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过程太混乱,我不太记得了,只记得科长的脸颊被镰刀割破了,他对女人说:「我要是毁了容,一定杀了妳!」
警察的直觉告诉我他说这话是真的,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这么凶残,也第一次见识到一个男人把自己的容貌看得如此重要,以致于我都怀疑他找到尸骨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了。
幸好萧燃科长及时制止了他,把他拉到一边安慰了几句,又掏出手绢让他擦伤口,等科长回来,又变回平时笑咪咪的样子了,那时我就确定了──他们有猫腻,所以才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啊。
女人被带回警局,很快就交代了,村里重男轻女,她第一胎是女孩,一直被看不起,就迁怒女儿,在一次殴打过程中失手打死了,她就偷偷把人埋了,对外说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了,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谁都没怀疑,所以她一直问科长是怎么看出来的。
这其实也是我想问的问题,但科长就用了直觉两个字把我打发掉了,我想他肯定是看出了什么破绽,只是不说而已,事后我一直回忆他是什么时候看的旧档案?女童走失案是很多年以前的案子了,他怎么会记得这么清楚?难道他每天看档案的时候没有照镜子?
后来在跟随科长工作中,我发现他看档案的时候还是有照镜子,不过这个已经不重要了,管他白猫黑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
再后来我们科室都装修完毕了,老实说哈,那么华丽的办公室大概只有白领才会用到,我个人还挺喜欢的,你们是没看到其他科室同事那羡慕的目光啊,想到今后我可以在这么好的环境下工作了,我都飘飘然了,人都是有虚荣心的对吧,再听说原来装修费不是公款,是科长自己掏腰包的,我意外之余,发现我一点都看不透科长这个人。
因为在我迄今为止的警察生涯中,没有见过像他这样的人啊。他手头常常很拮锯,但他从来不小气;他很爱美,但查起案子来简直就不要命;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听音乐照镜子做健身,可他查的案子比我和正义两人加起来还多;别的科室遇到问题上司第一个撇清关系,可到了他这里,他却告诉我们说案子我们查,责任他来担。
第一次听到这话时,我感动得都快哭了,我这辈子就没遇到这么好的上司!
希望科长这个位子坐得久一点,至少坐到我退休之后,这里的生活很开心,我不想换科室,不想换同事。
等等,规定好像是要求写观察日志的,我写的这个算是回忆录吧,哎呀没办法,人老了,就喜欢回忆过去的事,就是不知道不符合作文格式的话,会不会被打回来重写,要不就再写两句恭维的话吧,我们科长就爱这调调。(以下三千字拍马屁的内容自行省略)
记录人:萧兰草
咦,我是为了促进同事间的咸情交流,才让他们写观察日志的,为什么每篇的日志主角都是我,这岂不成了萧兰草观察日志了吗?每天都被窥视,这感觉不太好,可是没办法,谁让我这么出跟呢──当你拥有超于常人的容颜时,也就注定了你要承受被万罗瞩目的人生,如果这是宿命,我只能说──我认了!
在这里要澄清一句,我这样想不是自恋,因为我本来就这么美啊,你们总不能让我睁眼说瞎话吧。
呵,不看不知道,读完这些观察日志,作为他们的上司,我真是太感动了,每篇写得都这么情真意切,原来我在属下心中的形象这么高大,为了证明自己真的是一位好上司,我决定年底帮他们申请提工资和奖金,豆豆嘛,这小东西真是太可人疼了,周末带他去吃汉堡,再给他个大红包。
不过他们都观察我了,我该观察谁?总不能写一篇自我观察日志吧,那就有点自恋得过分了,要不… … 就写下萧燃吧,反正平时在我视线范围内晃悠最多的就是他了。
说起萧燃这个人吧,四个字就能概括了,那就是──一言难尽啊。他是个超级古板又正经的人,还不苟言笑,说好听点是少年老成,说难听点就是缺少生气。
属下怕他,同事不太接近他,他在局里的帅哥排行榜上排名二十位,这简直太冲击我的审美观了,他不丑,但他不喜欢笑啊,俗话说一笑遮百丑,一个人一天到晚都绷着个脸,可想而知他的帅是如何的不讨喜了。
所以局里最喜欢他的只有我,其次是局长,因为他工作能力好,破案效率高,局长当然喜欢这样的属下了,还动不动就给他介绍对象,有什么联谊会也一定拉着他去,希望能帮他解决终身大事。
