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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吧,亚当们 (我独顽且鄙)


  
  虽然此人猥琐,但却不让人讨厌。
  
  老伯的价值观深入骨髓:认真完成一件事的男人女人,都是值得尊敬的。这世上,这样的人不多。
  
  我抿了口咖啡,道:“算不上经纪人……只是,能把剧本先给我看看吗?”
  
  罗爵士二话不说捧出剧本。
  
  末了道:“我看过他演的戏,很适合。还有,那女孩,我不会再续了。”
  
  这大概是他能做的最大让步了吧?
  
  说起来,便是杜宇也求之不得的机会,到了我手上,怎么还要考虑?
  
  我什么时候从一个无所事事的花花公子隆重升级成重量级职业人了?
  
  啊,头好疼。
  
  罗爵士与我握手的力度与方式与之前将英俊小生献给他时的礼仪相待全然不同,这是作为职业巅峰的王者,予能力足够一方的尊重。
  
  我眼睁睁看着罗爵士从咖啡馆离开,觉得疲累。
  
  今天还有件大事,陪余余和小浅照相。
  
  陈风不屑于做这些陪伴女伴的事情,姚丽华要考什么国家认可的医生,只能我来。
  
  与出版杂志约定的时间是在下午二时三刻,我将两姑娘接到后,开启导航,直奔杂志社。
  
  时间应该来得及。
  
  车上的广播频道放着舒缓的古典乐,听了一小会,小浅已然小声得道:“春天,好美。”
  
  余余看着窗外,不解:“冬天啊,春天还没到呢。”
  
  我适时解围:“小浅说的是音乐。贝多芬的第六交响曲,别名,就□□天。”
  
  这旋律,太熟了,并非我对古典音乐有多少感性认识。
  
  我在开车,没留意后座两位两位姑娘的表情。
  
  安静了多时,才听余余轻叹道:“嘿,才女就是才女。小浅,你怎么都要出息啊!”
  
  小浅好像很微弱得回了一声什么。
  
  开车到杂志社所在的大楼,领着两个全身僵硬的女孩,跟对方熟练交涉。
  
  突然明白陈风干嘛不来,他也不习惯这种事。
  
  只好挺身而出,代小浅提问回答,到最终完成拍照重任。
  
  企划负责人笑容可掬得要我等去挑选最适合上杂志的照片,小浅完全缩在了我身后,而余余,顾着跟杂志社内的年轻职员飞媚眼,也无暇他顾。
  
  我看来看去,所有的照片里小浅都僵硬紧张,谈不上好坏。
  
  叹口气,挑了张光线比较柔和的,算完事。
  
  回去前附带带她们逛了逛大商场,吃了顿西餐。
  
  小浅还好,鹦鹉姑娘简直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了。
  
  开车送她们回去的时候,似乎小浅已然睡着,余余突然道:“水寒哥,去拍那种片子,是不是真能赚钱?”
  
  我不知道她具体所指,只好道:“这个,不清楚。不过大概有钱吧。”
  
