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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生长 完结+番外 (安尼玛)


不过这个游戏只玩过一次。因为当天晚上,大黄把老三的球鞋叼了出来,咬得稀巴烂。
自此,老三别说白袜子了,连鞋都没了。阿达好心安慰他,穿球鞋不舒服,跟我一样穿拖鞋就好了嘛。
吃完榴莲的下午,大黄不知道去哪里睡觉了,老三百无聊赖,看着在芒果树下嬉戏的鸡肉们,越看越饿。他趿着拖鞋,走近阿达身边:“我想吃鸡!”
“嗯,明天中午吃煮鸡肝。”
“我不要吃内脏!”老三眼巴巴看着阿达,“我要吃大鸡,我们宰一只做白斩鸡好不。”
阿达:“不可以。”
“哎!”老三想要躺地上撒泼,“我们养鸡干什么呢,你一只都不舍得杀,煮鸡肉就去外面买,这是在养宠物吗?”
阿达好脾气地笑道:“今天不杀鸡,等天气好了再杀。”
天气好?这里天气什么时候能好,天天高温,下午骤雨,老三觉得这破天气都持续一百万年了。阿达分明就是找借口。
老三发现阿达对这里的生物跟自家孩子似的,他说留着蛇老大是为了吃老鼠,可这周围的老鼠却一只只的比鸡崽子还肥,那是因为阿达时不时会把吃不完的面包、椰子等放在鼠洞口。那蛇老大为什么不吃老鼠?因为阿达给它的鸡脖子、猪头肉更好吃呗。
合着这里蛇虫鼠蚁一大家子,都是阿达养着的!
老三一边腹诽,一边想着文华酒店的海南鸡饭,黄灿灿的鸡皮、皮下丰腴的油脂、柔滑的鸡肉,口水默默地流。
阿达欣赏了一会儿老三可怜巴巴的样子,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
“我去煮饭啦。”
老三无精打采地“嗯”了一声。
天快黑下来了,森林像沉在水底一样,幽蓝静谧。老三拿了几个榴莲壳儿,插在土里,壳里倒满了水,跟小鸡们招呼说,宝贝儿来啊,喝这个,喝了不热气……
当地习惯,吃完榴莲会在壳里放盐水,喝了据说不上火。小鸡以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他,躲得八丈远。
老三无趣之极,觉得这些鸡既不能吃,还不跟他玩,真是屁用没有。他叹了口长气,懒懒走回小屋。
还没进门口,他就闻到了一阵香气。这是他在这里从来没闻过的——炸肉的味道?
老三循着香味走到了厨房门口。像平时一样,厨房门口关着,看不见里头的状况。
这间厨房对老三来说,是一个神秘的所在,这小屋子哪儿哪儿都是敞开的,除了厨房。平时无论有没有人,厨房都门口紧闭,阿达做大锅饭是在户外升火砌灶,切菜备料都在外面,很少用到厨房。因此这厨房似乎除了阿达自己,就没人踏足过。
老三平时也不愿意进去,以免阿达又指派他干活儿。这时候,他在厨房门口竟然感到了陌生和紧张,犹豫了半晌,决定不推门进去,先从气窗窥看里面的状况。气窗是个上悬窗,开在离地一米八左右的墙面上。
老三轻轻踮起脚,把眼睛升到窗口前。入目是一整排的刀具,大大小小的砍骨刀、菜刀、剔骨刀、厨师刀、锯齿刀、手指长短的小刀,刀子锋利,反射着厨房明亮的灯光。
老三倒抽一口气,这些家伙什能肢解一整只恐龙了吧!他靠近了一点,想要看一看旁边的状况,刚一伸脖子,就被一根手指戳了戳脑袋。
老三大惊,只见阿达的眼睛出现在气窗的另一头。阿达也踮着脚,笑道:“你做什么?”
“我……我看你在不在里面。”
“我在啊,这屋子还有别人会煮饭?”
“你煮什么那么香啊?”
“进来吧,这样讲话很累。”
老三也觉得脚累了,放下脚跟,走进了厨房里。
一只脚跨进门口,老三就瞪大了眼睛,说不出话来。在这五十多年的老房子里,这厨房像是从虫洞钻出来的,另一个纪元的存在。
一个装备齐全的现代厨房,整洁明亮。专业烤箱、搅拌机器、发酵箱、制冰器、蒸箱、三四个冰箱、抽真空机……还有一些老三辨认不出来的器具。
老三走到不锈钢台面上,手指轻轻划过,桌面倒映出来的手如影随形。干净得难以置信。
阿达站在台面旁,把炸过的肉和青木瓜盛到碟子上。亮黄的灯光笼罩在他轮廓分明的脸上,映照出了专注的表情。
老三不由得对阿达刮目相看。
他知道阿达在餐饮界名声很大,但阿达平时那副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实在一点都没法跟大主厨的形象联系在一起。现在的阿达,虽然还是一身洗得褪色走形的衣裤,头发在脑后随便挽个髻,但此时的神情、姿态和气度,第一次让老三联想起他从前主理米其林餐厅的模样。
阿达转过头,见老三呆呆地看着自己,奇道:“看住我做什么,饿了?”
老三老实地点点头。
“来,吃。”

