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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占 (半昏连年)


  刚开到废旧厂区的路口,就看见老黑那辆无比骚包惹眼的车面对面开来,像是要出去。
  这一块车比人好认,老黑赶紧鸣车喇叭停下了车,这就是有话要说的意思了。
  李广穆在两车将将交会处把车停下,车窗正对着那彩虹拖把头的敞篷位置,摇下车窗玻璃。
  “穆哥回来了?老爷子手下留情了吗,没缺胳膊少腿吧?”
  就只是来看自己有没有被家法打残?李广穆都不信老黑闲得这么蛋疼。
  “嗯,没事。”
  不仅没事,还多了份差事,明天就要开始去报道了,这话连李广穆都觉得在这滩烂泥地里说出来就是个笑话。
  烂泥1号黑先生虽然有空也懒得练车确实平时闲得蛋疼,但不妨碍他像偶尔抽风似得靠谱一样,也有些正事要说的。
  “穆哥,那刘奇又来了。看你不在,跟我那坐着等你呢。”
  这只五颜六色的拖把汇报完正事也没急着走,又说了句:“我家老头子说了好几次,尽量别招惹‘山上’的人,穆哥你跟他一块玩也稍微悠着点。”
  李广穆又想起了赵宁,刘奇是他的世界里最接近赵宁的人。管他什么身份,以前左不过是觉得处得来就一起混混。现在却不同了,他第一次对刘奇产生了一种无比欢迎的感觉。
  只要和赵宁有关。
  接着,轰了一脚油门。
  【注:没有引用,那是笔者想对你们说的话。


第52章
  “吃过了?”
  李广穆不知道刘奇真么会在这个时间点出现,而且还是以一种较为落魄的形态。支着腿坐在老黑门前的工具箱上晃悠着,光秃秃的一个人,身旁没有车。
  “可别提了,我走路过来的,车又被扣了不说,连钱包都被搜罗走了。”刘奇漫不经心地摆摆手,脸上离苦大仇深相距甚远。
  “我早上就出门了,走下来的,然后去一朋友那蹭了顿中饭。下午正好没事干也没地方去,来你这玩会。”
  李广穆把卷帘门打开,然后把刚停好的车钥匙扔给刘奇。“你自己玩吧。”
  刘奇接过钥匙愣了两秒,不知道对方垂头丧气的根由出自哪里。“怎么,今天心情有点不美丽啊?”
  一贯的俏皮话没有得到唯一听众的捧场,李广穆走到最里面开始倒腾检修一辆看上去其貌不扬的普通车。
  “我明天要去上班了。”
  总不能开着那些乱七八糟的车子去给李严修跑腿,李广穆躺在车身下,突然对明天的到来充满了抗拒。
  “上班?我的天,刚才老黑说你被召唤回家原来就是讲这事啊,那我是要恭喜你还是要同情你呢?哈哈哈哈哈。”
  被哈哈哈的李广穆突然想到了一件更重要的事情。
  “昨晚的拍卖会我去了,没看到你。”
  在旁边随便找了张椅子坐下的刘奇看不见埋在车身下李广穆说这句话时候脸上的表情,便以偏概全地认为是如往常般的没有表情。
  却不知此刻面瘫先生是有些忐忑的,这是他第一次笨拙且委婉地试图引导话题。
  “你去了?场面大不大,好不好玩,有没有什么有意思的事情?你不知道我昨天一直被关在家里,根本就出不来门,要多无聊有多无聊。”
  话痨先生最怕的不是被扣车,钱包被扒走,单靠刷脸就能在狐朋狗友那蹭吃蹭玩,对他而言最致命的,是方圆十米之内没有活物可以跟他说话。
  李广穆觉得没有任何事情可以称得上是有意思,只有那两个字除外。
  “我看到了上次你那个邻居,他拉琴很好听。”
  那两个字无外乎就是赵宁。
  “邻居,拉琴?哦哦,你说的是赵小宁吧,我今天早上看见他了,他和我一起下来的,也是偷偷溜出来的好像,出门的时候还让我给他打掩护来着。”
  刘奇只要有人跟自己说话整个人兴致就很高,哪怕眼下的交谈对象话有点少也丝毫不介意。然后自娱自乐地发现角落里有一个篮球,虽然因为长久地被主人蹂躏使用,带颜色的表皮都已经脱落了不少,但刘奇还是饶有兴趣捡到自己手上拍来拍去。
  “穆哥,你这篮球该退休了,这幅德行,换成人得七老八十了吧。”
  李广穆很快地就把自己手上的事情鼓捣好了,从车底滑出来又钻进车厢里面试着点了点火。确定虽然很久没有使用过,但总体没有什么大问题之后,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刘奇手上抢回了自己的篮球。
  “他出门了?一个人?”李广穆心里有他不自知的雀跃。
  没了篮球,刘奇拍了拍手上的灰。“是啊,他嗓子有点哑,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昨晚不是去演奏而是去献唱了呢。他自己跟我说的,他嗓子疼想偷偷去买点薄荷糖吃,我估计也是在上面憋坏了,想悄悄溜出去玩一会吧,跟我一样。”
  刘奇以己度人,感觉那山上连只鸟都是憋屈的,更别提这种半大的孩子了。
  而李广穆听到赵宁嗓子疼的时候,心里霎时有了一种轻微的疼痛感,很陌生的感觉,他不知道这叫做心疼。
  “他什么时候走的,有他电话吗?”这种陌生的情愫之下,让他连语速都变快了不少。
  刘奇回想了一下早上和赵宁相遇的场景,“早上挺早的吧好像,我下来之后就去一哥们那蹭午饭了,他可能已经回去了吧,都这么久了。”继而后知后觉地问了一句:“要他的联系方式干嘛?”
