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错事还强词夺理,下一次,你不一定会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运气?你指这个吗?”他抬起手,假使自己手上还带着手铐,“别开玩笑了,老头子不会让我死的,就算我明天出去宰个人玩玩,他也不会让我死。有些人就是后知后觉,如果他当初对我好一点,我和你都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他身边的女人就像蟑螂,多得满地爬,你妈妈,我妈妈,还有后面不知多少个人的妈妈,结果都一样,只是守着一个糟老头子而已。我以为樱子和她们不一样,她是有心的,没想到啊,这年头有钱有势的人什么都买得起,买一颗人心也不在话下。所以,宗圆樱子她活该,她活该被人嘲笑,她活成一种耻辱,这是她自己选择的路。倒是你啊,汤恩,你始终不争不抢,让爷爷替你撑腰,现在爷爷去世了,你有什么打算吗?”
汤恩倾吐一口抟烟,淡淡的说:“没有。”
汤爵嗤之以鼻。
“汤恩,我们不妨摊开来说,我不喜欢和你这种棉花一样的东西打架,我们之间,终究要有一场争斗,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你就不能给个痛快?”
汤恩看着前视镜,认真的说:“只要是你喜欢的,我一分不拿。”
汤爵便笑出生来。“呵呵,话说的真好听。可是,我什么都想要啊,我还想要你的那只宠物。”
“汤爵,你不要得寸进尺!”
他打开窗,夜风呼啸而来,将车内同体吹寒。镜子里的汤爵仍旧玩世不恭,好像只是在开一个玩笑,目的也只是为了让自己开心。
“看看,生气了吧,你就应该学学你那小宠物,搞什么情深义重的套路,这一点都不适合你。”
汤恩简直没有办法与他沟通,是一种言语一旦触及某个分寸后,立刻就被汤爵掰弯的感觉。汤爵故意避开有关亲情的东西,努力摆出自己最冷酷的一面,仿佛不曾对任何事情认真过。
汤恩焦躁的用手指敲打方向盘,噪音使他更无法笃志于论。树叶在路面上刮,哗啦啦,哗啦啦,像无数蚂蚁在心上啃噬。
该怎么表达我对你的情意,汤爵,男人应该拿的起,放的下。
他低下头,重新点燃一根烟,良久后,开口打破这寂静。“我从没想跟你抢什么,我们都有同一个父亲,我的经历,也不会比你好。汤爵,你为什么一直把我当成敌人,事到如今,父亲已经老了,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时间是最无情的神明,他悄悄地走近人群中,走进每个家庭,一寸一寸的,把所有物质都搬空。金钱、荣誉、信仰,亲情、友情、爱情;它就是个饥不择食的饿鬼,把能被拥有的东西通通带走。
无论当初多么深刻,渐渐的,都淡忘。人们不能任由执念强求流逝的时光停下来,就随着它,学会淡忘吧。
汤爵并不否认,但他仍有自己的见解。“这个道理谁都懂,不需要你复述给我听。他现在是用到我了,对我阿谀奉承。可我忽然不想被需要了。人就是有这么一个劣根性,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得到了,也就无所谓了。”
他不是这样的人,汤恩知道,汤爵不是他口中那种喜新厌旧的人。他只是受过太多伤,再也不肯让任何人走进心里,再不会给任何人伤害他的机会。
话说到这份上,已然触碰到汤爵的底线。他的心事,就像他的快乐一样,不能跟别人分享。共享让他充满攻击性,泯灭了儿时的善良。他邪魅的笑着,忽然探头到汤恩耳边,轻轻的说:“汤少卿,你就不想跟我来一场男人之间的对决吗?还是说,车祸之后,你已经放弃了做男人的企愿”
他以为抓住了汤恩的伤口,用力扯,让他再度陷入痛苦中。他想告诉汤恩,你永远没有资格教育别人,同样是面对悲痛,你也做不到无动于衷。
悛悔啊,见鬼去吧,人活着就是恶心、痛苦,而唯一能体会快乐的事,就是看别人比你更痛苦。这就是人类幽默的来源,在你头上扣一个派,把番茄酱和沙拉通通点缀上去,许多孩子笑得满地打滚。幽默,这就是幽默。
他的气息犹在耳边,像魔鬼引诱天使去人间鬼混,又坏又迷人。
“车牌号鲁B217,坐在车里的是位女士,不需要我说得更清楚了吧。”汤恩只冷冷吐出这句话,身后的人立刻睁大了眼睛。
“你连这个也知道了!为什么…”
不等他说完,汤恩回过身,一把抓住他的头发用力向后掣,声音几乎是对着他的鼻孔发出的。
“汤爵,人为什么要长两只眼睛,因为很多事情,都不需要看太清,要学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懂吗?”
