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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土味前男友1314了 (猎人瞳)


  他知道岑筝很勤快,生活起居方面不用让人担心。可岑筝外表看起来白白净净的,很少有男孩长得像他这么秀气,说话也温声细语,万一被人觉得好欺负怎么办呢?想完这个,吴墨又开始担心岑筝跑龙套顺不顺利。他不了解这圈子怎么才能出头,就怕有人对岑筝图谋不轨,拿什么条件诱惑他怎么办?
  唉!明明已经是前任了,但自己对他还是有点放心不下,倒不是对这段感情念念不忘,而是吴墨觉得,就算分手也应该认同对方的优点,不然不就是变相否定自己的眼光了吗?
  吴墨呆呆地望向窗外,发现天开始亮了。
  熬夜一宿,吴墨的脑子还是很清醒。他下定决心,给王姐发了条私信:“我考虑清楚了,可以签约。”
  到了中午王姐才看到这条消息,给了他个地址,说:“这个月结束前来公司,路费我报销。”
  ["﹏皇甫墨ゝ]:啊?合同不是寄过来就行吗?
  [经纪人王姐]:傻弟弟,你都魔芋数第一了,签的合同还能是只邮寄的那种吗?而且你签完我们还得开会怎么给你定造型呢,先把你这b头发染成正常颜色。
  ["﹏皇甫墨ゝ]:哦……
  跟王姐又多商量了几句后,吴墨动作很快地收拾行李去了。家里没有贵重物品必须要带,吴墨把岑筝的东西都收拾好放进了一个纸箱子里,还有那封分手信也一并留下。
  男人,不能沉湎于过去,要学会忘记,勇敢地向前迈进!
  吴墨看着自己的行李箱,情不自禁喊了一声:“加油!”
  他转天坐飞机到了首都澜城,出了机场被王姐派来的助理接走了。到了目的地,吴墨抬头看见的是四个大字,“悠竹文化”。
  吴墨被助理带去了休息室,王姐早就坐在这等着,见到他以后王姐很热情,还亲自给他倒了杯茶水。
  王姐说:“合同在这儿,你慢慢看,先不急着签,明天早上去医院体检。”
  吴墨点头,“是不是以后要求的直播时间更长啊?”
  王姐叹气道:“看清楚你这写的是‘艺人合同’,属于悠竹影视部的,以后都能接戏了你还老想着直播干嘛?”
  吴墨犹豫了:“啊?可我不会演戏……我觉得直播挺好的。”
  “这个你放心,”王姐大手一挥,“肯定会给你请专业的表演老师来教的,现在不会没关系。对了,你家里是做什么的?”
  吴墨坦诚说:“我爸以前搞煤矿。”
  王姐了然,意味深长地“噢”了一声,“唉,以前当煤老板能赚大钱,现在都不景气了吧。”
  吴墨点头说:“嗯啊,所以我爸去搞房地产了。”
  王姐沉默了,眼神对他肃然起敬。
  “合着你是富二代啊?”王姐打量着他的装扮,印了“潮男”俩字的黑T-恤、破洞牛仔裤、瞧不出什么牌子的旅游鞋……这富二代也太朴实无华了。
  吴墨忙解释:“我从不多花家里的一分钱,我要自己努力!”
  王姐活了大半辈子阅人无数,最欣赏这种心灵纯粹还脚踏实地的小孩,便鼓励他:“行,你条件不错,只要努力肯定能火。放心,王姐别的不敢跟你保证,‘捧你’这件事我肯定是要花大力气的,好资源肯定给你争取。哦对了,最近就有一个剧本,我觉得你很合适!”
  吴墨乌黑的眸子里亮着感激的光芒。
  果然,王姐本人根本没直播时那么蛮横,反而还很有长辈的温柔。怪不得连那些讨厌王姐的人都尊称她一声“王姐”呢,看来她的威信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不过到了后来签合同时吴墨才知道,王姐之所以被人叫“王姐”,是因为她姓王,名姐。


第15章
  近日天气转凉,在片场稍不注意都可能着凉感冒。高蕴让助理给岑筝送了一罐花果茶,补气降火,嘱咐他保护嗓子。
  就这么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被助理随口在袁踏歌面前说出来,却引起了他的注意。
  自从宋明琢出了意外后,高蕴确实有签约新人的打算,但袁踏歌以为她怎么都得挑最近几个风头正盛的小演员捧,怎么偏偏现在对一个小龙套感兴趣了?
