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
窗外的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 没有星月的夜晚幽暗如墨。
童维看看窗外,又看看江起云,肺腑之间仿佛堵着一团浑浊的热气,憋屈得他只想大喊大叫。
之前他家小AA被困在人权委员会,被困在绿野仙踪俱乐部,前后不超过一个月,那段时间他深感度日如年, 吃不下睡不着,睁眼闭眼都在想小AA在哪儿,怎么样了, 有没有受苦,在想着如果有人伤害了他的宝贝,他要怎么把那些人碎尸万段。
只一个月,他就觉得自己快要坚持不住了, 推己及人,想想江起云那三年多, 究竟是怎么过来的?
他觉得江起云没有发疯,没有心理扭曲成为一个反社会的大变态,这一定是圣光普照的结果了。
他也能够理解江起云的执念和选择了。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恨,曾经饱尝失去的痛苦, 才会在重新拥有之后,百般小心翼翼,千般呵护挽留,拼命攥紧再也不放手, 只想给他自己认为最好的,守护他无忧无虑,纯净无暇,就仿佛那些伤害都不曾发生过一样。
“……所以你明白,我为什么不愿意让可可恢复记忆了吧?”这些遥远沉重的记忆被重新翻起,一股脑倾倒出来,这让江起云既轻松又疲惫,他幽幽叹了口气,有些无力地说,“这段记忆不管是对我还是对可可,都太残忍了,我活该忘不掉,他忘了不是挺好吗?而且……”
“而且他不知道事情的缘由,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离家出走跟你分居了。”童维替他说了。
江起云心烦意乱地低下头:“你说可可会原谅我吗?”
童维想了想,为难地说:“其实我觉得……这事不能怪你。但要说起来,可可受的苦,都是因你而起,现在坏人都死了,不怪你,也没人可以怪了,难道怪可可自己命不好吗?”
江起云苦笑了下,童维这话,话糙理不糙,确实是这么回事。
“后来呢?后来你们就冬眠了?”两个相对沉默了一会儿,童维继续问。
“对。”江起云转着杯子里的红酒,幽幽地叹息一声,“可能是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随手丢给我们一点运气,就在可可准备安乐的那天早上,思和急匆匆地跑到医院里来,跟我说有云和参与资助的‘人类生命延续’计划取得了重大进展,已经开始招募实验志愿者了。”
“后面的一段时间,我把公司的事打理清楚,交给了思和,又收购了一家生物制药公司,让他们主要做记忆损伤和肢体残疾方面的研究,我立好了遗嘱,然后就和可可一起,接受了冬眠。以当时的技术,冬眠的时限最多也就是一百年左右,而且根本不能保证冬眠的人能完好无损地醒过来。我是孤注一掷了,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这一百年里,希望医学、科学进步,能够找到治好可可的方法。”
这是一场跨越时间的豪赌,代价就是他自己的生命。
“你对段思和可真够信任的,”童维啧了一声,“就这么撒手不管把公司全都交给他,他如果有二心,根本就不会让你醒过来,就算他没二心,而是能力不足,也很可能把云和折腾得什么都不剩了。”
“那个时候哪里还能管那么多?再说,如果这世界上还能有一个我信任的人,也就只有他了。那几年我状态非常不好,公司几经内忧外患,如果他真有想法,早就下手了。”江起云望向童维,“我没什么朋友,当年有一个他,现在有一个你,我知足了。”
童维连忙摆手,半开玩笑半讽刺地说:“不敢不敢,你的朋友可不是那么好当的,我就老老实实做我的工程师,你就按规矩给我发工资,不要过问我的私生活,不要把我的机器人男朋友送去人权委员会,我就谢天谢地了。”
江起云脸色讪讪:“……能不能严肃一点?你还听不听了?”
