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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先生 (勺棠)


  鹤西朗闭上眼:“出去!”
  金浔峰只当鹤西朗是害羞,今天得到的结果已经大大超出他预期,高高兴兴地走了。
  金浔峰离开后,鹤西朗瘫软在了沙发上。就算他能骗过金浔峰,却也骗不过自己。
  鹤西朗恣意妄为了一辈子,他才不管什么狗屁伦理道德,他之所以迟疑,是不满这份感情的不纯粹。师生恋是扭曲的这一观念已经深入鹤西朗内心,如果不是老师和学生的关系,试试也无可厚非,但偏偏他是……
  他从来不缺人喜欢,如果鹤西朗站出来说自己要交男女朋友,随时随地都会有一大堆男男女女凑上来。在鹤西朗眼中,金浔峰是和那些人不一样的,金浔峰身上有触动他的东西。但鹤西朗不知道,金浔峰的喜欢和那些人相比有什么区别。
  金浔峰是鹤西朗最不相信的那一类人,他们还太过年幼,因为人生经历的缺乏,在成长过程中被长辈和老师影响,把崇拜和爱混为一谈。而他鹤西朗,不愿意接受这种情况下的“爱”。


第26章 第二十六章
  这一天鹤西朗都浑浑噩噩的,到了晚上他才发现,杀千刀的金浔峰,竟然绑架了他的猫!!!
  鹤西朗在电话里咆哮:“把黑胡子给我送回来!”
  “??”金浔峰没听明白,“老师你什么意思?”
  鹤西朗没好气:“不是你带走了黑胡子吗?”
  金浔峰一脸莫名其妙:“怎么可能,我带它走做什么?”
  “不可能,今天你来过之后,黑胡子就不见了。”
  “要不您再找找?可能是躲起来了?之前它不也经常躲着你吗?”
  “我都找遍了,根本没看到它。”
  “难道是走丢了……我真没带它走……”金浔峰接下来的话卡在了嗓子里。因为在他说话期间,一只长得像希特勒的猫正从他床上跳下来,一脸困倦的舔爪子。
  金浔峰:“老师……我觉得我遇到灵异事件了……”
  让我们把时间拨回到几个小时前,今天知道要拍摄,金浔峰背了个超大的单肩运动包——就是他们体育生打球经常背的那种。到鹤西朗家后,他就把包放在了客厅。
  一个小失误是,他从包里拿矿泉水瓶的时候忘记拉上拉链了,黑胡子非常机灵看到了这个漏洞,在金浔峰和鹤西朗亲亲我我时,它眼疾手快跳了进去,还自己用爪子把拉链刨上,神不知鬼不觉就偷渡到了金浔峰宿舍里。
  金浔峰还愣在那里,完全想不通黑胡子是怎么出现在他宿舍的。
  “峰哥你哪儿来的猫啊?”室友却很感兴趣,喵喵的叫了几声,抱过黑胡子就是一阵狂撸。
  金浔峰道:“一个朋友的,暂时放在我这里,回头我就得给人送回去了。”
  “哎稍等,等我拍几张照片发给我女朋友,羡慕死她哈哈哈哈。”
  托黑胡子的福,金浔峰今天第二次来到了鹤西朗家。
  他回来正是晚饭时候,得知鹤西朗没吃晚饭,金浔峰还从超市里买了一堆食材。但没想到他刚到楼下,就遇到了急匆匆下楼的鹤西朗。
  金浔峰诧异:“老师?”
  不是吧,难道是来接他的?
  鹤西朗着急,匆匆忙忙的交代:“不好意思,我有急事儿要出去,你直接进去吧,你指纹我没删,辛苦照看一下黑胡子。”
  金浔峰忍不住失落,最后仿佛是求安慰似的摸了摸黑胡子的毛,对一只猫叹气:“你今晚算是有口福了。”
  就在两分钟前,鹤西朗接到了苏元的求救电话,苏元在电话里结结巴巴的,好一半天才把整件事情说清楚了。大意就是他自杀未遂被救回来了,没钱交医疗费,让人过来救命。
  鹤西朗又是担心又是无语,半个小时后,他在医院找到了苏元。苏元还是瘦巴巴的样子,躺在床上要死不活的。
  鹤西朗围着苏元转了一圈,又掰着人家手腕看了看,却什么外伤也没发现。难道是吃药?鹤西朗有些好奇:“你怎么死的?”
  苏元动了动嘴,露出一个哭笑不得的表情来。
  让鹤西朗没想到的是,结果竟然是投湖。
  昨晚苏元又和季长华做了好几次,屁股早就习惯了被不停侵犯,甚至还能在疼痛中找到快感。但实际上,苏元已经不太喜欢做/爱了。
  刚开始做/爱时,那种新奇的感觉确实让他觉得惊艳,肌肤相触的温度,高/潮时的炫目,曾经他以为自己找到了酒神,但后来发现并没有。酒神怎么会存在现实中呢?