  之后余余没再说话。
  
  后知后觉地想清楚之后,却觉得还是不要补充说明为好。
  
  余余有那个资本,我也对她能在半小时内把自己从丑小鸭变天鹅的技术深感敬佩。
  
  不管怎么说,安全系数似乎高些。
  
  当晚,我心无旁骛,回到分派给我的房间专心读剧本。
  
  这剧本读得我颇有些心痒难耐。
  
  走的是文艺路线,故事设定在东方国度。
  
  一个囚犯与一位电影明星的故事——乍看上去真是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啊。
  
  人性救赎的路线初读觉得非常老套。
  
  但即便是我,当看到末尾一幕,也不禁动容。
  
  兴许跟自身阅历相关。
  
  失去爱的人后,有很长段时间,我也跟戏中角色一般,不得不靠烈性的酒才能入眠。
  
  而且明知不该如此虚度生命有负挚爱,仍然把生活过得乱七八糟。
  
  很真实的笔法。
  
  不需要罗爵士言明,我立马就能猜到陈风适合哪个角色。
  
  囚犯。
  
  以淡漠的笑意隔绝一切打探的青年,真实的自我犹如难被人所察觉、掩藏在乱发与伤痕之下的俊美容颜般,让人心生好感。
  
  他单纯,渴爱。
  
  脑海中自动回放杜宇演的角色,翩翩公子,嗯,也不错。
  
  两人间,始终暧昧,是爱,也不是爱,若非用一个词来形容,大概就是:相依为命。
  
  精神上的,我知你在,再累也坚持。
  
  然后再把其中一人拽离人间,剩下另一个在世间辗转挣扎。
  
  我若不死,必只能爱你。
  
  即便死去,若上帝允许,只会更加爱你。
  
  越想越觉得陈风若接了这部戏,距离红火只怕剩一线之隔吧,兴冲冲得捧着剧本过去,推开房门,却见房内空空无也。
  
  头皮不由发麻。
  
  没来由的空空落落夹杂着惊惧瞬间袭来。
  
  不对,陈风是此地的土地爷不提,再说了,若真有什么事,他定不会不与我说一走了之。
  
  虽然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自信,但是,我笃定这点。
  
  好歹交杯酒不是白喝的。尽管喝的人只有我。
  
  将剧本放下,我深吸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
  
  出门寻找消失的另一半。
  
  此刻的时间,与我上次离家出走时差不多,接近午夜。
  
  可惜,我的方向感并未增长。
  
  胡乱走了不知多久,终于在一废弃的公园台阶前发现陈风的身影。
  
  带我找到他的,当然不是我的直觉。
  
  而是旋律,细细听辨,我能认出,那是木吉他的声音。
  
  循着半夜飘出的音乐去,越近,能听到男中音深情的歌唱:
  
  “我赶上了这班远行的火车
  
  一百里外我还听到你的祝福
  
  只是我没有钱
  
  没有衣服没有好鞋子
  
  两手空空离开故乡
  
  汽笛声声不再归家……”
  
  歌声戛然而止。
  
  啊,过分,这人的警觉性怎么跟野猫差不多?
  
  陈风收起木吉他,却来不及收起那乐在其中的表情。
  
  我叹:“原以为你就演技惊人。”
  
  “又随便跑出来。”陈风到我跟前,随意得敲了下我的头——他比我高一点,靠!
  
  “本来打算夜袭的,谁知道跑去没人,真是大失所望。”我笑起来,“你的歌声真的很不错。”
  
  陈风肯定本是不打算谈这深夜举动的,见我不依不饶,淡笑了声,招呼我一起坐在台阶上。
  
  “一个流浪大叔教的。后来睡不着的时候就跑这里来玩。”
  
  “为什么睡不着?你日子过得挺滋润的。”我笑,“都有国际知名人士找你拍电影了。”
  
  将罗爵士的事情略提了一遍,我强调,剧本真的不错,导演也是达人,再加上肯定有的杜宇,这等配置,想必接下来的工作组都不会差。
  
  电影成功的可能性有百分之八十。
  
  陈风只是默默得听着,并不发一言。
  
  等我介绍完毕,他才看向我,目光别有深意:“萧少,你是真要我成星?”
  
  “风哥,”我伸手拍他的肩,“你越优秀,我越得意。”
  
  没有更多的追问,陈风转而道:“只有你听过我自弹自唱了,不回礼不合规矩。你也来一首吧?”
  
  我笑了笑,唱歌而已,又不是要人老命,怕啥。
  
  毫无顾忌得在半夜三更开始清嗓狼嚎。
  
  清唱了约莫五六秒,陈风的吉他伴奏跟上了。
  
  “一百里外你能不能听到汽笛声
  
  我要去的是离家十年外的远方
  
  只是我没有钱
  
  没有衣服没有好鞋子
  
  随身带着只有你的祝福
  
  还有不回家的觉悟……”
  
  





第19章 第十九章、
  37、
  
  不用任何人提醒,我有自知之明。
  
  这歌由我来唱,简直是讽刺。
  
  但不回家的觉悟,我还真是有的。
  
  越觉得大概是非跟陈风纠缠一世不可,越是不知如何面对老伯。
  
  但陈风总有天要认祖归宗的。
  
  到时候我怎么办?
  
  这问题想想就头疼无比——
  
  总觉得,似乎把自己往不孝的深渊又拉了一步。
  
  然我又着急得等着老伯和我联系,袭击我们的人,不知道老伯到底能不能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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