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子媛让她觉得后怕,自己还没有到三十岁就开始向往平静如水的生活了吗?看待事物的态度已经变成了这样吗?这还是原先的叶锦吗?
除了喜欢这种情绪,还有什么可以维持自己的这份感情,本就是毫无道理的,没有理由的,背弃伦理的,从而伤害别人的。
自己成为了周子媛那样的人么?为婚姻所束缚,终日所思索尽都是琐事。
周子媛已经穿好了衣服,打开门,在鞋架那里换鞋,叶锦先前特地为她准备了一双棉拖,打算和她持久战,然而就这么结束了?
蓝毅一个月后回来,周子媛提出离婚,她带着孩子离开自己的生活,而自己和蓝毅双宿双飞?
或者说再加上自己辞掉工作。
门发出轻微的响动,是周子媛顶着满身的夜色隐匿在了黑暗中,两家离得不远,她孤单一个人,以前或许手里牵着个孩子,现如今只有她和自己。
地面并不是那么平整,有些起伏,积聚的雨水沾湿鞋子,周子媛侧身回望了那还亮着的窗口,许久没有熄灭,她刚扭过头去,就听见一声高喊划破寂静。
“周子媛!”是小狐狸的声音,她诧异地抬眼,看见窗口那边有个人影晃动着身躯,“接着!”
然后啪嗒砸在了自己的面前。
她面前是一片润湿的草地,黑漆漆的夜色中她看不见究竟掉在了哪里,抬眼,小狐狸已经钻了进去。
她想着,不管她丢下来什么东西,也不要去理会好了,或者说大不了明天再来看。
但是鬼使神差,不知是因为好奇心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她蹲下身子,挽起了袖子,在先前看着的方向,记得掉在了眼前的呀,大概也就在脚下的地方,她就那么伸出手在湿漉漉的草地里摸索起来,沾湿了,泥土粘在手上,黏糊糊的,泛着潮气。
终于,手指触碰到一件硬物,随手拿起来,借着不远处路灯的光芒一看,是手电筒。
小狐狸的智商真是不够用,不会把手电筒打开再扔下来么?
啊不对,这扔下来还能不能用?摔坏了怎么办?
小狐狸有没有脑子……她腹诽着,打开了开关,脏兮兮的手在手电筒上拉出几道黑印,违和感甚强。
灯光一下子直射出来,她攥紧了手电筒,默默在灯光后行走。
即使是走夜路她也能够清楚辨明自己家的方向,走了这么多年早已成为习惯。
然而打着情敌送的手电筒,无论如何都是一件很新奇的事情。
☆、第14章 【第十四章 】
【第十四章】
槐远的天气阴晴不定,就如同女人的心情。
第二天早晨的那场雨下得酣畅淋漓,乍一看以为要把整个槐远都冲刷到黄土高原去。
周子媛恶趣味来临,抄起先前买的望远镜对着叶锦家望去,小狐狸忘记像平常一样拉好窗帘管好窗子了,于是她看了个清楚。
瞧见了叶锦哄着蓝岚坐在餐桌旁,吃的……吃的什么来着……看不清楚。蓝岚看起来很乖,如此看来狐狸精没有欺负她。
看了半天,瞅得她眼睛发涩,实在是不想再看下去,开始收拾东西打算去上班。
餐桌上放着的是叶锦的手电筒,她昨晚回来仔细看了看,又擦了干净摆在那里跟供着一样,是小猪模样的手电筒,鼻孔充作灯,样式可爱,像是小女孩会用的。
她不由得失笑起来,总是看着叶锦妖娆的一张脸,她如今才瞧见叶锦一丢丢的趣味。
塞进包里打算送去给叶锦带去,家里收拾利落,外面的雨势不减,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停下。
她打了电话叫了计程车,看见计程车停在楼下的时候她才袅袅走下去。
也不知道昨天晚上她发了什么神经,居然用她保养得当的一双白手去泥里刨出这个玩意儿来。叶锦也真是脑子短路居然直接丢下来,她仔细一看,确实摔坏了,不过也算是完好,能用,只是尾巴那里摔出了一条裂痕。
钻进车里,司机笑道:“这儿又下起雨来了,一天到晚,有水灾也不意外了。”
“没办法的事情,槐远这么多年都这样了。”她轻轻抿着嘴笑,司机也不做答复,周子媛瞥见了叶锦的那个窗口,她还在那里。
被她注目的叶锦并不知道,只是给蓝岚穿好小外套,背上书包。
她比平日沉默许多。
昨天夜里,她还在思索着许多事情,纠结来纠结去的,总是不知道在纠结什么,想了许多问题,默然坐在那里,手机突然响起,是久违的蓝毅的电话。
“喂。”那边蓝毅的声音依旧好听,温润如玉,只是听得出来有疲惫交杂。
“嗯,怎么了吗?”
