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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契黑白 (贝晓)


  曹帆进李光北的办公室没多久,许杰桌头的电话便响了起来,许杰接起,是李光北的声音:“小许,进来一趟。”
  “好。”
  许杰走进办公室。见到他进来,曹帆依旧笑笑算打招呼。李光北对许杰说:“小许,帮我联系一个好一点的小学,安排个孩子插班进去。”
  “几年级的孩子?”
  “小学一年级。”回答的是曹帆。
  “好的。”
  李光北点点头,而后冲着曹帆开口:“你记得派两个人跟着他们,魏远虽然进去了,但魏家在外面肯定还有人,如果被魏家人发现他们,她娘俩就别想有安生日子了。跟她说,让她再耐心等一阵子,等案子全结束了,就把他们送到外地去,离这儿远点安全。”
  “好。”曹帆表情轻松地点点头。
  虽然对魏远的案子了解不多,但许杰也隐约知道,李光北之所以能够那么精准地掌握魏远贩毒的信息,是因为他从魏远企业中挖到了一个内应,想来他们刚刚说的就是这个人了吧。只是听李老板的话的意思,这人竟然是个女的,而且还是个小孩子的妈妈?一个女人敢做这种事情,还真是胆大。
  或许是因为知道了这女人的身份,许杰在选择小学上非常用心,将安全作为了第一考量因素。最终,他选定了一所口碑的私立小学。
  一周后,私立小学门口。
  许杰领着孩子走进小学校门。小男孩儿穿着崭新的校服,背着小书包,有点好奇地左看右看。
  校门外停着一辆车,车内,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女人正一脸关切地注视着小孩子的一举一动。
  “放心吧,你儿子在这里很安全。有保镖会全天跟着他。等案子全结束,你们娘俩就可以换个安全的地方安心生活了。”曹帆从副驾驶位上回头说道。
  女人看着儿子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入学的样子,充满期待地点了点头。
  许杰带着小男孩进学校办好手续,待出来的时候发现外面的车子已经开走了,只剩曹帆站在校门口,看样子是在等他。
  “孩子妈妈走了?”许杰走过去问。
  “先把她送回去了。”曹帆笑笑,“小许你挺能干的嘛,这么快就找到这么好的学校。”
  许杰笑笑,说:“这边没什么事了吧?那我先回公司了。”
  “这才几点啊?你也去太早了吧?我还没吃早饭呢,要不你陪我去吃吧?”曹帆笑盈盈地建议。
  “抱歉,我吃过了。今天公司有会,我得早点回去做准备。”
  “这样啊,那好吧。你帮我告诉老板一声,我就不去公司了。”
  “好。”
  与曹帆道了声“再见”,许杰转身离开。在李光北手下干了这么多年,许杰一直刻意与曹帆这类人保持着距离。李光北没有让他接触过那些灰色或黑色地带,这一直让许杰非常庆幸,他不想改变这种现状。只要没有突破这个底线,他愿意做好李老板的得力助手。
  许杰抬头,看看灿烂的朝阳——案子已经逐渐尘埃落定了,之后,又该是一段新的开始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怎么现在一动笔就觉得要凑cp呢?这一章你站谁?“李老板*许杰”还是“曹帆*许杰”?
其实写到最后的时候想加上一段“身后,曹帆望着许杰的背影,嘴角露出一丝玩味的笑”,可是总觉得这样好像有点把行文思路带偏的感觉,于是最后还是删掉了。还是剧情优先吧。这一章也算是过渡章,是借着许杰的角度把《诡案》第一部的尾声交代清楚,这样也算跟李陈番外接上了。这一章出现了不少《诡案》中相关的情节和人物,大家还都记得他们是谁不?那对母子是谁有同学能回答上来不?~~~
另外,对“远洋”这个公司名大家有什么看法,昨天我才知道现实中有个公司就叫“远洋集团”,想换名却不知换什么怎么办2333……

