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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合集 (旧月下清川)


  趋魂阵。
  一步踏入,万世无归。
  传言都这样说,不,不仅是传言,连《离渊经》都是这样写的。当自己发觉林明一被迫踏入这个阵,徐夏就知道,自己不会做出第二种选择。想也不想就这么直接冲了进来。怎么能眼睁睁看着林明一被这群无主的魂魄吞掉?!什么万世无归,他才不管!干脆利落地砍翻了眼下这群魂魄,徐夏得到了不到半分钟的喘息的时间。
  “大徐。”林明一叫他。
  徐夏回过头,看到那个人平静地望着自己,手里还拿着半本书。就是为了这半本书,那家伙落入了趋魂阵。
  “你回去之後,一定要早点忘了我。”林明一笑了笑,无意识地将手中那半本书紧紧攥起来。
  “你是不是傻?”徐夏愣了愣,他都几乎要被逗笑了,“我走得掉吗?咱们两个根本是一根藤上的蚂蚱好吗。”
  “那你跳进来干嘛!”林明一深深吸了一口气。他想知道答案,又不想知道。因为不管回答是什么,对于一个将死的人而言都没有太大意义了。
  徐夏只是抬了一下嘴角。“你一个人的话,会害怕吧?”
  本以为这家伙会嘴硬说什么才不可能之类的话来反驳,林明一却罕见地没有开口。他看着自己,一双明亮的眼睛像是要用尽所有力气来记住自己一样,忽然就露出一丝笑意。林明一飞快地将半卷书塞进徐夏的口袋。
  “我不要这东西。你自己拿着。”
  就在徐夏心头闪过一丝不祥的念头同时,林明一望着他背後露出了全神戒备的神色。徐夏立刻将博古剑向後一挥就势转过身。然而,背後竟然空无一物。
  糟了!
  他再次回过头来,刚好看到林明一的右手缓缓收回。地面上出现了一圈淡金色的光芒,不偏不倚将自己围了起来。他认得这个东西,那家伙居然把自己用换升阵推回去,自己要彻底留在阵中,万世无归。
  “你!”徐夏狠狠咬牙。他只恨自己没办法打破这个阵,唯一不会防备的人偏巧在这时给自己下了圈套。
  “安啦安啦。老师教给我的,最珍视的阵就要用在最关键的时刻。我可是他的好学生。”阵中的人已经开始变得透明,很快就会回去了,林明一唯一能做的就是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牢牢记住这个人的模样,“大徐……我不会害怕的,我发誓。”
  - FIN -

