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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urice/莫里斯 (Edward Morgan Forster)


  “神的,这不是很明显的事吗?”
  “然而那诗不是假托幻梦来写的吗?”
  霍尔这家伙头脑糊涂,德拉姆并不想弄懂他这句话的含义。他更无从知晓莫瑞斯正在想着自己在公学时期曾做过的那场梦的事,以及告诉他“这是你的朋友”的那个声音。
  “但丁没说过那是梦,他宁愿把它说成是醒悟。”
  “那么你认为浮想联翩是天经地义的?”
  “信仰一向是天经地义的,”德拉姆边回答边把那本书放回去,“它是天经地义的,又是一贯正确的。每一个人都在心灵的某处有着某种信仰,他可以为之献出生命。不过,这会不会是你的父母和监护教给你的呢?倘若有信仰的话,是否应该成为你本人的肉身与灵魂的一部分呢?你得向我证实你是有信仰的。别再现趸现卖.耶稣赎罪’或‘三位一体’了。”
  “我已经放弃三位一体了。”
  “还有耶稣赎罪呢。”
  “你太苛刻了,”莫瑞斯说,“我一向知道自己的脑筋迟钝,从来就是如此。里斯利那帮人对你更合适,你最好跟他们谈。”
  德拉姆面泛尴尬的神色。他终于感到窘困,无言以对了,于是听任莫瑞斯萎靡不振地溜走。第二天,他们照平素那样见了面。他们二人昨天并没有拌嘴,只是面前猛地出现了个陡坡。攀上坡顶后,他们走得更快了。他们又讨论起神学来,莫瑞斯为耶稣赎罪进行辩护。他败在德拉姆手下。他认识到自己对基督的存在以及基督的善良产生不了真实的感觉。倘若果真有基督这么个人,他实在感到抱歉。他对基督教的厌恶与日俱增,越来越深。不出十天,他就决定不再领圣餐了。三个星期之内,凡是他敢于溜号儿的礼拜仪式,他一概不参加了。他的变化快得让德拉姆感到困惑。他们两个人都有困惑之感。莫瑞斯尽管败下阵来,放弃了他所有的见解,却尝到一种奇妙的陶醉感。他认为自己实际上是赢了,正持续着上学期打响的战斗。
  如今德拉姆已经不再对他感到厌烦了。德拉姆已经离不开他了,任何时候都能发现德拉姆在莫瑞斯屋里蜷做一团,不停地想跟他争辩。这太不像德拉姆的为人了。德拉姆一向是矜持的,不是个辩论家。他反驳莫瑞斯的见解的借口是:“那是无稽之谈,霍尔。这里的其他任何人都具有作为绅士的信仰。”这是完全真实的?在他这种新姿态和他对传统信仰发动的攻击的后面,没有其他的什么了吗?莫瑞斯觉得其中有点儿什么。表面上他退却了,却认为自己失掉信仰这个棋子还是很合算的,因为为了得到它,德拉姆袒露了心迹。
  这个学期即将结束的时候,他们接触到一个更敏感的问题。他们两个人正在上学监的翻译课,有个学生小声把希腊文口译成英文。康沃利斯先生却用低沉平稳的声调说:“省略。这一段涉及希腊人那难以启齿的罪恶。(译注:指同性爱。)”德拉姆事后说,此人虚伪,应予开除教职。
  莫瑞斯笑了。
  “我认为这正是纯粹的学术研究的核心问题。希腊人,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希腊人都有那样一种倾向。把它省略了,就等于省略了雅典社会的主流。”
  “是这样的吗?”
  “你读过《会饮篇》(译注:《会饮篇》是古希腊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家柏拉图(前427一前347)的作品,用对话形式写理想的爱与绝对的美。)吗?”