阿达盛了中午剩的米饭,和一盘肉,一盘炒青菜,一起放在了台面上。两人懒得搬椅子,站着直接动筷子。
老三问道:“咕噜肉?”
“嗯,没有黄梨——没有菠萝,用木瓜炒的。”
这是非常典型的阿达作风,因为“没有xxx”,老三吃了不少奇奇怪怪的替代品。作为香港人,他对用青木瓜来做咕噜肉真是不能再抗拒了,但炸过的猪肉香气太迷人,老三几乎是一边擦口水一边把肉放进嘴里。
阿达:“很好吃吧。”
老三流泪:“好吃……”
苏少爷对油炸肉食本来不太感冒,但巨大的劳动量,让他对糖和脂肪的渴求大大增加。想起被鸡屁股和猪皮支配的恐惧,老三简直是怀着感恩的心把猪肉嚼碎吞进肚子里的。
裹在猪肉上的薄酥壳,锁住了猪肉的汁水,肉质脆弹,汁水里除了肉类的鲜美,还有一种陌生的香甜。老三回味了一下,奇道:“里面有酒?”
阿达笑了:“你的舌头很灵啊。”猪肉用椰子酒泡过,椰子酒度数高,甜度也高,经过高温后酒精挥发差不多了,只剩下一点香甜。经过高度酒的浸泡,猪肉肉质更加柔韧,糖分也让外层的壳儿越发酥脆。没有菠萝,阿达用椰糖和酸角调的酸甜味,椰糖带了天然焦糖味,和酸角果肉调成了酱,比番茄酱的人工合成味道有层次得多。老三以为会很酸的青木瓜,因为同样在椰子酒里泡过,吃起来酸脆甜辣,比肉还要过瘾。
最后老三把所有青木瓜都吃干净了。他不得不承认,即便没有菠萝,这可是他吃过印象最深刻的咕噜肉。


作者有话要说:
椰糖:椰花糖,通常做成深棕色的柱体或方块售卖,当地做甜点常用的甜味调料;酸角:长得像毛豆,土黄色,果实泡水后使用,云南也用酸角做菜。
说到新加坡,可能大部分人想的是辣椒蟹、肉骨茶、海南鸡饭、娘惹咖喱这一类的,当地人也吃这一些,但华人平常在家里的饮食,更多还是炒菜炒肉炖汤,配白米饭。
那些游客常吃的东西,就没必要写太多了,更多会写日常的饮食和阿达用本地材料做的菜。




第13章 捡菠萝
两人喝着冰啤酒,把菜肴都吃光了。阿达从冰箱拿出糖、青桔和辣椒腌渍的白菜豆角。这是当地常见的凉菜,腌过的白菜豆角跟水果一样爽脆,比韩国泡菜的辣度高很多,但被冰凉的温度和糖柔化了刺激感。吃的时候撒花生碎,是极好的下酒菜。
老三仔细打量厨房,心想,忽略外面的环境,这里看上去,差不多就是高级餐厅后厨的微缩版了。阿达做这个厨房花了不少心思,他对从前主厨的工作,不是完全没有留恋的吧?
“这个厨房的设备真全,”老三试探道。
阿达有点不好意思:“我刚来的时候买的。习惯了用工具,自己一个人,没有工具怕自己做不过来。但其实嘛,这些东西平时用不上。”
“可惜了,”老三道。
“是啊,不过卖了也不值钱。”
“值钱的,”老三看着阿达,“我说的是你。工具没什么好可惜,但你把自己关在这里,一身的本事没地儿发挥,不是很可惜吗?”
阿达笑道:“什么本事不本事的,煮饭很简单,有火和锅就可以了——没锅也可以煮,其他的都是多余的。”
“怎么会多余。用热水烫一下猪肉,跟你花了功夫做这些菜能一样吗?”
阿达笑而不语。他花过很长时间去做异常复杂的料理,会欣赏厨师处理食物的创意和诚意,他同意老三话里的意思:食材经过细致和合理的处理,会大大提升人的幸福感;可这又怎样?对他来说,这已经不是他最关心的事……
老三锲而不舍:“你需要吃饭的人。这地方太小太偏了,懂得欣赏你的人在外面,不是那些十四五岁的小屁孩子,你要的东西这里没有。”
阿达放下酒杯,“你知道我要的是什么?”
老三语塞。阿达半隐居在这里,肯定是因为集体中毒事件的影响。这事儿让他付出很大代价,可他看上去并不像万念俱灰的样子,老三直觉,阿达对食物料理还是有抱负的——他还有想做的事。那事具体是什么呢?老三却说不上来。
“你想要证实,证实……你没错?”
阿达怔了怔,然后忍不住笑了出来。他摇摇头,“不是啦,我错了。”
“你是做错了事,但你的想法并没有错。你想证实这个?”
阿达看着老三,脸色慢慢变得严肃,“我错了,什么都错了,从处理方式到想法,没有一样是对的。你想叫我出去重新开始——这几年,我的机会很多。我的前妻每一两个月就来找我,叫我回去餐厅。我没有答应她,也不会答应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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