  《岁月难料》

  他回头看了看,与爷爷的墓碑隔过几排的那座碑前,空无一人。该说的都说过了,该敬的也都敬过了,他乖巧地和爷爷交待了最後几句,鞠躬作别,慢慢揣着口袋走到那座碑前。
  漆黑的碑石是一贯的庄严肃穆,一笔金字勾了名姓生忌。别的碑都写一水儿的隶书,就到这儿换了个新魏。放眼望去整座碑蒙着一层尘,显是许久没人来看望了。那立碑的名字更是陌生得紧。他一点也不在意,抄着手站在碑前,只是看着那个名字。
  “最开始看到名字真吓了我一大跳。”他淡然开口,“然後又想通了。再过个几年,十几年,几十年?你我也都一样。指不定站在你我墓碑前的都是谁呢。”
  “这么多年了,我不知道你在哪儿,你也不知道我在哪儿。大概说穿了,是我也不想见你,你也不想见我吧。”他沉默了片刻,自嘲地笑了笑,“骗谁呢。不是不想,是不能。你有你的火树银花。”
  火树银花,他自看到的第一天便痛恨这个词。浑身不自在的那种痛恨。他垂着视线,一脸漠然地站了会儿。一阵风打着旋儿吹过,让他打了个寒战回过神来。
  “说点别的罢。年年都说些陈年往事,你也听腻味了……我知你喜欢新魏,那又怎样,老子现在最喜欢的也不再是仿宋,改微软雅黑了。嘿,那啥,要是我死了,刻字我就要选微软雅黑。老子高兴最重要。然後一定要有墓志铭,最後一样自己能做主的东西了,刻点啥好呢?死也要脱非入欧?还是,死都死了给我一个SSR吧?”他笑了笑,“开个玩笑。认真说,我打算写‘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你觉得怎么样?嗯,我就决定写这个了。走便走了,不会再回来。”
  “每次梦见已经死去的亲人,都特别揪心。哦,就连梦见死去的阿猫阿狗都是。”他缓缓说,“上次梦见爷爷家里的老猫,趴在老宅子里屋的桌上,我趴在桌上看着它,说‘我怎么觉得,你要去一个特别远的地方,再也不回来了呢?’那猫就伸爪按着我手,爪子尖嵌进肉里,死疼死疼的。醒了才觉得,我在梦里竟然说得颇有道理……它早就走了。没敢跟我爷爷说。”他闭着眼睛,紧紧抿着嘴,半天说不出一个字。那猫伴了他十一年,刚醒那刻疼得缓不过来。
  悠悠过了半晌,他重新睁开眼睛,表情有点黯然也多少有那么点心灰意冷,强打着精神抬起头来。“老提那感伤的干嘛呢,所以我走了也不想让人这样遭罪。说点别的罢。我开始看《三国》了。你一向喜欢那些东西,我那时始终没兴致。前几天不知道脑子里哪根筋搭错了,竟真跑去买了套三国回来看。记得你唏嘘郭嘉死得早,我却惋惜陈宫不该杀呢。你赞赏赵云,我更喜欢吕布呢。你最後支持刘备,我却想站孙策的队呢。你看,得亏我那时不看,咱俩的观点就从没一致过。这么关键的问题,逮啥掐啥,这得一直掐到死吧?”
  “不过就算掐,最後估计也是你会笑一下,然後转移话题。说实话我都不记得你会怎么处理这种事儿了,大概……也就是这样吧?空白的时候太多了,忘掉的也越来越多。这些年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我怎么思念你了。那就像是种状态,总有一天,我连你模样都忘掉,连你名字也忘掉,却还是会记得,我是怎么思念你的。”
  “有些事,不需要让你知道。我一个人记着,捱着也就够了。这是我的锅,总得自己背的,总得……”他吸了吸鼻子,沉默下去。
  又过了许久,他才叹了口气。
  “对不住,这位兄台。其实我不认识你,但每年看着你的名字,都像是看着他。”他顿了顿,声音沉进倏然而起的风中,“你就是我的枇杷树。”说着,他伸手,慢慢揩去了名字上的那一层灰,“你泉下有知,听了这些乌七八糟的权当是笑话,多多担待阿。我明年再来。”最後安静站了一会儿,他说,“要是哪年我没来,要么是我死了,要么就是我马上要死了。没有第三种可能。”
  走下台阶前,他像想起什么来似的,回过头来望着那黑色的碑石笑了笑。初冬凉薄的日光打在他眉梢眼角,说不出的慵懒好看。
  一阵风打着旋儿刮起地上落叶,倏然而起,倏然而散。
  - FIN -

  《碎聆听》一

  一片红光悠然滑过地面,晃过所有人的眼。建筑顶上巨大的广告牌变幻着光线,将空阔的广场切割成不同大小的鲜艳色块。暮色四合,华灯已上,行人步履匆忙,各赴西东。林同站在广场上,看了看时间。
  还有七分钟。
  打发区区七分钟是很容易的,两首歌,随便刷一刷微博和朋友圈,翻看一下相册,甚至,仔细盯一盯广告上闪过的内容,就足够了。
  那个人约自己见面,林同自然不会拒绝。毕了业刚吃完散伙饭没几天,还不至于就疏远了。事实上,他还隐隐希望,能再多见见那个人。毕竟是自己暗恋了两年的人么。
  在过去两年来,林同真的认真考虑过,是不是自己名字带了个同字就注定是个同?不然,怎么会喜欢上个男人?那家伙是隔壁班的同学,因为两个班有不少课和活动都在一起,兄弟班的交情一向不错,自己和那个人的关系也算是……还可以。
  嗯,还可以吧。林同只能这样概括。
  还有六分钟。
  他也说不上那人哪里特别好了,但他清清楚楚记得自己是在哪一刻怦然心动的。那是一节一点都不重要的课,离上课还有十分钟的样子,那人穿着一件什么图案都没有的卫衣,施施然第从前门走进教室,整个人显得干净又利落。林同随随便便看了他一眼,就再也没能挪开。他注视着那人走过数排桌椅,自顾自地坐到自己斜前面的座位上。
  不知道戳中了自己哪儿,一刹那着了魔放了火,心脏被烧到什么都不剩。那一刻,他特别想搬着自己桌上的全部家当,挪到那人身边去坐上一节课。特别的想。
  还有五分钟。
  但是没有。直到最後下课也没有凑过去。林同那节课就死死压着目光,再也没有看那人,低着头和自己的心念专心搏斗。只那最初一眼,他想,自己能记上一辈子。
  所谓的一辈子就是,哪怕失忆了,老到连那家伙的名字都记不住了,也还要记得,自己心脏为了那人剧烈跳动的感觉。
  所以这是一个锁进心底的不宣之秘。
  还有,四分钟。
  所以,那家伙今天约了自己,是为了什么呢?
  两天前的晚上,林同突然接到了他的电话。那天是兄弟班的散伙饭,毕竟不是同班,林同他们定的是第二天晚上。对面那个声音听上去有点飘,也许喝了酒吧,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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