  莫瑞斯没读过。他不曾补充说,自己倒是探索过马提雅尔。
  “书里面都是这方面内容——当然不宜给孩子看,可你应该读。这次的假期里就读吧。”
  当时没再说下去,然而从此他有权谈另一个问题了,而那个话题是他跟任何人之间都从未涉及过的。他不曾想过竟能谈这种事。当德拉姆在阳光照耀下的院子里谈及此事时,他接触到了一股自由的气息。
  莫瑞斯回家后,总是念叨德拉姆,直到全家人都把他有个朋友的事铭刻在心中。艾达想象着他或许是一位德拉姆小姐的哥哥,不过,她记得那位小姐是独生女。霍尔太太则把德拉姆和一位姓坎伯兰(译注:德拉姆是英格兰东北部一郡。坎伯兰是英格兰西北部一郡。)的大学教师混淆起来了。莫瑞斯深受伤害。受伤害的强烈感情激起了另一种感情。心灵深处,他对家中的女眷感到不快。迄今他和她们的关系虽然平凡却是稳定的。但是无论谁竟然把对他来说比全世界还重要的友人的姓名搞错,在他看来简直是不可饶恕的。一切东西的主要内容都被家庭生活抽掉了。
  他的无神论也遭到同样的下场。任何人都没像他所料想的那样把他的话当真。凭借年轻人的任性,他将母亲拉到一边,说他今后也尊重母亲和妹妹们的宗教偏见,然而他本人的良心再也不容许他进教堂了。她说,这真是天大的不幸。
  “最亲爱的妈妈,我知道这会让您心烦意乱。我天生就是这样一个人,您说服不了我。”
  “你那可怜的爸爸一向是进教堂的。”
  “我不是我爸爸。”
  “莫瑞,莫瑞,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
  “喏,哥哥确实不是爸爸,”吉蒂照例出言不逊,“一点儿不假。妈妈,您过来吧。”
  “吉蒂,亲爱的,你呀,”霍尔太太大声说。她感到应该对儿子的言论表示不以为然,却又不愿意跟他摊牌。“我们在谈一个深奥的问题。而且你也完全错了,因为莫瑞斯简直就像是他爸爸,巴里大夫这么说过。”
  “喏,巴里大夫本人也不进教堂呀。”莫瑞斯说。这一家人说话一向是东拉西扯,他也受了影响。
  “他是一位无比聪明的绅士。”霍尔太太斩钉截铁地说,“巴里太太也一样。”
  母亲的口误使艾达和吉蒂笑得前仰后合。一想到巴里太太居然成了一位绅士,她们就笑个不停,莫瑞斯的无神论被抛到脑后了。在星期日,复活节这一天,他没有领圣餐。他原以为会像德拉姆那样会引起一番争吵,然而任何人都没有理会,因为在郊外,人们对基督教已经不再重视了。这令他反感透了,他用新的眼光看待社会。世人道貌岸然,看上去能体贴旁人的感情,难道骨子里竟对什么都漠不关心吗?
  他经常给德拉姆写信——一封封长信,试图细腻地表达感情的荫翳。德拉姆把这看得无足轻重,而且坦诚相告。德拉姆的回信也一样冗长。莫瑞斯总是随身携带着它们,每次换衣服就把它们移到另一件衣服的兜里。睡觉时,甚至用别针别在睡衣上。半夜里醒来,他抚摸它们,留心观察着在街灯映照下的天花板上的投影,并想起自己还是个小男孩时,曾经多么害怕过。
  还发生了一件关于格拉迪斯·奥尔科特小姐的事情。
  奥尔科特小姐是他们家不常来往的客人中的一个。在一家水疗旅馆里,她曾对霍尔太太和艾达照顾得无微不至,因此应邀而来。她是个妩媚的姑娘,至少女人们都这么说。男客们则对这家的儿子说,他是个幸运儿。他笑了,他们笑了。起初,莫瑞斯没把她看在眼里、自此对她献起殷勤来了。
  莫瑞斯本人没有意识到,他已成为一个英俊的青年。大量的体育锻炼使得他不再那么笨手笨脚了。身体很重,但动作敏捷,面部好像也随着变得线条优美。霍尔太太把这归功于他嘴唇上面那一簇小胡子。“莫瑞斯的小胡子可以造就他。”她这句评语比她所意识到的要深刻。那一小道黑线确实使他脸上的表情富于魅力,从而他微笑的时候牙齿就很显眼了。莫瑞斯还很会穿衣服,在德拉姆的劝告下,即使在星期天他也一直穿法兰绒长裤。
  他朝着奥尔科特小姐微笑——好像应该这么做,她以笑脸相迎。他用体力为她效劳,让她坐在他那辆簇新的摩托车挎斗里,带她出去兜风。他伸开四肢,躺在她脚下。他发现她抽烟.就说服她跟他一起留在饭厅里。只剩他们两个人后,他要她凝视他的眼睛。蓝色水雾颤动着,一缕一缕的,融化成一堵堵墙壁,莫瑞斯也随着浮想联翩。新鲜空气从一扇打开的窗户飘进来,一切突然都消失了。他看出她是满意的。他的母亲、妹妹们以及仆人们,也被激起极大的好奇心。他打定主意继续做下去。
  紧接着就失败了。莫瑞斯恭维她说,她的一头秀发非常好等等。她试图制止他,然而他不敏感,不知道自己惹恼了她。他在书中读到过,女孩总是假装制止那些向她们说奉承话的男人。他缠住她。最后一天,她托辞不肯坐进他那辆摩托车的挎斗.,于是他扮演了盛气凌人的大男子汉角色。奥尔科特小姐是来做客的,只好跟着他去兜风。他把她带到他认为富于浪漫色彩的风景区,用双手攥住她那两只小小的手。
  奥尔科特小姐并不反对自己的手被攥住。别的男人也这么做过,只要莫瑞斯懂得该怎样做,她是不会感到不满的。但是她觉得有些不正常,他的触摸使她反感,那种感觉像是来自于尸体的。她跳起来喊道:“霍尔先生,别这么愚蠢。我的意思是说,别这么傻。我不是为了让你做出更傻的事才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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