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单纯定义夏新宇就是同性恋的话,他俩都是不信的。
尤其是叶晓桐,毕竟夏新宇读书时候,谈的都是女孩子。况且,他身上的气质,怎么看,也跟她认知里的同性恋,完全搭不上边。
而那个男人呢?硬朗,俊挺。看上去照样正常的不得了。
她有点儿乱了。
也就是说,夏新宇跟他诉说过去时,心里头的那个人,就是眼前这个男人?而这个男人已经成了家,还有了孩子。
那时候对同性恋的认知都非常闭塞。叶晓桐是留过学,受过高等教育的新知识女性,所以她对这样的群体并不存在什么偏见。
只是,他暂时不能接受的是,自己青梅竹马的好友竟然也入了这种圈子。
她不知道这种圈子里的人,情感生活怎么样,过的怎么样。但光看这时候的社会认知就知道,这条路走起来会有多难。
夏新宇这人执拗,又重情。他记了那个人七年,可见他用情之深。
她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心情复杂。
林城从卫生间出来,打算告辞的时候,谢明电话响了。
寂静的室内,乍然而响的铃声显得那么突兀。
谢明尴尬地嘿嘿两声。
“接个电话,接个电话。”
放下电话的时候谢明已变了脸色,他匆匆拿上钥匙。
“我家老爷子起夜摔了,我得马上去医院,车我先开走了。”
夏新宇起身帮他开门。
“有需要就打电话。”
谢明甩甩手立马赶回去。
沉寂的氛围被打破。
林城也走了过去,他看了眼面前两人,话却是对着叶晓桐说。
“抱歉,我刚醉糊涂了,认错人了。”
除了道歉,林城也说不出什么话来了,说了不会打搅夏新宇的生活,但他还是越界了。
眼下,他自责,愧疚,也有说不出的心伤难堪。
夏新宇也不知道说什么,他揉了把脸,看着林城。
“下回少喝点酒。”
林城将目光对上夏新宇,沉默地点点头。
叶晓桐打量着。
她向来对帅哥硬不下心肠。但此刻,她看着夏新宇压抑忍耐的模样,又想起那时,夏新宇酒醉后,为情所困的挣扎姿态,她就止不住的心疼。一种难言的愤怒也油然而生。
他看见这男人看夏新宇的眼神。尽管克制了,但她分明就是察觉出了他对夏新宇的余情未了。但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要结婚?又凭什么还来招惹人?
叶晓桐绕过沙发,将双手亲昵地放在夏新宇肩上。
夏新宇微不可查地僵直了身体。
叶晓桐轻轻地帮他捏着肩。
“新宇都说你醉糊涂了,没事了。你跟新宇是旧识,下回就约出来一起喝两杯,叫上你们以前的朋友,我去订个包厢,大伙儿畅快的喝。”
叶晓桐笑笑,娇嗔地往夏新宇手臂上一拍。
“你还有好多朋友我都不认识,下回都一起约出来。”
夏新宇也没回话。
林城开口,“今天打扰了,我就先回去了。”
夏新宇站起身叫住了他。
“你等等。”
他从楼上下来,手里拿着一枚钥匙,上面还坠着一颗核桃挂式。他将钥匙递过去。
“房子这些年我偶尔也会过去帮你打扫打扫,就算待不久,回来了就住回去吧,那毕竟是你家。”
林城伸手接过。
“谢谢。”
叶晓桐看人关了门,豪气地往他肩上一拍。
“哎,我刚那样说你别介意啊。”
夏新宇去厨房倒了两杯水,递过去一杯。
“我该谢谢你。”
叶晓桐看他神色不明的,干脆直接问他,“你之前说的人,一直是刚才那帅哥吧。”
夏新宇将水杯搁茶几上,往沙发上一靠,有点疲惫的开口,“是的。”
“那,那你是同性恋?”
“算吧。”他又苦笑了下。
“其实,我也不是特别清楚,毕竟这么多年,我喜欢的只有他。”
叶晓桐被他这笑涩了下,她故作轻松地打趣他。
“那我是要叫你情圣,还是,二傻子?”
铃声响起。
叶晓桐拿起沙发上的小挎包,从里面抽出了手机。
“喂,在新宇这儿呢……什么……给我留门啊……我一大姑娘你们真放心?喂,喂喂?”
