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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拯救倒闭农场 (荆十七)


  其中一百来亩种着玉米,还有一个十亩左右的小湖泊,掩映在遮天蔽日的庭荫树和挺直的翠柏下。宅子前的是个小花园,木槿和风信子簇拥在花篱里,深粉色和紫色的花朵把这栋白色的小房子点缀得很漂亮。
  宅子附近是一栋木制谷仓,后院是牧舍,还种着一些水果,当然现在是深秋,叶群只能看到苹果树上还挂着红彤彤的苹果。
  总而言之,兰斯的小农场虽然很美,但作物也很单一,连自给自足都无法实现,叶群虽然在城市长大,现在也有点怀疑他的农场到底能不能盈利。
  从农场看出去,一座山脉在地平线尽头拔地而起,是这片广阔的平原中唯一的起伏。兰斯说山的那一边,就是宽广蔚蓝的海湾。
  “如果明年春天你再来这里,会看到绿色的田野,金黄的向日葵,到时候可以带你去林子里打猎,附近有个大湖可以钓鱼……”兰斯兴致勃勃地提议道。
  真是个特别淳朴热情的人啊,看着那颗单纯无害的毛球叶群默默地想。短短三天,兰斯已经完全把他当成朋友了,他也一样,他们分享彼此的生活,就像刚交到死党的两个八年级小伙。在以前他不是那么容易认可一个朋友的,他二十七九岁了。但也许是兰斯比较特别,也许是疾病让他的心态有所改变。但他明年春天肯定会躺在医院或者家里,他是个保守的人,不想死在异国他乡的路上。


第3章
  婚礼的那天,叶群特地早起,他下楼时兰斯已经坐在沙发上了,他听到脚步声抬起头,在看到叶群惊悚的表情后不由伸手摸了摸光洁的下巴,羞涩地笑了:“我变化很大吗?”
  兰斯仍穿着睡衣,但把遮了半张脸的浓密胡须刮掉了,露出英俊而端正的脸来,无暇的五官和轮廓此刻没有了胡子的遮挡,简直俊美得过分了。他的皮肤很白,而且很光滑,显得非常年轻阳光,兰斯湿漉漉亮晶晶的眼睛看过来时,叶群的心震颤了一下:“你多少岁了?看起来像个大学生。”
  “二十五岁。”兰斯老老实实地回答。
  “噢,小男孩。”叶群说,他有点羡慕兰斯,二十五岁的农场主,是多少格子间里的办公族的梦想啊。
  兰斯惊讶地瞪大眼睛:“难道你比我大吗?”
  “我二十九了。”
  兰斯抬头端详着叶群,因为一直在路上,他的头发有些长,软软的垂在耳边,眉眼透着股冷淡的味道,但那双黑眼睛忧郁又天真,很符合他对东方人的印象。叶群不像他见过的任何一个背包客,如果要用一种动物来形容他,他就像鹿,有些高傲,又很优雅,一种独特的东方气质。偏偏他的脸又那么漂亮,皮肤那么细嫩,眼神那么清澈,笑起来那么甜蜜,兰斯完全无法相信他已经快要三十岁了。
  “你在看什么?”兰斯一直盯着他,叶群不知道他在看什么,极不自在地说道。
  “呃…”兰斯赶紧收回目光,窘迫地挤出一个笑脸,“我只是觉得,你看起来太年轻了。”
  “亚洲人显年轻。”叶群无所谓地在餐桌前坐下,兰斯也过来坐下了,桌上摆着两份典型的美式应付早餐,烤吐司配煎蛋和火腿,他咬了一口面包说,“谢了老兄。”
  兰斯假装切吐司,却忍不住一直偷偷用余光看叶群,他穿着睡衣,很家常的款式,七点的阳光笼罩着他,安静又温馨。他收回目光,并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但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
  叶群有点无语,他一开始就注意到兰斯一直在偷偷看他了,这个傻大个以为自己做得很隐蔽,但正巧他也在看他。叶群觉得他们之间的氛围变得有点微妙,正常的朋友是不会在吃早饭时这么偷偷互相看来看去的。
  可能是因为兰斯没了胡子吧,叶群想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看见叶群放下刀叉拿起纸巾擦嘴,兰斯赶紧说:“我找了一套我中学穿过的西装,你试试合不合身吧。”一定合身,我眼光很准的,兰斯在心里想。
  “什么?”叶群愣了一会儿,国内的婚礼没有这样的观念,他没想到还需要正装出席。
  他拿了兰斯的西装去换衣服,大小倒是蛮合适,就是有点空荡荡的。国外的男孩发育真好啊,叶群站在镜子前忧伤地想,以前我也是有肌肉的。
  等他看见换好衣服的兰斯,就更嫉妒了。黑色西装简直让兰斯脱胎换骨,格外高大挺拔的身材被合身的衣服完美呈现,深蓝色衬衫和同色领带则让朴实的德州农场人也优雅了起来。棕发被发胶固定着,他身上已经完全找不到一点那个穿着旧外套满脸胡茬的潦倒影子,叶群想这应该就是他当记者时的样子,他不小心说了出来:“你一定有很多女朋友。”
  “什么?”兰斯的脸立刻红透了,像被抓包早恋的高中生一样结结巴巴地否认起来。
  然后他的形象再次破灭,会有人开拖拉机去参加婚礼吗?叶群在心里质疑,但他没有说出来。
  “皮卡太久没开,发动机生锈了,我还没有找时间修。”兰斯解释说。
  “你平时去镇上也开拖拉机吗?”