童维双手举起做投降状,示意他继续。
江起云和杜可一共冬眠了97年,这期间,江起云曾经被唤醒过大约十次,都是在公司面临重大抉择,或是药物研究有了重要进展的时候,他醒来看看各方面的进度,给出自己的意见,再继续进入冬眠。
97年之后,段思和最后一次把他们唤醒,他告诉江起云,能治疗杜可的药物有了进展。而这时离一百年的时间上限已经很近,他们也不能再等了。
段思和已经是一个白发苍苍、满面皱纹的老人,他只能坐在轮椅上,与还是青年模样的江起云相对。
近百年光阴在他们之间呼啸而过,时间的流逝却只在一个人身上刻下印痕,鹤发对童颜,一次呼吸就是一生。
江起云单膝跪在段思和的轮椅前,握着他皱皱巴巴的手,动情地说:“思和,谢谢……”
段思和老泪纵横,用沙哑浑浊的嗓音说:“再晚两年,我也许就见不到你了。能看见你和杜可醒过来,我死而无憾了。你们以后,要好好的。”
江起云笑了,笑中带泪:“不知道我们关系的,肯定以为是祖辈在叮嘱孙辈,跟孩子送祝福呢。”
两年前,段思和去世之前,江起云去看望他,那时老人已经病入膏肓,就差一口气了,他握着江起云的手,艰难地说:“其实……这些年,要说我一点私心都没有,那肯定是假的,但我福薄命浅,没有儿孙命,儿子孙子有的早早夭折,有的完全没心思在生意上,现在更是只剩下段睿这么一个重孙子了,我知道他不行,别说是掌管云和,他就是管好他自己都未必做得到。我就只有这么两件事需要交代,一个是云和,我倾尽毕生精力的云和,就……还给你了。还有一个就是小睿,你看着他点,别让他犯大错,富贵平安一生,也就算了。”
江起云含泪沉默良久,最后趴在他耳边说:“你放心。”
冬眠苏醒之后就是艰难的治疗,那段日子杜可大部分时间都是处于昏迷状态的,他在昏迷中接受各种手术,注射各种药物,到了这个时代,很多以前的顽症都能轻松治愈,杜可的身体恢复地不错。
江起云每每在他床边握着他的手,看着他的脸色一天天红润起来,身体一天天丰满起来,心里的冰雪就化成一汪春水,他想寒冬终于过去,而春天就要来了。
“对了,普罗米修斯到底是怎么回事?”童维听到杜可治病的过程,又想到那种神奇的、惹出了无数麻烦的药。
“你知道海拉细胞吗?”江起云问。
“当然知道,”童维不假思索,“那是1951年,从一名黑人女性的宫颈癌组织里分离出的细胞株,不同于人类其他细胞,这个细胞株不会衰老致死,可以无限分裂。”
“对,普罗米修斯就是基于这种永生细胞研制出来的,但是动物实验的成功率非常低,无限分裂很难精确控制,会导致实验动物各种畸形和变异。按道理说,这种药是不应该用在人身上的,一旦发生不可控的变异,患者只有死路一条,而药物很可能会变成病毒,说不定会……”
“会引起生化灾难是吧?”
“嗯,”江起云点头,神色复杂,“但我实在没别的办法,如果不能让可可彻底恢复健康,让他醒过来又有什么意义?好不容易有一次重生的机会,我只想给他最好的一切。哪怕只有亿万分之一的希望,我也必须试一试。”
在用普罗米修斯治疗之前,江起云去拜过一次佛,当时实体的寺庙已经不多了,他费了很大力气才在深山老林里找到一个古刹,三跪九叩匍匐于山路,数千台阶逐一而上,终于在古旧斑驳的佛像前许了愿望。
不知道是不是体力不支晕倒的时候出现了幻觉,他好像听见有个声音在问他:“你到底想求什么呢?”
江起云回答那个声音:“上一世我欠他太多,只求这一世他能忘掉以前的种种磨难,健康醒来,与我团圆,以后生生世世,都让我能找到他,守护他平安。”
那个声音又说:“你也太贪心了吧?”
江起云想了想,任性执拗地说:“可我对他,就是这样贪心。”
也许真的是佛祖显灵,上天开眼,又给了他们一次机会,普罗米修斯成功了。
杜可就像被绑上高加索山的普罗米修斯,日复一日的痛苦折磨之后,他终于又长出新的身体,而这次再没有鹫鹰来啄食了。
不仅如此,再次醒来时,他神智清楚,一眼就认出了江起云。
“哎,”杜可迷茫地看着他,“江先生?你怎么在这里?这是哪里?我怎么了?我不是应该去给你上课吗?”
那一刻,江起云的心里一半是冰冷的海水,一半是热烈的火焰。
他为杜可恢复健康,并且能认出他而欣喜若狂,但又无比焦灼地想,我在佛前许的愿望这是达成了?可可确实没想起之前的事,但他也记不住以后的事啊。
别的病都治好了,奇怪的失忆症留下了。
以后的每一天,要怎么和杜可解释,现在是一个世纪以后,你熟悉的生活都消失了,你认识的人都死了。要怎么跟他解释,会变成现在这样都是因为我。
那不是相当于把所有痛苦重头再来一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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