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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吧,亚当们 (我独顽且鄙)


  
  三弟妇并未领我离开,而是径直引我到会客室。
  
  此时此刻,我早已心灰意冷。
  
  哪料到等待我的,却还有一重拳。
  
  “你看些东西,可以明白得更彻底些。”
  
  会客室的正面稍偏左的地方放着一台平板电视,三弟妇捣鼓了会,屏幕中出现了图画。
  
  声音环绕立体,一下便能听清是谁在说话。
  
  “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竟然是陈风的声音。
  
  画面出来了,摄影机在人物头顶斜上方,俯角度,能看到谈话人的脸,表情却不容易看清。
  
  除了陈风,还有老伯三弟妇。
  
  看不清周边环境,兴许是做过处理,人物外的色彩一片黯淡。
  
  “目的?你没必要知道。你只要清楚自己获得的好处就行。”
  
  “……除了接受那人的接触,没有其它要求?”
  
  “没有。顺其自然就好。”
  
  “若是受不了他呢?”
  
  “实在不行,他自己会走的。你放心,时候到了,一切就会结束。你自然能得到你想要的。”
  
  “好。这我答应。不过你另一个要求不行。我对所有人,无论男女都没有感觉。结婚是不可能的事情。”
  
  “随便,这只是附带。”
  
  声音犹在绕,画面已然终止。
  
  忽然想起那日在公海游艇上的事,陈风一下找到老伯三弟,当时我并不曾怀疑。
  
  现在才茅塞顿开。
  
  或者他们早见过面。
  
  还有很多事情,比如为什么那么轻易就接纳我。
  
  原来也不全如他自己所言是为了观察目的性。
  
  这当然有,就如我,我到现在也不懂老伯玩这一局,是为了什么。
  
  将我驱逐出家门吗?
  
  我推开三弟妇,奔回楼上书房,猛推门,老伯依然端坐在靠椅上。
  
  闻声抬眼,目光中再寻不回我所熟悉的一点。
  
  “老伯,”我咬牙,“我是你儿子吗?”
  
  没有半分迟疑,老伯道:“过去是,现在不是了。”
  
  我懂了,也只能懂了。
  
  不管老伯打的什么算盘,有他这一句,万物归无。
  
  即便是陈风……
  
  正是陈风,父子联手,我到底不是老爹,没他那通天能耐,输得彻底而已。
  
  “保重,”我说,“老伯,为了老爹。”
  
  三弟妇安排我离开了小岛,踏上大陆的那刻我终于还是忍不住了。
  
  将手机扔到海中,听着涛声,泪流满面。
  
  熬到天大亮,我动身前往合作的律师事务所,找到律师,签下一份合同,主要是财产。
  
  内容简单,归纳如下:老伯的还给老伯,剩下的留给陈风。
  
  律师终于忍不住规劝了一句:“萧少,你我签了字后,你可真就身无分文了啊。”
  
  我笑笑点头。
  
  本来无一物么。我是凭了谁有前二十五年逍遥安逸的生活?
  
  受不了自然会走——这不是老伯三弟妇的话,而是老伯的话。
  
  除了老伯,谁能了解我其实骄傲得可以?
  
  世人嘲笑不食嗟来之食的愚蠢,为了活命放弃尊严又如何;偏世上就是有傻瓜,自嘲过后,还是免不了拒绝。
  
  我从未尝过没钱的滋味,只是事到临头,何必再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老律师要我给他留个联系方式,合同有些牵涉不是签个字能了事,我想了想,留下电邮地址。
  
  出了律师事务所,律师大概见我神色不太对,主动提出送我一程。
  
  没有拒绝,毕竟走路去“乐春院”有些不切实际。
  
  到了“乐春院”门口,我却又迟疑了。
  
  现在的我万万不能见陈风,别说他,即便姚丽华等人我也不想见。
  
  但……
  
  我咬咬牙,到底进去了。
  
  幸好,白天这里还只有余余和圆圆,以及几个年纪大了做不动生意的女人。
  
  她们照顾着院内幼小的孩子们,大多无暇理我。
  
  我心中稍安,径直去了陈风的房间。
  
  他不在。
  
  万幸,逃过一劫。
  
  打开他的电脑,调出记事本,刚敲了两个字,始终觉得不妥。
  
  于是打开抽屉到处翻找,还好,纸笔总算是有的。
  
  除了自己的名字,估计都有几年没写字了吧。
  
  提笔写下他的名字,一个“陈风”便让我差点掉泪。
  
  我抛笔仰头,忍下哭泣的欲望。
  
  再来——
  
  “我见了你生父,我的养父……”
  
  写到这里我把纸揉了,这么罗七八嗦地做什么呢?
  
