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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魔 (惊鸿无双)


  说到八卦,花梅还真有个小道消息,今天动员大会之前他就想说了,可不知什么原因忘了,现在他想起来,赶紧分享说。
  “对了,咱们隔壁班的那个顾之灵转学了,听说是丑闻太多,在这里待不下去了,嗯,才转来还不到一个月又要转走,命运还真是坎坷。”
  他是朝着前面两个走大步的两位大仙说的,不过他们似乎并不感兴趣,没有提问,也没有多加评判。
  既然不感兴趣,花梅说了一遍,也没多嘴。
  每个人都会身不由己,在对的时间,奋不顾身;在错的时刻,默默退场。
  只要有一天在,就没有流言消失的那天。我们要做的,就是尽量充耳不闻。
  ——
  当天下午放学,高二文理班参加春季运动会的运动员都被留下,带到操场点名,接受专项训练。
  田径赛道和扔铅球在一个地方,不过一个在外圈,一个在内草场,隔不了多远。
  温与怜参加的扔铅球没几个人报名,好不容易凑人头凑过来的六个人,除了他扔出了十四米远,其他人都没超过十米。
  于是教练专注训练他,一个人的训练时间快多了,大概到六点半,温与怜就结束了训练,其他铅球运动员回家了,他往周寻卿的田径赛道走去。
  周寻卿和同级运动员跑了五圈,歇了五分钟,又跑了五圈,温与怜来的时候,他在拉韧带。
  温与怜从包里掏出他早就准备好的矿泉水递给他,道:“我刚看你跑的挺多圈的了,老师还不放人?”
  周寻卿接过水,拧开盖子喝了两大口,轻微喘着粗气。“还有最后冲刺一圈就完了,你挺快的,扔铅球累吗?”
  “还行,我一直看着你呢。”温与怜笑了下,渲染着周寻卿也跟着他笑了笑。
  “哟,温与怜?!你也参加田径?稀奇啊。”
  不用看人就知道是纪淮的声音,温与怜只当没听见,拎着自己的斜挎包说:“我等你一起走。”
  晴空之下一个大活人被忽视,纪淮不由得提高音量:“跟你说话没听见啊。”
  他声音吼得整个操场都能听见,温与怜再装聋不理也是给自己找不痛快,他回头,说:“你有事?”
  纪淮不耐烦地转了转头,又说了一遍,声气带着点濒临暴怒的味道。“你参加田径?我也参加。”
  温与怜:“我不参加。”
  纪淮后半句同温与怜几乎同时出声,同时落地,杂音远去,周围一片静寂。
  周寻卿站起身,道:“我参加。”
  纪淮像看蝼蚁那般扫了他一眼,呵嗤一笑,对温与怜道:“我渴了,我要喝水。”
  他身后站着几个同类的富家子弟,个个手上那个矿泉水瓶,有的还拿着不止一个,纪淮想要喝水,回头就可以喝到,他这样说,分明就是针对温与怜,摆明了要找茬。
  温与怜不为所动,摆着臭脸,一副与我何干的高阶姿态。
  “你聋了?我让你给我买水喝!”
  纪淮这下直接发火了,不仅让温与怜无语,更让他身后几个兄弟摸不着头脑,有个人还想给他递水,被身边的人拉住了,伸了个手指头示意他不要说话。
  周寻卿直接伸手把温与怜往身边拉过来,劈头盖脸问道:“你没手吗?”
  纪淮瞪着眼正要发火,周寻卿没给他说话的机会,继续:“残疾的话去医院,你在这叫不会有用。”
  “是我参加田径赛,如果你现在很生气想要揍人的话,我认为在比赛那天,你赢过我才是最好的泄恨手段,也是唯一途径。”
  操场有了不相干的人,周寻卿没了继续训练下去的心情,他对温与怜说道:“回去吧,有点累了。”
  两人并肩与纪淮擦肩而过时,周寻卿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温与怜不是你什么人,你没有资格对他大呼小叫。”
  然后他当着纪淮的面,牵起了温与怜的手,明目张胆地离开。两人的背影落在草坪上,也同两位主人一样,相互牵着手。
  纪淮的脸色很难看,他从来没有这么被摔过面子,原先嫉妒之心完全提升了层次,变成了生气。他只是讨厌温与怜和别的男人走那么近,他想像从前那样温与怜的身边总有能自己插进一脚的位置,可现在看来,他连目光追寻也变得难以实现。
  回去的路上,周寻卿忽然给温与怜承诺,只要春季运动会,他能拿铅球项目的第一名,他就正式答应做他男朋友。
  温与怜不敢相信:“这么简单?”
  周寻卿:“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你有什么要求?”
  周寻卿趁他不备,在他唇上袭击了一下,轻声道:“这是一个强求而你又不得不接受的霸王约定。”他说:“当我开始做你男朋友,我只对你一个人好,你的微笑会向着世上最美的海棠花,而你的灾难都由我来扛。温与怜,这是我给你的,你必须受着,不许反悔,因为条约期限为终生。”
  温与怜用手捂着胸口,说:“我接受,并希望能永远受此霸王条约的束缚,没有尽头。”
  礼尚往来,温与怜也轻轻啄了一下他的唇瓣。
  周寻卿低头笑:“好,那么现在,我是你男朋友了。”
  温与怜有点懵:“不是运动会……”
  “等不及了,我后悔了。”
  

