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墨这辈子都没见过有作者是这么看文的。
庄墨很久以前就看过《浩荡纪》,接下这个任务之后,每天晚上都读一本,对故事框架心里有数。他委婉地告知任明卿自己看过这部小说,仔细检查着任明卿的笔记:“你觉得哪里有困难?”
“我不确定我的构想是不是符合原作者的意图。”任明卿指着自己写得整整齐齐的第五部 大纲,讲述自己每一个剧情点是出于什么样的理由布置。庄墨取出了西装内袋中的钢笔,在他的大纲上进行批改。
“大方向上没有问题。”主角团的每个人解开了心结,团结在一起打败了boss,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故事核。
“但是你的情节点有点太多了。”庄墨仔细估算着按照这个大纲写出来的文本,觉得很有可能会字数爆棚,因此干脆利落地把一些看起来不太重要的剧情删掉。
任明卿很肉痛:“这个要删么……这个也要删么?”在他看来,这都是在交代必要的信息。
“你不要把读者想得太蠢了。你有这个倾向,就是什么都交代得清清楚楚,生怕读者不明白,恨不得把角色的吃喝拉撒全都写进去。这个没有必要。小说就像电影胶带,它并不是连续的,它只是一秒20帧,人的眼睛就能理解为这是一个连贯而动态的过程。小说也一样,如果中间没有什么重大的事件发生,你就算下一章就跳到十年后,读者也能理解这是一个连贯的故事。四海纵横的小说非常注重场景,他是一个场景写完,直接跳到另一个场景,跟电影镜头一样,中间是有留白的。你应该尽可能精简场景,集中人物冲突,所有的剧情都言之有物,整个故事也会非常惊险刺激。”
“也就是说把20万字分成四五个大的篇章,每一个篇章类似于独立短篇,有一个明确的目的,所有的人物都卷进了其中,互相影响、推动事件发展,场景结束后得到一定的转变?”任明卿立刻联想到了另一种东西,“这是戏剧的创作手法。”
庄墨大喜过望,任明卿聪慧得超出他的想象:“确实,四海纵横和玄原都有这个倾向。他们写的东西很像舞台剧,一章就是一幕戏。在这一章中,时间地点、人物冲突都高度集中。这一章过了,下一章就在千里之外或者几个月之后了。你要模仿他,就得采取这种戏剧化的创作手法。”
任明卿得到鼓舞,即使庄墨再删剧情,也不那么沮丧了。
他们一起确定了把最后一部划分为四个大事件,以此去构筑场景,安排人物在其中的表现,并且让他们依次退场。在主角到底跟女一还是女二在一起上,他们产生了非常大的分歧。
庄墨觉得任明卿整个都想错了:“林澈是不可能跟花铃在一起的,他们注定是BE的。小师妹柳霏晴才是女主。”
任明卿不敢苟同:“一般来说,同门师兄妹是不可能结成正果的,大多数小说里也是青梅竹马败给了天降。虽然林澈和花铃立场不同,但是张无忌和赵敏也立场不同,张无忌最后还是没有跟周芷若在一起。还有令狐冲,他娶了任盈盈,他的小师妹嫁给了林平之。”
庄墨道:“张无忌和赵敏虽然起初立场不同,但后来赵敏可是出嫁从夫。你觉得花铃像是会出嫁从夫的人么?”
“呃……”任明卿语塞。
“故事最后正邪两派是要分胜负的,他们俩如果在一起那怎么办呢?阵前双双自杀殉情?”
任明卿无奈地把手指插入发间。
“所以林澈要和小师妹在一起。”庄墨把他的整个情感线打了个×,然后把男主画了个圈圈,肩头指向他的小师妹。
任明卿难以言喻地焦躁:“不行,花铃的人气更高……”
庄墨看出来了:“你喜欢花铃。”
任明卿被戳中了心事,一时间羞涩地低下了头:“她、她很可爱啊!”
“你根本没有谈过恋爱。”
任明卿再次被戳中了心事,涨红了脸。
“你没有谈过恋爱,你在这桩事上没有发言权。我来告诉你男人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年轻的时候,的确,我们会被妖艳贱货网红脸所吸引,觉得温柔的女孩似乎淡而无味,但是只要你稍微成熟一点,你就会更倾向于精神伴侣。柳霏晴虽然没有花铃那么古灵精怪、美丽性感,甚至有时候让你觉得闷声不吭的很无趣,但你去看她不多的人物描写,你能看出来她内心深处是很爱林澈的。她知道林澈爱花铃,她就一直把自己放在妹妹的位置上,默默地守护他,跟他并肩作战。她跟林澈一起长大,两人有相同的正义感,有相同的立场,所有人都不能理解林澈的圣母的时候,柳霏晴偷了那把剑送他下山,那个场景四海纵横写得很动人。如果他们俩只是普通的亲人,四海纵横一个糙老爷们写什么清风明月?”