  “是啊,”兰斯深情地注视着他心爱的座驾,“这很酷不是吗?”
  他们两人西装革履地坐上拖拉机,叶群还是第一次坐这玩意儿,驾驶室很宽敞,没有他想象中的颠簸,兰斯开的很平稳,速度也不慢,就是噪音有点大。
  公路上空无一人,两旁是宁静美丽的原野,有时还能看到路过的松鼠和野鹿。叶群舒服地瘫在副驾驶上,这些天太快乐了,他甚至都忘了自己是个身患绝症的人。
  婚礼在镇上唯一的教堂举行,现场没多少年轻人,这很正常,现在不管是国内国外,年轻人大多不愿意回到乡下。兰斯显然是很受中老年妇女欢迎的那种年轻人,他不是一般的英俊,他英俊得非常正直,是非常正统的那种美国阳光大男孩,有一张正派到让人联想不到任何邪恶的脸,而且个性温和懂礼貌。每一个遇见的年长女性都热情地拥抱他,关心地询问他的农场,给他一些建议,邀请他上自己家里来吃晚餐。兰斯也同样热情地问候他们。和他一起的叶群自然也备受关注,在这个乡下小镇里,他们很少看见有外国人。
  大型社恐现场。叶群保持着虚假的笑脸。他擅长应付交际场合,说一些漂亮的客套话,但现在面对着一群朴实热情的德州人,比起兰斯,他就应付得没那么游刃有余了。他从小生活在城市里,人与人之间都冷漠地保持着距离,他在旅途中也会有点困扰当地人太热情,但面对这么多热心的外国阿姨还是头一次。原来美国和中国也差不了多少,热衷的问题依然是你单身吗,史密斯农场的姑娘玛丽和你很衬。
  新郎新娘就是一对普通的年轻男女,在德州随处可见的那种,有着淳朴的笑脸,微胖的身材,这一切都是由于太过好吃的蓝莓派。他们在神父的见证下交换了一记缠绵的亲吻,幸福的钟声敲响,长着可爱小雀斑的新娘带着甜蜜的笑容抛出了手里象征着幸福的花球。
  叶群完全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反正花球就是落到了他手上。为什么我要坐在前排???他绝望地想,手里的花球像个烫手山芋,他坐立不安,站起来想把花球还给新娘,但是全场的人都鼓起掌来,包括坐在他身旁的兰斯,他看起来比谁都兴奋,叶群瞪了他一眼又一眼,再淳朴的小子也有讨人厌的一面啊。
  我是个男的!!!叶群用眼神向神父控诉。
  没关系,上帝祝福你我的孩子。神父用慈祥的笑容回答了他。
  一个无关紧要的小插曲,叶群并不是很在意这个,只是这份祝福很遗憾要被浪费了,也许运气好点他能活到明年的这个时候,不过他不怎么相信奇迹,他习惯做最坏的打算,医生告诉他只剩下最多一年的生命了。
  仪式后的宴会非常热闹,长桌上摆满了丰盛的食物,香酥金黄的烤鸡,煎牛排,散发着浓厚香气的苹果派和蛋挞,五层高的奶油蛋糕,清甜的气泡酒和各种饮料。德州的一切都很大份,也许是和他们粗犷的风俗有关,乡下的一大优势就是所有食材都来自原生态,这些擅于烹饪的伍德兰人从不辜负美味。
  宴会将一直持续到晚上,到时候会有一个舞会,叶群想到就头皮发麻,他不会跳舞,但热情的德州人一定不会放弃他的。她们会说:“嘿,漂亮的中国小子,让我来教你。”然后他会尴尬地一晚上踩到对面的姑娘八十次。好在他的噩梦不会实现,因为亨特农场离镇上比较远,他们必须提前回去。
  洗完澡后他们一起坐在楼下沙发上看电视,但显然今天两个人都没什么兴致看球赛。兰斯提议看部电影,然后把电视台转到了电影频道,正好在放断背山。
  “呃…”兰斯有点窘迫地别过头,“要换台吗?”
  “为什么要换?很经典的电影。”叶群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恐同?”
  “当然不!”兰斯连忙解释,语无伦次地说,“我尊重不同,尊重非主流性向。”
  他这么激动,叶群也有点尴尬了,他假装若无其事地盯着屏幕。我们可能坐得太近了?他能感觉到兰斯身上散发的热量。但是叶群没有挪开,这太明显了,为什么要挪开?他们是朋友,朋友不能坐在一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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