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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舟 完结+番外 (不吃盐)


  于笠初听了这理所当然的语气,有些诧异地看了过去,谁知却对上了那厢一脸端持的微笑,他无意识地动了动嘴,眼睛不禁微眯。
  此刻店外天已经黑透,他原意只是好奇进来看一眼,却没想到如今坐在这里,让饥肠持续消磨着意志,甚至与一个陌生男人对坐半晌,到最后竟要开始自报起家门来。
  言晏以一个完全接纳的姿态,放任自己陷进软沙里,对面的青年俯仰之间,细碎的神态勾连起记忆的潮汐。
  温吞的三个音节,终究没有让沉默持续得太久。
  “——于笠初。”


第2章
  隔天是周六,于笠初趁着有空回了趟父母家,他家是N市本地的,N市面积大区划分较多,随着近年汽车数量的暴增,从他家到医院这段上班路开车不堵也得有半个小时,地铁早晚能挤上纯靠运气,所以毕业后于笠初在医院附近自己租了房子,并不常回家。
  他家在他初中时搬进了高层小区,买的楼层不上不下正好十楼,此刻于笠初提了一把韭菜站在电梯箱里,抬眼看着不断上翻的数字,心里没来由沉沉地堵得慌。
  到了家门口拿钥匙开了门,并没有人特意来迎接他,于笠初习以为常,把钥匙顺手搁在柜子上,换了拖鞋便进了客厅。
  他爸此刻正窝在沙发上喝茶,对面的电视正调到地方台放着武林外传,于笠初瞄了一眼,正演到防盗八法,下一句台词他还能顺嘴背出来,他小时候一看这剧就走不动道,暑假作业都写不完。
  其实他记性一直都不差。
  他爸这时好像才看到他似的,前送了茶杯朝他招呼:“儿子,回来啦。”
  于笠初脚步没停,抬手朝他爸做了个虚指:“茶少喝点,晚上睡不着。”接着转了调又朝厨房道,“妈,韭菜我给你捎来了,要摊饼吗?”
  “不摊,你回来一趟我就要多折腾俩菜,饼那么耗时你要摊自己摊。”厨房里传来他妈清亮的声音,精神头足足的。
  “那你还让我捎韭菜…”
  “进来端盘子!”
  “诶!”于笠初回身看了一眼,他爸领会精神也跟着起了身,于笠初负责端菜,他爸负责盛饭拿勺拿筷子,等会结束了他爷俩还得互相推脱着把碗洗了。
  在他们家,不劳者不得食。
  常晚卸了围裙洗了个手从厨房走了出来,五十多岁的女人身材依旧,原本相貌生得也好,加上职业影响,仪态一直是端庄从容的。
  至少在外人看来是这样没错。
  饭席开始没多久,常晚突然开口问道:“怎么突然回来了?”
  于笠初嚼完了嘴里的一口饭,表情有些漫不经心,话也不过脑子,顺口回道:“想你们了呗。”
  这话一出,他爸没忍住险险呛了一口,于笠初手却没他妈快,刚伸出去,常晚已经在拍他爸的背帮着顺气了。
  “你少来,养了你二十多年你什么性子我还不清楚,心里搁了事才会回家,不然连影子都看不到。”
  于笠初一时反驳不能,常晚却想到什么似的接道:“对了,你们科之前的主任医师退了休后人手不是吃紧吗,前两天你爸和我说你们医院给你们科新挖了个隔壁市医院的医生去,三十小几也是副高。”
  于笠初夹了块西红柿送进嘴里,也不知道在不在听。
  “那医生能力经验都不错,但在原来的医院为人处事上的风评不是很好,又有背景,这次被挖过来眼睛盯着哪儿你翻个白眼都能想出来——诶,和你说话呢。”
  常晚说着轻轻搡了一下于笠初,似乎对他这种置身事外的态度非常不赞同,“大科主任去年才让你接上,你的学历够硬简历也漂亮,虽然工作才三年,但能力和经验也没输过哪儿,这位置安排给你坐理所当然——”
  常晚被迫第二次停了下来,只见于笠初夹了一块排骨放在了她的米饭上,抬头无害地朝她笑了笑,常晚因这小小的体贴逼不得已顿了顿,没什么气势地瞪了他一眼,又接着说道:“但你这年纪在别人看来总归是年轻了点,不像能担事的,你留神着点,王主任你去见过没?你爸和他熟,已经帮你打过招呼了,你再亲自去一趟,他不会不给你这个面子,人事变动他也能把把关,你们医院竞争这么激烈,降一级又不知道得多干多少年,这个亏给谁吃你都不能吃,他要是以后工作上找你麻烦,别正面硬杠,怀柔,怀柔懂吗?”