“和蓝岚相处怎么样?”
“嗯,孩子很乖。”叶锦如实回答。
客厅里散乱摆放着拼图玩具和积木,她看着这些东西也不觉得那么烦躁了,有个孩子折腾折腾也算是好事。
“嗯……辛苦你了,有没有和周子媛产生冲突……”他骤然想起来叶锦跑去了周子媛下面工作。
“没有啊,她还不知道。”叶锦睁着眼睛说瞎话。
于是蓝毅放心了,挂掉了电话,她看着屏保发呆。
世界上的距离大概也就是这样,隔着千山万水,又似乎是隔着一条暧昧看不见的线。伸出手去,就能摸到对方,距离就在心底,不管什么异地恋还是在同居,心在,爱就在。
和周子媛产生冲突?笑话。
蓝毅回来之后周子媛会用怎样的理由来提出离婚呢?会不会抖落出自己来?
她并不明白,周子媛如果要夺回蓝毅,可以用无数种不同的方法,甚至于摧毁蓝毅也不让叶锦达到目的,但是她运气太好,周子媛刚好累了。
于是周子媛不想再和别人抢夺什么,她的心态是,自己不要了,给她就给她好了。
叶锦不知情,她心性还停留在争强好胜的年纪,不擅长和城市人打交道,长期漂泊在边缘。骤然回到这里,无所适从。
“叶阿姨,妈妈来过了吗?”蓝岚问她,把她从心绪不定中拽了出来。
“啊没有啊!”也不知道是想遮掩什么,她撒了谎,“怎么突然这么问?”
“我刚刚洗脸的时候,你的牙膏旁边放着我妈妈的手表。”蓝岚举起手里的亮晶晶的小物品,果然是一块腕表,银白的细长链子在孩子的手中竟然那样突兀。
她还没有注意过周子媛的装束打扮,她接过了手表端详许久,不去答复蓝岚,蓝岚一个劲儿问个不休,她垂了眸:“你妈妈说,今天晚上她去接你,所以,拜拜啦!”
决定已经说出了口,大抵是最后一次和这孩子这般亲密,她突然有些舍不得了,虽然这熊孩子大半夜起来要吃烧卖把她折腾死弄出来,最后孩子又睡去了让她气得两眼发白。
蓝岚睁着迷惘的大眼睛瞧着这个女人,然后笑眯眯地说:“你可以来我家啊!”
……去你家?孩子你不要逗了,你妈妈恨不得手撕了我。
虽然那女人面上表情庄重比大佛还要肃穆,就跟画出来的一样,实际上内心里想的什么小九九,没人知道。
把手表装好,上班的时候交给周子媛就是了。
“阿姨你为什么不能去我家?我为什么这几天在你家?”蓝岚这孩子憋了这么多天终于把问题一股脑儿问了出来。
叶锦怔了怔:“阿姨也不知道。”
她确实不知道。
目送孩子钻进教室,她这才回身走了,蓦然又觉得寂寞起来。
原先在全国旅游,一个人旅游的时候因为太过年轻,所以说并不怕寂寞,天南地北乱闯,等到会觉得寂寞的时候,跑来了一个少女死皮赖脸地跟着自己飘荡,虽然只有几次是跟着她的,但是她那时候还是会觉得充实,身旁有个人会需要照顾,或者会照顾自己,会给自己添麻烦,身边有一个人的话就会觉得会有一大堆事情要做,没有乱想的时间,也就不觉得空虚。那是何亦璇。
然而何亦璇从十八岁就跟着她,一直到二十五岁。今天的何亦璇二十五岁,而在她二十四岁的时候,向当时二十七岁的叶锦告白。
把叶锦吓得小脸儿绿汪汪的,然后就听从了蓝毅的意思,跑来了槐远,从而开始光明正大小三历程。
人是群居动物,连自诩独立坚强的叶锦也孤单起来。
呵呵。
真好笑呢!
把手表放在办公桌一角,周子媛的那扇门关得死死的,她低头思索,面前卓右站过来:“喏,主编给你的。”卓右手里赫然是那个猪猪手电,她当时也不知道脑子缺了什么,就那么抓起手电筒丢给了周子媛,想着不要遭到什么坏人劫持,也没想太多,脑洞开得太大就变成了这样,急急忙忙丢出去之后才看见下面黑不隆冬一片,周子媛一定会懒得找,从而踢着正步扭着九曲十八弯的腰肢抹黑前行。
谁知道周子媛居然把它找了出来,还光洁如新,只是尾巴那里有着一小块裂痕,大抵是自己丢下去摔的,试着开了一下,还能用,说明是晚上拿起来的,毕竟半夜又开始下雨。
卓右脑子里无数信息刷刷飞过,严肃如斯的主编抄起这么少女心的东西递给他,还说,“交给叶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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