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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川志 (琉璃秀)


  陈清岚过了一遍脑子,才不确定的问,“你的意思是,‘善德一族’因为身上流淌着神佛的香血,这香血被佛印封锁,如果冒险上了望仙台,佛印就会挡去雷劈身死的危险,然后变成了跟普通人没两样的人,并且因为没了佛印的保佑,比普通人还危险,所以‘善德一族’不可能冒这种危险?”
  阮碧纱想了想,虽然与她意思有差别,但亦可如此这般理解,于是点头。
  “如果没了佛印保佑,却得了这三千年内丹传承的力量呢?”陈清岚眼睛闪闪发亮,所以说嘛,剥却一切看似不合理的表象就是真相。
  “‘善德’与神佛同尊荣,如何能融合妖力。此不可。”
  陈清岚颓然,这样啊,枉她还以为找到了答案呢!
  那到底谁拿上去的?又为什么要拿上去?
  陈清岚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中,一堆问题缠绕你心中,你却不得解,那股烦扰真是......
  阮碧纱喂她喝酒,“月白风清,水落自然石出,何苦多思虑?这景致,当得与我谈情说爱才是。”
  
作者有话要说:开不开心惊不惊喜嗨不嗨皮?哈哈O(∩_∩)O,橘子皮明天再努力,大家拜拜。橘子皮去吃宵夜了。




☆、第八十四章 陈清岚的秘密

  虽然阮小姐说“何苦多虑”,想了也想不出,可陈清岚偶尔还是会默默啄磨一番,只觉得这事儿透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
  先是中二病很严重的徐修公子。据说阿碧虽然(曾)叫他哥哥,可两人是没血缘关系的。故事可以简单归结为:捡来的和不受重视的。捡来的是阿碧,不受重视的是徐修。阿碧身上流淌着人、魔、神的血液,在天界属于走出门都会被人扔小石子的不受欢迎类型。徐修,徐修他爸都快要忘记自己有这个儿子了。阿碧原先在人间流浪,后来被带回了天界。两个破小孩偶尔认识了,然后按照青梅竹马的friendly气氛长大。然后,阿碧被徐修父亲带到军中,一鸣惊人,并且越来越“辉煌腾达”——
  于是,青梅竹马变成了“膈应”——这是陈清岚按照徐修性格推断出来的。试想一下,一个小心眼却装大肚量的人看见本来跟自己一样可怜的人莫名间变得声明显赫,那必须羡慕妒忌恨的啊!然后,这股羡慕妒忌恨的心情就变成了毒蛇,一日一日的啃食他的心。所以,当他看透了天界和地府联合要弄死阿碧的计划,他没有说出来(阮小姐认为他在这场交易里充当了一个知情不报借势上位然后还伪装受害者的角色,因此十分讨厌他)。他利用了阿碧对他的感情促使了阿碧前往魔界并且从中谋取了某些利益。
  阮小姐在这里说了句公道话:(徐修对阿碧)若感情以十分为计,亦当有四五分,无奈心太野,感情尽化灰,欲求不满,是以生怨恨——陈清岚不得不与她展开了讨论:利益摆在跟前便忘记了感情,那说到底还是没有感情。人家不满足他的欲望就怨恨,分明是变态!
  阮碧纱瞧着她古怪的表情有趣,“岂可如此说法,存在的不会消失。世无纯粹事。”陈清岚想说有啊,我喜欢你就很纯粹啊,可是想到自己喜欢阮小姐,不也掺杂了“阮小姐很漂亮阮小姐很厉害”等等因素,于是作声不得。
  然后经过一系列的事情,这一系列事情包括阿碧真的从魔界取回了“碧玉剑”,把徐修从地府阴寒艰难的地窖里救了出来,围攻魔界等等。阿碧因为公主的事心灰意冷——按照徐修在迷川里的自述,恐怕是阿碧认为公主的死(or失踪)跟徐修有关——在战斗中,宁愿堕岩而死(结果没死)也不愿跟徐修回到天庭(徐修也认为她没死。一直寻找。)至此,阿碧对徐修青梅竹马的感情、迷恋、仰慕、爱,(这是陈清岚从阿碧的性格和那本无名书揣摩出来的并且认为自己没有想多)终于用尽——这就好像肥皂剧:我爱你,你不爱我,我不爱你,你爱我。于是便有了徐修现在的追逐怨恨。这位中二病很严重的白衣公子不愿承认这份感情(因为阿碧都不在乎了,他在乎就显得丢人),于是,具体表现为对阿碧各种形象扭曲、精神分裂。
  阮小姐,哼哼,那句义无反顾的“她喜欢,就算毁天灭地我也帮她”说明了一切。陈清岚有些心酸,不,与其说心酸,倒不如说羡慕妒忌,被阮小姐喜欢真是世界上最浪漫的一件事,爱得真爱得深,你喜欢月亮我都给你摘下来,你不喜欢这个世界存在,那我便帮你毁了它。她偶尔会忧伤的想:这便是白月光和朱砂血了。阿碧是她那一抹心头血,就不知道她是不是那片白月光......是吧?是吧。