  想通了这点后,苏元就没了兴致。季长华傲娇得像一只发情的猫,抓他一下,又舔他一口,一边刺伤他,一边又不放过他。
  刚开始还觉得这人性格可爱,可季长华始终都是这个样子,苏元已经玩够了这种幼稚的游戏。今天早上,苏元突然察觉到了这点,他察觉到了自己对季长华的厌倦,一同厌倦的还有这个世界。
  他觉得自己被这个城市剥离了出来,明明他生活在这里,但是他觉得自己离这个城市是那么的遥远,他和谁都没有关系,这个城市有他也不多,没他也不少,他找不到归属感,觉得自己成为了可有可无的存在。
  就在今天早晨,当他从季长华的高级公寓出来时,看着路口卖豆汁儿的小摊儿,蹦蹦跳跳的小学生,行色匆匆的上班族,本来是生机勃勃的一切,他觉得自己就像是隔着镜头在看他们。就像是在看一部电影,而他和周围的环境没有任何关系,他突然就找不到活下去的意义。
  连苏元自己都没有料到,这个念头来得如此迅速,又如此鲜明。
  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走到前湖边上,脱掉鞋走进湖里,结果湖水太浅,最深处也只到腰部。苏元有些失望,他大概也是不想死,在湖里走一圈又爬起来了。
  结果在走上来的途中被遛弯儿的大爷看到,大爷热心,冲着他大喊一声:“年轻人不要想不开呐!”
  吓得苏元脚下一踉跄,直接摔倒在湖里。
  大爷见状,一个猛扎跳入湖中,不料被淤泥焊了头,反倒要苏元来救他。
  等瘦巴巴的苏元把大爷拖上岸时,大爷已经昏迷不醒了。边上很快有热心人打电话叫了120,不明真相的群众还以为是大爷落水,苏元助人为乐下去把人捞起来了。
  很快救护车就来了,把苏元和大爷双双送到医院,这下众人才知道是怎么回事。笑的笑,骂的骂,但还是在感叹,还好二人都没有生命危险。
  苏元醒得早,一醒来就心痛极了,原因无他,本来他就穷得叮当响,这下没死成就算了,还要赔偿一大笔医疗费,穷得连内裤都要赔了。看到急匆匆赶来的鹤西朗,他抬头看了眼这位老同学,眼神颇为愧疚。
  “你也是不够意思,你要自杀前至少跟我说一声吧,咱们死前再喝一杯啊!”鹤西朗不太高兴,“还是说,你以为我会拦着你吗?”
  苏元气弱:“我就是突然一想,也没想着要自杀。”
  鹤西朗有些低落:“你倒是走得干脆,你死了我就是一个人了。”
  “你怎么会是一个人呢,”苏元道,“你至少还是社会活动中的正常人,你有家庭,有工作,有那么多兴趣爱好,有正常的人际交往……”
  鹤西朗摇头,相当认真:“如果你死了,我就没朋友了。”
  “所以我这不没死吗?”苏元虚弱一笑,“我还有心愿未了,我还没有出名,我的作品还没有大卖,我是不会死的。”
  “我信你才有鬼。”鹤西朗才没有那么容易被糊弄。
  “好吧,”苏元妥协,“如果我下次想死,一定提前通知你。”
  苏元的自杀其实已经有迹可循,鹤西朗觉得,当一个人脱离社会太久,而且身边又没有牵挂与陪伴,就会找不到自己的归属。
  很久以前,苏元就给他分享过阿多尼斯的诗,里面写道:
  “你拒绝自杀,我同意
  然而,疲惫的人啊
  你怎么办
  ——如果只有死亡能给你安宁?”
  鹤西朗能理解这种想法,但能理解不代表会赞同。他们这些学文的人似乎比常人更容易多想,他们都知道这是个永不完美的世界,这个社会缺陷很多,坏人也不少,他们看到了污渍,也沾染了灰尘……鹤西朗和苏元都是个悲观主义者,但不同的是,鹤西朗选择融入,而苏元选择脱离。
  鹤西朗爱这种不完美,他爱大都市的富丽堂皇,他也爱角落里的污渍与难堪,他爱思想者的高贵,也爱物质主义者的迷醉,他思想的弹性太大,可以直上云霄,也可以沉入黑暗。
  而苏元却是个相当纯粹的悲观主义者,他只能接受自己赞同的东西,然而他追求的东西却是那么高高在上,与这个社会几乎脱节。在鹤西朗眼中,苏元是以一种战斗者的姿态和这个世界相处,他故意把自己剥离出来,让自己显得格格不入,最后发现无路可走,他只能选择死亡。
  早在几年前苏元辞掉工作一心要写诗后,鹤西朗就时常在想,苏元这种彻底脱离社会的状态很危险,说不定有一天就死在自己公寓了。
  所以,当他听到苏元和季长华在一起后,他其实是有些高兴的,不管二人结局如何,但至少苏元和这个世界有了别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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