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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魔 (惊鸿无双)


  周寻卿倏地笑了,说:“你这是在暗示我什么吗?”
  温与怜一下子红了脸,摇头:“不是。”
  公寓套间就只有他们两个人,说完话之后的短暂寂静像隔开两人的鸿沟,温与怜沉默着,站在周寻卿面前,看他的衣服,鞋子。
  “十年了,你又回来找我做我的保镖有什么目的吗?”
  周寻卿忽然问道,话语没有客气婉转,直接破开了温与怜的内心。
  温与怜听他话里对自己有误解,解释说:“没有目的,我就想见你。”
  “见我做什么?”
  “我,”温与怜心里打鼓:“我还喜欢你,我想见你,想做你的保镖。”
  周寻卿:“你知道十年后接近我的代价麽,你对我还有喜欢的感觉,你猜我呢,还有吗?”
  一道血淋淋的拉开,露出周寻卿冷笑的脸。
  温与怜不顾所有。“什么代价都可以,我照样可以重新追你,你不喜欢我没事,我再砸余生,你瞧不起我也没关系,打我骂我都可以,我不还手。”
  周寻卿站起身,走近他,低声:“做什么都可以?”
  温与怜:“怎么样都可以。”
  他没有底气,他就怕捧着自己的烂心,让人连踩在地上的那一份力都不愿出。
  “你说的。”周寻卿话落,猛地咬上了温与怜的嘴唇。
  他动作粗野,没有章法。咬进温与怜嘴里的时候,带着狠劲,像是要把他撕碎了啃。
  干柴烈火,两个人很快衣服扔了一地,滚到了卧室的床上。
  温与怜皱着眉,尽最大的努力去拥抱身上的男人,为他承受疼痛。
  最后释放的时候,周寻卿待在他身体里没出来,喘着气,一口咬上了温与怜的脖子,利齿割破了娇嫩的皮肤,渗出了血丝。
  温与怜仰着头,让他咬,自己只负责抱紧他就好。
  ……
  完事之后,周寻卿就走了,临走前,他留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并留言给他一个月的试用期,要求他听话,如果不能做到,他自然也没有了试用期。
  温与怜欣然同意,他去浴室清理了下,摸着身上丑陋的一条条疤,想入了神。
  他刚才在床上含糊其辞,周寻卿也被他糊过去了,也只认为这些是他这些年当保镖受的伤。
  每当温与怜触碰这些伤口的时候,他总是控制不住地想到十年前被囚禁的那段日子。
  整整一年,他在只有一盏顶灯的地下室里苟延残喘,每天接受来自纪淮或者沈天的鞭打,一两天吃不上饭的时候有的是,等饿过了,他也吃不下了。
  温与怜记得最清楚的疼痛,是在自沈天的精神折磨。
  他最初被抓去的时候,不明白沈天为何会和纪淮搅在一起,后来在沈天的折磨下,他才想起高二的时候,他帮警察套了沈天的哥哥沈坤。
  这是他和纪淮的合作也是交易,沈天对这件事一直怀恨在心,既然把握住机会了,就要连本带利的讨回来。
  头一天,他拴着温与怜的脖子,把他吊在屋顶的吊环上,脚尖碰地,全身的重量下压,一旦受不住,脖子便会受到更粗粝的对待。
  沈天喜欢吊着他,用鞭子打他,没有技巧,胡乱抽着,肉体在空气中爆发嘶嘶的惨叫让他听得很兴奋,他看温与怜就像看一条砧板上的鱼,他越痛苦,沈天就越开心。
  沈天还喜欢将他手臂绑着架在空中,然后在他胳膊上挂两三个重物,随后慢条斯理欣赏他胳膊变青变紫;这样挂着一两天后,还能听见骨头碎裂的声音。
  温与怜的胳膊被他玩断过两次,后来纪淮怕他死了,让沈天收敛了点,他的胳膊才没有被废。
  正因如此,沈天的手法越来越变态,也越来越残忍。
  他给温与怜注射医学上的药剂,身体麻木没感觉,脑子却异常清醒。
  在不能动的情况下,眼睁睁地看着沈天在他身上用刀子割拉伤口,疼痛传到大脑皮层,但他却一点反应也做不出。
  瞳孔印着顶上的顶灯,耳边是沈天刺耳的笑声。
  ——
  温与怜洗浴完,换了床单,侧卧在床上想,自己能活到现在,还能见到周寻卿,大概还要感谢纪淮的一念之恩。
  不然现在他早就是一堆烂骨头了。
作者有话要说:  没有复仇这么老的梗,请接着看下去。
这张有孜然味的肉香,我写了,没放出来,等完结后一并放出来,还有两三章,三四章的样子就完结了
想了下,还是把肉发出来了,最新一条微博,评论里找,能不能找到随缘吧,可能会翻……