  ☆、曹帆

  在许杰的身后,曹帆饶有兴味地挑起了嘴角——认识这么多年,这小子还是一看到自己就跑。或许在他眼中,自己就是那种唯恐避之不及的黑社/会小混混吧。
  不过他想得倒也没什么错,自己的确就是个小混混——如果没有老板的话。
  曹帆的父亲曹金水是农民出身,从小听着说书人讲的三国故事,最崇拜的就是忠义的关羽。文/革时期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李兴国他们知青点跟曹金水他家离得很近,所以曹金水总能看见这些知青们出出入入。而其中李兴国给他留下的印象最深,因为别人干了一天活儿回到知青点都是吃饭睡觉,而曹金水却总见到李兴国捧着本书在那里读。曹金水不识字,但他总感觉这个比他大七八岁的后生应该很有学问,所以总会不自觉地往李兴国身边凑。李兴国觉得这孩子挺朴实,闲来无事便会教他几个字。一来二去,两人也慢慢熟了起来。当时的知青生活条件都很差,曹金水三五不时都会从家里弄点好吃的分给李兴国。一些缝缝补补的活儿,李兴国不会,曹金水的妈妈也会帮忙代劳。曹金水一直都有肚子疼得毛病,但他以为就是吃饭岔气之类,家里人也都没在意。但是有一次他突然疼得特别厉害,当时李兴国正好在旁边,他敏锐地感觉到曹金水不是普通的腹痛,于是按照以前在医院见过的按了按曹金水肚子上的几个地方,当按倒某一处抬手时,曹金水顿时疼得哇哇大叫。
  “疼疼疼!就是那儿!”
  “叔,婶,金水这应该是阑尾炎,得赶快上医院。”李兴国焦急地对曹金水的爹妈说。
  曹金水的爹妈似乎都没听过“阑尾炎”这个名称,但是看李兴国这么着急的模样,两人也知道儿子大概是真病了,于是连忙把曹金水送到了镇上的医院。经医生检查,曹金水的阑尾炎已经严重到接近穿孔,医生连忙帮曹金水做了手术,保住了他的一条命。曹家都对李兴国很感激,曹金水更是将李兴国视为自己的救命恩人。当时曹家甚至想过把曹金水的姐姐嫁给李兴国当媳妇,只是被李兴国婉拒了。曹金水也不觉得自己的姐姐配得上李兴国,毕竟李兴国是个有学问的人,他一看就不会甘心一辈子留在这个穷村子。李兴国在农村待了五年便被抽调回城,恢复高考后又考上了大学。因为下乡期间曾经得到过曹家的照顾,所以李兴国回城后还来农村看过曹家人几次,每次说起的外面的世界多多少少都会让曹金水心热。八十年代末市场经济开始兴起,李兴国决定下海经商,他问曹金水有没有兴趣跟他一起干,曹金水犹豫再三终于决定出去闯闯。初出小村子的曹金水什么也不懂,不过就如李兴国所看好他的一点,曹金水很肯学,而且也肯吃苦,他很快便学会了开车,成为了帮李兴国跑运输的一把好手。彼时商业初兴,各方面的制度还很不完善,有些人为了抢生意什么都敢干。李兴国的公司也遭遇过许多别人明里暗里的黑手,有一次李兴国被对方十几个人追杀,是曹金水拼着一条命才将他救了出来。死里逃生的李兴国意识到人善被人欺,于是也开始发展自己的势力,最终壮大成为一方霸主。
  对于曾救过李兴国这件事,曹金水从来没觉得自己是李兴国的“恩人”或是“功臣”,在他看来,如果当初十几岁的时候不是李兴国救了他一命,就根本没有现在的曹金水。
  如果说父辈间的情谊还带有传统上的“明君贤臣”色彩的话,曹帆觉得,自己会跟着李光北纯粹是因为对这个人的佩服。
  曹帆小时候是跟着母亲在农村长大的,农村的孩子没人在意学习,平时放学了就在田间地头野跑,所以曹帆从小就练就了一副好身板。快十岁的时候,父亲将他们母子从农村接进了市内。刚开始进城的曹帆很不适应,尤其是读书方面,农村的学校根本教不了什么东西,更别说曹帆还不爱读。坏学生当然也有坏学生的社交圈子,没过多久,曹帆就跟学校的一批坏学生搞到了一起。凭借着农村培养出来的强健体格和狠起来不要命的劲头儿,曹帆很快在学校打出一片天,成为了那批人的“老大”,当时的曹帆很得意,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
  可是,他的这点成就感在见到李光北后便被彻底打碎了。
  因为,自诩为“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曹帆居然被李光北两下子就给踹趴下了。
  “光有蛮力,没有章法,你这样子的欺负个老弱病残还行,遇到练过的人,你只有挨打的份。”李光北说完转头对带曹帆来的人说:“告诉我爸,我不需要这么个累赘。”
  “累赘”这个评价,在少年曹帆心里,简直是破坏性的打击。
  曹帆当年还是个心高气傲的中二少年,被李光北如此鄙视自然难以服气,于是他总是找机会想在李光北那里找回面子,甚至还干过带人堵截李光北的事情。得知此事,曹金水狠狠打了曹帆一顿,而后领着鼻青脸肿的曹帆到李兴国家道歉。就在曹金水表示立刻就将曹帆这小子送回农村的时候,李光北却在这时开口:“曹叔,我觉得您儿子体格还不错,我学拳击缺个陪练,让他来当我陪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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