我每次也一起参加,开什么玩笑,萧燃是我的,虽然他在排行榜仅仅排在二十位,但我看中意的人,就算排去一百位也无所谓,我可不会给他和别的女人接触的机会。
事实证明我想多了,第一次陪他去参加联谊酒会,我就发现他是属于把话聊死的那种人,我都有点同情那些跟他搭讪的女孩子了。
他的画风通常是这样的──
「萧警官,你今天的领带和你好配啊。」
「谢谢。这是从罪犯那里借的,我们刚破获了一个犯罪团伙,为了赶时问,我就借了一条,否则不穿西装打领带,进不来,妳别误会,这领带事后还是要还回去的,我们做警察的不能占罪犯的便宜中」
「……」
或者是这样的──
「萧警官,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我们现在就是朋友啊,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私人电话,妳要是有什么想咨询的案子,可以问我,不过我们局里有专门的咨询科,相信他们会给妳更好的解答。」
「呃……不用了,谢谢……」
再或者是这样的──
「萧警官,一起跳个舞吧?」
「不好意思,我的舞跳得不好,可能会踩到妳。」
「别担心,我不怕踩到。」
「我怕,我不想踩脏妳的鞋还要赔,我的钱都被我堂弟借去了,现在是穷光蛋。」
「呃……」
「妳应该不会喜欢一个穷光蛋吧?」
「……」
喔,他口中的堂弟就是指我,因为我们现在同居嘛,他所有的钱都在我手里,他对衣食住行不太讲究,所以我就都用在自己身上了,总不能把钱浪费掉吧,钱的流通有助于促进经济建设,我这也是为社会做贡献。
可惜他的思想僵化得像是老古董,既无法理解也不想接受,所以我每次这样对他说,他都是凉凉地回复一句一一你随便花就好了,不用找借口。
我这不是找借口,我是真的想做一位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啊!
他除了思想僵硬外,还有个最大的毛病就是做事太一板一眼了。遥控器必须从左到右由短到长的摆放;每天洗完澡就把换下来的衣服洗干净晾起来;迭衣服的方式要这样那样,总之就是很麻烦了,所以我到现在都记不住;他的抽屉里内裤都是迭好后一格一格地放,袜子也是一格一格地放,反观我,内裤和袜子分开放就好了嘛,还要塞进格子里,很麻烦的。
反正我是从来没那样做过,因为有人会帮我做──我们同居后,萧燃发现了我乱放的习惯,这些事情他就都包圆了。
看到这里,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很任性?其实我自己也这样觉得,但我天生就是这样的啊,你们怎么能指望一只狐狸可以把自己养得很好,我每天能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上班,我觉得自己已经很厉害了。
只有一次,他出差一个星期不在家,我怕我把家搞得太乱被骂,就在他回来之前特意请了一天假,在家里大扫除,尽力恢复他离开家时的状态((前五天的状态请不要问,很可怕),他那晚回来,吓到了,呆了三秒钟才对我说──他以为家里会乱得踏不进脚。
我很自豪地说这都是我做的,我不想他太累了,问他要不要表扬我。
他很开心,抱着我上床表扬了,不知为什么,那晚他特别兴奋,要了我好几次,后来我才知道他是感动的,那种心态大概每一位猫奴都会懂。
最后一次做完后,他抱着我说:「你不需要为了讨好我,勉强自己做不喜欢的事。」
其实也没有勉强了,毕竟是为他做的,虽然不擅长,但我还是做得挺开心的。
在我想解释之前,他又说:「你只要随着你的意生活就好,就跟工作中一样,想做就做,不想做就不做,有什么问题我来担。」
这样不太好吧,我怕长此以往,我会被他养得越来越懒的。
那一刻我大概是被雷劈了,所以我说了句让我倍感后悔的话──「那如果有一天你不要我了,我肯定会饿死的。」
接下来的三个小时里,为了接受他信誓旦旦的表白,我不得不强打精神让自己不睡过去,这也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他也是会说情话的,只对我一个人说,嘻嘻……
说来说去,我和萧燃的性格真是天差地别,我们能走到一起不弃不离,真的很奇怪,也许那句话说得对──这世上唯有爱情最不可理喻,因为它的存在本身就是毫无道理的。
我知道我在撒狗粮,你们不用太嫉妒,长得好看的人运气通常都不会太差,说的大概就是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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