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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药可医?吃糖! 完结+番外 (歌于拂晓)


  那边冷予瑾已经将夜明珠收进怀里了,他本来也只是想给啼莺看一看,证明自己所言非虚而已。却不知为何,啼莺一见自己拿出夜明珠,就露出惊慌的表情。不过这世上有太多他搞不懂的事情,除了疑难杂症,其他的事他大多懒得去细想。
  虽然知道这人武功和轻功都了得,估计也不怕有人见财起意。啼莺想了想,还是劝了他一句:“财不露白,你……你以后注意些。”说罢,也将自己手里的夜明珠藏进了里衣的暗兜。
  冷予瑾慢慢拉着马缰绳,让马车跟着排队的人群前进,听到啼莺这么说,觉得说得有道理,便点了点头,将衣襟拉紧了几分。他自己也有类似体会,因为医术而在江湖中留下不少传闻,即便说了不救江湖中人,还是有江湖人来缠他,实在是烦得很。
  神医看起来还挺好说话的样子。啼莺见状,心里放松了些许。前两天还哭着闹着要寻死,不愿让冷予瑾救治自己。这会儿他想通了,便觉得之前的作态实在是尴尬,怕自己已经惹得冷予瑾厌烦,以后不好相处。如今看来,似乎无须担心。
  过了一会儿,前方排队的人已不剩几位,冷予瑾便取下斗笠,挂在车厢外壁的木桩上,然后跳下了马车,牵着缰绳慢慢走着。等到了自己,他从怀里取出自己的通行符节,递给守门的护城兵。
  士兵接过来一看,上面是官府为在江湖中行走之人颁发的通行符节,写着持有人的名字与籍贯,以及颁发地与日期。核对完毕确认符节不是伪造之后,他又看了一眼冷予瑾,心里一凛,就觉得这人不是好相与的,谨慎地将符节还了回去。
  本朝对户籍和通行的管理很是严格,但天下有许多习武之人,往前数好几个朝代起就习惯了天南地北,江湖之间更是自成规矩,并不畏惧官府。朝廷为了安抚和拉拢这些江湖人,便给他们颁布了特有的符节,允许他们携带武器,自由出入城镇。
  但江湖与朝廷之间也有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江湖事江湖毕,互不干预。一旦进入江湖,便由江湖规矩管束,若是金盆洗手,便退回符节,按平民入籍。江湖人的正邪之争和生死之事朝廷一概不管,但若是伤了非江湖中人,便罪加一等论刑受罚。
  这江湖人的符节,也不是好得的,若没有江湖中名人的引荐,官府也不会随便给人颁发符节。而所谓江湖名人,需得是上了江湖百晓通的名人录,又经审查入了官府的档,才有资格给人引荐。
  冷予瑾出生于医药世家冷家,但并非江湖中人,冷家做药材生意并开设医馆,世代按平民入籍。只是冷予瑾后来师从白衣剑仙学武,才随师父拿了这符节,入了江湖。后来因医术超凡,便上了百晓通的名人录,入了官府的档。
  守门士兵是个才入伍的新兵,对江湖之事不甚了解。他按规矩查完了冷予瑾的符节,只知道对方是个看起来不好惹的江湖人。接着他看向了他牵着的马车,车厢布帘将里面掩了个严实,看不清里面有什么。
  于是他对冷予瑾说:“车厢里还有人吗?请大侠掀开布帘,让我检查一番。”
  冷予瑾却没有动作,正想着要找个什么借口才好。
  他方才竟忘了啼莺没有带通行符节,过不了城门的审查。这也是自然,出师前他与师父隐居江湖之外,潜心学医练武,出师后他习惯了一人独行于天下,这还是头一回身边带着人,一时间便疏忽了。
  再说,他将啼莺从山庄里掳了出来,来时没有想到会是那种场景,所以并未带多余的替换衣服,啼莺现在身上还穿着喜服,不方便现身于人前。男子嫁人已经是罕见之事,若有男子穿着喜服赶路一事传出去,那位龙庄主就该知道他们前进的方向了。
  马车里的啼莺听见了两人的对话,也和冷予瑾有一样的顾虑。
  他略一思索,便将喜服脱下,用下摆将脸上残留的胭脂水粉抹干净,然后将喜服反过来披在身上。他抓紧了衣襟部分,将原来外层的红色仔细地藏在里面,只露出白色的内衬。同时,他又将盘好的发髻打散,长发披在肩头,这才掀起布帘露出头脸来。
  “军爷。”他挤出一个笑容,低声说,“在下林七,与冷师兄是同门,如今在外身染重病,师兄送我回师门养病。我怕这病气会沾到军爷和他人,这才不敢下车。”
  那士兵一看,见露出小半个身子的啼莺披头散发,身上只穿着里衣,用一件白毯子裹住。这人身形消瘦,面色发白,眼睛肿胀发红,唇色更是发乌,说话也有气无力,听着还有些嘶哑。连小孩子见了都知道这人病得不轻,当下他就对啼莺的话深信不疑。
  他自然不敢贸然靠近,万一真被过了病气,他一家老小谁去养活。加上刚才审了冷予瑾的符节,心里觉得这位大侠不好相与,便也不想再较真,挥挥手,就让他们通行了。
  冷予瑾一直没有吭声,只默默看着啼莺表演,得到通行的示意后,便拉着缰绳,引着马车在官道上慢慢往城里走。他带着马车来到城中西市,打量着四周的店铺,看中了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客栈,准备待会儿投宿。
  不过在投宿之前,他先去了附近的裁缝铺,根据目测的身量情况,给啼莺买了一套绸缎制的成衣,颜色纹饰相对素雅,是文人雅士常穿的款式,又搭了一双舒适的厚底布鞋,和一条束发缎带。然后他拿着衣服,跳上了马车,在车厢外将衣服鞋子递了进去。
  啼莺一直通过布帘的缝隙观察外面的情况,看着冷予瑾将马车拴在客栈旁的空地上,然后走进了裁缝铺,知道他是去给自己买衣服。等接过了衣服,他便对冷予瑾道了声谢,然后在车厢里换上新衣新鞋,又重新将头发束了起来。
  冷予瑾在车厢外等他换衣,又想起他之前对守门士兵说的话,便隔着布帘问他:“林七?”