  于笠初显得不太在意,筷子利落地夹着菜:“人也不一定过来就针对我,他只要别来管MR,不在一个房间待着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常晚还要开口,于笠初却适时夹了一筷子莴苣放进了她碗里:“放心吧,你当你儿子这十一年白混的,王叔那里,我那几条中华他也不是白抽的,每次坐他边上听他絮叨往昔峥嵘岁月,我二手烟都快吸成肺癌了。”
  常晚抛给他一个就你机灵的眼神,一顿饭就这么无声无息地继续了下去。
  最后还是于笠初洗的碗。
  于笠初觉得虽然他家主打平权,但怎么看自己都是食物链底端。
  他父母都是从医的,常晚是心理医生,有自己的工作室,他爸是药剂师,原本也在N大附属医院,现在已经提前退了休。
  老医生是块香饽饽,他爸退休后被别人请去名头挂了个闲职,实际每天只是在家喝喝茶写写字,偶尔被老同事叫着吃个饭,帮亲戚朋友无偿诊诊病,闲在家没事还能打个太极,每月也有收入进账,小日子过得不要太滋润。
  于笠初还小的时候,父母身边的同事常对他开玩笑,说你爸妈啊,一个擅毒,一个惑心,是天生一对。
  而他爸妈,一个叫于舟,一个叫常晚。
  可不是天生一对。
  于笠初擦干了手给自己倒了杯水捧着便去了客厅,眼见着他爸妈此刻正坐在沙发上看午间新闻。
  于笠初站在一旁单手插着口袋喝水,眼睛不聚焦地看着电视说道:“妈,那韭菜味大,晚上我给炒掉吧。”
  “不是要吃饼吗?”
  “您也说了费工夫。”
  他妈靠着他爸,听了他的话,眼睛慢慢看了过来,嘴上顿了半晌,心里却打着苦心的算盘:“你要是在家待到明天下午,我晚上就给你摊。”
  到底是亲儿子,怎么可能一点都不想。
  “好。”于笠初轻轻笑了,回答得很干脆。
  他坐在沙发扶手上陪着看了会新闻,主持人上下嘴皮子一碰嘚吧嘚歌颂着太平盛世,他听了半天实在没什么趣,干脆转身上了阳台。
  常晚闲时喜欢养花,说养性子,此刻阳台上的花盆比他上次回来似乎又多了两盆。
  于笠初垂着手摸了摸君子兰的叶子,亮的反光的叶片间已经伸了花茎,不过一两周就要开花了。
  常晚说的没错,他心里是搁了事,但都不是什么太要紧的事,大学离家后,他一旦有心事就会往家跑,完全出自本能,也难怪常晚看出来。
  他这次回来是有事和父母商量,但潜意识里还掺杂了点儿别的,人总是对超出掌控外的人事格外不宽容,昨天在书店遇见的那个男人,明明印象中素未谋面,简短的交谈却让他耿耿于怀。
  那口吻听起来不似作伪,颇给人一种他俩曾经交集甚深的错觉,如今看来,倒像是他健忘,单方面把人忘了似的。
  于笠初虽然不爱钻营人际往来,记不住人倒是头一遭。
  到底忘了些什么呢。
  于笠初站在阳台朝外看,十层的朝阳面采光极好,楼下四方规划的绿植并上红绿相间的篮球场,淋上阳光四处都透着生机,他看了没一会,方才电梯里那种逼沉的不适感又重新冒了头,一瞬间压得他呼吸困难,后背蹿起一阵疙瘩和凉意。
  于笠初稳了稳心神,自觉似乎并不是单纯的身体不适,倒像是心理状态引起的生理反应,他往后退了半步,眼睛依旧看着窗外,抬手扶着门框喃喃道:“妈,我们家这楼,是不是买得太高了。”
  常晚听到问话,起身也进了阳台,她原本觉得于笠初只是无心一问,却见他此刻的脸色并不算太好。
  “楼高?怎么突然提起这个,身体不舒服吗?脸色怎么这么白,”常晚说着伸手摸了摸于笠初的额头,“你小时候可不恐高啊,是不是上周发烧还没好全?”
  于笠初摇了摇头,他从小就是少病少灾的体质,偶尔生次病就显得尤为严重,上星期莫名其妙发了次烧,晕乎乎地烧了两天温度才下去,后续却没什么卡他症状,莫名其妙地就直接痊愈了。
  他觉得自己可能烧了一次把脑子烧坏了。
  于笠初缓了口气,突然转了话题,这才说起了他这次回来的主要目的:“妈,我昨天晚上接了房东一个电话,她说想把房子收回去重新装修给她儿子当婚房,我算了算,等我下个月正好半年结了就得搬出去了,我们医院那地段要再想找个价格合理环境过得去的房子估计有点难了,我琢磨着回来和您商量,您平时也帮我留心下,不然到时候我就只能搬回来住了。”
  常晚听完点了点头,似乎在认真思考着什么,于笠初在一旁静静等着,并不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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