  陈清岚这个人,心很小,又很大,小到容不下一颗沙子,可当她认定了“那就这样吧”,就真的“就这样”了,当初是不知道,现在知道了,人家几百(千)年的感情,她这个来了不到半年的人就要求人家忘记得一干二净未免太不近人情,能做到的不是冷酷无情天性凉薄,就是变态。陈清岚认为换了自己也做不到,因此不能“宽于待己,严以律人”,做人要顾己及人——反正她还能慢慢磨,把阮小姐的心全磨她的影子不是?
  陈清岚有了这份心计,便放弃了那些自己酸自己的小心思,一门心思的跟阮小姐寻欢作乐,在森林当个逍遥快活人。阮小姐练功——陈清岚估的。毕竟在她的想法里——小说电视电影不也这样?月色朗朗,对月吐珠,采日月之精华什么的——白天可没月亮,阮小姐晚上没消失过,所以陈清岚认为应当不是“修炼”,而是训练、提高武道方面的“练功”,不过具体干什么、怎么干,她还真不清楚——时候,她就跟白童子瞎玩,什么打牌啊、跳棋啊、玩铁甲机器人啊,除了捉迷藏,基本都玩过了。
  不玩捉迷藏,按陈清岚的说话就是:你会飞来飞去,我就那么个地方躲,我疯了才跟你玩(这个)。白童子很遗憾,他们在家(碧草堂)时常玩,大家变成各种东西看谁最快被揪出来,揪出的关小黑屋,好玩又能提高反应力和变身质量。
  白童子用天真又怜悯的眼神看陈清岚,小大人般忧郁叹气:“你要是妖怪就好了!”
  陈清岚嘴角抽了抽,“是啊!”那她就不用忧心变老、寿命短了。
  “不过如果你是妖怪就不会替我买很多东西了吧?因为妖怪里,我不算小孩子了——你还欠我好多东西,你记得吗?”
  陈清岚:“......”
  白童子又说,“我听人说,人堕入魔道也会变成妖怪,也会变得很厉害,不用修仙那样经年累月很辛苦,你......”他犹豫了一下,“我问过小姐,她以前见过,有堕入魔道的用人来提炼厉害的魂魄,你......你小心点。”
  陈清岚诧异了,虽然自己跟阮小姐(这群妖怪)混,可怎么一下子就到了“用她来提炼厉害魂魄”?她这么一个比弱不禁风稍好的区区人类能提炼多厉害的魂魄?等等,提炼魂魄?像那个奇怪的村子山洞里那个奇怪的灯盏那样?把人放进去熬啊熬?陈清岚想象那个情形,寒毛直竖,她问白童子,“怎么说?我?小心?”
  白童子用比她更诧异的神色回望她,“你不知道你很厉害?”
  陈清岚下巴都快掉了,“我很厉害?”她要很厉害就不会很倒霉了。
  白童子正式的看着她,若不是他这个表情维持不到一秒然后开始嗑花生,胖胖的小白手掰着花生壳一颗颗往嘴里放,含糊不清,陈清岚几乎要信以为真了,“当然很厉害啊。你可是连和尚念经都不怕的人。”
  陈清岚:那是因为我是人!人害怕什么念经?
  “人当然不怕念经,可是我们怕啊。待在你身边就不怕了,不是很厉害吗?”
  陈清岚竟无言以对,想想还真是有点小厉害呢!“为什么啊?”她摆出一副若无其事淡定表情,但眼神分明闪烁着“啊哟白童子你快说我很厉害啊”光芒。白童子十分不解风情,“不知道啊,大概是你家里有和尚的血统?”
  陈清岚:......
  ......
  ......
  反正她权当当一回保姆了。
  下午阮小姐空闲,带着她游山玩水赏花烹茶,用陈清岚的话就是:真是太出尘了。陈清岚时常“小家子气”的想:这就是神仙(妖怪)的生活啊!难怪这么多人想做神仙,不要太快活了!
  大多时候,会带着白童子这颗小电灯泡。偶尔,会有两颗,去稍微远、危险点的地方,罗辉都会跟随。
  阮小姐说罗辉长出一点心了,他以前是个“无心人”,妖王谷里有一只山鸡精,有一面“照水镜”,他们打算等她出关了“借来”一用。陈清岚想起罗辉在阴暗村子那座山上因为被人用风刮狠了直接宰上门顺便“打家劫舍”的行径,心里替那只山鸡精抹了一把冷汗,希望她不是顽固的人,罗辉要用,就借他,别试图顽固抵抗,是没有好下场的。
  那面“照水镜”据说融到水里,就能照出人的样子。里面的。外面的。陈清岚听得眼睛发亮:这“照水镜”比惠王镜还多了一层功能啊!此时不像在碧泉谷那样情况紧迫,虽然看见自己心脏骨头血管大肠什么的好像很恐怖,也有点小恶心,可是,好像......有几个不开肠破肚就能看见自己内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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