  此时啼莺正在绑头发,听到他问自己,手顿了一顿。这个名字,十多年来没有任何人叫过,连他自己也快忘记了。刚才他觉着啼莺这个名字一听便带着烟花之气,谎称是神医的同门实在不像,才脱口而出称自己为林七。
  “这是我的本名。”啼莺说着,将束发缎带系好,“我原来是农家的孩子,父亲姓林,家里孩子多,我排行第七,便取了这个名。”
  他已经记不得兄弟姐妹的面容,甚至记忆中父母的脸也十分模糊,但他还记得小时候所有人围坐在父母身边的热闹场景。现在想想,若不是孩子众多,无力抚养,或许父母也不会将自己卖给大户人家为仆。一时间,也有些伤感。
  然后,他听见冷予瑾在外面又念了一遍:“林七。”
  啼莺应声,便掀了布帘,挪到车厢外面。他看着马车外热闹的街市,心里忽而一片澄明。
  从今日起,这世上没了啼莺,只有林七。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架空,不按士农工商分户籍,只分士人与平民。无贱籍,但罪与娼会记录在案,受歧视。
  行政规划按州-郡-县,这三级建城,出入需审通行符节。类似现代的省-市-县。
  虽然啼莺的本名叫林七,但为了行文统一,文中还是以啼莺称之。
  两人才相识,前期有很多互动,让彼此了解亲近,同时展示角色性格,大家别嫌弃进度慢呀QAQ


第6章 第六章
  因毒素不断损耗着身体,折腾到现在,啼莺的身体虚弱到已经无法正常行走。冷予瑾很清楚这一点,所以等他出了车厢,便扶着他下了马车。然后冷予瑾一手提着自己的包袱,另一手揽着啼莺的后背支撑着他的重量,带着他往客栈里走。
  那边客栈的杂役见两人走向客栈,便对着店内高唱了一声,然后将马车引向客栈后方的马厩,卸车喂马。
  从前天晚上到现在,快两个昼夜的时间,啼莺只在昨晚吃了一碗水泡干粮。虽然他长期昏睡,胃口已不如常人,但现在还是饿坏了。此时正是用午饭的时间,店内坐着许多打尖的客人,空气中飘着各种菜肴的香味,实在是馋人。
  冷予瑾扶着啼莺走到柜台处,跟掌柜的要了一间安静的上房。他已经注意到了啼莺一直在往其他客人的桌上看,就又点了些吃食,交待掌柜的尽快送到房中来。
  掌柜本不愿接纳像啼莺这般一看就病重的客人,万一在客栈里出了什么事,以后可要坏了他的生意。但他一见冷予瑾的打扮和面相,也不敢说出拒绝的话来,只怕这位侠客一怒之下今天就要坏他的生意。
  想到这位侠客说只住一晚,掌柜勉为其难地应了,却翻倍加高了房钱。没想到冷予瑾二话不说地就拿出了三钱银子出来,不仅认了翻倍的房钱,连着几餐的饭钱也预付了,算着还有些余钱。掌柜收了银子,连忙拣了间偏僻的厢房,让店内的小二带着人上楼入住。
  这家客栈在西市开了这么久,引路的店小二见识过来来往往的许多人,不过像冷予瑾与啼莺这样的组合却不多。一个是凶相的江湖客,一个是病弱的公子哥,却只要了一间厢房。小二给两人引路时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两人,在心底猜测着两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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