叶晓桐有种要扶额的冲动。
夏新宇笑话她。
“看吧,你这是自己把自己给顺拐了。”
叶晓桐也有点尴尬。
“我一黄花大闺女的还要点名声的啊!他们究竟怎么想的,哎,谁家会像我家这样,巴不得立马就给我送出去的。”
“行了,我去帮你收拾房间。”夏新宇站起身往客房去。
“哎,一起收拾吧。”
……
林城看着钥匙上的挂坠,他想起当初高考那会儿,夏新宇怕他用脑过度,就隔三差五的买核桃回来敲着吃。后来不知怎么心血来潮的,还给他钻了个核桃挂式,说可以精神补脑。想着想着,心就软下一块。
他笔挺着身子,站在隐蔽的阴影下,手心握着钥匙,遥遥地望着别墅里微黄的灯光,直到熄灭。
第四十二章
“威威,威威,啊啊啊,那人就是威威,姐妹们冲啊……”
林城买了个手机,刚从营业厅办了张卡出来。就听到外面一阵嘈杂,有小姑娘撕心裂肺地嘶吼声以及踏马而来的脚步声。
林城停下步子,迎面就被一不明物体撞的趔趄了两步。那人扯着他的衣摆往后拽。
“抱歉啊大侠,江湖救急。”说罢就要撒丫子继续往前跑。
林城握住那人手腕,不确定地问。
“小松?”
丁小松拿下墨镜,猛的一抬头,惊得张大了嘴吧。
“城,城哥?!”
林城看了眼拐角即将而至的人群,拽着丁小松往小路窜去,两人七弯八绕地到了一个小区,悄悄拐了进去。
丁小松仍不可置信地拉扯着林城。
“城哥,真的是你,靠,你怎么回事,怎么现在才回来?”
一阵语无伦次,他感觉眼睛有点儿发涩,赶紧又将墨镜带了回去。
两人又从另一个侧门出去,来到了林城家里。
丁小松红着眼,往林城胸口捶了一拳,又忍不住扑到他怀里蹭了蹭。
“城哥,你究竟咋回事,这么多年的,没个音讯,你不知道我们有多想你。还有新宇,新宇他……”
待丁小松稍微平复了情绪,林城去厨房倒了水,递过去给他。
丁小松握着杯子,灌下一大口。他一身潮流打扮,头发全部吹起,眉眼依如往昔,精致又打眼。耳朵上干干净净,脖子上倒是挂了个吊坠。
林城笑看着他,“怎么改名了。”
丁小松不好意思地抓了把头发。
“哎,公司取的呗。我那时和光头几个出去玩,瞎逛悠的时候撞上一人,说自己是星探,要挖我们进圈子。反正哥几个无所事事的,就跟过去看了看。后来稀里糊涂就签了约,现在也算是一个十八线的小明星了。”
林城看丁小松状态不错,看来他这些年过的也挺好,由衷地说。
“可以啊,比一直混着强。”
丁小松其实看得出来,林城不大想提起他离开的那几年。他心下叹气,想到了夏新宇,又是一阵惋惜。
他是个聪明人,也就自然绕过这个话题。
“光头后来去学了美发,现在是我的造型兼助理。阿国和蘑菇都成家了,现在自己做点小生意,大家过的都不错。马晓做了物流,大云好像被他爸接回去了,他爸是个富商,他现在是个名副其实的小开。”
林城一阵欣慰,真心地笑着。
“能抽出空么,你看还能约上谁,咱这两天聚一聚。”
“城哥发话,那能没空吗?有空,必须有空。”
丁小松还是照样爱贫。
光头名叫李圆圆,打小就一直糟心自己的名字。
自从有次剃了个光头后,大家就光头光头的叫开了,从而也就忘记了他的本名。
为此,他就一直延续了剃光头的传统。
那时候属他年纪最小,性子也软,从家里出来后就一直受欺负,直到跟了林城。
林城回去上学后,他就跟着丁小松几人混着。
光头现在留了一头浓密的发,染了色,还做了造型,像脑袋上戴了个菠萝。模样比以前周正了,性格倒是依旧软萌。
他进了包房,看见林城和夏新宇两人,眼眶立马就红了。
“城哥,宇哥。”
叶晓桐拿手肘捅了捅夏新宇。
“哎,这小可爱谁啊,给介绍介绍。”
光头早就注意到了有几个新面孔,刚才是太激动了,这下才觉出有点不好意思。
“美女你好,你可以叫我Andy。”
说罢他随手掏出了口袋里的名片,给每个人都分了一张。
“有机会找我做头发,不收钱。”
谢明看着名片乐了。
“呦新宇,你还有这么活宝的朋友啊。”
丁小松是和光头一起来的,进包房前被几个女粉丝认出了,刚给人签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