给包围了。
  
  荆轲开始戳我:“叫你换一身衣服不换,整一个巨型蜡烛,你是打算给他们献舞一曲还是怎么滴!~”
  
  “滚一边去!”我一脚把他从屋顶上踹下去,原本紧紧包围住我们的秦兵们顿时竖起他们尖锐的矛头。荆轲的身子在半空中扭曲成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蛇一样的避开了那些尖锐的矛头,顺便一剑凌冽挥出,把秦兵们密不透风的包围圈打出一个缺口。
  
  顿时一阵乒呤乓啷的声响过后,一群铁罐头躺了一地,不过那群秦兵倒是有骨气的很,即使摔得一塌糊涂,却也没有一个疼的叫喊出声的。不过,没摔倒的荆轲反而一手叉腰,泼妇一样的对我咆哮:“有你这样的人吗?居然把好基友踹下去!”
  
  被他这么一说,我顿时觉得刚才的力道可能太温柔了,于是COS东方教主摆了个娟狂邪魅的姿势,斜眼睥睨他:“汝不入地狱,难道还想吾入地狱不成?”
  
  谁是你基友!老子的好基友没有你这么没品的!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这一章的字数,只是觉得2222这个数字非常的好罢了
于是,荆轲和他的好基友




☆、20

  这么折腾的,最后连李斯那个法家的代表性人物都出场了。用非常温柔的语气对荆轲进行了一番坑蒙拐骗威逼利诱,但是荆轲同志坚守住了阵地,一直到我被一群驾着梯子爬上来的兵马俑给弄下去的时候,也没有屈服。
  
  ····好吧,那货不但没有屈服,反而非常的幸灾乐祸的捧腹大笑:“让你把我踹下来,被人拖下来的感觉不怎么舒服吧。”
  、
  我挺直了腰杆,从容的弹了弹袖口刚才被那群粗鲁的兵马俑们弄出来的皱褶和灰尘:“干卿何事?”
  
  荆轲的大笑憋在喉咙里面,都被憋得翻白眼了。好一会,他才咧着嘴苦笑着凑近我:“喂喂喂!让我一次你能死吗?”
  
  “说不定真会哦!”我托着下巴严肃的说。
  
  荆轲的脸绿了。
  
  李斯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忽然朝我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公子可是鬼谷弟子?”
  
  “啊,不是。”我很诚实的说道:“我是鬼谷弟子他哥。”
  
  “哦?”李斯抖了抖袖子,唇角勾起一丝弧度,不多不少,恰到好处的表现出礼貌客气,却疏离的很:“不知公子来这秦王宫有何贵干?”
  
  我袖手而立,笑的特别清淡温润:“在下平生并无他好,只是酷爱音律而已。听闻秦皇邀请旷修先生留守秦皇宫,在下不过是想以琴会友罢了。”
  
  “原来是找旷修先生的,这倒是误会了。我皇只是欣赏旷修先生的琴音,这才竭力将先生留在宫中。即然是同好,自当以礼相待。”李斯那个狐狸绝口不提我们两个贼拉风也贼傻逼的在人家屋顶上跳来跳去的事情,端正有礼的将我们请到了宫中。
  
  看着我和李斯两个笑里藏刀的扯淡忽悠,荆轲竖起一身寒毛。抱着自己的剑瞬闪到一变,离我们远一点。
  
  当我们见到了被锁在地牢里的旷修的时候,我反而对李斯有了新的认识。嬴政给他的权力好像太大了点,最起码比我想象中的要大的多。比如说,私自放任自由出入皇宫,甚至可以擅自带人去地牢之类的。不管怎么样,这种高度的信任和放权,可都不是什么好事。我想以李斯的聪明程度来看,自然也明白,伴君如伴虎。
  
  在看见衣衫褴褛,却依旧不改疏朗清隽的旷修时,荆轲下意识的松了口气,手却按住了剑柄,调笑道:“旷修,好久不见,你倒是原来的样子。”
  
  旷修慢慢地睁开眼睛,露出一双明亮的眼:“荆轲?”
  
  “你还记得我?”荆轲笑了,猫儿似的眼睛完成两个月牙。
  
  “自然记得。”旷修微微勾起唇角,整个人的感觉都瞬间柔和一些:“并不是谁都能砸了安成王送的琴之后,扬长而去的。”
  
  “怎么,心疼了?”
  
  “我本来就不喜欢那把琴,瑶琴虽好,若是徒增烦恼,还是砸了的好。”旷修淡淡的说。
  
  荆轲爽朗一笑:“你果然知我。对了,这是我的新基友,卫明凰,他也是个琴师,听说你的琴弹得很好,这次特别和我一起来看你。”
  
  我在旁边默默围观,忽然被荆轲这么一拉,差点被撞到他的怀里。忍不住心中愤愤咒骂,鬼才是你基友!
  
  “基友?”旷修清明的目光转移到我的身上。
  
  “好朋友,咳咳,好朋友的意思。”我干咳一声。
  
  “只可惜,这里没有琴,若是有琴,以琴会友也是一件雅事。”旷修叹息道。
  
  我仔细看了看他的手指修长而骨节分明。就是不知道韧性如何。我看着他,诚心诚意的开口道:“可否让我摸摸你的手?”
  
  顿时,四周一直在静静围观的人都眼神怪怪地看着我。荆轲却难得的保持了沉默。
  
  旷修微微一怔,却也不在意,洒然一笑,朝我们走来,修长的胳膊伸了出来。我伸手,小心翼翼的捏了捏他的肩膀,臂骨还有手的每一个部分。那种仔细的程度,让荆轲都有点不自在了,他用剑柄戳了戳我,低声道:“差不多可以了吧。再摸就摸光了。”
  
  “别吵!”我满脸严肃的将他踹到一边,完成了整个摸骨大业之后,忍不住赞叹:“天生的琴骨。”
  
  “哦?先生何出此言?”李斯不知道什么时候冒了出来,神不知鬼不觉的开口道。
  
  我怎么告诉你旷修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生琴骨,这种全身的骨骼经脉为琴而生的人,举世难寻,好不容易碰到一个,不管怎么着,也不能就这么被关在这种潮湿肮脏的地方一辈子,简直就是糟践!
  虽然已经转世,但我毕竟是琴灵所化,碰到有着琴骨的人,难免会有些激动。毕竟,琴骨对于琴灵而言,如同名器遇大家,这种惺惺相惜的感觉,是旁人所无法体会的。所以,我几乎是第一次没有怀有任何一丝杂念的正色道:“要怎么样,你才能把旷修从这里放出去?”
  
  “哦?明凰公子就这么笃定在下有那个能力将旷修放出?”李斯眼睛微微眯起,看起来有点神色莫名。
  
  “能不能你自己心里明白。”我斜眼看向一边即使是在地牢之中依旧风采脱俗的旷修:“你既然带我们进这地牢而不是派重兵就地格杀,自然代表我们身上有你想要的东西。”
  
  李斯微微笑起来:“公子果然聪慧。”
  
  “你想要什么?”我问道,语调轻柔而缓慢:“又或者说,嬴政想要什么?”
  
  “公子想要带走秦皇宫中最好的一名琴师,自然也要留下来一名最好的琴师。”李斯开口道。
  
  “你想让明凰用自己来换旷修?”这一次连一向二的不行的荆轲都听明白了,他冷笑一声,眼中闪过一丝凌冽的寒光:“你可知,你所谓的那些重兵在我的面前,如同纸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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