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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药可医?吃糖! 完结+番外 (歌于拂晓)


  这个推论,不仅合理合情,而且也符合神医超然脱俗的性子。啼莺越想越觉得自己在理。不过既然是仙家奥秘,应当是要避讳的,即使觉得事实如此,他也不敢再说。自己心里知道就好,明面上当然神医说什么便是什么了。
  于是啼莺嘴上回道:“是我想多了。”便将这件事揭过了。
  冷予瑾哪里能知道啼莺有这么复杂的心理活动,只当他一时动摇,听信了那些传闻。现在听到啼莺这么说,还以为他真的想明白了。于是也不再去想此事,转回身,继续驭马赶路。
  这些事翻篇了,啼莺便请冷予瑾说说以前治病救人的事。
  冷予瑾早年游历各州,寻访疑难杂症,的确有许多千奇百怪的故事,加上游历时的一些见闻,随便拿一件出来说都很精彩。啼莺听得有滋有味,不时追问一下,或是喝彩鼓掌,跟着说一些自己看过的话本游记。
  两人这有来有往的,都觉得旅途不再无聊。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说不穿白衣是说外衣,里衣和内衬可以是白色,或者当作米白色吧。
  文中追随者=粉丝,因为我查到拥趸这个词起源于粤语,好像也不是古语。
  -
  这章有没有看出来两人之间已经有些与众不同的联系了呀?我努力在写了> <
  因为我觉得就算是日久生情,也一定是在最初相遇时就有了那么一些不一样。


第14章 第十四章
  离开县城后,马车走了一天官道,两人在农家借宿一晚。第二日改走行商开辟出来的往西南走的近道,沿途渐渐地看不见人家了,晚上只能在路边停车,宿在马车上。
  每日早上,等啼莺醒来后,冷予瑾便停下马车,架起炉子生火,先用陶釜熬一碗米粥,给啼莺端去,再换上药罐来煎药。因为野外取水不便,车上储水不多,这药材也就不能提前浸泡,只能将就着直接入罐熬了。煎药的时候,他便就着清水吃些干粮饱腹。
  待啼莺喝过药,喂了糖丸后,冷予瑾才收拾好东西,继续驭马赶路。到了下午,趁着天还亮,又是一番停车生火、熬粥煎药。之后再行一段,直到实在看不清路了,冷予瑾便将车停下,缰绳栓在树上,放下车轮旁的机关,又喂了马,接着准备过夜休息。
  如此循环往复,一路向西南而去,离逸龙山庄越来越远。
  其实在第一日早上,啼莺自己喝着温热的米粥,却看着冷予瑾守着药罐吃干粮,心里很是过意不去。神医怎么能吃得比自己差?于心有愧。
  于是他捧着碗对冷予瑾说:“冷大夫,我也可以吃干粮的。”
  冷予瑾刚刚吃完了一张面饼,正收拾东西,闻言立即反对道:“不行,你是病人,要吃些温养的东西。”
  “那……你也一起吃粥嘛。”
  “没必要,干粮方便,管饱。”
  啼莺不死心,继续劝道:“可是粥比干粮好吃些。”
  “是吗?”冷予瑾想了想,他还真没觉得有差别,便说,“都没有油盐,差不多吧。”
  这碗粥只是用清水煮开了小米做出来的,的确没有油盐。啼莺想,虽然味道一般,但口感上与干粮相比,还是有些差别的。
  然后他忽然福至心灵地想起,传闻中神医成名之后便一直隐居世外,再加上又是这么个超脱的性子,一看就是独处惯了的,说不定连个仆人都没有。
  “冷大夫,你家里可有仆役或者厨子?”啼莺试着问他。
  冷予瑾摇头道:“药庐里只有我一人。”
  “那膳食要怎么解决?你亲自下厨吗?”
  “下山时买足干粮、腌菜和熏肉这些,热一道就行了。”冷予瑾答道,“地里还种了些萝卜,洗了就能吃,很方便。”
  果然如此。啼莺刚才便猜想,神医可能是习惯了吃这种面饼馒头类的干粮,不仅仅是赶路时为了方便。所以他才会觉得没有油盐的话就都一样,因为他平时里就吃得很粗糙,才不会去在意口感的问题。
  啼莺想着便觉得有些心酸。闻名天下的神医,每天就啃着干粮嚼着腌菜生吃萝卜过日子。这两天住客栈,他也顿顿吃面条,都不知道要享受一下。
  “我!”啼莺说得有些急,卡了一下,“我会做菜。全国九州的菜我都会做!”