  ☆、告别

  温与怜较平时早了一个小时起床,在房间里磨蹭了很久才出了门。
  壮壮边喝牛奶边在玄关处穿鞋,不经意抬头看了他一眼,一嘴的牛奶差点贡献给红木鞋柜。她眉毛惊讶的一上一下,两手就接着比划道:“你怎么把头发剪短了?”
  温与怜顺了下昨天半夜忍着屁股疼痛,跑去楼下二十四小时理发店花了五十块钱剪得头发,颇有些小骄傲。
  “好看吧。”
  壮壮迟疑回道:“挺好的,精神。”她忍了忍,又道:“你是去相亲?”
  温与怜穿的这件衣服的衣领扣子有些紧,他往下拽了拽,松了点空气进去,不至于扼住自己性命的咽喉,说:“去追周寻卿。”
  “周大哥?”
  温与怜点了点头,说:“他回来了,我很想他。”也尤其想重新和他在一起。
  壮壮打小就火眼晶晶,千伶百俐,将温与怜对周寻卿那爆炸的火花看的比蜂窝还通透,对他俩之间的爱恨情仇,不了解,也猜的十有八|九。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类往往对过去某一个人或者一件事物无法忘怀的理由,往往是因为其的某些特征或特殊的意义。”
  以人做例子,该特征表现为说话的语气,口头禅,或者笑容,又或者是与动作的承受方约定的某些誓言之类的,在人类记忆长河中,被大风大浪带不走的,往往就是他们。
  随着时间的积淀,这些还会被记忆深处堆积的沙子太高,变得愈发忘不了。
  这就是所谓回忆太高,吾愈发哀伤之因。
  温与怜:“我看上去会年轻很多岁,是我在找回忆,这样做虽然有些卑鄙,但更卑鄙的还有,凡事总得循序渐进的不是么。”
  壮壮叼着喝完的牛奶袋,朝他竖了个大拇指,鄙夷褒赞兼具地比划说:“你总是把看不上眼的说的理所当然的样子。不过,我认同。”
  她轻拄着拐杖走了两步,大部分重量还靠她双腿撑着,壮壮腿好的差不多了,扔掉拐杖乌龟慢爬可以走十米的路——除非今天学校义务劳动,她不用急着去上课。
  “我等你的捷报。”壮壮说。
  温与怜哼了一声以作应答,然后看着她身残志坚的背影,竟有股想要流泪表示生活不易的冲动。
  只可惜最后挤出的情绪被他定的闹钟打断了。
  现在七点钟,他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去周寻卿的办公室报到,而后默默蹲在一边,看着他工作的样子;时刻竖起耳朵,以防他人需要自己。
  ——
  M城早上六点的时候,交通已经有开始堵碍不得行的趋势了,到了七点,城市交通系统运行了一个小时,其变态拥堵正趋发展,似有飞腾上天一去不复返的架势。
  温与怜打了车,在临近大厦还剩两条街口的时候,交通“瘫痪”了。前面轿车一个个的按喇叭,催促着前方车辆快行,可这些喇叭除了起到刺耳的功效,丝毫没有撼动那些压在马路上的“杀手们”,红绿灯亮了一次又一次,车子排列的长度只增不减。
  温与怜看了下手机,离七点半只剩不到十分钟了,如果前面车子再不动的话,他这次试用期的第一天就迟到,一定会破坏自己在周寻卿面前的形象,那么自己挽留前任的第一步就已经失败。
  几乎是不假思索,他决定下车跑过去,现在车子堵的这么厉害,走路反倒比较保险。
  温与怜结清了车费,下车开始长跑。他小心地看着周围来往小车,循着空隙越过一排排绿树如茵,终于在七点三十的前五十秒到达了大厦底下。
  接待他的还是昨天那位小姐,只是这次,这姑娘见到温与怜,笑容有种诡异的亲切,标准普通话说道:“温与怜先生是吗,周总让您去十一楼,直走最里面一个房间里找他。”
  温与怜没听明白,问:“十一楼最里面的房间?”
  前台道:“是的,您上了楼梯,直走就可以看到。”
  尽管心里有点没把握能不能找到最里面的那个房间,温与怜还是乘坐电梯去了十一层。
  十一层没有人,装修风格似乎是公司通用员工休息场所,休卧面对面,玻璃阻隔,一面是大厅公共休息室,里面沙发,酒台,书架都有;与之对面的则是酒店客房的隔间,有门牌号,但关着门,温与怜看不见里面的样子。
  他走到最后一个房间,上面赫然两个大字——厕所。
  再往里便没有了。
  温与怜回头看看自己走过来的地方,又回头仔细看了眼上面的字,发现确实是厕所,而不是派出所。他犹豫了一下,往左转了一步,进了男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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