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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契合[ABO] (十九瑶)


  郑飞鸾没能察觉,不带停顿地又做了第二轮。
  为了方便抽动,他以手肘支撑自己的上半身,顺带卡住了何岸的膝窝,迫使可怜的Omega无法合拢双腿。这个姿势使得突兀的腹部近在眼前,郑飞鸾看得越清楚,心里就越厌恶,痛恨它将何岸清瘦的身材变得浮肿又丑陋。
  然而,较之清醒时那个冷心冷面的衣冠禽兽,失智时的郑飞鸾至少残存了一丝护崽的本能。他隐约知道何岸肚子里有一样珍贵又易碎的东西,因而在欲望获得纾解之后,慢慢放轻了撞击的力道。
  当第二场漫长的性事终于结束,何岸的意识早已涣散了。
  他微睁着双眸,心里空空的,分明什么都没想,也不敢想,可泪水就是不受控制地从眼角流出来。一小时前,铃兰还在他腹中激烈挣动,一小时后,他连最轻微的胎动也感觉不到了。
  伏在他身上的男人射过两次,暴戾淡去,比进门时多了一份迟钝的柔情,开始亲吻他的唇瓣和眼角,恳求他别哭。他望着郑飞鸾,满腔绝望化作了无边深渊,泪水流得更多,湿了鬓角,浸透床褥,在颊边洇开了一大团深色水痕。
  为什么永远只有在伤痕累累的性事过后,他才能得到一个短暂的爱人?这个爱人不清醒、不完整,心怀怜爱却无法表达。
  谁来告诉他答案呢?
  何岸木然望着天花板,世界淹没在大片水泽中,湿漉漉的,什么也看不清了。
  多好啊,他的Alpha是一头威风八面的雄狮,屹立山巅,凶怒慑人。这头狮子以锋利的尖牙作矛、以响彻山野的咆哮作盾,本该保护身旁的伴侣和幼崽。可它竟倒戈相向,张开利齿,咬穿了伴侣的血肉,撕裂了幼崽的脖颈。
  我受够了,何岸想。
  这样的爱情我不要了,真的不要了。
  如果所谓的最佳契合就是一辈子陷在恐惧、憎恶、反复无常的循环里,那就让我继续做一个被缘分抛弃的Omega吧。
  求你了。
  让我回到那个遇见他的雨天,我会晚十分钟,不,晚一小时出门,等到最高的那级台阶上已经没有他的身影,才屏住呼吸,悄悄经过,不落下一枚花瓣。


第十章
  傍晚风雪交加,渊江高速公路车祸连连,交警开始引导车流,依序封道。
  一辆溜圆的大众甲壳虫突破重围,愣是靠着精湛的驾驶技术在深街窄巷左突右窜,穿越了大半座渊江市,一脚急刹在何岸家门口。车子惯性大,引擎盖怼上前头迈巴赫的屁股,光车漆就刮飞了程修两个月的薪水。
  他不心疼钱,只恨甲壳虫不是金刚钻,没能把老板的车钻个头尾对穿,暗地里骂了句脏话,灵活的身体就像弹烟头一样蹦了出去,在楼道里顺利着陆,却不幸因为光线太暗,踩了一鞋底稀碎的豆腐和菜叶。
  推开门,客厅一片狼藉。
  抱枕滚得横七竖八,没一个待在原处;何岸喜欢的那只马克杯成了一地碎瓷,从墙这边铺到了墙那边,大块些的瓷片上还辨认得出咖啡店的logo;礼服外套被丢弃在了沙发上,黑色领结挂在毛毯边缘……
  虚掩的卧室门内突然传出了一声痛吟,程修脑袋轰隆一炸,踩着瓷片冲了进去。
  看到屋内惨烈的景象,他当即倒抽一口凉气。
  天寒地冻的,这房子本就供暖不足,何岸还被郑飞鸾扒了个赤身裸体,佝偻着缩在床沿,全身蜷成一团。裸露的两条腿绞着被褥,上头只剩苍白与艳红两种反差极大的颜色。大腿遍布血斑,腿根处漫开大片刺目的猩红,鲜润的血痕淌了一条又一条,混着大量胎水,几乎把臀下浅灰的床单浸成了黑色。
  他很冷,冷得无处不在颤抖,却疼出了一身热汗,整个人湿淋淋的,像一截在水中泡久了的藕。颊边的枕巾被他咬在口中,因为腹痛,牙关咬得极其使力,竟让那张清秀温润的面孔看起来有几分狰狞。
  他的双手被牢牢绑着——几番挣扎,终究没能摆脱,反倒是手腕皮肤薄,被粗糙的皮带磨出了血。
  程修看到皮带,背后的汗毛全竖起来了。
  身为罪魁祸首的郑飞鸾浑然不知自己造了什么孽,正恋恋不舍地与何岸挤在一张床上,从后面拥着他,手掌覆住何岸高隆的肚子轻柔安抚,俨然是一位怜爱妻儿的好丈夫。他闭着眼,低头嗅闻何岸的颈子,表情沉醉,嘴唇流连于肩线,印下一串浅而碎的吻痕。
  察觉到生人闯入,郑飞鸾立刻戒备地抬头,目光凌厉如刀锋。
  空气中凭空多出了一丝Beta的气味,郑飞鸾被瞬间激怒,周身Alpha信息素疯狂激涨,几秒内抵达峰值,随之释放出惊人的排斥气场,唬得程修腿肚子打颤,差点没当面跪下来。
  “滚。”
  一个字,简洁明了。
  同时上臂肱二头肌鼓胀,砌成一道牢不可破的城墙,将心爱的Omega护在怀中,如同守卫财宝的凶煞恶龙。
  听到响动,何岸沾着水珠的睫毛颤了颤,片刻后,才吃力地撩开了眼皮。
  “程……”
  他张了张嘴巴,分明想说什么,却发不出声音。程修心急,朝他迈近了一大步。这一步就像触及了某条隐形的警戒线,郑飞鸾的怒意骤升一大截,挺身吼道:“滚!”
