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感很强,像段子。”田恬把稿子随手扔还给他,“网上写这种东西的挺多的,笑过就忘了。”
庄墨不置可否,把稿子重新放回到右手边。
没过多久,庄墨又捡出一篇稿子,这次是个脑洞大开的黑暗历史故事。它讲述的是前朝覆灭后,新帝在黄金铸造的宫殿里,找到了一个睡美人。他以为睡美人是前朝皇帝的宫眷,强占了她,她没有醒,也没有开口说话,皇帝却被她迷住了。没过多久睡美人怀孕了,诞下一位婴儿,婴儿有一个隐秘的、远非人类所有的生理构造,皇帝以为是前朝血脉的承袭,深感恐惧,封闭了黄金宫殿,对皇长子冷漠疏远。
故事的后半部分讲述皇长子天赋异禀,靠着自己的强悍和狡猾,谋夺了皇位。他的谋臣有一天在整理前朝史料时发现,在前朝开国时,黄金宫殿就已经存在了,里头有个沉睡的美人。她是一个神女,前朝的皇族最早就来自于她的诞育。此时,皇宫另一头,皇长子发现了黄金的宫殿与沉睡的美人,倾慕不已,临幸了她。
一代一代,皇帝来了又走,皇族却永远是神女的血脉。她从来不曾醒过,但她也从来不曾死去,她用子宫统治着这个庞大的帝国,永生永世。
……
这篇稿子在《新绘》的稿件中显得格格不入。不仅如此,因为乱伦情节的存在,它注定不能被刊登在任何纸制品上。但庄墨却被这个设定触动了。一种蛮荒、恐怖、黑暗、荒诞的真实感攫住了他,让他在盛夏的下午三点冷汗津津。他相信舞蓝也曾被它迷住,所以才把它留在备用稿件里。
他把这篇稿子也顺手放在了右手边。
突然他眼风一扫,把右手边两篇稿子拿起来一对比。网络段子,架空历史,完全不同的风格,完全不同的行文方式……
同一个作者。
他眼睛这么毒的人在审稿时都没有发现。
庄墨把剩下的稿子粗粗点了一遍,又发现了这个家伙的三篇稿子:他写过悬疑推理,写过民间传说,写过科幻未来,能逗乐能煽情,剧情很敢写,就是不符合杂志风格。《新绘》在改版后是偏轻小说向的。
他拿着那个电子邮箱问烈火哥:“这是谁?”
“是他呀!”烈火哥哟了一声,“……不知道。”
庄墨:“……”
“是这样,他从来没有过过终审,所以这个作者我们没有人跟。”在庄墨谴责的眼神中,烈火哥汗如雨下地解释道,“他投稿主要集中在两年前吧,那时候我们不缺作者,没有编辑有空带他。后来还是主编出差回来以后发现了他的稿子,想找他谈谈,但这个人已经人间蒸发。他没写笔名没写QQ,我们联系不上他。”
“他投稿是有多集中?”庄墨很快抓住了重点。
“一个月。这五篇稿子是他一个月之内投来的。”
庄墨无语是:“一个作者,几乎能驾驭所有的大类,一个月之内产出五篇短篇小说,你们却把他放跑了。”
“我们用不上啊!”烈火哥深感无辜。
庄墨回到田恬身边,夺过鼠标打开了他的QQ邮箱。
“你干嘛你干嘛啊!”田恬敲着桌板炸毛。
庄墨全然无视他的反抗,用他的邮箱给无名氏发去了一封约稿函:您好,我是《新绘》的编辑,现诚挚地向你约稿,稿费从优,QQ165xxx89
“干嘛自己不约啊!你脸皮不是很厚的么?!”田恬骂骂咧咧。
庄墨看着已送达的标志,凝视着手上的稿件。
看来他想错了。他的任务并不田恬难很多。
诚然,能在三天之内赶稿的救火队员很多,天才极其少见。
但天才极其容易辨认。
他写下的每一个字,都在宣告,他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编辑都在哪些平台或者渠道找作者?