  对一个同性,而且还是一个年龄比自己还小将将成年的同性表现出过分的好奇与关注,似乎确实是有些说不通。
  李广穆双眼有些涣散,顾左右而言他,道:“他昨晚帮了我,还没来得及谢他。”
  在刘奇的认知里,以赵宁的教养人设,帮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举手投足间的绅士风度嘛。如果在某些特定的场合下,对李广穆略施援手是很贴合他人设的事情。
  “哦,这样,可惜我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不过穆哥也不用太放在心上了,我下次看到他会转告的。”刘奇还在想,乐于助人也要师出有名,难道就是因为之前穆哥跟自己一块漏了个脸,赵宁是看在自己的面子上?
  话痨刘先生在脑补中充分地自恋了一把,顺口说了一句:“不如待会你再送我回去吧,没准待会又能遇上他也说不定。”刘奇开了一整天的十一号,根本没有再一次走回去的勇气,蹭吃蹭喝蹭玩,理所当然地打起了蹭顺风车的主意。
  李广穆想的当然不是这个,他已然按捺不住,对刘奇说:“冰箱里有喝,车钥匙,除了你手上的剩下全挂在墙上,我要上路试车,你走的时候把门带上。”
  意思再明显不过,东西随便喝,车随便开,我要走了,你请自便。
  这种待客之道似乎有些不礼貌,但对李广穆和刘奇而言,又一切都早已是习以为常的见怪不怪。
  “行行行,你这辆‘老爷车’的风我可不想兜,你爱上哪上哪,我跟你这呆一会要不然就上老黑那睡一觉去,你晚上不送我我让老黑他们送我,反正我是真走不动了。”
  老黑的窝比李广穆这讲究多了,二楼是顶配装修,床又大又软,不是李广穆这种又糙又硬的狗窝可比拟的。更何况,蹭床这种事,刘奇脸皮厚起来谁都不怕,但李广穆是他绝对拒绝的一个选项,害怕,不敢想象。
  李广穆开着刚检修好的上班标配版老爷车摇摇晃晃地出了门,还好下午这会太阳正毒的时候大家都窝着,要不然看见这种鸡立鹤群的正常款车辆,估计不笑死也能笑岔气。
  车虽然很久都没开了,但功能一切正常,在粗糙的沙地上很明显就能感觉出和改装过的那些有着怎样的天壤之别,不过他还是很能适应。
  先到最近的加油站去把邮箱加满,紧接着,开始了他朝圣般的虔诚之旅。
  他要去找赵宁。
  不用说出来,光放在脑子想想都觉得匪夷所思到不行的事情,放在他身上就是这么顺理成章。
  找不到也没关系,早已经回去了也没关系,都丝毫不能影响他带着那如萤火之光般微弱希望所点燃的满腔痴心妄想,前去碰碰运气。
  只要终点是那个人,那么道路上如何崎岖蜿蜒,艰难险阻,都无关紧要。
  当年的李广穆就是这般的,只学会认准,从没学会如何回头。
  A市的主城区很大,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更糟糕的是,还不确定那根针一定在这海里。
  这都丝毫不妨碍他一条街一条街地开过去。车前,左右两边车窗,甚至包括两侧的反光镜,都在奢望着下一秒,能出现那个穿着白衬衫的身影。
  广辽的宇宙接受不了每个人发射的能量,上帝实在没办法接听到每个人的声音。
  车窗外的景象一路变换,却变不出让一个虔诚朝圣者看见自己信仰的奇迹。
  甚至更残忍的是,李广穆真真实实地路过了赵宁所在的那条街。
  被严格控制速度车身就在玻璃窗外擦肩而过,他们之间的距离从一个庞大而遥远的数字,曾被缩小到一个极限值,不到十米。然后,再不断不断被扩大到遥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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