  很快袁踏歌又听说,前几天高见秋拍戏低血糖晕倒的新闻就是公司发的。
  袁踏歌搜了几个公司养的营销号,确实发现他们都发了同样的微博,而且底下评论内容也都差不多:“这不是低血糖这是公主病”“只有我注意到高见秋身后那个小哥长得不错嘛”“哈哈哈感觉她身后的男演员表情以为她在碰瓷”……
  而高见秋并不是惊澜传媒的签约艺人,只不过她近几年话题与争议颇多,总是能带动巨大流量,隔三差五上头条,被蹭热度也完全不奇怪。
  袁踏歌皱起眉头,这么快就替一个无名小卒预热上了,看来高蕴还是真心想签这人的,不然根本懒得叫人买图发营销号。
  虽然私心替高见秋感到一丝丝不平,但自己刚出道时也被营销团队这么奶过,所以能理解这点不光彩却快捷有效的手段,毕竟这在娱乐圈营销方式里太低级常见了。
  正好今天袁踏歌结束在《剑灵传》剧组的合约档期,高蕴晚上来给他看广告合同,袁踏歌好奇地提了一句她签新人的事。
  “我安排他今天去试镜了,”高蕴掏出手机,“你要不要看看?”
  试镜的视频无非就是念几段台词,做几个命题表演。袁踏歌随便瞄了几眼,忽然被一股既视感击中,他迅速凑上前回拉进度条,重新看了一遍。
  他看到一半就忍不住了:“我怎么觉得他表演的方式这么像……”
  高蕴示意他继续往下说。
  “像宋明琢。”袁踏歌揉了揉眉心,“你确定这人没学过表演吗,怎么可能,台词话剧腔太重了。”
  高蕴笑了一声,道:“我查过他学历,高中都没读完。他说爱看电视,模仿演员的表情和口音,所以才会像宋明琢。”
  袁踏歌难以置信:“真的假的,这么容易模仿出来,那也得是天才吧。”
  “谁知道呢。”高蕴不以为然,“反正可塑性很高的小孩,虽然是农村人,但好像挺老实的。”
  她顿了顿,又继续说:“怎么样,在‘模仿宋明琢’这方面,你遇到对手了。”
  袁踏歌一听这话,顿时触犯神经,语气炸起来:“什么模仿宋明琢,我都出道多少年了我还模仿他?蕴姐,你怎么一个破梗玩一百年都不累啊!”
  高蕴笑起来,保养甚好的皮肤上只有眼角才看得到细纹。她拍了拍袁踏歌肩膀,提醒他:“明天去机场别磨蹭了,注意好助理说的时间。哦对了,岑筝也跟我们一起回澜城。”
  这名字很拗口,袁踏歌听完就不记得,但是这位新人的脸现在倒是令他过目不忘了。
  半夜,岑筝没有困意,就起来收拾行李。
  他刚来恒龙的时候经济拮据,好在得到了一些群演的帮助,经常好心请他吃饭,有合适的角色都提醒他报戏。这些朴素真诚的好意,岑筝在过去顺风顺水的日子里没有感受过,因此实在不晓得该以什么样的分寸回报,只好把最近挣到的跑龙套钱取出来,去超市买了几瓶酒,托上官珊儿明早转交。
  临走前,上官珊儿特意送了他一枚护身符,说是自己以前去寺庙求的,能保佑他以后大红大紫。
  岑筝淡笑道:“借你吉言。”
  等到白天光线充足时,岑筝无意间把这个东西拿出来,才发现其实是个姻缘符。保佑不了他大红大紫,不过可以帮他招点桃花。
  岑筝嘴角扯了扯,就他这辈子毫无男性荷尔蒙可言的纤瘦身材,皮肤比小姑娘都细腻,会有哪个女人愿意给他扔桃花吗?
  登机后,岑筝坐在头等舱靠边的位置,高蕴则坐在过道的另一边。等到袁踏歌戴着墨镜走过来,发现只有岑筝身边的位置了。
  他不情愿地坐下,完全无视岑筝,从助理那拿出来护颈枕,套脖子上开始睡觉。
  岑筝不经意看了他一眼,忽然发现他用的护颈枕跟自己以前的是同款,一个很小众的日本牌子。
  不光是枕头,过了一会儿岑筝又看见袁踏歌拿出耳机戴上,从颜色到型号也跟自己上辈子爱用的一模一样。
  没想到自己跟袁踏歌的品味还挺接近……岑筝顿时对这只小狐狸精有了一丁丁点的欣赏。
  殊不知,那些其实都是袁踏歌偷偷视奸“宋明琢同款每日发布”这个微博,然后照着买的。
  ……
  航行一路顺利,飞机停稳在首都机场。岑筝望着外面灰蒙蒙的天,这才后知后觉有了“恍如隔世”的感觉。
  把光鲜亮丽的人生推翻再来——这对于很多人来说恐怕不是件容易的事,哪怕运气稍少都可能再也回不到巅峰。但岑筝现在此时的情绪倒是毫无波澜,他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再一次出人头地。
  在表演这条路上,拿到金犀奖是他最大的愿望,为了这个目标,宋明琢也好岑筝也好,无论重来多少次人生,他都愿意从最底层慢慢尝试。
  高蕴给他安排了高级公寓,早就让人打扫过卫生,设备齐全,直接拎包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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