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说完话跟着妇人离去的庄笙的背影,许解抓了抓后脑勺,眼神中满是茫然。
放松?换另一个案子侦查,是放松的方式?
——
庄笙很快来到那对母女住的地方,一套狭窄的两居室,但打扫得很干净,收拾得井井有条。在客厅摆着一幅黑白照片,是名中年男人,照片前供着三柱香。
注意到庄笙的视线,妇人有些局促地解释道:“湘湘他爸前年出车祸去了,湘湘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变的,是我没教好她,我对不起她爸。”说着又忍不住抹起眼泪来。庄笙顿了顿,语气没什么起伏地说道:
“带我看看你女儿的房间。”
朝南的大房间是女儿住的,一看就是典型叛逆少女的风格。烟熏妆的海报,骷髅饰品,以及一张张重金属摇滚唱片。除此之外,房间倒是收拾得很干净,应该是女儿离开后妈妈给收拾的。
庄笙扫视一圈,目光落在书桌上。各科课本被随意堆在桌面,封面看起来还非常簇新,几乎不曾翻动过。而摆在正中的几本书,却用书皮小心包着,但从内页可以看出,这几本书翻看过不只一次。
庄笙目光闪动,拿起最上面那本。
“哎,那个、庄博士,您小心点拿,弄坏了湘湘要生气的。”妇人看到庄笙动作,在旁小声喊了起来。
庄笙顿了顿,看向她点头道:“放心,我会小心的。”
翻看扉页,庄笙看到书名:《头骨去哪儿了》。
下面写着作者名,两个字:
伏草。
第44章 催稿(二更)
钱陌最近心情不好, 作为一名编辑,他每天最大的任务是对自己手底下的作者催稿。虽然从事编辑工作很多年,却一直不温不火。曾经手底下也出过一位比较火的作家,但热度只维持一阵,很快就冷了下去。钱陌觉得是题材的原因,奈何那位大作家宁愿抱着冷题材冻死,也不愿换题材随波逐流。
要不是他积累了一批忠诚粉丝, 这些年来在这个题材上也颇具知名度。销售榜上排不上号,但出版销路还是不愁的。
冷题材就冷题材吧,在一个领域做到极致, 厚积薄发,说不定就有一飞冲天的时候。
不过,除了难火起来,其他都不用操心的作者, 最近竟然拖起稿来了。钱陌打十次电话,对方最多接通三次, 接起也说不了几句话就给他挂断。
出版商那边早就谈好了的,眼看截稿日期一天天临近,稿子却没半点进展。钱陌最后实在无法,只能亲自跑一趟了。
这是一栋老式的住宅楼, 没有电梯,也没有监控的那种,外表看起来非常老旧。背后是个大型垃圾场,前面本来是个菜市场, 后面菜市场搬迁,这里便荒废了,成了附近居民饭后散步聊天的地方。
钱陌这是第三次来,所以还算熟门熟路。他走到二楼左侧的门前,伸手按了门铃,然后发现上次坏了门铃这次依然是坏的,只好用手拍门板。
拍了很久没人开门,如果不是确定住里面的人是个死宅,他还真要以为自己来得不是时候。掏出手机拨了个号,还是无人接听。他发条短信,然后再接着继续拨,一边拨电话一边拍门。
就在钱陌担心邻居会被扰得要报警犹豫着要不要继续拍时,门从里面“哗”地打开了。一个站在门后的阴影里,沉默地望着他。
钱陌被吓一跳,反应过来是自己要找的人开了门时,呼出一口气,抚着胸口嚷嚷起来。
“我的伏草大大,你这是要吓死我。虽然你是写悬疑侦探的,但也别把自己整得跟小说里需要潜藏的逃犯似的。”他一边说一边挺自来熟地往里走,进去后东张西望了下。
“怎么你这里还是这么暗,灯坏了一直没修吗?你为什么一直不接电话,手机关静机听不到吗?稿子写的怎么样了?最近这个故事构思很有意思,能写多少字?多久可以完成?”
