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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妻狂犬 完结+番外 (小最)


  颁奖礼结束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等坐了三个小时的飞机,再次开车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接近凌晨两点。
  叶飞澜笔直地坐在副驾上,仿佛在闭目养神,但苟晟叫了他好几声,他都没醒,竟然保持着正襟危坐的坐姿,就这么睡着了。
  他是真的太累了。
  凌晨四点多就起床赶到片场,拍了一上午的戏,连饭都没顾上吃,就赶飞机去广城参加颁奖礼,之后又赶飞机回来……就连他这个神狗都觉得不轻松,更何况肉体凡胎的渣主人了。
  苟晟想了想,没惊动他,轻手轻脚地替他解开安全带,一手穿过他的腋下,一手捞过他的膝弯,将他抱了起来。
  竟然那么轻。
  虽然以他的神力,扛起个把汽车不是问题,低于一吨重的物体都会觉得轻,但渣主人未免也太轻了一点儿。一米七九的身高,在娱乐圈虽然不算高,但是搁在普通人身上绝不算矮,骨架虽然不大,但是有肌肉,按理说真的不该这么轻。不过也难怪,这一天叶飞澜都没怎么好好吃饭,午餐就凑合了那一个汉堡,晚餐更是因为累得没胃口,就在飞机上将就吃了一点飞机餐,原本打算回来之后再吃一点的,但是就这么睡着了……
  一天两天这样当然没关系,但是一个月两个月呢?一年两年呢?
  再这么下去,叶飞澜还没等彻底爆红,身体就要先垮了。
  上一世下凡做狗的时候,有很多事情他都不懂,但这一世,他越了解叶飞澜,就越心疼。心疼他从小得不到爱,心疼他在这条路上付出的辛苦,心疼他被公司和家庭双重压榨,心疼他的要强,心疼他从那个骄傲的少年,一点点被迫学会妥协,更心疼他……明明是这么美好的一个人,却没有一个人心疼。
  “渣主人,”苟晟从他衣袋里掏出房卡,刷开酒店的房门,将他轻手轻脚地放在床上,脱掉鞋子,盖好被子,“没人心疼你,没关系,有狗呢。”
  说完,他去卫生间拧了一条热毛巾,用耿芳刚刚教给他的方法替叶飞澜卸了妆,又轻手轻脚地替他擦了手脸。
  这些事情,他还是第一次做,虽然做得有些笨手笨脚,但却很认真很认真,认真到有些虔诚。
  狗唯一比人强的地方,就是它们忠诚。
  对于苟晟来说,叶飞澜就是他的神,他的信仰。
  原本,他只是因为被噩梦折磨,想下凡随便报个恩而已,但是随着上一世的记忆一点点复苏,他对叶飞澜的感情也一点点变化。虽然做人很麻烦,要考虑那些弯弯绕绕,要学习怎么用那些咳血成果,但是,他愿意为了叶飞澜,去学着适应这个对他来讲太过麻烦的尘世,还有……去学着赚钱。
  是的,赚钱。以前他不懂凡人为什么为了几张纸争得头破血流,现在他懂了。
  他的叶飞澜,原本是那么那么骄傲的一个人,被逼到现在这个地步,妥协了又妥协,不就是因为缺钱吗?
  在天庭的时候,他视钱财如粪土,没少干拿金银珠宝换烧鸡、换烤肉,换美酒佳肴这种事儿,因此每个月发饷那几天,天庭的大小神仙都争先恐后地请他过去吃饭,饷银加二郎神赏赐的金银珠宝,左手进右手出,不要太痛快。
  但是现在……看着空空如也的乾坤袋,苟晟真的后悔了。
  他早就听月老说过,在凡间,没血历没文屏,想赚钱也可没那么容易,眼下这世道,做金融和房地产最赚钱,但是单单搞清楚这两个名词的意思,就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靠这个赚钱?狗都不信。
  苟晟考虑了半个晚上,觉得还是做回自己的老本行最靠谱。正好也可以顺便保护叶飞澜,免得他再受到伤害。
  但是……眼下最大的问题是,他没有本金。
  苟晟从乾坤袋里摸出一枚纽扣大的小玩意儿,迎风一抖,变成了一柄通体闪着银光、威风凛凛的武器——方天戟。
  这是几千年前,他跟随二郎神首战告捷之后,杨戬赏给他的礼物。除了下凡历劫,他几千年都不曾离身了。
  但是他需要钱。
  苟晟恋恋不舍地抚摸着他熟悉的戟身和锋刃。在漫长的几千年里,这把武器曾经陪伴着他经历过上百场大大小小的战役,见证过他全部的伤痕和荣光。但是……他放下方天戟,把手伸进衣袋里。
  那里面放着叶飞澜提前预支给他的“封口费”,他的手指留恋地摸着那一小叠人民币,感觉那上面还残留着他亲爱的渣主人指尖的温度。
  温暖中带着一点点的凉。
  苟晟重新把方天戟放进乾坤袋,推开门。他记得白天开车经过了一家24小时典当行,如果老板识货的话,这把有上千年历史的方天戟,应该能当不少钱。