  他在逸龙山庄的三年里,最爱去厨房里帮忙,所以才跟着掌勺的学了这么多。因为他自己嘴馋,虽然不敢多吃,但看看总是好的。现在他就很庆幸自己还拥有厨艺这项技能,等以后能自如行动了,一定不让神医再吃得这么随便。
  冷予瑾没听懂啼莺话里的意思,还以为他突然想显示自己的本领,于是跟着夸他:“嗯,你很厉害了。我就一点也不会。”会熬粥或煮面这类简单的,对他来说就够了。
  啼莺还想继续解释,却被冷予瑾催着赶紧喝粥,免得粥彻底凉了伤胃。他心里有那么一丝委屈,因为冷予瑾竟然误会了自己,但还是听话地吃完了粥。
  接着,该服的药也煎好了。他一口气喝下药汁,这苦味一下就窜到心里,瞬间让他大脑一空。然后他含着糖丸,模糊地想,自己是不是忘了什么事。
  在近道上走了两日,马车便上了山路。山里风冷,冷予瑾便不让啼莺再坐在门口与自己说话,将他赶进了车厢里。啼莺当然是听从神医的安排,却又怕冷予瑾赶车无聊,在里头唱起歌来。
  他的嗓音其实很好听,否则小倌馆也不会格外注重教他抚琴唱歌,还给他取了啼莺这个花名。只不过中毒后嗓子便哑了,这几日他喝了冷予瑾开的药,虽然嗓子没有完全恢复,但好歹能开嗓唱歌了。
  原来他是不爱唱歌的,小倌馆里教的都是不入流的艳词,让他心生厌恶。所以离开那里后,他展露过琴棋书画的本事,还能装一下文人雅士。但这三年以来,他几乎没有开过嗓。
  不过现在他的心境不同了。啼莺不愿想起过去的不堪,但是林七却想正视自己的过去,彻底解放自己。他要学神医,想唱歌了,便开嗓,管它低俗还是风雅。
  那些艳词当然不可能唱给神医听,啼莺选着自己听过的一些民间歌谣唱了出来。他见冷予瑾没有拦着,便唱一首歇一会地跑遍了九州。
  “千里林,春抽芽,进城添新衣。千里林,夏生叶,入庙祈福吉。”
  这两句其实是童谣,在啼莺记忆里,小时候自己还与兄弟姐妹们一起唱过。他继续往下唱,却听见了从车外传来的声音,冷予瑾竟然跟着合了最后两句。
  “千里林,秋打霜,登山赏红枫。千里林,冬浮雪,归家挂明灯。”
  啼莺心里一惊,也顾不上之前冷予瑾的交待,挪到了车门旁,接着便掀起布帘和冷予瑾说话。
  “冷大夫,你怎么知道这首童谣?”
  冷予瑾专注看着山路,没有回头,答道:“我家原来在阑州霖陵郡,自然知道。”
  “这是霖陵郡的童谣?”啼莺再次确认地问了一遍。
  “是。”
  啼莺低声又念了一遍:“阑州……霖陵郡……”
  他记得这首童谣,却不记得自己家在何处。那时太过幼小,很多事记不清,大约是四岁时被卖给城里大户为仆,又在他五岁时,大户家犯了事。他们这些签了卖身契的奴仆,就落在了各路贩子手里。几经辗转,最后他被送进了小倌馆。
  真是可笑,他只知道小倌馆在柊州华昌郡,却不知道自己家在阑州霖陵郡。
  一时间,啼莺怅惘不已。所以他没有注意到冷予瑾的说法,更没有注意到其实他与神医是同郡出身的这种缘分。
  冷予瑾趁着前方是平直的路,回头看了一眼,见他说完话还在车门边发呆,便出声将他往里赶。啼莺听话地坐回了放着软布垫的角落,一直在心里想自己家的事。
  原来他不知道家在何方,记忆又那么模糊,所以也无从去想。现在突然得知自己家可能在阑州霖陵郡,他一下子便觉得找回家人的希望大了,所以忍不住逼自己努力去回想幼时的记忆。
  车行了一会儿,突然停了下来。啼莺差点没坐稳,这才从记忆的碎片里脱离出来,然后便看见门外的冷予瑾掀起了车厢布帘。
  “林七,将那边的喜服扔过来。”冷予瑾说着,朝他伸出了手。
  啼莺这会儿脑子里还僵着,只是机械地听从指令,够到那一团红白的衣物,扔给了冷予瑾。冷予瑾拿了衣服便放下了布帘,啼莺看着飘动的布帘一角,脑子才转过弯来。
  他赶紧往前爬了几步,掀起布帘去看车厢外的情况。只见冷予瑾站在马车旁不远的悬崖边,手一扬,那身见证了啼莺过去爱恨嗔痴的奢华喜服,就这么摔落深渊。
  啼莺一时恍然,这副模样被返身回来的冷予瑾看见,以为他其实还没有想开。冷予瑾只觉得自己心里莫名地有些不是滋味,便想劝他。
  “你是林七。”他对着啼莺说,“何况礼未成,做不得数。”
  “我知道。”啼莺说罢,放下了布帘,他看着自己白得异常的手,又说了一遍,“我知道。”
  他不是放不下,只是忽然间有种错觉,好像他自己也随着那身喜服被扔下了悬崖。如果前二十年就是他的前半生,那这前半生还真是活得不清不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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