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修罗纪事 (Devil·夜)
- 类型:BL同人
- 作者:Devil·夜
- 入库:04.09
哼,质辛阐提,这么想着,下手难免重了几分,于是紫焰魔少又被轰飞了……
作者有话要说:=v=真的是太稀饭妖后了~
真的是很喜欢妖后~
啊啊啊啊~吾才发现,妖后不仅是吾的女神还是吾的本命啊~
88最是光阴
天罪的剧情完结之后,越修罗这边邪尊道也初具规模,越修罗拉着妖后详细的分析了一下局势,让妖后有了个谱之后,就进入沉睡状态不管事了。
好吧,实际上他就是被系统又坑了一把,被迫进入沉睡中,实际上则是化身九千胜去游船去了……
必须得说,真人版本的九千胜,耳朵比剧里华丽多了。
九千胜惯用双刀,但是刀不开封,乃是以刀气伤人。
但是……为什么是九千胜,不是绮罗生,人家比较喜欢绮罗生的耳朵。
嘤嘤嘤,好讨厌QAQ
尤其是,系统你个坑货,你又让爷进时空副本,面前好大一只‘好狗’肿么办?
剧情什么的,太尼玛讨厌了!
这个时候的九千胜已经与最光阴结为好友,不过因为最光阴喜欢到处游历,所以,两人并不是时时刻刻的在一起,而根据他以前过剧情是所想起的记忆,尼玛,九千胜与最光阴果然是互相养成——最光阴认识九千胜的时候,九千胜才十三岁啊摔!
最光阴的颜是毫无疑问的俊美,连候娘都赞叹过。
越修罗这货,这么多年,依旧没有改掉对于美色的热爱,所以毫不犹豫的上手摸去了。
这样的日子还不错,最开始的最光阴,有点像是安陀加,不过比起安陀加,最光阴较为冷静成熟,或许是在时间城看多了生死吧。
这一日,阳光明媚,只是越修罗心情不渝,繁花小筑,乃是越修罗成年后给自己所建立的住处,位于一处山谷河流的林边,遍布奇花异草,九千胜便是在此隐居。
越修罗想起当初自己满怀恶意的给这个地方命名,想不到如今回来消受的,还是自己。
哈~
歪在廊下,越修罗拿出双刀,刀不开锋也是好事,九千胜是为了什么而刀不开封,越修罗不清楚,但是当初的他纯粹是为了砸人方便,没错,比起砍人,他更喜欢用砸的。
尤其是抡着蛮力使劲砸——别提多带感了。
当初穿成年幼版的九千胜时,越修罗就是靠着这么砸人才被族里给提前扔出来历练,然后遇到最光阴的。
从腰带内侧摸出一张细棉布手绢,默默的擦着双刀,越修罗有点走神,唉,当初他走九千胜剧情的时候,是怎么走的呢?好像记不大清楚了。
明明前脚揍趴下一个貌似妖道角的角色,后期居然长成了BOSS君,真是太不科学了。
现在想起来,越修罗阴阴一笑,如果这次他故意输给暴雨心奴呢?如果这次他圈养暴雨心奴呢?
貌似好像会很好玩的样子=v=
那么,到底是输了,还是圈养?
不说别的,养成经验神马的,咱还是比较熟悉的。
轻笑了一声,收起双刀,越修罗起身,恩,去泡温泉。
在繁花小筑里呆了约莫半个月,最光阴就找来了,还是老样子,不苟言笑,永远都是面瘫脸,话说后期的老狗比较可爱,天然萌。
“回来了,南武林可有什么事情让你如此高兴?”越修罗煮了茶,拿出点心,给自己与最光阴倒上一杯,问道。
“还好,左不过是些人情世故,倒是听了些传说故事,比较有趣。”最光阴拿起茶杯喝了一口,答道。
“不妨说来听听。”越修罗微笑,展开扇子摇了摇道。
“恩……”最光阴点头,便说了说自己所闻。
一如记忆中的那样,左不过是神话传说,但是记得没错的话,听过这个故事之后要不了一个月暴雨心奴就会找上门才对。
恩……
越修罗眸色暗了暗,以扇遮面,问道:“接下来,你又待如何,继续游历么?”
“我想闭关一段时间,这次偶有所想,似有突破之机。”最光阴答道。
“如此甚好,吾最近刀道亦有所成,你看,吾之绮罗耳已生,你可不能落后。”越修罗轻笑道。
最光阴看了一眼九千胜的耳朵,点了点头,喝了茶,用了点心,又在这里住了几日,听听琴,确认越修罗过得惬意,便去寻了静谧处闭关。
唉,当初他怎么就没发现最光阴身上的忠犬特质?
