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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 (不饮糖)


程辽告诉小高他考虑一下,明天决定了答复他,说要请他们先吃饭。小高还有事,林逸看程辽一天下来挺累的,就让程辽先欠着,等着搬家了请顿大的。
程辽回去正在整理东西,就接到林逸的电话。林逸嗓子清朗,听筒里听起来却有点低沉。
林逸接通了直奔主题:“程辽,是不是还在纠结呢?”话音里带着“我有主意,快来问我!”
程辽觉得他有点幼稚,笑着说:“是啊,逸哥是不是要给小弟指点迷津一下。”
林逸被取悦了,说:“哈哈哈,程老师明明长我几个月,还要叫我哥,也不知道谁占谁便宜。”说着又一本正经的绷大哥,“说正事,我建议你要阳光郡小区那家。”阳光郡小区就是装修不怎么样那家所在。
程辽:“嗯,为什么?我还想我是租房,图方便快捷入住,另外一家比较省事。”
林逸啧啧两声:“果然还是得你叫我哥啊,程老师。阳光郡是建了刚三年的新楼,那家也不老,不过也快七年了,小区设施没有阳光郡齐全。不过呢,最重要的是我有秘密消息。哼哼”
程辽觉得林逸简直幼稚的没边儿了,说话要人哄着说。但是他又想顺着他得意的劲,生动是他的本质。
程辽顺着说:“逸哥,八块钱,你的秘密消息我买断了,快说吧。”
林逸简直一本满足:“哎,我刚刚送小高回去的时候,他给我说了一下,阳光郡那个房东,之前找他出租房屋的时候,表露了一点想卖房的意思。而且那个房东最近在找他咨询河滨路新开的一个盘,他估计房东是想卖了这个买那个。不过这些小高不能告诉你,所以就跟我提两句,也不是很确定。不过阳光郡的就一直没住人,所以才随便装修了一通。我感觉可能性挺大的。再说你不可能一直租房吧,到时候房东要是想卖,你不是近水楼台吗?当然,你要是不打算买房,这些就没用了。”还是要要人夸呢。
程辽是真没想到是这么重要的消息,他挺喜欢阳光郡的。他是真的高兴了,笑着夸林逸:“逸哥厉害,逸哥牛。我有打算买房,之前刚进N 大,也一直没合适的。那我就租这家了,再让小高帮我留意着房东,要是卖我就接了。不过,你这个大人情,我要怎么回报你?”
他又想到上午的时候小高给他讲的,为什么会说林逸是恩人。林逸那段时间扩充铺面,找的中介刚好找到刚毕业找到工作的小高,不过单子做到一半的时候,他们公司的另一个中介联系林逸,意思是通过他可以优惠点数,林逸没答应,小高知道以后很感激,因为当时家里特别缺钱,林逸的单子做好了能救急。但是林逸当时说的是,他以后还有很多单,小高踏实,要是转去那个人,下一次被坑的可能是自己。
林逸这样的说法,让程辽觉得他真的是特别好。
林逸被夸的美滋滋,心里满足了,对回报没什么兴趣,说:“还有更大的,你搬家的时候,要是一个人弄不过来就联系我,我过来帮你。”
程辽心里其实忍不住多想,林逸也太热情了吧,简直甜蜜的折磨。不过嘴里还是谢了又谢。
林逸周末去和房东签了合同,又收拾东西,接到老教授的电话,倒没有催他,但是他猜测可能是教授女儿很快要回国了,本来打算等下个周末搬的,又改在周三搬。
宋丢丢约男神吃饭约了几次都没约到,周二实验课结束终于问到,男神最近在忙搬家。为男神效力,没有肌肉也要变身Superman啊。宋丢丢第二天长袖长裤运动鞋,帽子口罩一个没少,全副武装的来帮男神搬家了。
程辽觉得宋丢丢简直快乐源泉,他去搬箱子,结果里面装满了书,他搬不动,气死了,只好去给程辽搬衣服。搬到楼下碰到林逸短袖体恤的过来,和程辽打个招呼就去搬那箱书。宋丢丢看着林逸因为用力鼓起来的二头肌,觉得自己输了。
哎,不对,我为什么会下意识的和林逸比呢?