  来龙去脉不必交代,想想他催促我与老伯见面的事情,他早已预料甚至可能期盼这一场戏早到曲终人散的结局吧?
  
  并不是我愚蠢,真不是。
  
  我也游戏风流玩乐经年,怎么可能是那么好耍的角色?
  
  唯有陈风,即便不曾拿任何奖项,欣赏过他演技的人都不得不叹服。
  
  深情与专情,对象就算不是我,他也能演得淋漓尽致,令人不可自拔。
  
  所以最后我只留下一句话:“保重,我走了。”
  
  将无名指上戴的戒指摘下来,压在留言条上。想了很久,我终于还是忍不住再次提笔,补充了另外一句:
  
  “我爱你。”
  
  即便陈风是演戏,又如何?
  
  把我作傻瓜般戏弄,我也还是无可避免得爱着他。
  
  这爱情也许终有消逝的一天,也也许一辈子都减不了分毫,与他爱我不爱我,没有关系。
  
  丢脸也好,示弱也罢——我还是爱你。
  
  做完这一切,我离开“乐春院”。
  
  上帝都保佑我,我没有遇到任何一个停下手头事来跟我打招呼的人。
  
  否则以我此时此刻的状态,很可能就此崩溃。
  
  顺利得回到原先属于我的公寓,我将家中的现金全部拿出来,化零为整,居然还不算少。
  
  收拾了几件衣物,提了个小箱子,彻底离开了这里。
  
  走之前我便打算好了,去城市边缘那个灰色地带生活。
  
  并非留恋,而是那地方生活成本低,而且工作容易找得很。那么多外\\籍非\\法\\劳\\工都能找到地方收留,何况我呢对吧?
  
  卖力气我还是有些自信。
  
  再不济,在那里做个流浪汉也未尝不可,与野猫抢食的日子真是想想就开心。
  
  而且,大概也没人能想到萧少会在那种地方落地生根是吧?
  
  本想去老爹的墓前,找他说一说这两天发生的事情。
  
  但那里实在太远,也许老伯在选墓址的时候就想过可能会有一天,我要去毁墓碑。
  
  抹掉他的痕迹,独留下我的。
  
  转念一想,或者对老爹而言,老伯也比我重要。
  
  到底是一生的伴侣,而不是我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生下的孩子。
  
  琢磨的结果就是隆重发现,我在这个世界上竟然已经没有任何羁绊。
  
  还是不要想了,赶紧去找新住处吧。
  
  做优先于想。
  
  我决定,活下去,没人要也得活下去。
  
  62、
  
  没有费太多力气,我找到新住处。
  
  三层小楼,楼与楼间隔只有成年女人平均身高数值。
  
  一室一厅带厨卫,卧室正对隔壁屋的卧室。
  
  这倒出乎我的准备,没奈何之下只得随便找了条绳子,把带来的外套都挂上去。
  
  省得春光乍泄。
  
  一整天时间我没有出过新居的门。
  
  基本没吃,喝水好像是有。
  
  第一天我将“发胶”送我的那粒药和水吞下。
  
  整整三个小时没缓过劲来。
  
  在意识模糊前我看了表,清醒过来后再对表,所以误差不大。
  
  可怕的药效。
  
  我一直在恍恍惚惚中,置身于过去,林林总总的美好,难以按捺的奇妙。
  
  有老伯与老爹为我庆生。
  
  也有老伯将我扛上肩膀一路高歌。
  
  或者老爹在我噩梦连连的时候默默过来抱我入怀。
  
  他们在出席我毕业典礼时眼中闪耀的骄傲。
  
  我因他们的骄傲而骄傲的笑声。
  
  不过最多的还是陈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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