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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以情深赴余年 完结+番外 (圆纸圆圆)


  我从未想过,有一个人,恰巧他的喜欢与不喜欢,都是我喜欢的。
  我始终都没有忘记,十八岁那天的中午,仲夏的阳光刺的我眼皮微烫,睁开眼的一瞬间,是对面白川浅带笑意的双眸,他眼中流转着光,只围绕着我一个人,熠熠生辉,仿若细碎的星辰,沉淀着一世的荧光。盯着他的眼睛,在这个盛夏蝉鸣不止的环境里,我只能听到自己心脏“砰砰”的声音。
  漫长的寻找中,黑暗就这么裂开了一个缝,白川猝不及防地挤了进来。
  白川,我喜欢你。
  于是在后来的那个圣诞节,我悄悄吻了睡在我旁边的他,然后第二天,离开了白家。
  我喜欢上他,于我,是至高无上的幸运,于他,于白家,是无法接受难以容忍的。所以对于白家,还有一个幸好,是白川不喜欢我,我不能因为我自己,而毁了白家。
  可是我离不开他,我自己租了个房子,有时他会来看看我,就像是好朋友一样,我成为了他的下属,帮他处理杂事,就像是最佳搭档,后来,我不小心爬上了他的床,酒后乱性是个烂借口,但是我们都用的心安理得,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我可能还是他的最佳床伴。
  后来白川订婚了,订婚前一天,他拉着我的手,笑的复杂,说:“朱笙声,你如果说不想我订婚,我就推掉所有。”
  每次看见他笑,我都会忍不住笑,所以我咧着嘴,扯掉了他的手,并祝他幸福长久。
  转身的时候,他把我拉到他的怀里,每一个啃咬,都用力到生疼。
  他不知道,上午白伯母刚找过我,面对这个一脸慈祥,养育我长大的人,我没有办法拒绝她,白川是家里独子,白伯父是根本没有办法容忍他的儿子喜欢上一个男人的,我也没有办法让白川断送前程。
  看着白川临走前的背影,我趴在床上,摸着自己被他啃咬的青紫一片的皮肤,笑嘻嘻地说:“白川,我不要喜欢你了。”
  我不喜欢你,你也不要喜欢我。
  白川的身影连停顿都没有,直接走了。
  他果然不在意。
  其实我当时最想说的话,是他穿白色西服的样子真帅。
  后来一切都没有变,他依旧照常和我一起工作,吃饭,还有,暖床。
  这时我才发现,面对自己爱的人,你是拒绝不了他的任何要求的。然后我想,那就这样吧,随着他喜欢,等着他厌倦。
  直到后来的某一天,他脸上顶着一个巴掌印,依旧朝我笑着,说:“朱笙声,我跟我爸断绝父子关系了。”
  “和我在一起吧。”
  我傻愣愣地站在那,盯着他好看的笑容,也不自觉地笑了出来。
  “好。”
  十八岁的那年生日,我许愿,希望我会是白川儿时的伙伴,工作时的助理,结婚时的伴郎,孩子的干爹。
  二十八的生日,我许愿,希望我会是白川永远的伴侣。
  因为恰巧,白川,温暖是你,光明也是你。
  白川视角
  我第一次见到朱笙声的时候,他眼圈都是红肿着的,皮肤苍白而又瘦弱,站在那一言不发,像是连勉强的笑也做不出来。我也不明白心里突然涌上来的悸动究竟是因为被他可怜巴巴像是兔子一样的表情所迷惑,还是因为怜悯他父母去世的孤苦,只是情不自禁地抚上他的眼睛,然后正对上他错愕的眼神时,我的目光就再也离不开他了。
  他刚来的时候很安静,每天除了发呆就是发呆,像是断了线的木偶一样。每天我去上学的时候,总是会回头再张望一眼坐在窗边望着花园愣神的他,上午是什么姿势,我放学回来时,他还是那个姿势。
  我总觉得我那所剩无几的悲天悯人的情怀似乎都用在了朱笙声身上,所以怕他孤独,每天放学我都会陪他一起坐在窗边,他看向远方,我看向他。
  我知晓他每晚都不敢一个人睡,常常亮着一整夜的灯,于是我用怕冷的借口和他睡在了同一张床上。他睡觉很老实,除了不自觉地蜷缩蜷缩再蜷缩以外,他前几个月经常做梦,梦里醒来的时候,会一个人偷偷躲到卫生间里,我常装睡,然后在他回来的时候,把他拉到我的怀里。
  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的眼神已经离不开朱笙声了,
  就像我特意降级同他一班甚至一个桌子,都只是为了看他每个中午趴在桌子上睡梦呢喃的样子,最好看的,是夏季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他的每一根发丝上的时候,安静而又美好,像是仙子一般。