“什么?你说什么?”他笑着,几近疯癫,笑音在细微末节中化作悲伤,潺潺袅袅,贯彻车窗外的整片夜空。
汤恩对上他的眼睛,逼迫他,使之对视,一字一顿的说:“你是我弟弟,永远都是。我不会放弃你,从始如一。”
“哈哈,太他妈感动了,真的,我汤爵有生之年就感动过两次,第一次是和樱子上chuang,第二次是你跟我说,永远做我哥哥。”他笑着、笑着,眼睛红了,眼角湿润,如初晨薄雾洒落人寰。然后,他恶狠狠盯着汤恩,厉声说道,“汤恩,别相信美好,都是骗局,有一天,你不会记得我,却让我为你的这句话记忆犹新,有意思吗。”
汤恩一把将他推回后排,转身发动引擎,一言不发。他们在冷风中行驶了十公里,窗开着,像兜风的塑料袋呼呼作响。
走上寺门首路后,汤爵忽然振作起来。
“你走错路了,这不是我家。”
汤恩淡淡的说:“回爸爸那。”
汤爵反应过来,伸手去拉车门。汤恩立刻将所有门反锁,两人虽无肢体碰触,却暗地里争斗。
车仍匀速前进,他反而淡漠了许多,扯出轻蔑的嘴角。“我能跟他说什么,你知道我不想见他。”
“父亲想见你。”
“呵呵,你到现在还是他的走狗吗?那随便你好了。你送我到哪,我就去哪。”汤爵赌气将头枕在右侧玻璃上,末了,又含笑加上一句,“哥哥。”
汤恩的心如沸腾的水,不停搅动,终难平复。
他说哥哥,他讽刺自己,他不肯相信任何感情,亦如樱子的背叛,亦如自己无法兑现的诺言。
人世间最难走的路,是被往事碾压的路。在他心门前,你敲门他不肯应,偶尔回应了,却不肯让你进来。汤爵的心里有个秘密,像野人在山洞里日夜守护的火种,害怕有人偷走它,或将它吞灭。
火种只有一个,心亦只有一颗,伤的次数多了,心火会渐渐熄灭。失去热情的火,自保都难,拿什么去温暖别人。
汤恩的车在路上绕了一大圈,明知道最近的路口,却不怎么也无法选择。
他想了很久,转了很久,将近凌晨的时候,终于将车开进芙蓉小镇。
汤爵已经累的睡着了,他并没有自己表现出来的那么强势,譬如阴的另一面是阳,外表所对应的反面,正是灵魂原本的面貌。
犹豫片刻,汤恩还是叫醒了他。
看到窗外熟悉的环境,他伸了个懒腰,从容的穿好裤子,仿佛刚经过鱼水之欢一般心满意足。
推开车门,不甚感激,不回头的扬长而去。
或许在汤爵的眼神里,曾有一闪而过的差异。汤恩最后还是决定安抚自己的弟弟,送他回芙蓉小镇的住处。
汤恩则只好长途跋涉原路回去,到达汇英名郡已经凌晨一点了。
他本以为康明宇会在门口等他,他甚至准备好了说辞,应该表现出埋怨和懊恼,再勉为其难的准他进门,在同一张床上相拥而眠。他把故事设想的活灵活现,明知道康明宇根本不会出现,仍旧固执的堕入幻想,以便能保持平静的情绪。
汤爵的话让他再次陷入忧郁之中,像打翻了陈旧的沙画瓶,里面残破的、凝结的沙砾,一览无遗。
他很想见到康明宇,但康明宇应该已经睡下了。他难得听话一次,不该让自己的负面情绪也将他搅扰的不得安宁。
所以,他走了。
第101章 第一百零一章:各种填坑
入室的冷清,伴随那无情的花朵,建构出属于他的一块地。向往炊烟升腾的人家,向往孤魂掌灯的画面,我们也许隔得很远,但在我心里,你永远留了一盏明灯,照亮每个黑暗的夜。
汤恩从凌晨开始整理文件,兢兢业业的,一丝不苟的,把后续的工作全部安排好。这种感觉很像临死前分配家产或者为自己选择墓地,有点忧伤,又不得不振作起来。
卸去某职和当初扛起某职一样难,以前就像个拾荒者,把责任一点点往身上背,边走边驼着背,一旦卸去全部,令有种飘飘然的不安感。
长夜漫漫,抬头在星河里舸舰迷津,低头在无数文件中侃侃自问,直到天光破晓,竟毫无睡意。
他照常去公司上班,提着整理了一夜的文件,再坐上那把太师椅的时候,抚摸把手上的凹陷,不无亲切之感。
他就安静的等朝阳把天空展开,安静的喝一杯自己煮的咖啡,想象着新的生活。那生活里一定有一个人,挺霸道的,但很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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