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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致富路 (木三观)


  「哼。去吧。」久蛮似有些不悦,别过了脸。
  穆初桐见大佬脸色不对,立即答应着下去了。他怀揣着盒子,一路趋步回了客舍,犹如偷到了奶酪的小老鼠,颇有些惊慌小心,将那门掩紧了,东张西望,方悄悄地把盒子打开。
  「久蛮送我的会是什么?」穆初桐打开盒子的动作缓慢,足够他胡思乱想,「难道也是送我大金链子吗?」
  盒子一开,果然是金灿灿的,却是一把泥金折扇,正是当日久蛮拿来教他的那一把。穆初桐心中一动,将那扇子拿起,仔细端详起来,见扇骨尤其精致,且还镂刻着一行字:「惜花疼煞小金铃」。
  作者有话说
  关于昨天更新那句「惜花疼煞小金铃」,百度出来的第一条貌似是说「金铃」是「金莲」(指女人的脚)的意思,所以留言才有人说久蛮多大脚不要脸!但其实我一直以为这句取的是宁王惜花系金铃的典故。就是「天宝初,宁王至春时,于后园纫红丝为绳,密缀金铃,系于花梢之上,每有雀鸟翔集,则使园吏擎铃索以惊之,盖为惜花之故」也不知哪个是对的,但我写的时候是按这个理解...


第十三章
  「唔……」穆初桐将扇子放在手中把玩,心想里忍不住揣测,「大佬送这个给我做什么?难道是督促我勤奋练习扇子功吗?」
  一把扇子便在穆初桐的掌中翩翩翻飞,如同蹁跹起舞的金蝴蝶。跟久蛮学扇的时候,他其实也被自己的「无师自通」所惊着了,他和久蛮有着同样的疑问「我是学过吗」。当时他便信口回答了久蛮,说自己曾经学过,但也是他自己的推测——他其实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熟悉扇子功的技法,也许他小时候真的跟母亲学过,但也不甚记得了。
  扇子收起,放入盒中,穆初桐态度珍重。
  相对的,久蛮也在把玩穆初桐送来的礼物,不过是一根金链,久蛮最不缺就是这东西,全戴身上能够构成一副盔甲。虽然说这链子价值不菲,但久蛮那儿也多的是比这金链价格更昂贵、做工更精美的,然而久蛮就是对这链子爱不释手,还拉着狮心说:「你看,这个是不是好漂亮?」
  「嗯,好漂亮。」狮心不用脑子地回应着。
  久蛮不满意狮心敷衍的态度,粗声问道:「漂亮在哪儿?」
  「金灿灿的,真好看。」狮心答。
  「对啊,真的是金灿灿的,真好看。」久蛮点头不住。
  狮心想:大佬傻了。
  真糟糕。
  久蛮对于穆初桐态度的骤然转变,狮心是看在眼里的。原本,久蛮对穆初桐不冷不热,面子上过去就行了。后来却忽然变得难舍难离。狮心将此细究起来,认为关键在于久蛮教穆初桐耍扇子的那一天。那天,穆初桐学完扇子回去了,久蛮忽然让人查起了穆初桐的来历。
  穆初桐还能是什么来历?大家不都一清二楚吗?就是叔家的私生子,一直被欺负惨了的倒霉孩子。
  反正,之后久蛮对穆初桐就与别不同了。
  狮心想想,觉得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再追究。既然久蛮不跟他说,便是不想让他知道。他要是自己知道了,就那面触怒了久蛮,这可不是好玩的。
  翌日,穆初桐便与其他商人一起坐上了前往南乡的列车。
  南乡那儿风景倒是优美,交通却不便利。旅客们要来这儿却也还行,通常是下榻在附近的大城市,然后坐旅游大巴来这儿半日游。吴二丫说想建个特色旅馆,吸引游客下榻过夜,也好促进消费。穆初桐是要搞餐饮的。和吴二丫倒是互惠互利,很能合作起来的样子,又都是荆帮那一派的,以前就混熟了,路途上更是很有话聊,一个小时下来,就亲亲热热跟兄弟似的。
  能够一起挣钱,怎么可能不亲?