第17章 误会大了
  昨天又是拍戏,又是赶飞机出席活动,几乎是连轴转,实在是太累了,叶飞澜的生物钟罕见地失了效,闹钟不知道为什么也没响,以至于他一觉醒来,天都亮了。
  他摸到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六点三十五分。
  今天的第一场戏安排在上午八点,还不算迟……但这还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在拍戏的时候睡到天色大亮,而没有提前去片场找感觉。
  但因为睡饱了觉,整个人都神清气爽。就连折磨他很久的神经性头痛仿佛也消失了,整个人似乎都年轻了几岁。
  叶飞澜伸了个懒腰,爬起来洗漱,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人生有时候是特别公平的,在某一方面格外亏欠,就会在另外一方面格外优待。他在一个糟心到爆的家庭里长大,中途又被迫辍学,命运堵死了读书、求学、工作那条大部分人都在走的路,却替他打开了另一条路。
  在他母亲很年轻、很年轻的时候,也是有过一段很美好的、很浪漫的爱情的。来自外地大城市,温文儒雅的支教老师,爱上了深山里漫山遍野的杜鹃花一样美丽的姑娘。即便那姑娘没读过几天书,不懂什么大道理,但她美丽、天然、质朴、生机勃勃,就好像早晨□□点钟的太阳。
  后来,他们恋爱了、结婚了。
  再后来生下了作为他们爱情结晶的他。五年后,在那个年轻老师预备带着姑娘离开深山的时候,一场夏季的洪水不期而至,泥石流冲垮了建在山脚下的坪坝上的小学,他那个短命的父亲,为了救学生,永远地被埋葬在了深山里。
  即便叶飞澜后来的日子过得猪狗不如,但是和两个因为被继父扯了后退而显得相貌平平地弟弟不一样,他几乎完全继承了母亲的美貌和父亲的儒雅英俊,好看到即便穿着廉价的T恤牛仔裤走在人群里,也能被星探一眼挑出来。甚至到现在,他都已经三十多岁了,整个人还是有一种微妙的少年感,却因为整个人的气质都沉淀下来了,而显得比二十出头的时候更有魅力。
  尤其是今天,睡饱了觉的他,淡淡的黑眼圈消失了,皮肤简直像刚剥出来的鸡蛋清似的,白皙里带着淡淡的柔光。大概是因为有着四分之一少数民族血统的原因,他的眉毛很浓,眉型也很好看,睫毛又黑又长,是那种传说中自带眼线的人,即便不上妆,也显得很精神、很好看。
  曾经有娱记说过,叶飞澜偶像包袱很重,从来不肯素颜露面,即便和朋友出去吃饭,也总是带着妆。
  叶飞澜对着镜子里罕见的、元气满满的自己笑了一下。
  也许是因为睡得好,也许是因为卸下了长久以来不能对人言的心事和负担,也许是第一次对主办方阳奉阴违,让他觉得爽快,今天早晨起来,感觉精神出奇得好,连心情也像初升的朝阳一样明媚。
  只是……他完全不记得昨天晚上自己是怎么回的酒店。
  仿佛最后的记忆是在机场地库里,坐上车,疲惫地系好安全带。苟晟贴心地打开车载音箱,里面传来一阵悠扬舒缓的音乐,音量调得很低很低,婉转的音符里隐约能听见泉水叮咚,鸟鸣声声……
  然后他就睡着了。
  再然后……他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怎么回的酒店,怎么卸的妆……完全没有任何印象。
  算了,多大点儿事儿,想不起来就想不起来吧。
  叶飞澜收拾停当,从酒店开车赶到片场,和每一个工作人员打招呼的时候,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心照不宣的暧昧笑容。
  叶飞澜颇为莫名其妙,和迎面走来的徐江陵打了个招呼:“徐导,早。”
  “早,”徐江陵笑得一脸意味深长,“小叶,瞒得够紧的啊。不过你年纪也不小了,是该成家立业了,像谈恋爱这种事情,只要不影响拍摄,我是不会干涉的,你不用再这么藏着掖着了,大大方方地来就好。”
  “啊?什么?”
  “什么时候把女朋友带来给我们看看?”
  “女朋友?”叶飞澜完全被问懵了,“我没女朋友啊。”
  “别装了,”在剧中饰演申钰的郑肖肖笑着打趣道,“说吧,给姐老实交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郑肖肖虽然比他小着两岁,但咖位比他大,二十多岁就拿过影后和视后,又已经结婚生子,为人处世都很成熟大方,所以在剧组一直以姐自称,在论资排辈的娱乐圈,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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