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碧纱忧心忡忡,她对邪门歪道涉猎不深,知道这阵被改了,可什么用途通往何方如何进入却是难为住了她。还好,她不懂,罗辉却是个中高手。他这“人”,天生带着一股邪气,对越是稀奇古怪的东西越是有兴趣,听闻阮碧纱解释,脸上便露出了一种古怪的神色,那神色隐隐带着一股诡异的兴奋——
“我知道。”他说。“这是‘噬魂灯阵’。”
就连一向不动声色的阮碧纱也不得不露出了吃惊的表情,罗辉很“羞涩”的表示,当时他恰恰是祭司处的一名中官,恰恰听闻了那么一些不该听闻的事,又恰恰的记住了——罗辉是无心无肺的人,因为又不在天道轮回之外,不用生受这许许多多的精神、肉身的磨难,这让他有了恣意妄为的本钱,对任何事越发不上心,这便是“玻璃城”不过区区几十年前的事他却记不得的原因。那么久远的事,他却记得,这绝对不简单。往深里说了去,那就是太不容易了。这说明这件事一定很特别很特别而且对他胃口——
事实证明阮碧纱对罗辉还是有一定程度了解的,她猜得没错。
当时罗辉在人间“游历”,穷极无聊去祭司处当了个不大不小的中官,虽然工作无聊,可从祭司处无穷的典籍里他也算寻得点乐趣,这才没“玩”了没两天就跑路。某天他在库房的角落里竟然睡着睡过头了,这类似后世图书馆的地方早锁上门了。这对他来说自然不成什么问题,抖抖身就出去了。就在他将出去未出去时,他忽然听到了人说话声,而且说的内容恰恰关于他,于是他起了点精神,用法术把自己完全隐藏起来,朝说话声音走去看是谁讨论自己。
是他的上官和一个大祭司,说话内容是关于如何利用他完成某个阵法,他们竟然知道他是妖怪,这让罗辉吃了一惊,他胆大妄为,愣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傻乎乎”的任由他们设计到了阵中,他本意是大闹一场,“我就是被你们设计了又如何,照样秒杀你”,狠狠的扇他们一脸,待入了阵他才知道自己低估这阵的厉害了,这个阵远比自己想象中犀利,他差点出不来了,这个阵就是“噬魂灯阵”,把汇聚到这个阵的无数鬼魂炼化成为傀儡供他们差遣,那能量是大大的,若能把罗辉这么个“大妖”炼化,结果可想而知。可有一点他们料错了,罗辉是妖怪没错,可不是普通妖怪,罗辉是“天刑”的人。
天刑,是神执行刑法的队伍,队伍中人,是没有灵魂的。他们入伍之时把灵魂贡献给了神,一为了执法的公平公正不徇私,二为表示对神的忠诚,而作为艰巨工作和绝对忠诚的嘉奖,神允许他们不受天道轮回之苦,肉身永存,所以,“噬魂灯”再厉害,也吸不了罗辉的魂魄,因为没有,怎么吸?罗辉把灯破坏了,可他的本质仍然是妖怪,他无法逃出阵去,于是罗辉像冬眠的蛇那般蛰伏起来,好不容易等来那两胆大妄为又胆小怕事的主事者来看阵,他舍弃身体,把神识附在其中一人身上,这才出了来,当然,一出来,他马上变了个身体把人弄死了。然后再附身大祭司身上,在他办公处、家里搜得许许多多关于这阵的资料,这才知道这家伙竟然出身“藏经世家”,藏经世家博藏天下典籍,关于他们东海一族自然也有详细记述,他手上的天然家族纹识露了底这才让人“瞧上”了眼.....
罗辉对这噬魂灯感兴趣极了。他兴致勃勃的也想炼一盏,玩儿也好啊!后来发现,灯若是炼成了,竟然会跟炼化的人身体连在一起,罗辉想到自己的身体要跟那么多阴呼呼的恶心影子黏在一起,感到有些难以接受,这才放弃了。可是这件事却给他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是以一听阮碧纱解释便马上想起来了而不会像水晶城那样“啊哟好像有点耳熟到底在哪里听过”。
阮碧纱听罗辉说完,马上发现不对劲了:“可是清岚只是普通人。”
“要不是这灯阵特别凶猛,连生魂也不放过,就是她身上有带妖气的东西,让阵误会了。”罗辉头头是道,专家的气质暴露无遗。
阮碧纱若有所动,可又想到这事不急,当务之急是找到清岚,其他事,可以以后再说。
“那灯阵现在哪里?”