絮絮叨叨说了半天,一直没听到回应,转身往后一看。便见这屋子的主人还站在门口,保持之前开门时的姿势,像是站着睡着了一样——虽然是个死宅,一副不想跟人多说话的样子,但把捯饬的挺整洁的,除了皮肤白一点,眼神比较死寂外,一点不像总是关在屋子里不见阳光的人。
钱陌叹了口气,觉得这人真是一点儿没变,他若不是能写文养活自己,可怎么活下去哟。
做着编辑的活,操着老父亲心的钱陌,在客厅里转了一圈,遵守基本的礼貌没有跑去房间直接搜稿子。
客厅跟他前两次来看时差不多,虽然也算干净,但看起来还是有些乱。主要是屋子里的摆设显得杂乱,非常不协调,有些东西看起来还很不合时宜。
比如光是抱枕,就有文艺风、古典文以及抽象派风格几种;比如沙发区放着几盏煤油灯,灯罩不是用玻璃做的,而是皮制品,使灯光显得更加昏黄黯淡。
桌子上摆着碗筷,看来这人刚才正在吃饭。钱陌瞅了眼碗里扒到一半的饭,顿时生出小小的愧疚,但很快被另一种熊熊燃烧的工作热情盖过。
“好了,我人现在站在这儿了,如果你今天不交出稿子,我是不会回去的。”钱陌插腰站在客厅中间,挑眉看向还站在门口的人,一脸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坚决。
男人在门口站了会儿,眼睛一瞬不瞬盯着不请自来的客人看,眼珠毫不转动,脸上也是没有半点表情。钱陌被盯得有些不自在,心里隐隐有种发毛的感觉。他张了张嘴,正要说些什么时,站在门口的人终于动了。他似乎迟疑了下,最终还是没有把门关上,朝钱陌走了过来。
“在这里等一下。”
钱陌一听,知道他是去取稿子——这位作者每次交稿,都是打印好了的纸质版,而不是像其他作者那样发电子版——明明也是用电脑写的稿,却死活不让用U盘拷贝,发邮件也不干。
或许写这种类型小说的作者,思维与常人不同吧。钱陌没有办法,只得拿回去自己再输入电脑。
他站在客厅等,有些无聊,瞟了眼桌子上的菜,不知道是什么,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钱陌摸摸自己肚子,从杂志社一路赶来,他有点饿了。
过了一会儿,男人拿着一叠纸出来,递给钱陌。钱陌赶紧接过翻开看了看,足足有二十多页。他随意扫了扫上面的文字,慢慢兴奋起来——延续以前的作风,短短几行字便让人身临其境,仿佛亲自参与了一样。
“嘿,还别说,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犯罪现场调查实录呢,简直像真的一样。”钱陌啧啧赞叹,看了几页有点不忍释卷,可时间紧张,他还得回去再打一遍呢。
钱陌收好稿子正准备往外走,刚抬起脚像想志什么似的,退回看向男人说道:“对了,你还欠我一样礼物呢,这次我亲自来了,是不是应该补给我?”
上回给男人办签售,效果还不错,去了很多忠诚粉。签售是钱陌一手策划办起来的,完事后他开玩笑说男人应该送他件礼物表示感谢,男人当时很认真地点头应下了,并且说回去给他。
钱陌倒还是贪图自己手下作者的礼物,而是觉得“礼尚往来”,一来一回,可以维系加深彼此间的感情。这是他扰住手下作者的不二法定。
男人抬头盯着钱陌看了会儿,钱陌摸不清他还记不记得,正想说算了,男人动了。他似乎扯了下嘴角露出个极浅的笑意,淡淡说了句:
“等着。”
然后再次转身回房。
真是一如既往的惜字如金啊。
钱陌在心里感慨,视线跟着男人转动。男人进了房间,房间里的光线比客厅更暗,可能是开着电脑码字,有屏幕幽光透出。没过多久,男人拿着一串风铃样的东西走了出来。
“给你。”把东西塞给钱陌,男人便又不说话了。
“这是你自己做的吗,很漂亮啊。”钱陌用一种带点欢喜的声音说着,不全是恭维,而是本身觉得这个礼物还不错。
造型和市面上的那些风铃不太一样,每串铃铛下都挂着一截小骨头样的饰品,看起来非常可爱。
听到钱陌的夸赞,表情一直有些寡淡的男人抬头明显笑了下,慢慢说了句,“是吗?你喜欢就好。”
钱陌也笑了,很真诚地说道:“会自己做饭和手工的男人,真是非常少见了,你用这个人设去见读者,得到的粉丝一定会更多。”他说着,又往桌上看了眼。
盘子里的东西,看起来像肉又像豆腐,钱陌实在猜不出来是什么。而他素有“老饕”之称,就爱尝些没吃过的东西。
男人注意到他的视线,嘴角微勾,露出一个礼貌的笑容,“要尝尝吗?”说着把盘子直接端到钱陌面前,请他品尝。
钱陌经不住诱惑,伸手拿了一块像是炸过的豆腐放里嘴里。嗯,有点香,有点粉,像是豆腐又不是豆腐。钱陌舔了舔手指,忍不住问:“这到底是什么?”
男人沉默地望了他一会儿,慢慢地笑了。
“你猜。”
——
庄笙从那对母女住的地方离开时,神情显得有些凝重。他掏出手机刚准备打电话,才发现上面有条未读短信,是个陌生号码发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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