越修罗摸下巴思考着,不管了,现在咱只要坐等暴雨上门就行了。
这个时候的暴雨还不叫暴雨,而叫烈霏,长得也是俊美清秀,看起来也不过十六七岁的模样,完全没有后世那妖孽的样子。
烈霏想要做英雄,想要成名,他习剑,而剑术高手一剑风徽是他父亲的好友,所以他便找刀者比试更别提这时候的九千胜,不仅名字响亮,称号更响亮,刀神呢,打败他,烈霏就是剑神了。
所以,当越修罗某日外出买菜遇到烈霏的时候,他毫不意外的被挑战了。
地点定在逐浪滩,越修罗看着面前那只粉嫩粉嫩的少年,一个不留神,忘了留手,于是,对方败得很彻底。
咳嗽了一下,越修罗歉意道:“你之剑还太稚嫩,锐利有余,刚硬不足,你,并不适合习剑。”
烈霏闻言脸一白,沉默不语,转身就要走。
越修罗伸手拉住他,温声道:“吾刚才出手过重,你且先跟吾回去,让吾给你治伤可好。”
“用不着你假好心……”烈霏最恨的就是别人说他身体不好,脸色微寒,甩开越修罗的手,提剑就走,但是没两步就昏倒了。
唉……
越修罗摇头,何必呢,到最后还不是得跟吾回去,这下子,还得被吾公主抱,果然是个病娇。
不过看在这张脸的份上,还有后世那妖孽的份上,吾忍了。
想着,越修罗抱起烈霏,回了繁花小筑。
回到繁花小筑,安置好烈霏,越修罗以易经换脉之术帮他修复身体,没办法,烈剑宗的剑法就是要以病练剑,所以说,烈霏是个彻彻底底的病娇美人啊!
烈霏醒来的时候,越修罗正无聊的在外面弹琴,他感觉自己身体好了很多,再看此地并非家舍,推门外出,果然见到越修罗在廊下弹琴。
阳光明媚的刺眼,疏微花影里,那个人看起来格外耀眼,也格外美丽。
“你救了我。”烈霏问道。
“你之剑术,虽然有几分神气,但是,对你身体不好,以后不要练了,换一个适合你的剑术,更好,不然,哪怕你到了顶峰,却没有匹敌的身体,如何走下去。”越修罗停了手,倒了杯茶,对烈霏道:“过来坐吧。”
烈霏皱了皱眉,不过还是乖乖的上前。
两人相对无言,烈霏喝了越修罗泡的茶,越修罗见他没有说话的意思,便继续抚琴,这一日,就这么惬意的过去。
但是……
第二天一觉醒来发现人不见了这种事情,果然剧情什么的最讨厌了,病娇什么的也太讨厌了!
越修罗叹气。
不过他的日子还是要继续,不可能因为一个烈霏就停下脚步,根据自己的记忆,根据系统提示,偶尔外出,偶尔跟人打一场,偶尔认识个人,顺便参加一下瑯华宴,吃喝玩乐一下,这日子也算惬意。
唯一不够惬意的就是最光阴出关找他比刀法。
很久不用刀的某人有点蛋疼,不过还是硬着头皮上,不得不说,某些时候,当你刀法到了一个境界之后,招式变得多余,本能的刀觉,就是最好的刀法。
依旧是平手。
或者说,九千胜的双刀没有开锋,所以是平手。
到最后还是九千胜的刀觉略胜一筹。
最光阴皱了皱眉,说了一句:“总有一日,我与你,能分出胜负。”
“哈,吾期待了。”越修罗微笑,内心默默流泪——曾经,吾辈是个彻头彻尾的剑修,这件事,吾会说?
太尼玛伤人了。
最光阴平日都是与九千胜住在一起的,他本就不是这世俗中人,所以落脚的地方很随意,没有固定的地方,平日外出游历,是走到哪休息到哪,当他不外出时,多半都是跟在九千胜身边,可算是同坐同食同寝——恩,没看错,的确同寝过。
越修罗记起来,当初他送给最光阴一只小狗,也该是最近捡到的。
便外出了几天,按照记忆里的路线,找到了那只小奶狗带了回来,笑着对最光阴说道:“最光阴,吾有个礼物送给你。”
天霜獒,看起来其实更像是大白熊犬,就是体型更大点。
最光阴不懂为什么九千胜送这个给自己。
越修罗答道:“等它长大了,可以陪你外出游历,不是很好么?你一个人也无趣,吾也不可能时常陪着你,而且,狗最重要的特质就是忠诚,就像是习惯,你把它养大了,到哪他都跟着你,不像人。”
“什么意思?”最光阴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