  这一看,就到了十八岁。朱笙声十八岁的那年生日恰巧在圣诞节,我盯着被烛光映的发亮的他的虔诚的脸,他紧闭的双眸睫毛颤抖着,像是在许什么宏伟而又巨大的愿望一样。
  后来在那天夜里,他悄悄吻了我,轻柔而又冰凉的触感,一下子令我的心荡漾开来,我想,我可能是喜欢他的。
  只是在我还没有来得及确定这份感情的时候,他突然离开了。不再和我同处一间屋子,睡在同一张床上,我这才发觉,我可能是真的怕冷。
  他开始和我小心翼翼地划分着界限,我的脾气也越来越差,甚至连我都不清楚,我为什么会突然毫无预兆地感到火大,直到那天他喝醉了酒,死命地抱着我的时候,我的心突然安分了下来,他蹭着我的脖颈,又痒又舒服,我低下头,想要凑近一点,他却突然扬起脑袋吻了我,一如十八岁那年落在我脸颊上那个温柔冰凉的触感一样,恍惚间,我才意识到,原来我从来没有忘记渴求他。
  我知道,趁人之危不算好事,不过先酒后乱性的是他。
  这种感觉太过于美好,蚀入骨髓令人眩晕的感觉,特别是当看到他在我身下涨红着脸一遍又一遍喊着我的名字的时候。从那个时候我就想,这个人,只能是我的。
  真正决定离开白家,是在订婚的前一天晚上,他眼角泛着红却笑着对我说祝我幸福长久的时候,
  他佯装轻松的语气对我说不要再喜欢我了的时候,那个时候,我真正意识到,我离不开他。
  和他们摊牌的时候,老头说我离开了白家什么也不是,没有人会再继续巴结我,对我好。
  我付之一笑。
  他不知道,我后来顶着他那一巴掌抱着的那个人,把我当做是他的全世界,而我,只需要他一个人的好就足够了。
  


第44章 番外 赵韵
  我以前喜欢过一个人,不对,是我以前深爱过一个人。
  我是在十七岁的时候遇见他的,他是一个混混,染着金毛的杀马特混混,笑起来露出一对虎牙,傻傻的,很可爱的混混。
  他是个傻子,明明是个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混混,却非要逞英雄帮人家抢回钱包,结果被另外一帮人打了个半死,被我不小心遇见,抬回家养了一个月,他又继续傻兮兮地出去打架。
  我是看不惯这种没有理想没有远大抱负,整天只知道混日子,又爱管闲事的人的,只是习惯了他每次受伤时都过来找我,到后来,就渐渐不忍心看他受伤,然后又慢慢一点一点地在我毫不知晓的情况下,喜欢上了他,可是,这个傻子不知道,和我勾肩搭背地称兄道弟,这一道,就是五年。
  喜欢这个词太平常,但是对我来说却很奢侈,我原本以为,除了我妈,我不会再喜欢任何人。这种感觉,既奇妙而又苦涩。
  因为,他不喜欢我。
  世界上有多少求而不得,他不喜欢我,实属正常,只是我无法容忍,他喜欢我的姐姐,林花仪。
  我是私生女,在我妈当年还是个大学生的时候,林花仪的爸爸就很不要脸地勾搭她,我觉得我妈很傻,居然就这么义无反顾地一头钻进了他的陷阱,然后再被他玩够了以后一脚踹开,之后就有了我。
  亲情上,我不被承认,爱情上,我输给了我的姐姐。
  不过,算了,既然他那么喜欢林花仪,我装作不知道就是了。
  于是我继续做着他的好朋友,边刷课题,便帮他想怎么追到林花仪。
  林花仪是多么心高气傲的一个人,我知道她看不上像他这样连大学都没有上过一身土里土气的小混混的,我原本是这样想的,只是,他俩后来却在一起了。
  那天我看着他揽着林花仪的肩膀,而林花仪的目光却看向我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是因为讨厌我,想让我难过,才和他在一起的。
  我很想冲上去和他说,这个女人一点也不喜欢你,一直在利用你,只是每次看着他笑得开心的一对虎牙,我的话又咽了回去,利用也好,只要他不知道,自己是在被利用的,他能这么开心,就好了。
  五年来我看过他换了无数个女朋友,所以我想,或许他对林花仪也是一时兴起,将来也会厌烦,只是我又一次猜错了,他和她交往了一年多,每件事都对她很上心。
  “你喜欢她什么?”
  他想了很久,才说:“我喜欢她的脸。”
  我望着玻璃窗上自己的脸,冷冰冰的,确实不如她笑的甜美。
  大学毕业那天,他特地穿着西装来接我,我四下坏绕了一圈,没有看到林花仪,我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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