罗辉再度露出了那种奇怪兴奋的表情,“那得问白童子了。”
阮碧纱用疑惑眼神看他,罗辉嘻嘻一笑,脸上一副“想了好久终于可以做了,我要大展身手了吗?”期待光芒;阮碧纱是个文雅人,可也知道这世上有个词语叫“尿性”,她一看罗辉那副样子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她皱眉,声音有些严厉,“罗辉,毋想着玩。清岚.....”她想说清岚是自己很重要的人,可是罗辉只听命自己,清岚与他无关,至少他不在乎,于是改了口,“一定要救清岚出来,这是我的命令。”
她鲜少用“命令”这种带有压迫性的词语,所以罗辉的本性让他服从了:单膝跪下,握手捶地,“遵命。”
因为“原材料”需要,他们马上回了x城。
罗辉用五十只鸡腿外加三只香蕉船、两只烤肥羊、肥牛等等许多好处诱惑了白童子贡献出左眼,开道凶鬼道——
罗辉出手如电,飞快的插入了白童子的左眼把眼球拉出来约半米,眼球连着血管稳稳的停在半空,白童子有些吃痛,随即想到罗辉许诺的好处,便生生忍住了,阮碧纱向来最宠爱白童子了,见着他那模样,真是又心酸又可怜,可顾不得这许多了,只能轻声道:“待我们回来,带你去吃好吃的。”白童子乐得直想点头,但是罗辉先前吩咐过他,他开道的时候,万万不能有那怕一点动作,便生生再次忍住,可另一只完好眼睛,那绝对是星星眼光芒万丈。
罗辉掏出一颗绿豆大小的绿色珠子挤压入了白童子拉出来的左眼球,白童子感到一种刺心的痛,差点没尖叫出声,可是又很坚强的忍住了,他们这是去救陈小姐,陈小姐对他可好了,总给他买好吃东西.....
一阵暗绿色的光芒闪过。道开成。
罗辉蹲下身,“小姐,上来。”
阮碧纱趴到了他背上,罗辉微微一弓身体,朝着白童子的眼球跃去,瞬间,一道暗绿色的“道”出现了在他们跟前,罗辉争分夺秒冲了过去.....
与此同时,黑暗某处,一阵尖锐细小的声音叫了起来:“我艹,这是哪里?迷川呢?”
这是一只迷糊又粗鲁的小镜妖。
作者有话要说:噢噢噢,太阳都出来了, 怎么可以不更新呢!像橘子皮这等良民,当然吃吃饱喝足睡醒再更新的好榜样~\(≧▽≦)/~啦啦啦~等我哟~
☆、第六十二章 不死村
古早时候,有一种神秘的法术,叫“瞳术”。它跟后世的玄幻术、幻术、催眠术不一样,它的意思是:能通过眼睛到达任何地方。要是换了别个,还真不一定能说出,就算能说出,也不一定能做到,恰巧罗辉是属于能说出、能做的类型。
前话说过,罗辉对任何稀奇古怪的东西有着强烈的研究精神和兴趣,身为一个免去轮回之苦的妖怪,他多的是时间,而时间,往往是支持兴趣的一个重要因素。当时罗辉因为“噬魂灯阵”的缘故上了大祭司的身,然后在关于“噬魂灯”资料翻查中,他意外发现了一本有意思的典籍,里面的一句话吸引了他全部的注意力:凶瞳之道能通彼方。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凶眼的道路能通往那方——那方,没有明指,即是“任何方向/地方”,罗辉被勾起了兴趣,他为了证实这个记载,试过了许许多多千奇百怪的方法,都没能成功。最成功的一次是,他到底了想去的地方的......半途。罗辉不死心,为了这个,他甚至五次假扮清白普通善心的凡人混入藏经阁当刻印工,最终在藏经阁浩瀚如海的典籍中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未生之子,瞳最凶。
未生之子,没有长大就殁的小孩。罗辉又开始了各种试验,最终在一个特别凶狠的惨死小鬼上却得了成效,而“未殁之子”,呵呵,还有比白童子更适合的人选吗?罗辉表示没有。如果不是他早试验成功没了兴趣,他肯定是会拿白童子开刷的。现在他们有需要,那舍白童子其谁?
白童子是阴煞灵。当年有富户要在此(碧草堂附近)建大厦,地基无论如何也打不好,有术师提供了一个极阴邪的手法用来稳地基:在地基四个方位埋上三四岁的童子,使其成为地灵,压制地气。白童子便是其中一个。一个小孩,屁点大,忽然被埋在阴沉黑暗的地方,泥土覆顶、渐渐淹没,自然怨气极重,巧合的是,这片地曾经是某王爷的府邸,据说王爷曾经在地下埋下好几缸黄白物(黄金白银)用来聚地气,曾经有不少人为这个传言掘地三尺却遍寻不着,谁也不曾想到,其中一缸黄金就在白童子埋身下不到三米处——那鳖人说的“屏风下的东西”正是那一缸黄金,只是因为白童子法术遮盖又有屏风阴影掩挡,鳖人才没法看清——白童子怨气极重,又吸收了黄金的灵气,才得以肉身不败,最后还凭着“资源优势”,把其余三只冤魂的怨气也吸收了,成了法力强大的阴煞灵。白童子有了这身本事,自然不会让仇人好过,最后仇人和术士都在大厦里被他弄死了,其家属不得已廉价卖了大厦搬迁他乡,而收购人觉得这大厦不吉利,拆了打算重建,结果,没多久,又被白童子弄死了,这片地,再无人敢接手。白童子成了附近真真正正的“小霸王”。白童子虽然法力高强,因为肉身和原本法术的牵制却不得离开大厦,直到阮碧纱接手了这片土地,才把他给解放了出来——
相似小说推荐
-
异世倾心 (张晓晨) 2015.1.26完结6年前,穆言没想到有一天会从垃圾堆里捡回一个偷她钱包的人没想到她会为了这份感情,放弃家族继承...
-
[女扮男]皇子难为 (雁过吾痕) 2015.02.05完结身为公主,宫锦为报仇不得不女扮男装。宫中有太多的不如意,母妃失宠,几个哥哥为争夺太子之位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