宋丢丢感觉自己好纠结,不知道是自己想的太多呢,还是想的根本不够。所以他一边搬东西一边观察林逸。但是那俩人就是各自搬自己的,偶尔递个水递张纸。那也没什么啊,程辽也给他递水递纸,还提醒他不要受伤呢。
也不对,剩下几个大件的,程老师就叫林逸:“逸哥,过来帮我抬一下。”
宋丢丢觉得程老师不会这样叫他,而且也不会直接说过来帮我,他都是说“麻烦你帮忙怎么怎么”的。
宋丢丢决定,在林逸身上标注上“一号注意对象”。
不过进新家以后,宋丢丢终于扬眉吐气了。林逸是个整理渣,帮程辽把箱子袋子里的东西拆出来,但是不知道怎么整理怎么摆放,散在地上一脸懵逼,感觉简直是愚公移山一般的工程。
宋丢丢蹬蹬蹬的跑来跑去,书架要先用湿帕子擦一下,再用湿巾纸擦,最后用干棉布擦。最后把书按照程老师的装箱的顺序摆放好。
衣柜也要擦三遍,冬天的衣服已经封袋了,要挂的挂在单独那一格,放的放好,衬衣按照由深色到浅色挂好,裤子全部挂在衣架上,也按照眼色挂好。天然了毛衣穿不上,叠好放在最下层,薄针织降温可以穿,放在最上层。内衣,哦,内衣还是程老师自己整理吧。
程辽负责天上地下里里外外的打扫安装,宋丢丢把各种东西整理好。林逸呢,林逸把东西搬上来,再把沙发套铺上去,就不知道干嘛了。宋丢丢整理书柜的时候他想去整理厨房,然后发现厨房简直和他相克,什么碗、盆、筷子、勺子、调料瓶子,一大堆,根本不知道往哪边放。只好给程辽拎水拧帕子打杂,有点挫败。
程辽大概有点瞎,没看出来两个人在莫名其妙的较劲,估计两个人自己都没反应过来。好不容易整理完,三个人饿的可以吞一头牛,赶紧收拾一下去六号点了一堆肉。
点菜的时候,程辽点了一份嫩笋丝,白水煮什么也不加。然后点了一份酱肉丝,不要黄瓜,只要肉。林逸觉得他点的奇怪,但是服务员好像都习惯了。
菜端上来吃了,林逸才知道,原来程辽是用笋丝代替了黄瓜,垫着酱肉丝吃。林逸不知道这种吃法,结果试了下特别好吃。
林逸忍不住夸程辽:“程老师厉害啊,这么会吃,比老板还懂。”
程辽眯着眼对他笑,怪不好意思的,说:“我不喜欢黄瓜的味道,这家每年这几个月的春笋都很新鲜,配着吃很特别。”
林逸卖乖,说:“那我要给这家改一道菜,以后的酱肉丝就春夏限定了,只配嫩笋丝,名字叫鸟|鸟酱肉丝。”说完还挤眉弄眼。
程辽不好意思的笑,没有反驳他的称呼。
宋丢丢:妈的,那种奇怪的感觉又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没有人看o(╯□╰)o,但是还是要说一声,从这章一直到二十章之前,都是一周更三章,二十章以后恢复日更啦。
没动力写了o(╥﹏╥)o





第14章 朗月是个gay吧?
林逸临走之前跟两人约好了周六朗月见,庆祝程辽乔迁之喜。
只是到了周五,程辽不得不爽约了。D大有个课题研讨会,程辽的前辈临时去不了了,让他代替他去,为期一周。程辽周五早上匆匆忙忙收拾东西去坐高铁,只来得及在高铁上给林逸发消息。
研讨会接连开了六天,程辽累得每天只想躺在酒店休息,幸好计划周五结束的,提前到周四结束了。程辽周五自己出去逛了逛。
今年好像和D市重新有了牵连,接连回来。只是这次来不及回镇上再去看看了,程辽就坐地铁去了市高中。马上要高考了,走到校门口的时候中午刚放学,感觉高考逼近的氛围像是传染了所有人,大家都匆匆的。
林逸当年也是这样吗?放学和同学牵着自行车走到校门口,但是绝不会好好牵,自行车的龙头总是要撞来撞去。可能把手上还挂了一个篮球,牵着自行车都忍不住拍两下。出了校门骑上车,夏季校服被吹的鼓起来,但是还是热,风撩起头发的时候,可以看到额头上还有汗。青春期的男生总是饿得很快,或许还会去买零食或者小吃填一点肚子。
程辽站在马路对面,看着那个宏伟的校门,和来来往往的学生,觉得无比遗憾,那一段没有参与也没有旁观过的,林逸的人生。
程辽步行绕了学校外墙大半圈,走到另一个校门。这个校门很小,出去也不是大马路,是一条有点年头的小街,也不在公交路线上,所以学生和车都少。这条街有很多小巷子,开了很多小铺子,大多数街上居民的生活周边店铺。
程辽一条条巷子走过去,终于在接近街尾的地方到了他的目的地。是一个老头儿,在做糖人。
高一的时候,那时候还是林一刀,难得有时间回镇上。那一年也是高考的时候,市高中设置了考场,所以高一高二放假几天,他就回去了。程辽他们照常上课,放学回到四合院看到林一刀的时候,程辽恍惚了片刻,林逸穿着自己的T恤和短裤,坐在院子里那个大树下乘凉。就像前一晚程辽的梦里一样。
林一刀躺在树下的躺椅里睡着了,蚊子叮在手臂上也不知道。程辽进屋拿了一瓶花露水,在林一刀周围一通洒。然后看到树下的土里插着的糖人。
是一个美猴王,眉目毕现,不知道是不是涂了什么涂料,外层比一般糖人还亮,程辽没忍住摸了一把,也不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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