  “飞鸾,安静。”何岸咳嗽了一声,嗓音嘶哑,“他是程修。”
  他说话气若游丝,却异常奏效,好似一道镇妖封印拍在妖物头顶。郑飞鸾听话地闭上了嘴,果然不再作声,瞪向程修的目光却越发凶恶了,像是要用杀气弥补失语的缺陷,一举吓退对方。
  程修有些无奈。
  郑飞鸾这种奇异的状态他少说也看过几十次,早已司空见惯。大多数时候,发泄完性欲的郑飞鸾会立刻退化为某种极度粘人的巨型犬类,狗鼻子特别灵,毛发涂满了502胶水,何岸走哪儿他粘哪儿,眷恋又讨好,无辜到令人不忍苛责。
  每回程修来接他,生拉硬拽是拽不走的,必须由何岸亲自将人送入车内,温声细语地哄一阵子,再往他怀中塞一块橘红色的小毛毯。
  小毛毯是何岸的贴身物,散发出浅淡的铃兰香,香气扑入口鼻,执拗的恶犬才肯闭眼睡去。
  程修看到郑飞鸾搂着小毛毯,在何岸的脸颊和颈子上蹭来蹭去糊口水,弄得他又痒又笑特别不好意思的样子,就想把行车记录仪翻转180度,偷拍一段小视频,再拿出来向老板威胁加薪,说不定能领到一辈子的年终奖当封口费,然后光荣滚蛋。
  事实上,他也的确拍了。
  只不过没拿来威胁,而是悄悄存在了硬盘里,打算等未来某一天郑飞鸾手握玫瑰向何岸求婚了,再作为婚礼视频素材送给他们。
  偷拍的时候程修笑得很开心,以为一切都会好转的。
  百分之百的契合度,缘分天造地设,寻偶症又能阻碍他们多久?
  冥冥之中,郑飞鸾总会喜欢上何岸,给予他无底线的宠爱,带他搬离狭小阴暗的出租屋,和他生一大群白白胖胖的孩子。等宝贝儿们晃悠着学会走路了,郑飞鸾就领到公司来,让孩子在办公室地毯上跌打滚爬扑作一团,眉头也不皱一下——为了早些看到这温馨的画面,程修甚至在私底下设计过,打算挑一个郑飞鸾清醒的时机安排他与何岸再见一面,把断裂的红线给系上。
  可时机还没等到,不期而至的变故就先来了。
  出差半年,何岸真的怀了孕,郑飞鸾却依然是那头铁石心肠的狼。
  程修顶住郑飞鸾凶悍的视线压迫冲到何岸床前,问他:“你现在怎么样?还撑得住吗?”
  何岸低垂着眼睫,没答话,缓慢地摇了摇头。
  刚才简短的几个字耗光了他的力气,许久,他才攒起少许精神,用发颤的手指扯住了程修的衣袖:“铃兰它……很久没动了……你送我,送我去医院,把它剖……剖……”
  “行!”
  程修二话不说,拉开郑飞鸾乱缠的手脚,找来一条干净的被褥裹住何岸,把人打横抱了起来。
  郑飞鸾见他要带走何岸,当即化身拦路虎,牢牢扯住了被子。
  “我的。”
  “你松手,快点!”程修心急如焚,扯了两把没扯开,简直想飞起一脚踹他脸上,“再不去医院铃兰就要死了,这是你的种,亲生的!你他妈放不放?!”
  “不放。”郑飞鸾固执得十头牛拉不回来,“他是我的。”
  程修没辙了。
  他怀中抱着何岸,再加上铃兰的重量,两条胳膊都快折了,哪儿还腾得出力气对付郑飞鸾。就算空手打起来,这个八块腹肌一根筋的暴力Alpha也能揍得他妈都不认识。
  就在这时,何岸熬过了一波尖锐的阵痛,将脸颊枕在程修肩头,倦怠地呼出了一口气。
  “飞鸾,放手。”他轻声说。
  狂躁的Alpha浑身一僵,五指不受控制地松开了——Omega要他做的事,他违抗不了。
  程修获得自由,立马退后一大截,远离郑飞鸾的活动范围,以防再遭毒手。失去信息素慰藉的Alpha极其不安,像被丢弃在了荒莽无人的旷野里,既找不见失踪的Omega,又不敢擅自离开,只能坐在床上,死死盯着被褥边缘露出的一小绺黑发,急切地道:“早点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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