  ☆、威胁

  度过虔诚精细求爱的日子,温与怜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被随便的交到了人生中第一个男朋友。
  这是他梦寐以求的,握着周寻卿的手时,总感觉不切实际。
  这也昭示着他写了四十多天的情书到此为止,且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不过,也只有温与怜单纯地这么认为。
  画巷钟楼上下层,面对朝阳的窗户的六点钟打开,太阳洒向天边第一缕光辉跑进两人窗台的书桌上,温与怜会探头朝上看,那时,他一定会看见二楼惬意举着咖啡杯的周寻卿。
  他也正在看着自己,嘴角永远扬着微笑,冲淡咖啡的苦涩,往下传递心口甜。
  这样的生活偶尔会发生在除周末的其他五天里,但是,他俩都知道,每晚他们都会睡在一张床上,或温与怜的,或周寻卿的。狂放而又谨慎,依恋而不逾矩。
  温与怜就像一张白纸,任周寻卿在他的生命中画出一道道美丽的风景,所到之处,所明之理,都是美好的。
  他们小心而特别神圣灌养两人之间的爱,不被外人知,却心知肚明在心中放了一杆秤。
  别人无法触及,是格明令禁止的存在。
  温与怜比周寻卿大六个多月,周寻卿经常喊他温哥,而温与怜则称呼他为周周。
  他说可爱。温与怜从不知道可爱这个词就是为了来形容周寻卿的,因为他年纪小,因为他像个贵族大狼犬。
  临近春季运动会,温与怜的项目训练强度被教练单方面加强,这项运动的其他五个运动员都是滥竽充数的,教练只能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在温与怜身上,并寄希望于他能够拿下铅球运动的第一名。
  周寻卿田径训练依旧每晚操场跑几圈,卡秒训练一圈。他结束后就会去看温与怜,给他递水,帮他揉揉肩膀。
  越临近重要日子,突发状况越多。
  温与怜有次训练姿势不对,扭到了腰,疼了半天。走一步就像有根针扎在自己的腰那里,腿软根本抬不起来。
  “哥。”周寻卿拎着书包朝他走过来,眼里尽是不加掩饰的心疼。
  温与怜嘿嘿一笑。“周周。”
  “腰扭了吧,看你脸都皱了。”周寻卿半蹲下身,说:“我背你回去。”
  “行……么。”
  “有什么不行的,还是你要我抱你回去?!”
  温与怜没法想象自己被抱在怀里的样子,顺从地趴在他背上,脸贴着他的脖颈。
  闻着他的味道,温与怜感觉自己要爆炸了,从头到尾,没有一处不舒畅。他双手环着周寻卿的脖子,说:“周周。”
  “嗯?”
  “想听你的声音。”他说。
  周寻卿低笑。“想听什么样的?叫你名字,还是低哑喘给你听?”
  温与怜心脏狠狠撞了一下胸膛,脖子又开始臊红,手不安的动了动。
  他自以为自己已经很明显的表达对一个人的感情,可一旦周寻卿开口,他觉得自己差了不知好几个档次。
  周寻卿总能很轻易地让他红脸,不知所措,呆愣得任他调戏。他虽然智商拉上去了,骚话还需再修炼修炼,上个世纪年少男女单纯的情话已经满足不了时代的要求,早已在历史的长河中被淘汰。
  周寻卿还在等他回答,温与怜沉默了一会,小声说:“你现在说什么都好听,回去,晚上回去,喘给我听。”
  他们俩虽确定的了恋爱关系,但一直以一种很简单的方式相处,最多亲亲嘴,牵个手,更深入的交流却是没有。
  其一两人都还小,其二,周寻卿有自己的考虑。
  周寻卿微微呼着重气,偏头对他说:“哥,你变了。”
  温与怜刚下去的一点燥热蹭的又飘了上来,支吾说:“没,我没有。”
  “不过,我喜欢啊。”周寻卿奸计得逞似的,轻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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