任明卿沉默了良久,最后发出一声微弱的唉声叹气。
“而花铃也不可能背弃她自己的责任。四海纵横在这篇文章里把正邪两派处理得非常模糊,作为反派,花铃不是一个杀人放火的变态,她做的事出发点也是为了拯救她的种族,站在她的角度你不能说她做错了。那么既然如此,她是不可能和林澈妥协的。她不能开开心心说哦要跟林澈结婚了,我就加入对方的阵营,那不可能。所以我觉得她可能是要死的。”
任明卿彻底蔫了。很多年前他和安老师讨论过剧情,安老师说四海在第四部 里埋了一处伏笔,似乎是在暗示花铃才是真正的舍利子。如果要补上涂门,最终是要花铃舍身成仁的。任明卿想来想去都很不甘心。现在被第二个人指出来,他就觉得他可能无法背叛原作者的此种设定,因为自己的喜好强行扭曲故事逻辑。
正在这个时候,手机突然响了。任明卿一看电话,是《新绘》的编辑,赶忙接起来:“老师您好。”
“你现在在干什么呀?”田恬兴高采烈地问。他把故事全都整理完了,接下去打算跟洗灰展开深入而激烈的探讨,最好今天就把大纲定下来,接下去的周末洗灰可以安安心心写样稿。
“啊……我在跟朋友吃饭。”任明卿瞥了瞥庄墨,心里有点不好意思了,好像学生被老师捉住开小差。
庄墨被他提醒了,打了个响指:“服务生,菜单。”任明卿大概还没有吃过晚饭,讨论了那么久也该饿了,按照他的经验,脑力劳动才最消耗体力,正好让他抽空休息休息。
电话对面的田恬听到庄墨的声音,一下子就懵了:等一下,庄墨跟洗灰在一起?当他为了洗灰累死累活在办公室里加班看《浩荡纪》的时候,庄墨在跟他吃饭?!哦草他到现在还没有吃过饭好么!
田恬问:“你在哪里啊?!”
“……啊?”任明卿不太明白咸老师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咸老师要过来一起吃?他有点为难,不管怎么说是他打扰庄墨用餐,现在来了他一个不够,还要来他的编辑,这怎么好意思呢?
“呃……没事!你慢慢吃!”田恬赶紧挂掉电话,阻止自己继续失态。而且他已经回想起来了,几个小时之前,庄墨跟他说过“晚上去金鼎”。
田恬操了一声,抓起把伞冲出了办公室,匆匆赶到了隔壁的威斯汀大酒店。
果不其然,他在金鼎靠窗的位置上找到了那两个正聊得高兴的人。隔着倾盆大雨,田恬看他们在昏黄的暖灯下铺了一桌子的书和笔记,一看就是在讨论《浩荡纪》的大纲。作者的身影模糊不清,但是从他的肢体语言看得出来,他现在一点也不烦恼了,庄墨甚至把他逗得哈哈大笑。
田恬仿佛面对着一个大型NTR现场,既生气又沮丧,看了半天,垂着脑袋转身走进雨里,踩着水花回家去了。
他从昨天知道洗灰卡大纲开始,就一直努力地想帮他解决问题。他连夜读完了《浩荡纪》,做了充分的准备应对作者的一切烦恼——他甚至不是四海纵横的粉丝而是对家的粉丝!可是洗灰压根没有想到要找他。庄墨应该对此事也毫不知情,他把洗灰交给了自己,刚才还优哉游哉地打算下班吃饭,所以应该是洗灰主动联系的他。这让田恬充满了挫败感:洗灰一有事找的不是他这个责编,而是早已经抛弃他的庄墨,这算什么事呢?!田恬用力踢了一下水花。
作为一个新编辑,他迫切希望能亲近作者,成为他们可以依靠的人。不然的话他的工作根本毫无意义。
他是一个什么人呐?难道每天就坐在小小的办公室里催稿、收稿么?这他妈写个程序就能干了啊,他又不是闹钟!他也想参与到作者的创作过程中去,帮他们排忧解难,让那些故事因为有他的存在而变得更好看。
洗灰的谦逊和礼貌让他以为遇见了自己的缪斯,也正是因为喜欢这个作者、认定了这个作者,才会愿意为他去不惜一切的努力。然而这些努力现在看来都打了水漂,因为洗灰就是喜欢庄墨胜过他,有了难以解决的事愿意依赖庄墨而不是他。
“既然如此当初不要把他丢给我啊!”田恬仿佛接手了兄弟的媳妇、转头又发现他俩搞在了一起,浑身上下都有点绿,气愤地翻到列表中的多维元素,给他发去了一条告白:“元素,你永远都是我的宝宝!爱你!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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