  众人下了列车,果然如久蛮所言,南乡的小老大带着几个马仔已在月台上等着了。
  南乡的小老大长得不高,但看着很精壮,皮肤黝黑,身着麻衣、头戴草帽,看起来像个普通乡民,然而脚踩鳄鱼皮鞋、嘴叼大雪茄,显出点身份。
  商人们都是怕硬的,穆初桐等人一下来,无不满口大哥的喊着他。那小老大笑着说:「什么大哥啊?你们是久蛮大哥、师贤大哥委派来的人,那我就是个弟弟。你们要是信得过我的,喊我一声『草籽』就行了。」
  草籽请大家吃过晚饭,又安排众人入住招待所。穆初桐在那睡了一觉,大早起来,见吴二丫他们也都起来了——果然,一个好的公司里最勤力的一定是老板。大家便笑着打招呼,然后匆忙到乡里去。
  穆初桐一早叫了得力的下属来这儿开展前期工作,也一直有在汇报、反馈,成果算得上不错。下属对餐厅的选址让穆初桐也是比较满意的,穆初桐指着那片鱼池,说:「行,那这片鱼塘,我就承包了!」
  总算是定下来了地方。
  在这些乡村旅游景点,餐饮的话搞个农庄一般不会出错。穆初桐因为之前被叔敬仪陷害的事情,资金也非常不足,还欠着银行一大笔钱,只能先因地制宜,搞个小农庄。约莫弄个鱼塘,搭了个竹棚,水池种点莲花,搞个水上的亭子,再添置点装修,实际上花费也不大。
  因为是旅游地,所以他得想个让游客来到可以拍照的点。这个他也早就想好了,一早让人买了两只蓝孔雀回来,放农庄里养着。
  蓝孔雀不是保护动物,人工养殖很成熟,买回来不贵,养起来跟养鸡差不多,就是吃得比鸡多一点。但那些城市来的游客多半会觉得新奇的。
  草籽来巡视的时候,看到这两只孔雀,便愕然说:「小穆哥还养孔雀啊?这玩意儿拉屎又臭,叫起来又驴似的难听!最重要的还凶,吗的比鹅还横!」
  穆初桐一怔,笑道:「啊呀,凶不好吗?权当养了条狗,看家护院的,能叫能打,还漂亮。」
  「是啊,是啊。还是小穆哥想得周到啊。」草籽呵呵笑着,「这孔雀哪儿弄来的啊?」
  穆初桐说道:「跟养殖场买来的。」
  「哎哟,您还花钱呢?」草籽咬了咬烟头,说,「这玩意儿咱们山里多得是。您要早跟我说一声,我让乡里去给您抓两只,保准不花钱,就请吃顿饭得了!」
  穆初桐一拍大腿,说:「哎哟,悔不当初、悔不当初!怎么我就不早认识大哥呢!」
  草籽哈哈一笑,说:「当不上您的大哥!我就是个弟弟!您要是有什么需要的,尽管跟我说一声!能帮得上忙的,我一定帮哈!」
  穆初桐又说:「听我伙计说,这儿养的鱼都挺好的。」
  「可不是吗?」草籽笑着说,「这儿的河啊、溪啊,都很多的。但还是穷。问题是什么呢,就是人懒,才这样的。以前政府给送了鱼苗,让咱们穷困户去养着,您猜怎么着?他们把鱼苗卖了换钱打牌了!」说着,草籽摆摆手,一脸不在乎:「挣不了钱的。」
  穆初桐笑笑,说:「可是现在大家都勤劳许多了,不是说养鱼业也发展起来了吗?」
  「那是政府现在不管事了,轮到那些个大哥大佬来发鱼苗!帮派发的鱼苗,谁特么敢卖了?帮派让你养鱼,谁特么敢不老实?特么的打断你的腿!」草籽敲了敲桌子,脸上有些得意,「这才好起来的。」
  穆初桐心里感觉有些复杂,但脸上还是堆满笑:「那是,到底我现在能用上这些鱼儿,都是托大哥们的福!」
  他打听了一下,才听说了,确实南乡这个地方贫困,很大原因是懒汉特别多,但凡有点心气的人都离开这儿往外闯了,剩下的多是老弱妇孺,不然就是懒汉。之前政府看准这儿适合养鱼,便下发了鱼苗,结果毫无收获,乡民们反而还向政府投诉说鱼苗没到位,要求赔偿。C国政府本来就无力,索性不管,给黑帮接管了,效益反而起来了。
  雨水过后,旅游旺季很快到了,游客坐着大巴蜂拥而至。客流量不必担心,当地都是小摊小贩比较多,很多游客也自然选择了穆初桐的小农庄,莲花池是好看,不过那两只拉屎非常臭、叫声非常难听的蓝孔雀,才是吸引了一众游客的目光的关键。孔雀俨然是明星了,游客对着这俩孔雀照片拍个不停,纷纷发社交网络,免费给小农庄打响知名度。
  穆初桐又开始给游客编故事,说:「这俩孔雀本来是在山里的,自己飞了下山,来了这个莲花池,啊,还结成了伴侣,真是令人感动。」
  游客们最喜欢的就是故事了,然而听故事的总有要驳故事的,一名游客却说:「他俩都能开屏,都是雄性吧?」
  穆初桐噎了一下,赶紧说:「大约是他俩同性恋,才被山里的其他孔雀赶下来了吧。」
  「哇——」几个较为感性的游客听得热泪盈眶,恨不得立即扯上彩虹旗上山游行。
  穆初桐还绘声绘色地说当初两只孔雀受伤多么严重,被同伴啄得羽毛都掉了,还是不离不弃,最后在那儿放了个捐献箱,让大家自愿捐钱给孔雀买零食。愿意慷慨解囊的、或者只是随意投币的游客竟然也不在少数。
  穆初桐看到了商机,立即叫人连夜赶制海报和录像带,在农庄里贴上故事画报、播放录像来讲述这对孔雀可歌可泣、不为世俗所容的爱情故事。不少人看得非常动容,各种发SNS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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