一般都是从各大主流网站,还有一些自媒体平台(微信、微博、知乎、简书),更多的是来自于邮箱投稿作者中挖掘一批优秀的可培养的作者,还有一部分是来自于熟悉的编辑或者作者推荐(拉皮条)。
第6章 她的婊是个传奇
下班时,烈火哥提议外出聚餐,当作是为两位新人接风洗尘。续完摊之后,烈火哥道:“要不我们去隔壁的定王台市场看看?”定王台是个非常神奇的书市,能够搜罗到全国各种渠道的所有新书,他打算带着两个菜鸟去那边调研,看看现在什么新书比较火,同类型之中哪些题材比较吃香。田恬兴致勃勃,庄墨和叶瞬也没有意见,结果到地方一瞧,定王台书市拆了。
拆了……
烈火哥一问路人,原来是因为纸价上涨、市场萧条,市政府把这片区域重新规划,和隔壁的解放西路区域合并为酒吧一条街。烈火哥的沮丧之情溢于言表,叶瞬忍不住安慰他,既然来都来了,不如去隔壁借酒浇愁吧。
田恬兴奋得连声说好,作为纯洁的男大学生,他还没开过眼界,果然成年人的世界就是不一样啊!吃喝那什么赌!而庄墨依旧是万事随意,一行人就这样风风火火杀去了“魅力四射”。
进门刚点了个卡座坐下,就有浓妆艳抹的漂亮姑娘跑来跟叶瞬搭讪。两分钟之内,他身边的姑娘从一个变成两个,两个变成四个。田恬羡慕嫉妒恨:“这是呈指数型增长啊!”按照这个趋势,叶瞬可以在35分钟里靠雄性荷尔蒙征服全世界的女人。
烈火哥已经见怪不怪了:“他是牛郎嘛。”
“不会吧?!”叶瞬大呼小叫。这里是个闹吧,不撕心裂肺就算近在咫尺也听不清。
烈火哥哈哈大笑:“我开玩笑的。小叶是个平面模特,微博粉丝量还不小呢。”
“那他为什么做编辑?!”
“你这说的是什么话?男才女貌、男才女貌,男人还是要靠才华吃饭的!”烈火哥说着,从不知哪个裤兜里摸出《职场新人要懂的52件事》,一人一本分发给田恬和庄墨。
田恬:“……”
有叶瞬在的地方,气氛很快变得热烈。烈火哥显然并不习惯这种场合——他依旧穿着紧身运动套装——但他天性乐观,对自己不受欢迎的处境泰然自若。田恬手脚拘谨,内心却瘙痒难耐,不久之后,便半推半就地加入了喝酒划拳摇骰子的行列。只有庄墨依旧坐在那里,跟上班时候一样面无表情,与周遭格格不入。不时有姑娘过来跟他打招呼,邀请他跳舞,他都干脆利落地拒绝了。他唯一做的跟酒吧有关的事,就是点了瓶红酒,百无聊赖地举着高脚杯孤芳自赏,打算一醉方休。
一个人这么扫兴也就罢了,很快连叶瞬也没了声响,出神地望着吧台的方向。他是人群的中心,没有了他的舌灿莲花,气氛很快直线下降。大家不由得愤懑地循着他的目光望去,然后统统眼前一亮:好漂亮的女人!
她穿着黑色露背礼服,大片大片肌肤裸露在灯光下,白得像一片月光下的雪。仅仅是漫不经心的半张侧脸,就让人明白了什么叫沉鱼落雁、闭月羞花。酒吧里到处都是急不可待的猎艳男女,而这具最富有魅力的躯体,却散发着一种置身事外的沉着——她知道自己只是坐在高脚凳上,就已经勾引了这个酒吧里的所有异性,而这种事对她来说司空平常,她已经不打算为此感到欢欣鼓舞了。
眼神是可以传染的。越来越多的人发现了这个尤物,使得吧台一时间比舞台还要惹眼。一个娃娃脸的侍应生惨遭波及。他原本靠在吧台边开小差,拿着纸笔写些什么,在成为人群的焦点后,不幸被经理一顿呵斥,于是立刻收起了巴掌大的笔记本,端起托盘冲进了群魔乱舞的人群中。
田恬心痒难耐,但是作为一个刚毕业的男大学生,他还没有练就社会男性那无坚不摧的自信心和厚脸皮,所以他顶了顶叶瞬的胳膊:“去吧!”如果这个卡座里有男人配得上她的话,一定就是叶瞬了!当然,如果庄墨有这个意愿的话,他也会是个有力的竞争者。可鉴于他如饥似渴地看着那瓶正在靠近他的红酒,不出意料的话,他注定孤独一生。
叶瞬在田恬的怂恿下阴着脸站了起来,朝那姑娘走去。然而还没跨出一步,就听见庄墨喊了声“小心”。下一秒,他和迎面走来的侍应生撞了个满怀。托盘上的红酒“啪”地一声砸在地上,溅了他一裤腿;托盘上的鸡尾酒也整个泼在了他身上,蓝黄两色把白衬衫染出了夏威夷风情。
“你怎么回事?!”叶瞬气急败坏。他原本不是那么容易失态的人,但就在刚刚看到女人的一瞬间,他就已经怒火中烧。他的愤怒和投射在她身上的视线一样多。
庄墨从背后按住了他的肩膀:“算了。”然后扶起了地上的侍应生。那侍应生虽然个子不矮,但因为四肢纤长的缘故,显得异常弱不禁风。等他站直了,叶瞬才发现,他的左腿有点残疾,心中的怒火瞬间烟消云散了,安静地坐下来处理衬衫上的污渍。
“谢谢你。”任明卿一天之内两度遭遇庄墨,两度领受了他良好的教养,对这位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有了一百二十分的好感,“这酒我赔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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